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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屿之匣》第贰拾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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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不想去承认心底那块最为隐蔽的秘密。比起北堂绛,她更加偏向牧程城这件事情,她只要一想到就会觉得隐隐的不安。这可能和北堂绛看上去温和且可靠,而牧程城却是一副叛逆并装成熟的模样有关。

一个像哥哥。

一个像弟弟。

自然会有些偏向那个“靠不住”的小子。

可是,如果天平倾向某一方的话,那么另一方又算是什么呢?偏向的那一方又要怎样称呼?她不明白。如果说都是朋友的话,这样就会简单了,不是吗。

讨厌复杂的问题,讨厌去过多的思考,只想简单的维持着简单的关系。

就像是在十岁那年,三个人玩捉迷藏的时候,北堂绛猜拳输掉,于是他来当抓人的“鬼”。北堂瑾和牧程城又恰巧躲在了同一个地方——公园里滑梯的下面。牧程城有些不满地瞪女生一眼:“你可不要拖累我被抓到。”

“这是我要说的话才对吧!”不甘心的反驳。

“懒得和你吵。”坐到滑梯下,沉默了半晌,他才又开口说出一个话题,“喂,问你个事情。”

“嗯。”

“我和北堂绛比起来,你觉得谁更帅?”

“北堂绛。”故意这样说。

“喂!”牧程城气得刚要发作,随后又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长吁一口气,“好吧好吧,就算他比我帅那么一点点,反正只有一点点。咳,我重新问你,我和他你觉得谁更好?”

“你指哪方面?”

“就是谁更好啊。”

北堂瑾仔细的捉摸了一会,最终放弃,“都很好啦。”

“不行,你要选出一个。”

“唔,烦死了,根本选不出来……”

“……”男生不再说话,黑下一张脸,直到北堂绛发现他们之后,他也仍然不吭一声。

其实也不是选不出来。

只是她心里明明知道答案却又不想说出口。

一旦说出口的话,是不是会有什么发生改变?三个人还会像从前一样一起玩一起笑吗?

如果不会的话,她决定这一生都不将真正的答案说出来。

【十一】

左腿摔成了骨折,北堂瑾的妈妈为她同学校请了一个月的病假在家休息。整天都只能撑着拐杖拖着一只石膏腿在房间里面绕来绕去,都快要被憋出毛病来了。偶尔北堂绛和北堂奚会在放学后一同结伴来探望她,北堂瑾渐渐发现原来北堂绛和她以外的女孩子也可以滔滔不绝的聊天。如果对方是北堂奚的话……应该没问题吧?

奇怪。想到北堂绛会有女朋友,北堂瑾竟然一点都不会觉得有悲伤的情绪,甚至反而替他感到高兴。可是换到牧程城的话,她的心里就会升腾起莫名的怒气,并且有一种想要揍他一顿的冲动。

星期五的下午,北堂瑾躺在床上翻看着语文课的必读名著《双城记》。从楼下的石路上传来卡车行驶的轰轰声,以及隐约的单车铃声。车铃被长长的按响,富有规律的反复循环。

“丁零丁零”……“丁零零”……

北堂瑾放下手中的《双城记》,迅速摸起床边的拐杖站起身来,一蹦一蹦地跳到窗边,透过窗户看到了站在路灯旁的牧程城。男生朝她没心没肺的笑了笑,骑着单车来回绕了几圈,车铃被他按得不停的响。

北堂瑾有一瞬间愣住。反应过来后急忙抓起床上的外套,撑着拐杖蹦到门口,胡乱穿上一双鞋子便推开门走出去。

看见她出现,牧程城将眉头扭成一个“川”字打量起她的左腿:“怎么搞的,你干吗一见面就以这种恐怖的造型来表达对我的不满?”

“……我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摔坏腿来向你抗议?”北堂瑾酸溜溜的撇了撇嘴巴。

男生无限感慨的笑出来,“哼嗯……总觉得我们好像很久没这样开玩笑了。”

“是、是吗。”北堂瑾的眼神躲闪起来。

“说正经的。”牧程城将单车停放到路灯边,双手揣在口袋里朝北堂瑾走过来,“北堂绛打电话告诉我,说你在上体育课的时候摔伤了腿。”

“呃,是、是啊……”想起之所以会摔倒的原因,北堂瑾差点一口气噎到。

“看你还是生龙活虎的嘛,和我想象中的根本不一样。还以为你摔得要坐轮椅,害我白期待了。”

“真抱歉我没有坐轮椅,让你失望了。”

“不要这种态度,我可是特意逃课跑来的。”牧程城低头踢了踢雪地中的小石块,“听北堂绛说,你会摔倒似乎是因为我交了女朋友的缘故。”

啊!北堂绛这个大嘴巴!北堂瑾的内心在痛苦的呐喊。

“也……也不是啦,他是乱说的,你会交女朋友是很正常的事情啊,这根本没什么。”女生拼命的找着各种借口。

看出女生略微泛红的脸颊,牧程城冲她挑了挑眉:“先说好,我可没有和我们乐团的主唱交往。”

眼前似乎突然亮起了某种希望的光芒,北堂瑾睁圆了眼睛:“没、没有交往?你骗人,我的同学说连杂志都报道过这件事情。”

“我只是和记者说我有喜欢的人,可没说是谁。他们乱写的你也信,笨蛋。”

“……原来,你有喜欢的人啊。”又重新跌落到了失望的深渊,这和有女朋友简直就没分别。

“嗯。”

“是我认识的人吗?”试探性的打听。

“嗯。”

“……谁啊?”

牧程城抬起头,认真的表情并不像是开玩笑:“你。”

北堂瑾愣愣地眨巴眨巴眼睛,下一秒钟大声叫起来:“太直接了!我都还没有准备好!”

“拜托,这有什么好准备的。”男生不满地皱起眉头,“你明明早就察觉到了,所以才会在初三的暑假里躲着我。”

“那是因为,不是……因为我……”脸红的语无伦次。

“我知道的。”牧程城打断她,“你心里想的事情,我都知道。可是,你也应该比谁都明白,三个人是不可能以朋友的关系永远在一起的。”

“不用说出来啊……”北堂瑾无奈的叹息。

良久的沉默过去,男生和女生站在雪地中谁都没有再开口说话。直到最终,男生将这沉寂的气氛打破。

“北堂,告白的事情已经说完了。接下来,我要告诉你另外一件事。”

“嗯?”

“有家唱片公司看中了我邮寄给他的光盘,就是上次在圣诞节的现场live。他决定和我们签约并且进行打造,就是那个现在很红的歌手石川的经纪人。”

“石川的经纪人?那个红得不能再红的石川的经纪人?”北堂瑾兴奋的尖叫一声,想要上前拉住牧程城却忘记了腿伤,于是痛得停在原地龇牙咧嘴,还不忘朝男生摆出老土的胜利“v”字手势,“成功了!你终于成功了!牧程城,从今以后你的梦想就可以实现了!冲啊!铁达尼克号!”

牧程城忍不住被女生滑稽的造型逗笑,“你怎么一点都没变,实在太像傻瓜了。”

“然后呢然后呢?签约之后要做什么?出唱片?发专辑?”顾不得男生的评论,北堂瑾激动的追问。

“嗯……这个嘛,他是说寒假就会将我们的歌曲统一成专辑发售。”

“真的?太棒了!”

“所以,他要带我们去英国制作专辑。”

“……诶?”北堂瑾顿时怔住。

“我是来和你告别的。”

北堂瑾愣在原地,她呆呆地望着牧程城,良久之后才哽咽出一句:“你……要离开这里?”

“……嗯。”

“去英国?

“……嗯……”

“呐,别……别开玩笑了,叔叔和阿姨,他们不是最反对你玩乐团的吗?这次他们一定会阻止你去英国的对不对?他们怎么可能同意你去那里呢?”

“我成功了,他们也很高兴。这是我的未来,他们当然不会阻挠。你也知道的,父母就是这个样子。”

不想要他离开。

不想要他去她再也看不到的地方。

不想。不想。非常非常的不想。

十岁那年,他曾经问过:

——我和北堂绛,你觉得谁更好?

七年后的现在,北堂瑾忍不住问出同样的问题:“我和你的乐团,你觉得哪一个更重要?”

男生回答:“两个都重要。”

“不行,你要选出一个!”急得哭了出来。

牧程城没有任何犹豫:“那么,我选我的乐团。”

话刚说完,他就转身骑上单车,在一片白色的雪地之前朝相反的方向驶去。

说什么喜欢的人是我……说什么告白……根本就是骗子。北堂瑾的眼泪再也止不住的顺着脸颊流淌下来,她撇开拐杖蹲下身子大声的哭起来,断断续续的哭声在雪地中持续不停。

不停的。不停的。

一直流淌的眼泪。

她抬起手反复擦去脸上的泪水,可是还会有新的泪水从眼眶里滚落,一直渗进脖颈的皮肤里,打出一片湿润炽热的水迹。

耳边突然传来单车被扔倒在雪地里的声音。

被泪水模糊的视线里,男生俯下身,同样蹲下来:“喂,别哭了。”

北堂瑾困惑的抬起哭得乱七八糟的脸孔,惊讶的望着折回来的牧程城,只发出一个别扭的单音:

“诶?”

“英国的冬天很冷。”

“……什么?”

“记得来的时候要穿厚一些。”

“哈啊?”

“机票我放在北堂绛那里了。而且,我只是在寒假期间去那里,不是永远的留在英国啊白痴。”

北堂瑾张大嘴巴,反应过来后沉下一张脸咬牙切齿:“把我的眼泪还给我,附带利息全部还给我!”

牧程城露出柔和的笑容,不理会女生的抗议,而是伸出手拉过她的肩膀,凑进她的耳畔轻声的说了一句话。

可惜这个时候,一架飞机矮而快地低空飞过,一阵轰鸣声压在头顶,北堂瑾什么都没有听清。她满脸疑惑地抬起头,只看到明亮的光线下,牧程城美好干净的笑容,以及好看的眼角与眉梢。

【十三】

寒假只剩下最后三天。北堂瑾从机场的椅子上站起身来,时不时的探头越过人群向大厅内张望。然后又焦躁地重新坐回来,转头问身旁的北堂绛:“为什么牧程城还不来接我们?你昨天晚上真的发邮件告诉他了吗,我们今天来英国的事情。”

“你已经问了我一百遍了,都说了再等等,他马上就会来。”北堂绛的腿上放着笔记本,他正在忙着和他的女朋友北堂奚写邮件,他现在已经变得很忙很忙了。

“切……我现在才发现你根本一点都靠不住。”北堂瑾望天翻了一个白眼,突然察觉身旁有几个拿着flos solis乐团专辑的小姑娘在小心翼翼的打量着自己。

终于,那几个小女孩鼓足勇气一般朝北堂瑾走过来,拿出专辑满脸笑容的询问道:“这位姐姐,请问封面上的女生真的是你吗?”

“哈啊?”封面?什么封面?北堂瑾拿过对方递过来的专辑,整个人顿时就呈石化状。

因为——因为专辑的封面竟然是她的照片!

为什么会这样?

“这个……我……不知道。”北堂瑾一头雾水。

“可是好像哦,封面上的人和姐姐长的简直一模一样。”

“是啊是啊,我刚刚看到姐姐时就在想‘她会不会就是传说中的flos solis团长的女朋友’,杂志上有特写过呢。”

“既然不是姐姐的话,我们就不打扰了。可能是认错人了吧,对不起呢。姐姐再见。”

看着几个小女生走掉,北堂瑾晕晕乎乎地转向北堂绛:“为什么他的专辑封面会看到我的照片?灵异事件?”

“他没有告诉过你?”北堂绛终于停下手中的电脑。

“告诉我什么?”

“第一张的专辑封面要用你的照片啊,我都知道的事情。”话说到这里,北堂绛顿时停住,随后他指了指朝这边走过来的某个身影扯出一抹笑容:“本尊登场,你的问题就要找到答案了。”

北堂瑾转过头,一眼便看见了朝她走来的牧程城。尽管他戴着遮人耳目的超大号墨镜与针织帽,她还是立刻就将他认了出来。于是北堂瑾站起身气冲冲的跑到他面前,来不及打招呼就劈头盖脸一句:“你专辑上的照片是怎么回事?”

男生愣了愣,“不先给我个拥抱吗?”

“快回答!”

“你说封面啊,我明明和你讲过,而且你也没有说反对的话。”

“什么时候?”女生叫道。

“就是我去和你告白加告别的那一天啊。”

“呃……!”

想起来了。

那句因为飞机的出现而没有听清的话。原来就是这件事。

不过……牧程城这小子还真的不是一般的任性。竟然会用她的照片来做专辑的封面,这不是明显在向全天下宣布他和她的关系吗?问题是,这叫她以后怎么见人啊!

【尾声】

——flos solis。用拉丁语来做了乐团的名字。

——翻译过来的话,它的中文含义就是“向日葵”。

——向日葵,葵花,葵。

从一开始就是以这个名字作为动力创建乐团。

所以,就算三个人不会一直以友情作为维系,那么也一定会以另外一种方式重新归位到同一个圆圈里。

同样的直线上,牧程城站在最前面,北堂瑾牵着他的手,回头便可以看到北堂绛。

——这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三人组合。

——不管发生什么事,狂风暴雨都不惧怕。

这是第三区的,一个小小的,爱情未满友情之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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