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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到时光尽头》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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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嘴在嘴没有歪掉之前,叫李一山,一个清秀的南方少年,沉默寡言,终日捧着本酸不拉叽的爱情小说,虽然身架子看起来瘦弱,但一双骨节粗大的手很有劲。我们叫他“白子”,一个班里的同学都知道,最好别惹他,惹急了他会白了脸跟你玩儿命。

同班时跟他并不是走得很近,在我这种只会打架生事的愣头青眼里,他多少算是个读书种子,数理化都过得去;因为爱看小说的缘故,文章也写得不错,可是爱情小说这东西害人,大家都认为白子考大学没问题,哪知他在高三那年昏头昏脑地喜欢上一个女人,结果和我一样名落孙山。他离录取线只差了十六分,我则是三分之二交了白卷。我本来就不在乎,早就打算好了去当兵,吃四角八分钱一天的粮。入伍前穿了新军装一串门,才知道他这个独子也参了军,报到后我们被分在一个班里。

新兵班里的福建人就我们俩,除此以外清一色江西农村来的老表。个个是九头鸟,抱成一团,明里暗里挤对我们。训练之外,当兵的还要轮流去菜地砖场干活,学生兵不懂农活,自然是乡下老表们欺负的对象,更叫人气不过的是班长、班副胳膊都朝里拐。我哪里肯买这个账,初中起就被小混混们尊为老大,地方上也算是一霸,于是关起门来揍了俩小子,结果我被关了一个礼拜的禁闭。李白子这家伙天天帮我打饭,用自己的津贴给我买烟。死党就是在那时结下的。

我们在九个月之后赶上了一次保卫边境的战争。

说要上前线了,连里全员剃了光头,有些新兵晚上躲在被窝里哭,哭得人心惶惶。有人还把领到的军饷一顿吃光,也有人开始写遗书。你问我怕不怕?想到上了战场可能一去不回心里也发毛,但当了兵就得打仗,只有打仗,我们这些新兵蛋子才有出头之日,才能立功提干,最不济也能过个枪瘾,把在枯燥的兵营生活中憋出来的火气发泄出去。

开拔之前扩充兵员,副班长被调去别处当班长,上头看中我膀大腰圆,又兼一副凶神恶煞相,任命我接替副班长。嗨,别看副班长是世界上最小的官,但在安排具体班务时就能说上话,第几班站夜岗,冲锋时队列怎么排,哪个兵背机枪,哪个兵管急救药箱,这些琐事对当兵的来说可是性命交关。班长是个结巴,一着急话就讲不连贯,憋得脸红筋涨,吐不出个囫囵句子。理全被我占了,看来学生兵也有优势,至少嘴皮子耍得比农民地道,一个半月下来,班里的事由我说了算。你说我有官瘾?扯淡,别说这个班副了,就算当了连长、团长又怎样?一样不在我眼里。当了兵,就得朝将军那个份上攀爬,听说凡是良将,从巴顿到许世友,少年时都是顽童,凭什么就说我当不成?

但是打仗是会死人的,过了国境,第一个被打死的是班长。那是个黄昏,大部队正准备扎营,马嘶人叫地忙乱着。连队受命去前面几个村庄搜索一番,有大股敌军就回来报告,遇游兵散勇就赶走他们。

我们班负责西面,走近一所静悄悄的村庄,发现村民都已逃走。才四月天,这鬼地方就已经极为闷热,几天的长途跋涉下来,大家又累又饿,真想吃顿饱饭,好好睡上一觉恢复体力。但任务还得执行,班长叫大家提高警惕进庄,他自己端了冲锋枪走在最前面,接着是三人一组,拉成散兵线小心翼翼地摸进庄来。

村里都是茅草顶的竹屋,四面凌空,像广西云南少数民族住的竹寮,门是用藤条系上的,一推就开,看来老百姓很穷,没有什么像样的家具,屋梁上吊下一个乌黑的瓦罐,下面有个火塘,是做饭的地方,有的屋里还供着关公神位。到处是成排的竹林,大丛的芭蕉,村边的水田映着天光,牛圈里的水牛在嚼草。搜索了半个村子,没见敌军的影踪,大家多少松懈下来,这时前面路口出现一个农妇,晃晃悠悠挑了副担子。听到班长喊她,那妇女弯腰搁下担子,班长还没走出两步,只见那妇女直起身来,落日正从前方平照过来,没人看见那个戴斗笠的农妇手上多出一个物件,枪声一响,大兵们才赶紧滚卧倒地。已经晚了,班长先是往上一跳,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几秒钟后才向旁边歪去。那农妇打完一梭子子弹,拔腿往村中逃去。这边五六支冲锋枪一齐开火,把农妇搁倒在田埂上。那是我第一次挨近死人,而且是两个,农妇矮小干瘦,皮色蜡黄。班长伤在两处,一颗子弹打在肩膀上,另一颗子弹从咽喉处穿了进去,从耳下穿出来,翻出好大一个窟窿,血突突地喷,几块儿毛巾都堵不住。班长咽气前,突然讲了句一点也不口吃的话:“想不到会死在女人手上……”

我的手还在抖个不停,班里的十来双眼睛一起盯着我,惊慌、恐惧和迷惑呈现在一张张年轻的脸上。我一下子想到现在我成了这班人马的最高长官,在对付有形的敌人之前,先得驱除战友们眼里惧怕的神情。

我的第一道作战命令是为班长报仇,大家一把火把村子烧了个干净,任何在火光中移动的活物都招到一阵密集的冲锋枪子弹。

从那一刻起我的神经就再也没有放松过。在战争中,目之所及,除了鲜血就是死亡,天天看到整车的尸体和伤员往后方运,人心很快就变得像石头一样坚硬粗糙。六班里最年轻的一个兵,脸色绯红的大小伙子,我敢说他还是个童男,子弹什么地方不能打,偏偏打在他裆里,看着小伙子捂着下身在地上打滚,大家心中明白,这家伙就算不死,这一辈子也报销了。还有,敌人可算是把地雷玩到家了,什么触发雷、悬挂雷、弹簧雷、子母雷,扫不胜扫,排不胜排。一不小心踩进地雷阵,“轰”的一声,耳朵里还嗡嗡响,转头一看,身边刚才还是活蹦乱跳的战友一下子矮了一截,两条腿无影无踪。

有次隔壁连队在宿营地,大家正端着碗吃饭,或在玩扑克,一发火箭筒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飞来,落在人群中,立刻血光四溅,残肢断臂满天飞舞。还有一次,在掏敌军的地洞时,站在下风头的战友不小心被火焰喷射器舔了一下,救都来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大活人在半分钟之内化成一段焦炭。还有,在战场上千万不能有怜悯之心,女卫生员替俘虏包扎伤口,一不留神,那个半死的俘虏便反手狠狠地一刀,刀锋深入小姑娘的腹腔;或是藏了一颗手雷,水螅般紧抱着你与你同归于尽。几场恶仗打下来,我太明白了,在战争中人活着全凭运气,哪怕相差零点一秒自己也会被装进尸袋,和上百具毫无生息的躯体挤在一起,被毒日头晒得发臭流水,被苍蝇叮得头大如斗,最后由敞篷卡车拉到随军殡葬队处理掉。两个月之后,你的家人收到一个一尺见方的木盒,说那是已经成了灰的你。

几个月打下来,部队减员无数。没死的一个个都成了心狠手辣的家伙,人人神经绷得像张鼓皮,耳朵永远竖起捕捉敌情,四面八方都是无形的枪口,眼睛得一百八十度地来回转,转得慢一点就有性命之虞。敌人一方,强悍好战,军民不分,又跟法国人、美国人打了几十年的仗,战场经验比我们高出一筹。班上六个江西兵,三个被地雷炸死;一个家伙夜晚在战壕里抽烟,被敌军狙击手打死;另一个生疟疾,上吐下泻,耽搁了送医死去,再加上班长。战争之后囫囵回来的只剩两个。

阎王爷几次摸过我的头皮。虽然在进攻中,我们的大部队把敌军打溃了,但还是有很多零星的敌军潜入丛林,凭借对地形的熟悉,不时地骚扰我们。敌军很会用迫击炮,这种武器在近中距离对散兵很有杀伤力。他们在丛林里躲着,散兵上来,一炮过去,总能搁倒五六个。

迫击炮后坐力小,炮弹到头顶时才听到响动,再卧倒已经来不及了。敌军跟美国佬打了多年的仗,游击战术用得神出鬼没,炮筒子肩上一扛就能跑,路又熟,这儿打两炮,那儿来一下,几个游兵散勇加一门炮就可以把一个营整得不能动弹。我就吃过迫击炮的苦头,有一次被落在一米外的炮弹震昏,某根神经被震坏了,落下个病根,一紧张就憋不住想尿,除此之外,整场战争下来倒连块儿皮都没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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