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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兰成妻》第59章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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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蓁蓁失踪了。

她被掳走的时候,顾浔心神不定的厉害,没忍住冲了进去,神识散开细细一找,顺着她的气息找到了一株蠢花。

“前辈好厉害的!‘咻’地一下子就不见了!”

“玉佩和灵液是前辈给我的。”

“我都秃啦!”

星月花不知道这个超级超级超级厉害的神仙为什么脸色那么差,如果它有心脏的话,现在一定砰砰砰跳快得不得了。

对于接下来顾浔问有没有看见其他人和她在一起,什么时候走的,哪个方向去的,统统回答:“不知道”。

顾浔气得肝疼,抽了星月花的记忆自己看了一遍,发现它还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姚蓁蓁走得太快,根本看不清。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的确是有人带走她的。

“找到你了。”是谁找她然后带走?

顾浔让自己冷静下来,想要从这四个字中找出些思路来,当下也不再在星月花身上浪费时间,带着它回到自己那里,把事情和几人说了。时源、方嬷嬷与他三人各负责一个方向,搜索姚蓁蓁所在。

顾浔没有第一时间就找到姚蓁蓁是有原因的。

带走她的那人轻柔地摸着她细白的脖颈,又为她戴上了一枚玉佩,掩盖了她的气息。

身下又冷又硬,还很硌人。姚蓁蓁皱着眉,手往身子底下摸去,摸了一手冷硬,她眼睛还未睁开,就听耳边传来一个轻柔的女声,“你醒啦,感觉怎么样?”

姚蓁蓁打了个激灵,猛然睁开眼睛,一张脸就出现在她眼前。

“原来你受惊吓的表情是这样的。”

姚蓁蓁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听她笑着说:“你真可爱。”

变态……

“你是谁。”说话的声音还好,她应该没睡多久。

“不记得我了吗?”女人把她扶起来靠在石壁上,倒了杯茶放在她手里,“我是华霄。”

“之前我们在华衍宗见过的。”

姚蓁蓁讷讷点头,报上自己的名字,“姚蓁蓁。”华霄她记得。只是当时匆匆见了几面,后来在看台上又离得远,是以不记得她的样貌了。

她打量周围,这是个山洞,大概三十米深,她躺在石洞最里面凸凹不平的石床上,怪不得那么硌。

见她打量,华霄衣袖一拂,石床旁出现一个凳子,她理好裙摆坐了下去,解释道:“这里是秋山,秦城,你知道吗?是大陆中部的一座城,顾浔没有和你提过吗?”

此话一出,姚蓁蓁知道,正餐来了。

当时在华衍宗的时候她就知道华霄仙子喜欢顾浔,只是那时候华霄什么都没做,跟她也没有交集,见他们举止亲密也未曾有过动作,她还以为……现在看来,并不。

“秦城是他小时候生活过一段时间的地方,这秋山啊,他为了修炼,每日都要爬一遍,爬这么高的山,可不轻松,可他一句苦都没叫过。”

“华姑娘把我请来,是想让我更了解我夫君吗?”

华霄笑脸一滞,很快恢复过来,“你们还未成亲,这样称呼不妥。”

姚蓁蓁笑嘻嘻地扯开笑容,“好,那华姑娘是想让我更了解我男人吗?”

华霄没有回答,只是盯着她的笑脸,目光有些炽热,夸赞道:“姚姑娘笑的样子也好看。”

“……谢谢。”

华霄轻轻松了口气,接着刚才的话题,“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十三岁。”

回忆经典起手式……姚蓁蓁咽下吐槽,听她说话。

“我们从天君那里领了历练的命令,来到凡间体验人间复杂的感情,你说多巧呀,我和他分在了一处。”

“师傅们带着我们来到凡间,像凡人一样体验人间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甚至是品尝人间情爱,将凡人们走过的人生,通通走上一遭。”

华霄陷入回忆,姚蓁蓁知道,听故事是跑不了的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她又打不过人家,也不想着逃跑,干脆调整了姿势,从储物戒里拿出棉被和软枕,让自己更舒服些。

“十三岁的孩子该懂些情爱了,可是天上的神仙不同,我不懂爱情,我只知道,那个小哥哥可真好看,我喜欢待在他身边。他小小年纪就不苟言笑的,天生冷心薄情,天君的这个任务让他很不开心,我就把师傅给我买的珠花送给他了,想要让他开心一点。我多傻呀,哪有男孩子喜爱珠花的,以为自己喜欢,他就会喜欢,会高兴起来。”

那年情景她还记得清楚。

“哥哥,珠花给你,你笑一笑好不好呀?”小姑娘从头上解下刚买的珠花,高高举起伸到少年的眼前。

少年愣了一下,从她手里取过珠花,微微弯腰,把珠花戴回她头上,“自己的东西要收好。”

他没有笑,珠花也没有收,只是替她戴上,但那一刻她脸热热的,心里也热热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喷洒出来了。

后来她明白了,那是天君让他们体验的感情之一,男女之情。她明白的那一刻,红色的光团从她心里飘了出来,落在她手心。她把红色的光球小心地收在琉璃瓶里,盖好。

那是她收集到的第一种感情。

之后的日子,他们就在秦城里生活着,两人在一个院子里住着,她睁眼之后,闭目之前,都能看见那个为她簪珠花的小哥哥,真好。

“每天天还没亮,他就得起来、出门,爬秋山,爬到山顶修炼,再赶去学堂。我们一起去念书,读之乎者也,念四书五经,一起用饭。午时他习惯趴在桌上睡一会儿,其实只是不想和学堂的小娘子们说话,但那些小娘子们不知道,只会轻手轻脚地把那些吵闹的小郎君赶出去。我就趴在桌上,侧着头看他。

沐休时他在院子里练武,我就坐在窗边绣花,学习女红,只要一抬眼就能看见他。后来他的衣服都是我补的,我女红做得好一些了,就为他做衣服。”

“做的白色衣服最多,他喜欢白色,不喜欢有花里胡哨的装饰。穿一身白衣,手上拿折扇,像是秦城中的风流公子。他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头烟火味儿足着呢,最喜欢在清晨,走街串巷的小贩出来时,在街面上走一遭,他只要看着蒸笼升起的烟,心情就会变好,然后在街面上吃一碗面,叫上一笼包子。”

“我就悄悄地跟在他身后,但他总会发现,每当这时,他也不会生我气。他其实不介意人跟着,但是我生性腼腆,看着他根本说不出话。

他发现了我,就把我叫过去,给我也要一碗面。我很高兴,因为这样我就不用说话,只需要吃面就可以了。后来他上山也会带着我,秋山的这个山洞还是他发现的。

有一次我和他一起上山,会逢大雨,我在山上滑倒,无法行走,于是在这个山洞避雨,这一避就是一夜。当时我们就休息在这张石床上,夜里,他怕有狼,就睁着眼,守了我一夜,喏,就在那里。”华霄伸手一指,那是石洞洞口处。

“第二天背我下山。天君收了我们的法术,他只能一脚深一脚浅地踩在泥里,当时我趴在他背上,偷偷流泪。

我觉得我再也遇不到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人了。”

“收集完感情,就得回去,他不想回去,就故意不去明白那些感情,直到时间太久,天君把他的师父叫过去骂了一顿,他师傅回来后又把他骂一顿,他这才收敛。”

“可万般经历都没教他学会爱情,直到到了最后时限,被天君召回,他还没学会。”

“姚姑娘,你说爱情并不唯一,对吗?”

“啊?什么?”听着故事,姚蓁蓁一时没反应过来华霄在问她。

“姚姑娘,你说爱情里会有第三个人吗?”

“不会。”姚蓁蓁把头猛摇,这两人还没个什么呢,她光是听他们俩曾经历练中的经历,心里就酸的冒泡泡,要是真让华霄凑进来,她可能会拿起四十米长的大刀,把这两人都剁了。

“是啊,我也觉得不会。”华霄想了想,认真地问道,“姚姑娘,所以,我代替你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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