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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沉惊梦(原霸者之证)》第一章 肝胆照 浩气存(上)(已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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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时分,正是青松酒楼最热闹的时候。也难怪,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青松酒楼可不是普通的一家酒楼。据说其势力已是遍布整个中央三国,尤其在这维单城,青松酒楼实际上已被视为维单城地下权力的象征。这样地方,也是整个维单城消息流通最快的,懂门路的人都知道,只要出得起合适的价格,你可以得到你所需要的任何消息。

二楼,林云天,林斯,陶明在小二的亲自陪同下,来到靠近窗口的一酒桌,落座。

青松酒楼的席位可不是那么好坐的,尤其像林云天三人这般,由小二亲自带路,简直是早已预定一般,实在叫人感到稀奇。因此,林云天等三人一落座,旁边的两三席都有人好奇的望去,看是何方神圣。

明眼人认得是林云天三人来历的的,都转过头去继续喝酒,闲侃,只有左方相距两个席位的一桌,一大汉却在问道:“张兄,那三人是什么人?怎么当这里像自己家一样?”

他同桌的一人叹口气,道:“谭兄,你离开维单城已有三年了吧。”那谭兄点点头,那张兄道:“他们是虎翼佣兵团的三个副团长。”谭兄疑惑道:“虎翼佣兵团虽然是这两年来风头最劲的佣兵团,可是……”张兄续道:“没错,据我所知,虎翼佣兵团在一年前接下青松酒楼一件任务,干得非常漂亮,可是自身也损失惨重。霍楼主在付清余款之后,特意安排那桌席位天天免费给虎翼佣兵团的人。”谭兄听了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说完,再望了已经在饮酒,吃菜的林云天三人一眼,就转过头岔开话题闲聊起来。

这时,二楼中心的一桌坐着的四个人窃窃私语起来:“我们刚才说到哪里了?对了,是说到冷血悍将白汉被三殿下悬赏通缉。而且那赏额,高得吓人。”

此人说话的声音照说也不低,二楼里的人只要细心的话,都能听得一清二楚,偏偏那语声中带有一种窃窃私语的味道。人的心思就是这样奇怪,明知这样的做作只是散布消息而已,可是这消息也确实太惊人了,似乎在片刻间,整个二楼,那声音一下子就小了起来。

那说话人身边的一人问道:“那有多高?”

那说话人一拍大腿:“黄金三千斤,食邑千户!”话音刚落,整个二楼响起一片低低的惊叹声。

这时,那说话人右首一人说出了一个众人心中都存有的疑问:“不是说白汉是三殿下手下最得力的干将吗?怎么一下子闹成这样?”

那说话人或许觉得传出消息的效果已经达到,也就不再压低声音,鼓着一向粗嗓大声的喉咙道:“说起来,那也是红颜祸水。你们知道吗,白汉的妻子那可是大美人,我敢说,你们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美人!”

跟他同席的三人都起哄道:“万大哥,那你就见过?”那万大哥点点头:“我是见过,就一面而已。嘿嘿,一年前,四大名姬之一梦姬驾临维单城,陪着那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的林云天一起出城游玩,那美貌,你们是见识了,美吗?”

“美,当然美!像仙女下凡似的。”那三位连忙点头称是,并在脸上露出不怀好意,带有一点遐想,稍嫌猥琐的笑容。

“嘿,跟梦姬比起来,我敢说,白汉的妻子那是一点都不逊色,尤其那气质,啧啧,真是……没法说出来。”那万大哥脸上显出迷茫的神情。

“后来,不知是哪一天,三殿下无意中碰见了白汉的妻子,那可真是一见丢了魂。你想,那三殿下可是金枝玉叶,长这么大,那可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到现在,还是继承王位呼声最高的人选,他想要将这大美人弄到手,那还不容易?可是,这世上的事情就这么奇怪,白汉的妻子,别看她看起来柔柔的,可是那性子,可烈着呢。三殿下乘着将白汉远远打发出维单城的机会去勾引白汉的妻子,可惜,无论用尽什么手段,都没有成功。眼看白汉就要归来,三殿下色欲冲心,竟在一天晚上强暴了白汉的妻子。三殿下原想白汉的妻子顾忌名节,一点会忍辱偷生,说不定日后还有机会。谁知,就在白汉回来的当晚,白汉的妻子留下遗书一封,竟上吊自杀了。这样一来,那白汉还不找三殿下报仇,那他就真枉为男人了……”

见说到精彩时分,那万大哥竟停住,那右首的人很是机灵,马上起身给那万大哥斟酒,并不住的催促他往下讲。

那万大哥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满意的擦擦嘴,就接着往下讲:“听说,白汉自妻子死了以后,看了妻子留下的遗书,知道事情的真相,可以说是完全丧失了理智,完简直像疯了一样找三殿下报仇。你们也知道白汉是干什么的,单是这一个月来,三殿下或明或暗遭到的刺杀就不下于十次,平均每三天就有一次。你想,白汉是何等人,三殿下不拿出这么高的赏额,能有可能捉住白汉吗?”

说到这里,二楼众人听他说了这段是非,不由得开始议论纷纷起来。因为这结仇的二人的身份实在是太惊人了。三王子吴天正自不待言,执掌牧国兵部户部多年,据说门下食客两千,能人异士着实不少,是目前牧国入继王位呼声最高的人。而白汉,其大名早已随着他就任牧国飞龙密谍总统领五年来的赫赫声威而名闻天下!要知道,飞龙密谍直属牧国兵部,原是派往边塞和各镇总督刺探的其机密的特遣单位,一旦内地有变动,该单位也就内调协助。他们以密谍身分,进出各种龙潭虎穴出生入死,刺探军情、擒搏首恶、清除奸宄、制裁不法官员……总之,这些人握有充分的权力,掌握生杀大权,骠悍勇敢,每个人都可独当一面。这五年来,只有那些对各国情报非常敏感的人才知道白汉这个人对牧国的重要性!熊庄国的情报头子曲飞就说:“只白汉一人,足以抵挡千军万马。”而东淄国的实际掌权者东武君早就放言:“只要白汉能来我国,上将军衔,兵部尚书的位置虚位以待!”

窗边的林云天此时回过神来,转头一望,见林斯反应很是奇怪,歪着头望着林云天一动不动。林云天见此先一愣,然后连忙道:“小斯,你不要这么放电,我可不是女的!”一听此话,一边陶明不禁大笑起来,林斯的脸顿时变得通红。

原来林斯的帅气已是名闻整个维单城,不仅女孩迷他,一些贵夫人也很迷,从十四到四十,可以说是老少通杀。而对他的帅形容得最有意思的是佑国公夫人说的:“林斯那张脸啊,都漂亮得不像个真人似的。”而关于林斯的帅,维单城里一直有个传说,说如果林斯歪着头向你看上三分种不动,而你还没被电晕的话,就可以断定你一定不是女性。因此,林云天说这番话其实是开林斯的玩笑。

笑闹了一阵,林斯问道:“天哥,你是动心了吧。”

林云天闻言,一笑:“像白汉这样的人才,哪个会不动心呢?”

摇摇头,陶明道:“云天,你也知道,现在打白汉主意的,可是为数不少,而且一个个都是来头不小。刚才那说话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有心人派来散布消息意图搅乱局面的。云天,还是小心点为好,毕竟,我们还是经不起折腾。”

林云天从容一笑:“陶叔,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笔生意,放心,只要舍得本钱做下去,从长远来看,只会有赚的。”

凝神望了林云天半响,见他依然神情不变,也知道他已下定决心,陶明只得轻叹口气,道:“云天,知人识人,更舍得下本钱,这一点,你还真像你父亲,想当年,我就是这样将自己卖给了你父亲,现在……”想是想起了旧事,陶明不胜唏嘘。

一听此言,林云天就已知道陶明不再反对自己,也就笑道:“陶叔,都这么多年了,那些往事,就不要再提了。来,小侄敬你一杯。”

也许是眼见气氛有点沉闷,林斯道:“天哥,我们这次出任务,出去快有两个月,既然回来了,可要玩个痛快了。对了,今晚上,你有什么活动?”

当听到林云天说要到青楼妓寨去玩个痛快时,林斯的反应竟是身子一歪,噗的一声,将嘴里的酒吐在地下,并干咳起来。

见此,林云天没好气的道:“好啦,小斯,我说到青楼去,你怎么那幅表情?难道我长得不帅吗?”林斯连忙道:“岂敢,岂敢,天哥你当然帅啦!”其实要说起来,林云天虽说没有到林斯那种帅到令人窒息的地步,但俊朗的面容,完美的体魄,雄狮一般的威仪,跟林斯在一起也不会逊色多少。

“只是,云天,你难道不知道你的青楼运有多差吗?”

见林云天一脸疑惑像,林斯呻吟一声,伸手一拍额头,叹口气,道:“云天,我跟你一起去过青楼总共不到七次,结果,不是打人,就是被人打,没有一次成功的。现在,一提起跟你去青楼,我的心就在怕怕,你就饶了我吧!”

一听此话,林云天难得的脸一红,然后又理直气壮的道:“是吗?小斯,你好象漏掉了一次哦?那次,好象是我独占鳌头啊!你难道忘了吗?”

林斯摇头道:“刚才,你没听人家怎么说吗?那一次。只能说你走了狗屎运,所以,不算。”说完,只见林云天哼了一声,也不搭话,得意洋洋的喝起酒来。

原来,一年前,就才情和美貌而言,在龙神大陆近次于天下四大美女的四大名姬之一的梦姬率歌舞团莅临维单城。当天,在落脚的飘香楼里,多少王孙公子欲一得美人亲泽而不可得时,楼里的老鸨传出的消息却是梦姬在楼里独自接待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佣兵团副团长林云天,之后几天,除了公开的活动以外,梦姬就在楼里陪着这位林云天。要知道,梦姬在龙神大陆向来是卖艺不买身,而且她的歌舞团据说有曹丘刀在背后撑腰,因此,放眼天下谁也不敢冒着得罪曹丘刀的危险对梦姬动粗,公开持其虎须。尤其在铁国的大将军之子铁雄仅仅是在言语上对梦姬不三不四,三天后就被不明来历的人断其四肢之后,梦姬所到之处,敢仗势欺人的可以说无。而且,据说就是要见上梦姬一面都要有非凡的才情。所以,谁也弄不懂林云天究竟有什么有点,竟被美女如此垂青。

至于林斯说林云天走了狗屎运,是说那次林云天纯粹是碰巧。原来凭梦姬的身价和地位,走到哪里无不被人挖空心思讨好,这几年来,梦姬早被这些了无新意的谀词听得烦了。而之所以要见林云天,却是因为林云天的一幅对联。林云天写的对联是“浮沉惊梦若是,皆因此姬降世。”横批是“艳冠群芳”。这副对联虽然不是很工整,但是巧妙的将梦姬的名字嵌了进去,又巧妙的将梦姬比喻为降临人界的女神,梦姬一时心动之下,就见了林云天一面。之后,按照后来的说法,是梦姬对林云天一见倾心,并且瞧出了林云天的不凡,于是在当时而言,可以说是对林云天青眼有加。当然,这都是林云天得势之后,并且娶了梦姬之后的说法。

看着林云天一脸得意洋洋的模样,林斯没好气的说:“只是,某人以为从此有了好的青楼运。结果啊,以后还是每次风波不断啊!”一听此话,林云天也只是尴尬的笑了笑,继续喝酒。

“唉!”叹了口气,林斯道:“也不知怎么回事,这一年,我好象是被你传染了,每次去青楼也每一次能善始善终的。”

一旁的陶明奇怪道:“不是吧。小斯,现在,应该没几个不长眼睛的跟你争吧?”林斯低头答道:“不是那么回事,每次去青楼,好戏还没开始就被几个烦人的女孩找上来了,真是,烦啊!”说完,摇了摇头,一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刚放下酒杯,就看见陶明望着林云天偷偷的笑,林斯先是一愣,旋即反应过来,两手掐着林云天的脖子,叫道:“好啊!我道奇怪,怎么每次都被抓住,原来是你在通风报信!你这样做,还当不当我是你兄弟!”

好不容易摆脱林斯的纠缠,先吐了口气,林云天笑道:“嘿嘿,小斯,你不是常常自诩自己那份‘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风流是男人的骄傲。我就很想知道,当两朵花或者三朵花碰在一起的时候,你还能够做到片叶不沾吗?”

“哼!想沾住我,没那么容易。”林斯接着道:“不行,交了你这个损友,不能这么算啦!我要你……”眼珠转了几圈,林斯一副好不容易下定决心的模样,道:“我要你自罚三杯,并且保证以后不得透露我的行踪。”

林云天道:“罚就罚!比酒量,你行吗?嘿嘿,不透露你的行踪,那得看你怎么意思了。”

林斯道:“你还是不是人啊!有你这样做兄弟的吗?”

看着林云天和林斯笑闹在一起,陶明亦是一笑。什么是佣兵生涯?那是过着出生入死,尸山血海只是等闲的日子。没有杯中美酒,没有怀中美人,又怎能笑面人生!

笑闹了一阵,林云天刚举起酒杯欲喝,忽然神情一动,放下酒杯,往东望去。几乎是不分先后,林斯也望同一个方向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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