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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无涯》第六节 把酒论山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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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腾腾的牛肉好喽!快来尝啦。”牛肉的香味比蜀来顺的喊声先到,“烧饼”的口水都出来了。

“走喽,吃饭!”任平沙拍拍烧饼的头。

桌上放着一只硕大的瓦盆,大块的牛肉泛着油光,十分诱人,三个大碗已斟好了酒,酒香四溢。

“好香!”云无恙拿起筷子,戳了一大块肉。

“别忙别忙,先干一碗!”蜀来顺端起酒碗。

“酒,酒我只喝自家酿的。”云无恙豪迈地拿出酒壶,跟蜀来顺碰了碰碗。

“口气这么大,什么好酒?给我尝尝!”蜀来顺一把抢去了云无恙的酒壶。

云无恙忙往回夺,却还是被蜀来顺倒了一点到嘴里。

“噗!”蜀来顺一口吐了出来,大声叫道。“这哪里是酒,明明就是凉水!你这老头儿搞什么名堂!”

“这,这肯定是我那老闺女故意的。”云无恙夺回酒壶,讪笑着说。她倒是有好几次把师傅的酒壶里灌上泉水。

“哈哈哈,女大不中留,老爷子,你得给她找个乘龙快婿啦。来!还是喝我们的!”蜀来顺端起云无恙面前的酒碗,云无恙只得接了过去。

“来顺,今日李药师不能饮酒,他还要上山采药。这碗咱俩干了。”任平沙接过云无恙手中的酒碗,笑着说。

“噢,还要上山啊,少喝点不行吗?”蜀来顺看着任平沙问,见任平沙摇摇头,便把酒碗举起来,两人一饮而尽。

“老头儿,遇见就是缘分,以后有什么事情,尽管来找我们,你碰上我跟沙子就对了,就我们极北这一片,要不是我和沙子,这周围的屯子,不知道要被抢劫多少次,我们又是烧荒,又是筹钱筹人建边墙,干的都是那些乌龟狗官该干不干的活……”蜀来顺给任平沙满上,又给自己倒了一碗,兀自干了。

“来顺!“任平沙夹了一大块肉到蜀来顺碗里,微蹙着眉笑着摇头,示意他不要再说了。

“沙子,没事儿,这老头儿我一看就有缘,是一路人。老头儿,你不知道吧,我们沙子以前可是当大官,当清官的,后来得罪了一群龟孙子,被贬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当驿丞,人这辈子就是命,谁曾想你会掉进河里,被我们沙子救了呢?”

云无恙望向任平沙,任平沙宽厚的笑,“他一喝酒,就完全管不住自己的嘴了。“

“怪不得你半夜三更会掉河里,采药险着哪,不喝酒对,你闺女孝顺,看你这年纪,闺女也不小了吧?有四十了没?”

“啊,十六。”云无恙答。

“才十六?行啊老爷子,老来老来还得个闺女。我看你也有七十了吧,闺女才十六。我本来想啊,哈哈哈,我就实话说了吧,我啊,三十四啦,一直打光棍,你要是有个老闺女三四十岁没嫁出去呢,还想认个老丈人呢。才十六可要物色个好人家。哈哈哈。”蜀来顺自己笑得前仰后合。

“俺闺女不嫁人。”云无恙说。

“哪有闺女不嫁人的?你这老头儿说的。”

“她自己不愿意,嫁了人,给人洗衣做饭带孩子,哪有一个人自在。”云无恙啜了一口酒壶里的水,看他咂嘴陶醉的表情,不知道的人,真会以为那就是好酒。

“女人嘛,不做这些干啥?小丫头片子不懂事,你不能任着她把她耽误了。对了,你们住在山上,可要小心山妖。”

“山腰?山腰还行,山顶有点陡。”云无恙嚼着牛肉含糊地说。

“是山妖,山上的妖精,不是山腰儿。”蜀来顺瞪着通红的眼睛,站起来扭了扭腰。

“山妖?真的有山妖?”云无恙问。

“当然有!前几天姑屯种甜菜的穆老三就被山妖抓了。找到的时候已经烧成一把枯骨了。沙子,你还不知道吧?”

“穆老三?”

“就是那个偷东西被打瘸了的,租了三亩地种甜菜,疯疯癫癫整天吹牛说自己一顿饭的工夫就能到京城的,一天晚上她媳妇连哭带嚎四处敲门,说他男人被长着翅膀的山妖抓去了,穆老三身体不利索,干活慢,太阳下山了他和媳妇还在地里,忽然就飞过来一个怪物,伸出爪子就把穆老三抓天上去了,他媳妇哪里追的上,回道屯里大哭大叫,当时还有人怀疑他媳妇嫌弃他是个残废,把他给偷偷杀了呢。没过几天,在鹿归岭半山坡,有人发现一堆尸骨,被烧的不成人形,右腿是半截的,头上的簪子他娘和媳妇都认出来了,是他的。他一个瘸子,根本爬不上那个陡坡,要有人害他,更不会把他拖到陡坡上,除非是有翅膀的山妖,谁也拖不动。大家这才信了他媳妇的话。”

“那山妖吃了他?”云无恙不由的缩起了脖子。

“不是吃,是烧了他,人最要不得的就是嘴贱,最近好几个神神叨叨的人被山妖抓走了。他估计也是说了什么得罪了山妖,唉,报应说来就来啊,”

任平沙的神色凝重起来,“又来了?”

“可不是嘛,沙子,你出去归出去,千万要离那夺魂岭远点,听人说,山妖就住在夺魂岭上。”蜀来顺道。

任平沙见云无恙脸色一变,问道,“李药师可知道夺魂岭?”

“看上去黑乎乎的,听说有些诡异,但我也去过周围采药,从未遇见什么山妖。”

任平沙点点头道,“夺魂岭离这里不远,别的山雾气都是白的,看起来仙气飘渺,夺魂岭上终年黑雾缭绕,即使大风天气也不会被刮散,仿佛鬼刹妖魔的盘踞之地。若是靠近吸到了黑雾,立即头疼欲裂,神思恍惚。多年来,一直有人误入夺魂岭有去无回的传说,没人愿意靠近,也不知岭中到底有什么。”任平沙曾几次想去探探究竟,每次靠近黑雾,就真的头晕眼花,四肢乏力,不敢再往前走了。“

“对,那山妖可了不得,最喜吃巫师神婆,说起来啊,这些人也是可恶,收了不知多少人供养,说自己通鬼神,知神灵,我看都是装神弄鬼,不然怎么连自己啥时候被山妖弄死的都不知道?“蜀来顺摇头叹道。

“有谁见过山妖在夺魂岭吗?”云无恙紧张地问。

“没有,山妖来无影去无踪,但几年前曾有人看见一老一小两个人,从夺魂岭的黑雾里飘将出来,不是妖怪又是什么?那个老的没甚稀奇,都说小的是个小姑娘,长的俊俏之极,比年画里的人儿还要美上几分,决计是妖怪所化。”蜀来顺又从坛里倒了一碗酒。

“老头儿,你怎么不吃啦?你不喝酒,就多吃些肉,多吃多吃。”

“官爷,我再不回去,家里人要着急了,我得走了。“云无恙站起来推辞。

“我送您。“任平沙也站起来。

“不用,不用。”云无恙忙紧张摆手,“我走熟了,不打紧。”

任平沙浅浅点头,没再说话。

“老头儿,你住的远,我就不留你了,你下次到城里卖药,去光脚庙里求个护身符,就是宁远城西门旁边那个,别看那个庙又小又破,里面的和尚也不靠谱,但是菩萨还是蛮灵的。”蜀来顺擦擦嘴角淌下的油,恳切地建议道。

“好。”云无恙听到光脚庙,嘴角泛起一丝笑意。

“光脚庙大名广交寺。”任平沙纠正道。

“嗨,大家不都叫光脚庙吗?去烧香的都是光脚的穷人,里面就一个和尚,平时在大殿上光着脚抠脚丫子,听说还吃肉哪。”蜀来顺又要滔滔不绝了。

平日里,只要有商贩脚夫从此间经过,他定要拉上人家胡侃烂吹个半天,要是得个机会进城,简直恨不得城里每个人都是自家亲戚,跟谁都亲密的不行,最喜听各种小道消息,回来巴巴地攒着,讲给任平沙听。

“烧饼,走了。”云无恙起身催促,白犬摆着尾巴坐在任平沙旁边,饭间任平沙不时投给他一些肉和骨头,听见云无恙一声吆喝,立马站了起来,跟在后头。

蜀来顺怔怔地看着一人一狗出门的背影,忽然说,“沙子,我感觉这老头儿很不一般。”

“何以见得?”

“你看见他那双眼睛没有?哪里是老头儿该有的眼睛啊,水汪汪亮晶晶,比小孩儿的都亮,不会是什么隐居的高人吧?”

“兴许是山妖呢。”任平沙笑着说。

“要是山妖,我们还能活到现在?偷了东西还能还你?这么好心的只有神仙喽。真要是神仙,还能掉河里?”蜀来顺唠唠叨叨地说。

任平沙忽然想起了什么,把碗筷一放说,”我先出去一下。“

“又出去,再吃点啊。“蜀来顺摇头叹气,任平沙是驿丞,可在驿站里呆着的时间怕不到四分之一,正因为他“不务正业”,到处游荡,才能为别人所不能为。蜀来顺这辈子最佩服的人,就是任平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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