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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屿之匣》第贰拾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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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北堂瑾拎着酱油瓶缓慢的走在回家的小路上。路灯昏黄的光线将影子拉得长长的,路过牧程城家门口的时候,女生停下脚步,抬起头望向那扇黑暗的窗户。叔叔阿姨大概还在加班工作吧,也难怪牧程城会选择住宿制的高中,起码这样不会回到空无一人的家中也不会感到孤单。

但是,他之所以会选择与她和北堂绛不同的高中,实际上也另有原因。

两年前吧。

两年前的夏天,初三毕业,中考刚刚结束。北堂瑾和北堂绛都沉浸在填报高中志愿的痛苦挣扎中,而牧程城却满不在乎的四处奔走组起了一个乐团。他强调自己是团长,想要跟随他的人必须听从他的安排与吩咐。

说来也怪,跟着这样既霸道又嚣张的团长,难道不是一件很郁闷的事情吗?可是偏偏有人喜欢活在他的压迫之下,譬如巴巴地跟在他身后的贝斯手和鼓手以及键盘手,还有那个歌喉确实不错长相也很“少年杀手”的美女主唱。

虽然牧程城的吉他弹得没有专业的好,在作曲方面也是个半吊子,不过有了外貌与身材这样的形体条件,想不红都难。

于是在那个初三毕业的暑假里,牧程城拥有了属于他的乐团,属于他的首场live,属于他的一群小范围的fans。

他的辉煌从那一年开始了。

live会后小小的赚了一笔,牧程城在家中开了个庆祝会。大家又疯又闹,喝了不少,最后全部都醉醺醺的离开。惟独坚持“未成年是绝对不能够饮酒”之说的北堂绛保持清醒,他因为第二天要参加棒球比赛,于是也随着人群走掉,临走时要北堂瑾照顾照顾那个醉得很难看的“邻居弟弟”。

大家都走了。只剩下北堂瑾和醉倒在沙发上的牧程城。

“真是的,酒量那么差还喝得最多,高兴也不用不着和自己的身体作对吧。”北堂瑾只喝了一杯可乐,因为她属于北堂绛的“绝不喝酒”派。她从房间里拿出一条毯子盖到男生的身上,男生有些痛苦的皱起眉头,喃喃地嘟囔着“胃痛,痛死人了”。

活该,让你喝酒。尽管这么想着,北堂瑾还是不忍心看到牧程城难过,坐在沙发旁问他:“要不要紧啊?我去给你买绿茶醒醒酒好不好?”

他摇头,伸手握住北堂瑾,微微睁开眼睛,望着女生轻声唤道:“北堂。”

“嗯?”

“北堂……”

“干吗啦。”

“……北堂……”

这样被他一直叫着名字,北堂内心有种奇怪的感觉在蠢蠢欲动。直到牧程城握着她的手凑到嘴边,轻轻的亲吻后,她才触电一般的“嗖”的一下从沙发旁站了起来。

脸上的灼热一直烧红到了耳朵。

沙发上的少年却已经渐渐的熟睡,嘴角旁泛起的笑容就好像是恶作剧得逞后的得意。北堂瑾从牧程城的家中跑出来,大步流星的走回自己的家,冲进房间里摔上门,整个人倒在床上用力的把脸埋进了枕头里。

心脏还在“咚咚咚”的跳个不停。剧烈得仿佛就要冲出胸腔。

她在枕头里闷闷的长叹出声,然后使劲的甩了甩头。

有什么东西在悄然的发生改变,那是她一直所担心的。

就是从那天开始,她刻意的躲着牧程城。不接他的电话,不回他的信息,就连偶然碰到也只是尴尬的笑。那段时间,她经常跑去北堂绛家中,什么事情都和北堂绛一起行动,如果知道牧程城也参加的话,她便会找各种借口躲在家里,什么也不说。

她知道自己的做法或许有些过分,对牧程城也非常过意不去,她只是想要拼命的守护着从八岁起就一直三个人在一起的日子。

不想任何改变,这样维持下去就好。

直到得知牧程城报考了与她和北堂绛不同的高中后,她才感到无限的后悔与伤心,甚至藏在被窝里哭了一个晚上。

两年前的事。

只有她和牧程城才清楚的秘密。

【七】

从来没有亲临过牧程城的live现场,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那么着迷于音乐的世界,甚至还花费大把的精力与睡眠组建乐团。录音室、场地包括费用都由他一手操办,好像在北堂瑾拒绝成长的时候,他早就已经一声不响的蜕下了身上厚重的蛹壳,变成了闪烁光芒的美丽耀眼的蝴蝶。

在圣诞节的当晚,站在live现场时,北堂瑾突然醒悟般的意识到了那一点。

台上的主唱在唱些什么,北堂瑾其实没有听得太清。原因是她的目光全部都集中到了牧程城的身上。

他弹着吉他时所流露出的欣喜笑容,以及他指尖下迸发而出的低沉的、朦胧的、尖锐的或者是如同火山爆发时发出来的奔腾与咆哮声,几乎像是他全身的细胞在雀跃的奔跑一样,可以清晰的感受到他想要表达出来的震撼的乐章。

周围的歌迷们随着乐曲一同欢呼尖叫,大声的以沉醉的姿态高喊着:

“——太帅了!flos solis!”

“flos solis”。

北堂瑾仍然不懂那是什么意思。她只是站在人群中呆呆的仰望着高台上的男生,心里仿佛有暗寂的海水在侵入,非常咸涩迷茫的味道。

为什么他要走得那么快,那么远。

她已经……跟不上他的步伐了。

“北堂?”身旁的北堂绛发现女生情绪低落的神色,“你还好吧?”

“嗯?”

“是不是这里太吵了?”

“……不,我没事。”

“可能是我想得太多了……”北堂绛望向高台上的某个身影,轻微的叹息出声,“不过,今天来看他的现场演出,总觉得他某天就会展翅飞走一样。”

“……”

“果然,他选择的是和我们不同的道路。虽然很久以前就知道了,但还是会觉得有些寂寞。”

北堂低下头,露出悲伤的眼神,她感到自己的心里像是破了一个洞,很难再愈合。

北堂绛在这时牵住她的手,别有含义的低声说道:“放心,我和他不一样,我不会丢下你离开的。”

“……诶?”

“北堂,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嗯。”

她并不觉得那是告白。但是,那一刻相互紧握的双手,还是令她忍不住流下了感动的眼泪。虽然,比起北堂绛,她更加希望能够听到牧程城对她说出这样的话。尽管当初从牧程城身边逃开的,明明就是她自己。

——我不会丢下你离开的。

——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八】

初中二年级的时候,三个人还都在同一所学校。每天一起上学,每天一起回家,偶尔会出现北堂绛参加社团要练习的情况,牧程城便骑着自行车载着北堂瑾回家。北堂绛喜欢山地车那种酷酷的型号,本以为牧程城也会挑选那样的车型,可他偏偏买了辆有后座的普通自行车。北堂瑾曾问他为什么不赶时髦买流行的单车,他却摆出大人口味十足的模样回答:“你是笨蛋啊,买这种车子当然是为了载你回家用的,你以为我愿意吗。”

分明就是个假装成熟的小鬼。

不过这样也好,说实话,她一点都不喜欢站在北堂绛山地车轮架上的感觉,果然还是坐着舒服。放学后,她在男生单车的后座上一边不老实的来回踢腿一边大声喊着:“冲啊!铁达尼克号!”

“白痴!万一真的沉进水里怎么办!”牧程城毛骨悚然地瞥了一眼石坝下面的河水,紧接着握紧不停歪扭的车把又吼道:“喂喂,不准再乱晃,小心我把你甩下去!”

“你才不会咧!呜哇!你慢点,我差点就掉下去啦!”

“叫鬼啊,神经,你不要乱晃不就好了!”

“什么嘛,明明就是的车技太烂!”

“喂喂喂,别晃——喂!我说你——”

话还没有喊完,就听到“砰嗵”的一声,两个人伴随着一辆单车全部倒在了石坝旁的草地上。单车的两个轱辘还在转来转去转个不停,牧程城倒在草地里龇牙咧嘴的痛个不行,手肘支撑住地面,突然感觉身上传来某种绵长而充满了辛香的热度,他迅速的抬起头,看到了摔倒在自己怀里的女生。

一瞬间突然觉得有异样的感觉在胸腔中升起,以至于他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直到北堂瑾爬起身,揉着摔痛的头朝他伸出手:“痛死我了……喂,你还要在那里坐多长时间啊,不要装了,快点起来啦。”

牧程城愣了愣,睁大眼睛,终于回过神来。

“呃——唔嗯……”连反驳都忘记了,他只是迟疑地握住女生的手,站起身来。

他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那个瞬间才是他对北堂瑾的感情突发质变的契机。如果说小时候的那种单纯的喜欢不过是对有趣的玩具的占有欲的话,那么初二那年的情感变异才使他感到真正的小小的慌乱。

十四岁那年的夏天,他告别了友情。

于是,他开始长大。

【九】

体育课测试一百米短跑,北堂瑾排在第六组,北堂奚也和她分到了一起。看着第三组的同学跑出去,北堂瑾闲得无聊,只好四处张望起来。余光瞄到了从对面体育馆里走出来的北堂绛和几个学生会的学长,大概又去开会了吧。女生心里这么想着。

北堂奚走过来,绕有兴致的谈论起了圣诞节当晚的牧程城的live:“我觉得他真的有红的潜质哦,班里好多女生都在听他乐团的歌,说不定他哪天就可以出现在市中心的液晶显示屏幕上了。”

“……嗯……或许吧。”北堂瑾垂下眼睛。

“怎么了?你不感兴趣吗?你们是青梅竹马吧,北堂绛和牧程城,还有你。”

“……嗯。”

“说起来也真是奇怪,他竟然没有和你们考同一所高中。”北堂奚奇怪地歪了歪头,“不过他可能是为了女朋友才去考那所住宿制的学校吧,flos solis的主唱。”

“诶?女朋友?”

“北堂你不知道吗,大家都在说哦,flos solis的团长和主唱在交往,前段时间还被地方杂志爆料过呢。”

“……”北堂瑾睁圆了眼睛。

体育老师打响了枪声。

轮到第六组一百米短跑。

北堂瑾神情恍惚的站在起跑线上迈出第一步的瞬间,她的眼前忽然就闪过了许多黑白的或是彩色的过去的画面,如同电影镜头一般飞速旋转。

好多好多的回忆。

眼花缭乱的回忆。

——八岁时刚刚搬家过来,牧程城当时顽劣捣蛋在整条街都出了名,他不友好的用手中的水枪喷了她满脸的水,然后拉着北堂绛一起哈哈大笑。冬天的时候,她因为一条狗和他走近。原因是他被路边的大黄狗咬伤了腿,痛得哇哇大哭大叫,她吓得急忙跑去把自己爸爸找来,将他送去医院扎了狂犬疫苗。当他好了之后表达感谢的方式都是异常别扭的,不是痛快的说上一句“谢谢你”,而是站在门外敲了敲她的窗户,将一只毛绒兔子扔进来便迅速跑掉。

——九岁时他开始带着她和北堂绛到处捣乱,像是带头大哥一样出谋划策,可是最后玩足球踢破了别人家的玻璃却还是要诚实的北堂绛来背黑锅。十岁时他开始安静下来,并且嫌弃从前的游戏都太幼稚,他要创造新的娱乐方式,于是他要爸爸买了把吉他。十一岁时他经常关在房间里识乐谱,小蝌蚪一样的哆来咪画了满满一堆纸。十二岁时他壮志豪言的说着梦想,长大之后要建立属于他的乐团与音乐。十三岁时他在中学里成为万人迷,人气直逼优等生北堂绛。十四岁时他买了自行车,每天载着她回家。

——十五岁时他和她陷入了矛盾尴尬的境地,回不到过去也前进不了。十六时他去了住宿高中,带领着他创建的乐团开辟天地。

——十七岁时,他已经成就了梦想的点滴,大家都在谈论着他和乐团主唱交往的事情。

可是,不久之前,他还在温柔的喊着她的名字。

“北堂”“北堂”的叫着。

那究竟算什么意思……

“啊!北堂!”跑在前面的北堂奚察觉到身旁的女生倒了下去,急忙掉转方向跑回来。

走到操场附近的北堂绛看到围在百米跑道上的一堆人,眯着眼睛仔细的望过去,顿时就发现了摔倒在地的北堂瑾。他来不及同身旁的学长们再见,而是迅速的跑到百米跑道旁,一把横抱起了膝盖摔出一道长长的口子的女生。

血沿着膝盖流淌下来,可是北堂瑾却觉得心里豁开的口子要更长更深。

她埋着脸,北堂绛也没有问她摔到的原因,只是抱着她快步朝保健室跑去。

然而他却突然感到胸前的衣襟上有湿润的痕迹,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湿了一大片。顿时懂了,她在哭。

以为她是因伤口的疼痛而忍不住流泪,于是无奈的轻声安慰:

“好啦,别哭了,马上就到保健室了,你再忍忍。”

女生反而不领情的哭出了声。

“……是不是真的很疼啊?”

“他交了女朋友了……”

“谁?”忽然明白过来,怀疑的挑起一边的眉毛,“你该不会是在说牧程城吧?”

“他什么事都瞒着我们……”

“……嗯。”

“连报考住宿高中的事情也没告诉过我们。虽然我知道那是我的错……”

“你的错?什么错?”

“可是他实在太过分了……”

“……看来不是腿的问题啊,你竟然在为这种事情哭。”

“我完全弄不懂他在想什么……”

“嗯。”

“感觉被他骗了,我简直像个白痴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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