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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青天剑》第三章 序三 奉天城 帽儿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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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婆婆,您这绣花针上下翻飞如蝶翼翩翩,看得小子眼花缭乱五体投地,小子要是能够早生二十年定当折花赠美人”

帽儿巷入口处有一座绣坊,绣坊内。只有一位年龄很大的孙秀娘,是曾给皇帝陛下秀过龙袍的御用秀娘,一手陇秀出神入化,绣花能引蝶,绣凤引百鸟,昔日皇后娘娘母家请孙秀娘去做闺阁小姐的教习被孙秀娘直言拒绝,皇后大怒差人压孙秀娘进宫,众人皆以为孙秀娘在劫难逃,未曾想她入宫后却与皇后相谈甚欢,皇后与孙秀娘执手出宫,亲临绣坊,每至初一十五总要传人接孙秀娘来宫中聚一聚的,就连太子幼时小衣也尽皆出自孙秀娘之手。孙秀娘一时成为世家权贵争相邀请的座上宾,这些邀请被她一一拒绝,反而奠定了孙秀娘在奉天闺秀心中的地位,只要能请到孙秀娘,学得一手皇后都称赞不已的绣活儿,哪怕琴棋书画平庸些也可称奉天第一闺秀。

然而,孙秀娘不收徒。

“只可惜我堂堂九尺男儿,做不来这细致活儿,白白糟蹋了婆婆一手出神入化的技艺”穿着粗布短打的少年郎与雍容华丽的绣坊格格不入,嘴上说着诨话手指灵巧片刻不停歇,轻拢慢拈抹复挑,一副少侠白马图跃然目中,白马雄健,欲奔腾而出,少侠剑眉星目,眸光灿灿,笑如朗月。

孙秀娘只偏过头来瞧了一眼就不再看,什么话也无。

“哎呀哎呀”少年摇头晃脑又开始穿针引线,不消片刻,少侠手中多了一杆红缨长枪,寒光烁烁,端得是英气无比。孙秀娘轻咳一声,少年手指继续翻飞,少侠头顶又多了一面雷神大鼓和流星锤。

“咚”孙秀娘手中的绣绷重重地摔在桌上。少年十针全出,只看得人眼花缭乱,绝户刀,三叉戟,黄金斧,吴钩,越叉,三十钺......百晓兵器榜上十八般武器被撒豆般一股脑儿得绣上去,少侠倒像是个走街串巷的杂耍艺人。

“为何没有剑?”孙秀娘问。十八兵器绣尽十七,独独没有剑。

少年难得沉默不语,手指依旧极尽灵巧,马蹄下绣上了许多草木,姿态栩栩。

因为没有人能比那个人更配得起那把剑啊。

他放下绣绷走出秀坊拿出一张薄如蝉翼的面皮小心覆上,又拿金针向自己各大窍穴刺下,转眼变从一个清秀的少年变成了一个有点木讷老实的中年汉子,拎着屠刀走进巷中丁屠户家。

丁屠户不姓丁,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他自称为丁,有一把用了十几年从未磨过但依旧锋利无比的屠刀,丁屠户拿着这把刀宰杀牲畜,刀声中音,合乎桑林,手起刀落,一头全牛早就被分解成了一摊摊筋骨肉,层次分明,毫不拖泥带水。

“阿讷,你来解这头牛”丁屠户把自己手里的刀递给身旁木讷的汉子,丁屠户有很多的学徒,穷苦人家的孩子为了能够混口饭吃总要学会些傍身的手艺,屠牛宰羊,木工打铁。

被称作阿讷的汉子挽起衣袖伸手接过屠刀,好似刀有千斤重般抖个不停,汉子脸色煞白,手臂青筋暴起,双手持刀柄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向上抬,那刀竟一分也不动。汉子的倔劲儿也上来了,索性就这般僵持着。

直到丁屠户冷哼一声“跟个娘们儿似的,连把屠刀也拿不动,你还解什么牛,回家杀鸡罢!”那把屠刀“咣当”一声掉落在地。

阿讷看着自己脚下的屠刀,蹲在地上闷闷不出声,到底体魄差了些。

百晓生评,绝户刀,刃为不祥。楼兰与墒国持续三十年之久的战争直至墒芫帝即位结束,与他的父亲不同,墒芫帝是个偏执的疯子,大典第二日就御驾亲征倾半国之力直捣楼兰皇城。楼兰女王亲登城门献出降表,然而墒芫帝拒不接受,墒国不取楼兰一寸国土,派士兵把守边界将楼兰围成铁桶一般,随后一把大火将楼兰烧了个干净,火照十日,红光冲天,目光所及皆为人间炼狱,十日后天降暴雨,千里皇城,一片焦土,只有楼兰圣女因在外游历侥幸逃过一劫。

传闻昔日楼兰圣女雪就是持着这把刀屠了墒国一城,日照城内上至官员下至平民百姓无一幸免,光是此刀所杀百日婴儿,就有千余。护城河早已成了一条血河,城内土地,下挖十尺,依旧鲜红。日照城一片死寂,随即圣女雪以身祭刀,万千血煞藏于刀中,世上再无楼兰一脉,绝户刀便以此为名。

当年百晓生评定兵器榜时曾拟定绝户刀之威力足以位列第五,最终因其有悖人道压下一位只列第六。

谁曾想,这样一把饮尽亡灵的煞刀,如今竟被丁日日拿来宰牛,若此刀有灵,也不知是什么想法,怕是要弑主了罢。

丁看着阿讷言:“你的心不够净,杂念太多,宰不好牛,什么时候你能骗过这把刀,什么时候你才能骗过你的仇人”

“我无仇”阿讷道。

每个人都有秘密,丁无意探究,从腰间卸下一把刀给阿讷“去剔骨”

剔骨除筋是一门及其考究的活儿,力道轻一分,筋肉附骨除之不尽,力道重一分,骨面刮花髓液流出这骨就不完整了。

阿讷握不住刀,但是论起剔骨,没人比他做的更好。只见他手持双刀,不消多时,身边已经摞起了小山堆一般的牛骨,根根骨面光洁。他洗了洗手,又去切肉。最终他抽出藏在靴筒里的刀走向牛棚,这把刀很不一样,普通屠刀长六至八寸,重三五十斤,身宽而尖略弯。阿讷的刀有双刃,和刀相比更加像剑,与剑不同,这把刀短而宽,刀身刻饮血槽,刀柄镶嵌似珠非珠,似石非石,原是金舍利,佛家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言,此刀反其道行之,以佛陀嵌屠刀,杀人又诵经,不可谓不诛心。

母牛舐犊情深,阿讷看向旁边的公牛,公牛仿佛已经知晓自己的命运,留下了泪水,“我不喂你,便对你无牵挂,所以给我的刀很快,你不会感到痛苦”在完成那件事之前,阿讷会一直无牵无挂,他要用最孱弱的身体,挥出最快的刀。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落刀之处,尽皆关节,竟无霍霍之音,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一头雄壮的公牛已经被阿讷拆解,涓涓鲜血流了一地。

阿讷开始像平日一样蹲在地上发呆,三百余天,他还是不能拿起那把刀,而一年之约已经十分接近了。

他慢慢脱下外层血衣,伸手在脸上抹了一把变成长相阴柔的书生。又一把捞起不知哪里来的书箱走进帽儿巷最深处。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书院中皆是稚童,摇头晃脑背着千字文,“嘎吱”书生推门进来后小童便有些拘谨地缩了缩脖子,背书声也断断续续,直到书生放下书箱坐在狭小的椅子上开始和那些小童一样摇头晃脑的背诵千字文,小童们心中说不出的苦涩。

“你要是再折腾两次,我的书院就要被你折腾黄了”一名中年文士走过来看着书生道。一个不知跟脚的年轻人,半吊子书生,日日来这书院,背着磕磕巴巴的千字文,也不管主人是否愿意,美其名曰先生当对弟子一视同仁,真是求学也就罢了,偏偏又通四书晓五经,天文地理经史子集无所不精,文士对于对方明目张胆的掩饰无可奈何,索性也没有出什么大乱子。

书生不知从哪掏出一把折扇,在手中翻转环绕,“学生今日,依旧有一问,先生,天地不仁众生该如何?”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理当如此”天地不感情用事,对万物一视同仁,既不会过度偏爱也不会过度贬损,物竞天择,唯适者生存。

书生追问“圣人不仁,百姓该如何?”书生字字珠玑,步步紧逼。

文士深色凛然,书生一句如当头棒喝,似神人擂鼓直击文士本心,“圣人不可以不仁!”

“我辈读书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可称圣人!”文士铿锵有力,又一次重复道“圣人,不可以不仁!”

天道有常而无情,万事万物沧海桑田,介子如须弥。圣人需有情,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方为万世开太平。

书生并没有为文士的回答感到惊讶,儒士季方,该有此回答。“君王不仁,圣人该如何?先生又该如何?”

院子里的孩童早已走光,儒士季方与书生相对而坐,两人凝视彼此争在分寸之间不肯相让,没人会想到,今日小院中大逆不道罔顾君臣的一番言论,会在未来决定整个王朝的风云变幻。

季方出生时,时未三月,百花盛开十里锦绣,雀鸟衔环绕梁飞旋,有谶者言:季方握刀剑,定国平四海,季方执笔,安邦绵万年。

季方也的确不负众望,一岁便识字,三岁能写诗,五岁即可作赋,针砭时弊,文笔稍显稚嫩但尽显少年峥嵘,待季方十四岁时,已连过三试,成为皇帝金笔钦点的探花郎,少年得志,只可惜未来得及匡扶社稷,季方逐渐远离朝堂开始四野悠游,三十年间,人们失去了他的踪迹,但是没人会忘记季方。那么季方自己,忘了吗?皆以为季方早就寄情山水,谁能想到他竟在市井中做个最普通不过的教书先生。

书生双眼紧盯着季方,不肯错过他一丝一毫的表情。

“君王不仁,便需书生匹夫匡扶社稷,我辈读书人,忠于一国之民,而非一家之姓也!”

书生问了季方快一年的问题,有时问是否天为圆地为方,有时问南辕北辙是否可行,有时问为什么先生的亵裤总是穿白色,如今一年之期将到,书生终于问出了他的问题,他想过失望,可季方到底是季方啊,他撕下脸上的面皮,以真容对着季方深深作揖“朝堂就交给先生了,江湖可放心交给学生,愿还这天下河清海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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