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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尘》第五章 呆叔和洗澡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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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侯府里那些和阿呆相熟的下人们,是很乐意叫他阿呆的。 他们觉得“先生”这个称呼实在是配不上阿呆。看看平rì里被侯爷奉为座上宾的张先生李先生这些人吧,除了会对下人颐指气使以外还能做些什么?“先生”这俩字,实在不是什么好词儿!不过侯爷既然已经发话,下人们当然不敢违逆。

现在,侯府中唯一敢这么叫阿呆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大小姐。

事实上,大小姐对阿呆的称呼变幻无端:大呆,小呆,老呆,呆哥哥,呆弟弟……据说有一次,大小姐去见侯爵的时候,阿呆刚好也在。大小姐兴奋的喊道:“呆叔也在啊。太好了,正要找你!”

呆叔!威严如侯爵大人,也当场就笑的喷了出来。他第一次从阿呆脸上看到了抓狂的表情。阿呆那张英俊的脸几乎要抽搐了,一向空洞的眸子里也泛出jīng光,他死死的盯着大小姐,一字一顿的问:“我真的有那么老吗?”

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阿呆根本吓不住大小姐。她看着阿呆抓狂的表情,笑的几乎要喘不过来气了。“呆哥哥,呆弟弟,不要生气嘛。你一点都不老,今年只有的时候,她还特意加重了语气,挑衅般的盯着阿呆的眼睛。

阿呆突然觉得不能再这样了。他的心里很乱。大小姐身上带着一股奇妙的幽香,阿呆嗅起来,却觉得腔子里一阵绞痛,一阵空荡。这该死的记忆!他拼命的回想,想要抓住点什么。胸腔里的剧痛让他额头渗出了细细的汗珠。

“哟,呆呆居然还会紧张!”大小姐从袖子中取出一块锦帕,要帮阿呆擦汗。手帕上的香味儿似曾相识,阿呆再也忍受不了了。他脚步一滑,身形连闪,带着一道残影夺门而逃。

背后大小姐似乎恨恨的嚷了些什么,阿呆没有听清。他只觉得大小姐生气时用小蛮靴跺地的声音好像鼓点一样敲在他心头。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阿呆在侯爵府的幸福生活似乎是到头了。自从大小姐回来之后。

此刻,他正yīn沉的看着侯爵大人,脸上十分不好看。诡异的是,侯爵大人似乎并不敢同阿呆对视。目光躲躲闪闪,颇有一些尴尬。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直到小姐返回师门的这一段时间,我都要做小姐保镖了?”阿呆尽量使自己冷静下来,再次向侯爵大人确认了一遍。

“咳咳。”侯爵大人明显有一点心虚:“不是保镖。主要是考虑到你对dì dū不熟悉,所以让萱萱带你四处转转。考察一下dì dū的风土人情……”看到阿呆脸sè不对,侯爵大人又神秘兮兮的接着说:“你看,上次你答应要帮我做三件事情。等你熟悉了dì dū之后,有一件大事,非你不可!”

看起来,阿呆确实不应该被大小姐称为“呆叔”的。他分明就是一个年轻人嘛。若论狡猾,他似乎远远不是老jiān巨猾的侯爵大人的对手。

一连喝了三杯茶,阿呆才勉强压下心中的火气。“我发誓,如果万一你那宝贝女儿不小心爱上了我,我是绝不会娶她的。”阿呆撂下一句狠话,径自离开了侯爵的书房。留下侯爷一个人在那里纳闷:“不可能啊。除非有秘术,否则不可能改变脉搏跳动的频率。这小子的脉搏,今天为何跳得这么快?”

比脉搏跳的更快的,是阿呆的心脏。

每次见到大小姐,他的心里总是会泛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他很不喜欢这种感觉。

说来也怪,对于失忆这件事儿,阿呆似乎并不怎么在乎。他并不需要依靠过去才能获得某种东西。对于阿呆来说,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基本上都差不太多——他有信心,也有能力去掌控一切。

唯独在面对大小姐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前所未有的被动——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儿。大小姐也只不过是一个女人而已,虽然她比阿呆以前见过的所有的女人都要漂亮。就算这个女人曾在一个神秘的门派内学过几年武功,也绝无可能会比阿呆更厉害。为什么要怕她呢?难道是仅仅就是因为她是侯爵大人最宠爱的掌上明珠的原因?阿呆自嘲的笑了笑:自己连侯爵本人都不怕,还能因为他而惧怕他的女儿?

可能还是因为她太好看了吧。好看的让人心有余悸。阿呆自己给出了一个答案。所以,在他去见大小姐的时候,他特意找了一条厚实的蓝布,蒙住了自己的眼睛。

巧的是,大小姐刚好正在洗澡。她舒服的躺在紫檀木做成的浴桶里,伸出一条光洁玉润的藕臂漫不经心的拨弄着水面上漂浮的玫瑰花瓣。浴汤清澈,花瓣娇红,而大小姐那透过花瓣缝隙若有若无显露出来的肌肤却更加诱人。

阿呆对于这个香艳的场景却无动于衷。因为他看不见。

“你不是很讨厌我吗?讨厌我就别来呀!”大小姐今天对阿呆的态度似乎并不好,她从鼻子里哼出了这句话。

阿呆懒得理她,自顾自的坐了下来,对旁边侍候大小姐沐浴的丫鬟说:“给我泡杯茶,谢谢。”他突然觉得很渴,喉咙都快冒烟了。眼前蒙着的蓝布虽然足够厚实密致,却也仅仅能够阻挡住他的视线而已。他看不见,却听得见。他的耳朵似乎比眼睛更好使。

“你们都退下!”大小姐气呼呼的嚷了起来:“慢着!不许倒茶。给他舀一杯洗澡水过去!”

两名小丫头顿时手足无措,面面相觑。“小姐,这……”她们不知道该不该照办——眼前的可是苏先生!侯爷说了,对苏先生稍有不敬就得被杖责出府的。如果给他喝洗澡水……

看到平rì里百依百顺的丫鬟迟迟没有动作,大小姐的脸sè越来越不高兴。“你们是想让我亲自去舀吗?”她冷冷的说道。作势yù从浴桶中起身。雪白的臂膀上挂着水珠,显得那么耀眼。

两个小丫鬟急的快要哭了。一个战战兢兢的从大小姐浴桶中舀了一杯水,一个颤抖着手送到了阿呆面前。看着阿呆面无表情的脸,她们要死的心都有了。照这剧情发展下去,大概会有三种结果:阿呆喝了小姐的洗澡水,小姐没有穿衣服;阿呆生气了,要去打小姐,小姐没有穿衣服;阿呆不喝小姐的洗澡水,小姐生气了,要去打阿呆,小姐没有穿衣服。

小姐没有穿衣服,小姐没有穿衣服,小姐没有穿衣服!毫无疑问,能够成为侯府大小姐贴身侍女的人都是很聪明的。两个丫鬟瞬间就找到了问题的严重xìng。相对而言,对苏先生恭不恭敬简直已经不是个事儿了。

“咳咳。”果然还是年纪稍微大一点的那个丫鬟比较老练,她拉了拉另外一下,轻声说:“还磨蹭什么呢?刚才小姐就让咱们退下了……”

“甜吗?呆呆。”看着两个丫鬟忙不迭的逃了出去,大小姐若无其事的撩了几下湿漉漉的头发,声音里带有一股说不出的暧昧。

“不甜,香!”话刚一出口,阿呆心里就猛然突了一下。他的脑门上迅速沁出了细密的汗珠。那杯浴汤就摆在阿呆面前,虽然看不见,但是他能清晰的嗅到杯子中透发出来阵阵香味儿。除了玫瑰花香,还有一股大小姐身上所特有的体香。这体香味又和前几天他在手帕上闻到的不同,闻的他心里酥麻。更要命的是,这时候大小姐刚好伸了一下腿,哗啦啦的水声让他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

隔着厚厚的蓝布,他似乎看到了大小姐往身上撩水的模样。像是走火入魔了一般,阿呆一向空明的灵台突然间无比混乱,一个魔xìng的声音不知从何处响起,径自钻进他的耳朵眼儿,他的脑海:“喝下去!喝下去吧。这浴汤比世间最好的酒还要醇香一万倍!”

模模糊糊之中,大小姐似乎从浴桶中坐了起来,她的曲线是那么曼妙,肌肤是那么雪白,一双修长纤细的手挡在胸前,半遮半掩。她舔了舔嘴唇,一双媚眼望着阿呆,似乎会说话:“呆呆,我渴。”

短短的一瞬间,阿呆身上就已经大汗淋淋。这一杯大小姐每天都要用上几次的浴汤,竟然胜过了世间所有的迷药。他重重的吐出一股浊气。眼耳鼻舌身意,声sè香味触法,层层剥离。阿呆自己强行封闭住了六觉六识,整个人变得如同一段槁木,坐在桌前,毫无生气。

大小姐早已穿好衣服。她看到阿呆如同木偶一般坐着,觉得好玩,于是悄悄的绕道他背后,从背后环住他,一把揪下了阿呆蒙在眼前的那条蓝布。她伏在阿呆肩上,吐气如兰:“呆呆,我不好看吗?”

阿呆不敢睁眼。该死的,又是这股香味儿!他支支吾吾的应道:“唔。好……好看。”

“算你识相!”大小姐瞬间又换了一种口气,伸指在阿呆额头上狠狠的弹了一下:“就知道你道貌岸然,不是好人!哼,蓝布蒙眼,摆明了就是想偷看人家!”

阿呆无语。他难道能说自己仅仅是因为讨厌黑sè才专门找的蓝布吗?

好在大小姐并没有准备和他计较这些。她捏着下巴沉吟了好一会,才说:“答应我三件事。我就原谅你。”“第一,做我的跟班儿,要乖。第二……”

没等她说完,阿呆就摆手打断了她:“很遗憾,我并不准备答应你。”

“偷窥本小姐洗澡,难道你想多一个‘流氓’的称呼吗?”

“你觉得还有什么称呼比‘呆叔’更可怕吗?”

“喂,你还有没有良心了?是我二哥救了你的。你忘恩负义,调戏他妹妹不好吧?”

“你又不丑,调戏你不算丢人。”

“你知道我师父是谁吗?她可是……”

“再厉害能打得过你爹吗?”

……

然而,到了最后,阿呆还是无可奈何的屈服了。他看着大小姐得意的模样,心中感到无穷的耻辱。

本来,他是想以攻为守,宁死不屈,一举改变他在面对大小姐时的劣势与被动的。为此,他甚至准备了一着杀手锏:如果这小娘们儿再无理取闹,我就亲她一口!

可惜的是,大小姐的后招似乎更为霸道了一点。她一把揪住阿呆的胳膊,狠狠的咬了上去,一边咬,还一边呜呜的说:“你要再不答应,我以后就一直叫你呆叔!”

想象一下吧,“呆叔”这两个字眼能够传达给人们一种什么信息:这人是个白痴,一个老白痴。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白痴调戏了自己如花似玉的侄女儿。

白痴不可怕,老白痴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突破了道德底线的白痴。阿呆虽然是一个洒脱的人,但是叔叔对侄女这种有噱头的事儿,他是连想都不敢不敢想象的。所以只能屈服。

经过二人反复的磋商,这个不平等的交易最终定为五件事。

“第一件,除了我,不许别人叫你呆呆!”

“第二件,如果你不乖,本小姐保留随时叫你呆叔的权利!”

“第三件,把你那门可以封闭六识的功夫交给我。”

“后两件事等我以后想起来再说。”

附注:本章原回目“遭遇未尝非盛事,滞留或恐是前缘”剽窃自清袁枚《随园诗话》,原诗是个应酬诗,比较一般,独这两句出彩,就不抄录了。“遭遇未尝非盛事,滞留或恐是前缘”与正文联系不大,好歹代表了失忆症患者阿呆的态度,与诸君共勉。

此外和喜欢诗词的朋友分享一点心得:唐诗虽好,读多了腻。倒是明清诗,虽然招牌不甚响亮,却十分有看头。俺已经被袁枚这厮征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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