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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路人甲暴走了》第二章 其实我想去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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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姣里娇气的“啊哼”对我造成了暴击伤害,以至于我下手更狠了……作者君整整哭了十分钟,又叹息了十分钟,最后还是抽泣个不停。

我骂道:“有完没完了还!”

作者君显然是哑口无言了,一瞬间,他拿出一块键盘威胁道:“我最讨厌人家用倒装句骂我了!信不信我写死你?”

我不以为然:“我不过是个路人甲,我这样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作者君被我这样充满气势的一句话震惊了!他忽然双目瞳孔一缩,闪过一道精芒,然后虎躯一震,紧接着又倒吸了一口凉气……

我受不了了!于是——

我再一次抓住了他的领子,又打了一轮!

“我让你能!我让你能!又缩又震又吸的,你丫吃动词长大的啊!都特么是别人用烂的词儿你还写!还写了仨!你特么是不是一点创新都不会!傻逼啊你!”

作者君擦干了嘴角的血,苦笑道:“那些勇于创新的都饿死了,从我小学开始写作文,快三十年了,我现在终于明白,网文就是这样,唯有套路得人心!套路,是脱离扑街这个泥塘唯一的途径!”

“作为一本都市小说,你就要泡妞,然后装逼打脸,再新泡妞,再装新逼打新脸。这个世界,就是个套路的世界。”

我摇了摇头,说道:“你把我送回第一章。我会给你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一个耳目一新的世界!让我证明没有套路,没有装逼打脸,这个世界依然能存在下去!”

作者君摇了摇头:“创新必死,套路永恒!你想过没有?如果你改完之后,订阅是零,这本书就扑街了,你作为书中的角色,也会死的!”

我再一次不以为然的说道:“我不过是个路人甲,我这样活着和死了又什么区别?”

作者君长吁了一口气。这一次,他是真的长吁了一口浊气。这个浊气上面还自带亮晶晶的“无奈”二字的特效,所以我没再打他。

“我可以把你改回去,大不了写个几十万字的废稿。”作者君忽然很认真的问我,“那这还算是一本都市小说么?”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作者君说:“我懂了!”

去你的!你懂个屁!我刚才是表示我不知道好吧!你一定是误会了!

但是一切都晚了——

在又一次眨眼之后,我穿越了!我从第五十四章穿越到了第一章!

江北大桥,故事的开始的地方。

按照基本的设定,我应该被记忆冲昏头脑,回忆起往事,想起来仇人,然后开始吊炸天的逆袭之旅了!可是——

我特么的站在原地,足足被太阳晒了三个小时!

我想了很多,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然后我抬头望了望天,骂道:“作者君你个傻逼!这故事设定在晚上!为什么我现在在白天?现在才上午10点!你想在第一章就累死我吗!”

天空出现了一行字:“啊!不好意思,这个章节忘了写时间了,等下!时间:傍晚时分。好了!”

果然,烈日呼啦一下变成了夕阳。

我又喊道:“我的金手指呢?”

天空出现了一行新字:“在你脐下三分处,你自己去拿吧,里面有我脑洞大开设计的新功能!真的diao爆了!”

我骂道:“你这字特么写的辣么大!是怕全江北市的人看不到吗?”

这时,我周围已经围上来一大批观众,觊觎着我的裤裆。

“哇塞!传说中的金手指耶!”

“居然设定在那种地方啊!”

“我猜一定是手榴弹吧!”

“好想看一看啊!”

围观群众里虽然不乏美丽的女子,但是这些尾巴长在前面的动物算是怎么回事,他们的眼里居然也冒着炙热的火焰!

对不起,我的性别设定为男,我拒绝搞基!

作者君没有回答我,隐隐约约的,我听到了……他老婆命令他去倒洗脚水的声音。

我决定原谅他,然后在这群人撕掉我的“洗的发白的牛仔裤”之前,拿出金手指,并且试试它的威力!

插一句嘴,实际上,我恨透了每个都市文主角一出场就是“牛仔裤”这种设定!作者君那憨货还用了“洗的发白”这种错字病句,麻烦请看一下“的得地”的用法再回来毒害青少年好吗?应该是“洗得发白”才对啊大兄dei!

不过考虑到作者老婆因为稿费太低已经在发他跪键盘的情况,我决定不去打扰他“服刑”了。

这年头,做人不容易,做男人不容易,做有老婆的男人更不容易。

然后——

我从裤裆里掏出了……一块键盘!

不管这个键盘的数量词是“把”、“个”、“架”,但是主语依然是“键盘”。

我已经来不及吐槽这种低俗的设定了,我的情绪被喜悦完全覆盖了——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只要敲动键盘,就可以改变设定,也就是改变世界?

这种功能确实diao炸天了!

我拿出了键盘,拼命狂敲!

十秒钟后。

“去你妈的金手指!根本不好用,啥字儿都打不出来!”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戾气很重。这很危险!如果说订阅0会死,被判404的话,死的更惨啊,死得毛都不剩啊!

所以,我决定低调一点使用这个金手指,用三十年前某局就审核通过的版本,即使暴露年龄段也在所不惜!来自《非凡的公主希瑞》的经典台词!我举起键盘,大喝一声——

“赐予我力量吧!我是路人甲!”

我的身上没有发光,我也不是“希瑞”。

不过从这个角度,我看到了被举起的键盘后面的字条。

字条上有着拙劣字迹的一句话——

“此键盘可以控制一切非主线人物!释义:只要这个角色没有名字,你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备注:这块键盘具有金箍棒的属性,可变大变小。”

于是我手持键盘,心思一动,将觊觎我裤裆的这群人设定为失去十分钟之内的记忆!

生效了!大家伙儿一拥而散,一切都归于了平静。

可是,这个功能很diao么?

没有名字的一切人物?就是无数个和我一样的路人甲、路人乙、流氓甲、流氓乙、混混a、混混b……

数量庞大,可全是炮灰啊!

我觉得自己被作者君骗了。这样下去注定还是要“扑该”啊!

隐隐的,我听到谁在说话……抬头一看,居然是某个中文系博士毕业的读者大大,你居然在指责我说“该”这个字应该写成“街”?

对不起,广东话系欧滴大爱,额系不会改哒!

效果啊兄弟!“扑街”这个词儿已经烂大街了好不好,“扑该”这种发音才有味道啊!

说到原汁原味,我忽然闻到键盘上有一股芬芳,想到了它出现的位置,我顿时释然了。

考虑到这种味道的威力,又考虑到这个键盘的重要性,我把它变小,然后系到了一根毛上。

对,老子就是喜欢这么低俗、无聊、下三滥的设定,有本事你打我啊!更何况,我又没说是哪根毛! 鼻毛也是毛啊!头发也是毛啊!

说话间,主线故事开始了,主角李小虫出现在了大桥的人行道上,正向我走来……十分钟后,他会发现自己被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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