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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路人甲暴走了》第一章 如爱我撸神呢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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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路,是个保洁员。我身边的这个大妈将在十五分钟后死亡,我是来收尸的。

我拿出了工作记录本,开始记录时间、地点、环境和人物——

“第五十四章,下午2点31分,花园小区7号楼4单元,拿着带血菜刀的大妈在骂街。”

这时,大妈已经站稳了马步,深吸说了一口气。

“哪个傻逼扔的菜刀!我日你奶奶!”

大妈头上的白色纱布因为刚才用力过猛而渗出了血色,但是她浑然不觉,一脸的横肉颤颤悠悠,颇有视死如归的气势。

菜刀不是大妈的,她也不是凶手。刚刚不知道谁闲着没事儿从楼上扔下了菜刀,正好砸中了她的脑袋,她只是个受害者。

“哪个天煞的傻逼玩意儿!没事儿乱扔大jb菜刀玩儿!有本事扔没本事承认是吧,草拟妈的大臭血逼……”

我很感概。

从头到尾,大妈让我彻底明白什么叫“打是疼骂是爱”,她一共骂了521句,居然没有任何一句是重复的!而且一句比一句不堪入耳,从十八辈祖宗到人体各种器官,问候了一遍!

我带着激动的心情,在小黑本儿上写满了大妈的经典语录,但是最后我又不得不全部划掉,然后用省略号代替。

好遗憾!

毕竟我不傻,如果这个小本儿交上去,我的顶头上司会把以上内容原封不动的念一遍——给我听。

在大妈骂完之后,看了我一眼,因为我一直默默的站在她身边,这件事并不好解释。

“是你扔的菜刀么?杵在这里和根儿树似的!”

我坚持“树”的数量词是“棵”!但是看到大妈手里的菜刀,我决定不反驳这个问题,回答道:“姐姐,我是来找人的。”

显然,“姐姐”这个称谓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大妈立即转怒为喜,笑着问道:“你找哪个人,这一带的居民我都认识的。”

我回答说:“我找张伟。”

当然,我只是来收尸的,并不是真的要找张伟。

我之所以说这个名字,原因很简单——根据不完全统计,这个经典名字是现在全国使用人数最多的。在华夏,每个人都会认识个叫张伟的人,一个或者更多。这说明了两点,张家人多,另一方面,“伟”这个字很受欢迎。

大妈顿时就皱了眉头:“张伟?你居然认识四楼那个整天穿着裙子玩直播的女装大佬?你是他什么人?”

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就逃跑了,因为我认为,不管我怎么回答,都会对我的人设造成不良影响。

等我回来的时候,发现大妈已经死在了张伟家的门口。显然,大妈抓不到我,就来找张伟。但是她没敲门,就已经死掉了。

案发现场是这样的,她成了个大字型,菜刀扎在她的脖子里,血已经流了一地,非常恐怖。而她的脚下,是一个带着自己脚印的香蕉皮。

大妈看似死于一场倒霉的意外。

为什么说“看似”呢?因为我知道凶手是谁。

凶手不是大妈自己,也不是四楼正在对着镜头脱丝袜的张伟,而是三楼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

这也不是意外,她叫47号,是个货真价实的杀手,只是作案工具用了香蕉皮。这是个精于算计的杀手,她算准了香蕉皮防止的位置、大妈脱手后菜刀的下落曲率和角度、刀刃刺入大妈的脖子的角度等等各种数据,然后完美执行了计划!

大妈在楼下把自己所有的充满了爱的“521”都说给了47号听。47号也给了大妈一个诚意满满的回馈——

解脱吧,大妈!

噗!

这才是事情的真相,然而纵然我知道这一切,我也不会说。

因为,我姓路,叫人甲,这不是我的职责。在这个章节里,我只是一个保洁员,负责将大妈装到袋子里,然后清洗地板。调查真凶神马的,是主角的事儿。

其实,我不光是清洁员,还是卖报纸的、小商贩,有时候还会客串一下混混儿。

我出场率最高的时候,是在第一百三十五章。那个时候我叫“红头发”,虽然被主角打了个不轻,但是总归过足了戏瘾。那是我第一次活够了三章。

这是一本叫做《都市超级最强极品未来学生》的扑街网文,我是路人甲,随时扮演各种角色。日常的工作就是给作者填坑,就像上面那个大妈的死,总要有人去收尸。

我又有些感概。

大妈只出场了一章,就变成了一坨肉。大妈,她原本可以是一个鲜活的生命,拥有525句台词。除了521的经典语录,还有和我对手戏的4句对话。

最可恶的是,那经典的“521”还写成了万恶的省略号!我知道作者君为什么用省略号,一定是因为他怕这本书充满了胡言乱语而被封。

胆小鬼!

当我把大妈装进袋子扔进垃圾桶的时候,忽然感到了一种极端的无奈和愤怒——

凭什么!

凭什么主角那个混蛋就有各种金手指,各种妹子都让他泡,各种好处都让他得到!

凭什么我们这些路人甲、大妈、红头发就没有名字,甚至只能在各个章节的背后活着?

“艹!”

老子连骂人,都只能说出个草字头!

我怒了,把装着大妈尸体的袋子往地上一扔,对着天空喝道:“作者君!老子不干了!”

在我眨过一次眼之后,一个带着眼镜、胡子拉碴的颓废流男子用思考者的姿势,坐在了袋子上。

我很惊讶,问道:“你不觉得硌腚么?”

这个男子说:“天天坐着,早就练成了铁砂腚,坐什么都一样,习惯了。”

我又问道:“你是谁?”

这个男子说:“我姓作,名者君。”

作者君!

我觉得这件事很正常,网文世界从来都是脑洞大开的!所有的作者都在比谁的脑洞大,有的人甚至动用过砖头——虽然最后这哥们儿因为“脑洞”太大,流血过多死了。但他用头发丝儿般脆弱的“绳命”证明了一点——

脑洞无比珍贵!

综上所述,作者本人出现在网文世界里,只能算是很稀松平常的事儿。

我觉得,这是个机会,于是对作者君说道:“给我个名字,我要改变这个世界。”

“好啊!我最喜欢起名字了!”作者君思考了一会儿,试探性的问道,“你叫如爱我撸神呢瑞怎么样?”

我愣了:“啥?”

“revolutionary!”作者君耸了耸肩,又挑了挑眉毛,“英文中‘革命’的意思,现在流行这么起名字。直译!很高大上的!”

我上去拽住作者君的领子,狂扇了他一百多个耳光。

“我让你能!我让你能!还特么耍英文!连英语四级都没过,还在我面前秀下限!”

作者君最终跪在了我的面前,哭着说道:“大哥,网络写手不容易,我就是混口饭吃!要不要这么狠啊!说罢工就罢工!说打人就打人,还伤人自尊!啊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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