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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拥抱晨曦》张记,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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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课,放学。

王曦和沈卫道了声再见,便背着书包出了学校。

她心不在焉地走着,脑袋里却是回想着重生前的最后一刻。

她记得,大熊接到个电话,然后走到一边去听。

自己呢?

看着就在不远处的母校初中,当时心里想的是,如果人生能再来一次,她绝对不要再当逃兵,绝对不再背叛自己的理想,绝对不会再选择这个初中,绝对不要再遇到那个根本不会爱上自己的方淮!

然后,脑袋便是剧烈的疼痛~

“砰~”

俄哟我的妈呀~

王曦捂着脑袋蹲在地上,眼泪哗哗流下。

刚才想事儿想得太入神忘了看路,谁料居然撞到了电线杆子。

疼过一阵,她连忙左看看右看看,松了口气,幸好,没人看到,不然她的脸不是丢到黄埔江里去了。

王曦对着电线杆呲牙咧嘴了一阵,然后又恢复到面无表情的样子走在路上。

而因为红灯停在路上的黑色轿车里,一个同样穿着一身黑的男孩儿此时愉快地笑着。

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一个约莫40岁左右的大叔同样勾着嘴角,望着车窗外的小人儿,“小少爷,这小姑娘挺有意思的,是你班上的?”

男孩儿略带着些灰色的眼睛从窗外转了回来,摇摇头,“不是。应该是一个学校的,有点印象。”

车子缓缓发动,渐渐将女孩儿远远抛到了后面,男孩儿拿起手边的书静静看了起来,刚才的事只是生活中的一点调味剂,笑过即忘罢了。

王曦的脸麻麻的,她没有走回家的路,而是绕道去了她重生前最后待的地方——她以前的初中。

这和她印象里的样子不一样,记得以前听过,初中在她们就读两年前刚刚翻新过。

王曦有些陌生地看着眼前的建筑,“XX中学”

这样的颇有老旧洋房建筑的学校,到比翻修整新后的清爽整洁更得她喜爱。

在学校门前停留了一会儿,许多初中生下课后走出来看到有个小学生模样的孩子愣愣地站在门口都有些疑惑,这娃是不是迷路了?

王曦在校门口站了一会儿,便抬步回家。

经过一家小吃店时,停了下来。

没想到,她和大熊经常来吃的这家小餐馆儿真的是历史悠久。

她朝里望了望,看见年轻版的“胖叔叔”正在掌勺,她妻子“美姨”在一旁端菜收账,空闲片刻,两人不时笑着对望一眼。

王曦看着,心里不由生出一股子喜悦,胖叔和美姨果然十年如一日的恩爱。

这时,她眼睛一瞄,瞄到了坐在角落正埋头大吃的小孩儿。

咦?这不是,“沈卫!”

原本饿得慌的沈卫正与眼前的面条做殊死斗争呢,哪儿想到突然听见有人唤他名字。

这小子嘴里挂着面条,抬头一看,“方(王)曦~”

王曦熟门熟路地走过去,坐到他对面的空位上。

“刚放学没多久,咱又再见了。”

沈卫点点头,将面条一吸,嚼了几下吞进肚子里。

“你家住附近吗?我从来没见过你。”

王曦笑笑,看着他碗里的面,“你吃这么多?回家不吃饭啦?”

吃面的人一僵,声音有些闷闷的。

“我妈工作,很晚才能回来。”

王曦突然想起来,沈卫的妈妈好像被评为市劳模来着。

以前沈卫逃值日的时候,她听见袁莉跟其他老师抱怨着:这市劳模的儿子一点没有他妈妈的风范。

王曦对劳模的概念就是: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

看着眼前闷声吃面的沈卫,王曦突然觉得他特不容易。

“小姑娘,你要吃些什么?”

美姨不知何时来到我们这桌,正笑盈盈地望着王曦。

王曦眼珠子一转,“漂亮阿姨,来碗猪肺大肠汤。”

王曦的声音清脆响亮,周围人狐疑地看着她,一个小女孩子咋吃这些东西,不觉得恶心吗?

沈卫听了,登时被面呛了一下,喷出些在桌上。

王曦不赞同地看着他,拿起桌子上的餐巾纸,递给他。

“真脏,擦擦。”

沈卫丢了个卫生眼给她,边擦嘴边埋怨着:“还不是你害的。”

“谁让你擦嘴了,我让你擦桌子的!”

王曦一看就知道沈卫在心里骂她,立刻指着被他喷在桌上的面条。

这时,美姨的脸有点古怪,“小妹妹,菜单上可没有猪肺大肠汤的。”

“要不,你点点儿别的吧?我们这儿白萝卜排骨汤很不错。”

王曦立刻摇摇头,闭着眼睛小鼻子嗅了嗅。

“漂亮阿姨,可不带这么骗人的,我可是闻到猪肺汤的味道了哦!”

美姨愣着的时候,掌勺的胖叔叔围着围裙走了过来。

“咦?这小丫头鼻子这么灵!”

胖叔叔上上下下瞄了几眼王曦,突然哈哈大笑几声。

“小丫头,看不出,你还真会吃。想咱老张(胖叔叔其实姓张)一天不吃碗猪肺肺汤就浑身不自在,得得,难得碰上个志同道合的,今天我的猪肺汤就送你了。”

说着,就让美姨进厨房端出一大碗来。

王曦要了个小碗,从一大碗里盛出一点。

“我喝这些就够了,回家还得吃饭呢。”

王曦拿着调羹一勺一勺地舀起汤喝着,真鲜。

一勺一块猪肺,嚼着大肠口口生香。

不过,陶醉的也就只有王曦,沈卫看得有点想吐的冲动。

王曦从飘着杏仁的猪肺大肠汤里舀到了一块类似于乳白色的圆柱状物体。

“这是~”

“怎么样怎么样?不知道了吧,这可是我老家的特产。S市还没得卖呢!”

胖叔叔原来一直都没走,站在一旁此时有些得意地说着。

若是王曦没重生过倒还真不知道这是啥东西,可惜~

到王曦高中时,这已经成了S市市民餐桌上的普及菜。

王曦笑着看了眼胖叔叔,咬了一口,嚼了嚼,慢条斯理道:

“薯蓣,通称山药,产自山西,有强健机体,平补脾胃的作用。”

胖叔叔一怔过后立刻满脸的惊喜,“你个小丫头可以啊你!以后,你尽管来我这小店,叔叔我不收你钱。”

果然啊果然,这胖叔叔的性格果真是十年如一日的爽快!他要是瞧得上你,便引你为知己,吃啊喝的全不算钱,你要是跟他客气他还得吹胡子瞪眼的。

可要是惹得他不痛快,那就比较惨了,他会抄起锅子勺子的就往你头上敲。

王曦记得有一回有个流氓见美姨风韵犹存的模样心生歹意,居然大着胆子摸美姨屁股吃豆腐。

美姨一叫唤,胖叔叔当场就火了。

原本和和气气犹如笑面佛的脸立刻变成了黑脸张飞,吹胡子瞪眼睛,抄起锅子铲子就往流氓头上砸!

那流氓本就是欺软怕硬的主,一看真把人惹火了还不撒身就跑。

即使是这样,胖叔叔还愣是追了人家四条街,嘴上还叫嚷着:“小兔崽子,老子砍死你!”

这件事一传十十传百,搞到街坊邻里都知道,这张记小饭馆的老板别看一脸和气生财的模样,其实骨子里是个不好惹的主。

告别了胖叔叔和美姨,天色已经有些暗下来。

“你家住哪儿啊?”

王曦随口问沈卫。

“XX路XX大楼。”

沈卫回答。

“哎?那不就在我家对面?”

搞了半天,原来是街坊来着。

“那我怎么从来没碰到过你?”

王曦有些疑惑。

“我早上自己去学校,你是你爸送的吧?晚上我一向是吃了晚饭再回家的。”

沈卫有几回见着过王曦的爸爸骑着摩托送王曦,因为觉着骑摩托很帅所以就记住了。

王曦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

难怪经常看到这小子嘴里叼着馒头冲进教室,唉~当市劳模的儿子看来也不是什么好事。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这话,不知道是不是王曦敏感,总觉得这小子听到自己说爸爸怎么样怎么样的时候神色总是很复杂,也决口不提自己爸爸的事。

王曦不是什么好奇的小孩子,而且万一沈卫的爸爸已经过世或者跟她妈妈离婚了,她这一问不是揭别人疮疤嘛!

回到家,敲门,刚一下,门就砰地开了。

王曦抬头一瞧,自己漂亮无比的妈妈就站在门口,模样有些着急。

“嘻嘻啊~你到哪儿去了?怎么这么晚,妈妈还以为你被人拐走了。”

说着,从王曦身上取下书包。

王曦笑得有些谄媚:“哪儿会呀,我还没妈的十分之一漂亮,哪会有人拐我。”

妈妈顺势刮了我下鼻子,“小东西,就会在家跟我贫,到学校怎么就成了闷葫芦了。”

朱玉珍(王曦妈妈)去女儿学校开家长会时,曾经跟老师询问过女儿在学校的情况。

老师把王曦夸奖一番的同时也提过王曦性格过于内向,不爱说话,有些不合群。

朱玉珍就纳闷儿了,自家女儿在家里可是整天上串下跳的,看着电视里那些歌唱明星还会跟着扭几下屁股哼曲子,咋到了学校就内向不爱说话了?

王曦换了鞋子,走进大厅,桌上摆着饭菜,一男人坐在那儿手里拿着份新民晚报。

“爸~”

王曦甜甜叫了一声,跑上去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王振邦立刻笑得嘴都咧开了。

朱玉珍状似不悦地瞅着父女俩,哼了一声:“就知道跟你爸亲,妈妈白疼你了。”

王曦在父亲怀里蹭了蹭,“爸,妈妈吃醋了。你也去亲她一口吧。”

“谁要他亲,都是胡子的,扎人疼!”

说着,朱玉珍脸上有些微红地走进王曦房间,将书包放好,进厨房去盛饭了。

一家人吃着饭菜,在王曦左一句“青菜好吃”,右一句“红烧肉好吃”的恭维下,朱玉珍早就忘了审问女儿今天咋比平时晚回来的事儿了。

倒是王曦小口小口地喝着汤,不经意说道:“妈,我换同桌了。”

朱玉珍“哦?”一声,问道:“谁跟嘻嘻做同桌了?”

王曦吐了块小排骨的骨头,“沈卫。”

朱玉珍眉头微皱,“是那个调皮大王?”

王曦汗,沈卫果然“皮名远播”。

她点点头,“妈,听说沈卫的妈妈是市劳模。”

朱玉珍往女儿汤里又夹了一簇黑木耳,王曦皱了皱眉,明知道自己不爱吃的。

“你怎么知道的?沈卫说的?”

王曦郁闷一口吃掉黑木耳,没嚼几下就给吞下去,立刻又喝了口汤。

“不是,上次听袁老师和一班的崔老师说的。”

满意地看着女儿吃掉,朱玉珍开口了,“没错,上次看家长会的时候沈卫妈妈也来的。不过她儿子没我家嘻嘻争气,被老师当着所有家长的面儿给点名批评了。沈卫妈妈的脸色可不好看。唉~其实她一个女人养大孩子挺不容易的,可怜她儿子又不上进。女人啊,哪能行差踏错一次,如果当时不和有妇~”

“哼哼~”

王振邦适时嗯哼了一声,打断了朱玉珍的话,眼睛瞄了瞄还在一旁的女儿。

朱玉珍立刻闭了嘴,“嘻嘻,吃完了就去做功课吧,做完功课还得练琴呢!”

王曦乖巧地点点头,放下碗,“爸妈慢吃。”

便跑进了自己房间,轻轻合上门,然后露出一小缝儿,偷听着爸妈谈话。

“你怎么当着女儿面说这些呀。”王振邦有些埋怨妻子。

“我一时嘴快,不会再说了。”朱玉珍也是无心之失。

王振邦点点头,吃完饭,抽了根烟,“那孩子很顽皮吗?会不会欺负我们家嘻嘻?”

朱玉珍想了想,摇摇头。

“应该不会。上次家长会上我见过沈卫妈妈,觉得她是挺老实挺有教养一人。要不是后来在厕所里听到她和一班学生家长在那儿吵,我还不知道她当年和有妇之夫一起,还未婚先孕生下沈卫。真是作孽,你们男人在外面乱搞,我们做女人的受累,沈卫妈妈也算硬气,愣是自己一个人养大孩子,在厕所里被那男人的原配骂得狗血喷头都没回过一声,我瞧她是真正有骨气的女人,当时莫不是被那男人给骗了才怀上的。”

王振邦的香烟一抖,“老婆,我对你可是一心一意的,你骂也别把你自家老公算进去。”

朱玉珍双手叉腰,一副悍妇的样子。

“你要是敢乱搞,我就拿把剪子把你下面给咔嚓了!”

王曦悄悄关上门。

原来是这么回事,难怪沈卫决口不提自己的爸爸,这要算下来,沈卫不就是个私生子吗?

王曦做着语文作业,抄课文。

脑子里却是沈卫的事情。

沈卫真可怜,从小就没父亲,他妈妈又要工作养家肯定没法子好好照顾他。

读了小学又这么不巧恰好和那原配的儿子一个学校,还恰好就隔了一道墙就是隔壁班,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王曦想了想,那个原配定然是把沈卫妈妈和沈卫当作死敌的,在她的耳濡目染下,她的孩子定然恨死沈卫娘俩。

眼珠子一转,沈卫和人在操场上打架的事情不是和这有关吧!

能和一班见着面的机会不外乎做操、休息时间、体育课之类(一班二班因为人少每班才25 个学生的关系,所以体育课一些公共课都是合一起上的)。

王曦想,重生睁开眼第一件事就碰上了沈卫事件,觉得命里和这小子总有些缘分。

以后,能帮他就帮帮他吧,怎么说,他们也有互换巧克力的革命友情!

迅速地做完作业,王曦开始了练琴。

妈妈早就在钢琴上放着乐谱,白色琴键上还放着一把透明的长尺。

这是以前钢琴启蒙老师的要求。

他说学生在练习哈农时上面要放着尺子,这样弹钢琴的时候只有没被尺子遮住的部分是能弹的,据说长久练下去以后对手指的敏捷度、灵活性以及跨度都是有帮助的。

王曦一上手就按照谱子弹了遍哈农。

“嘻嘻今天很自觉嘛,记得哦~弹哈农~”

“一遍快,两遍慢嘛~”

王曦马上接口,朱玉珍从房里探出的脑袋点了点,很是欣慰的样子。

“嘻嘻,哈农弹十遍以后就练音阶爬音,不许跳过哦!然后才能练习曲子听见没有?”

王曦乖巧地允了声,朱玉珍才满意地将房门关上。

王曦的妈妈朱玉珍很喜欢钢琴,她经常同女儿说,如果当时自己有条件的话,一定要做一个钢琴家。

于是,在和王振邦结婚后,知道怀上了孩子,她二话没说,拉着自己老公就去琴行买了架钢琴,那时王曦还在她娘肚子里,才3个多月。

所以这样算起来,这架珠江牌的立式钢琴在这个家里的资历比王曦还要多上7个月。

父母都希望将自己未完成或是没有机会实现的梦想托付给自己儿女,这样的想法在王曦身上得到了深刻的体现。

不过,王曦却是真正喜欢钢琴的,而且很幸运的,她遇上的钢琴启蒙老师孙老师是个非常激情澎湃的老爷爷。

王曦在对待外人的时候都是一副乖巧懂事、内向至极的样子,唯独在这位孙老师面前经常会破功,因为在王曦弹曲子弹得非常好的时候,这位孙老师会激动地抱起她转一圈,或是对着她的小脸猛亲。

老人家从不吝啬表扬,而且用他的肢体行动演绎着对自己学生优异表现的赞美。

但这位老人家也不是好糊弄的,一旦他上节课规定的曲目在下一次课上没有完成,他满头的白发也会怒得像是要竖起来一样,眼中的厉色更是骇人,常惹得王曦小心肝儿直颤。

两个小时的练习结束后,王曦就整理书包上床睡觉去了。

她想着待7月份暑假的时候,自己会接到老师的电话让她去学校甄选。

到时就会遇到自己大提琴的启蒙老师,而且被她选上的理由还尤其让王曦记忆犹新。

想着想着,王曦不由得笑了,这一次,她绝对不会再放弃理想。

至于那些情啊爱啊的,就让它们见鬼去吧!

方淮,上一世,我用了9年的时间来爱你,最后却一无所有。

这一世,我要远远避开你,实现自己的理想,造就另一个不一样的王曦!

王曦嘴角挂着一抹动人的微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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