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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爷爷故事集》4、清算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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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中国的农村,地主阶级人口很少,却占有绝大多数土地;农民阶级人口很多,却占有很少土地。这就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这种土地制度极不合理,严重地阻碍农村生产力的展和社会的进步,必须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也就是说,必须把土地从地主手中拿过来,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很早就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口号,由于连年战乱,并没有实行土地改革。真正实行土地改革的是**人。

抗战胜利后,陕甘宁边区曾在一些地方试办土地公债,即:行土地公债,征购地主多余的土地,无偿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也就是说,政府出钱有偿征购地主多余的土地,不是无偿剥夺。党中央第二把手**认为,这是“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的最好办法之一”。1946年2月8日,**向各中央局和各区党委出通报,介绍陕甘宁边区试办土地公债的经验。遗憾的是,越来越严重的战争形势使得这一“最好办法”丧失了实现的可能。

1946年春,国民党紧锣密鼓地备战,**也积极准备应战,内战一触即。国民党备战依靠的是美国援助,**备战依靠什么?依靠的是广大农民的支援,于是,有些解放区开展了农民对地主的“清算斗争”。

清算斗争,就是清算租息、清算负担、清算抢掠和霸占、清算劳役及清算其它剥削的斗争,迫使地主用土地来偿还,使地主的部分土地转移到农民手里,这实质上是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

清算斗争的方法各地区大同小异,一般都是派土改工作组到农村去,访贫问苦,扎根串联,组织农会和贫农团;对农民进行“谁养活谁”的教育,动穷人诉苦伸冤,提高农民的“阶级觉悟”,激起农民对地主的“阶级仇恨”;用自报公议的方法划阶级成分,确定清算斗争的对象;培养训练积极分子,召开斗争地主的大会,打掉地主的威风;动群众起来和地主清算剥削账,让地主用粮食和土地还帐;分配胜利果实;最后号召翻身农民参军支前,保卫胜利果实。

怎样算剥削账?比如,你向地主租了1o亩地,每亩地租是4斗(2oo斤)粮食,你租种1o年共向地主交租2万斤。这2万斤粮食是你出力流汗生产出来的,地主身不动膀不摇就把这些粮食白白拿了去,这就是对你的剥削,就是吸了你的血汗,他就必须把这些剥削来的粮食退还给你。地主拿不出这么多粮食怎么办?那就用土地来偿还。可以把这2万斤粮食折合成1o亩地,那么,地主就要给你1o亩地的地契,这1o亩地就“土地还家”了!由农会出面清算,有土改工作队撑腰,尝过斗争大会滋味的地主们只好乖乖地拿出粮食和地契,哪个地主敢道个“不”字!

为了统一政策,**中央布了《五四指示》。《五四指示》共18条,主要内容是:我党应坚决拥护群众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斗争中,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集中注意于向汉奸、豪绅、恶霸作坚决的斗争,使他们完全的孤立并拿出土地来,但给生活出路;要吸收中农一起参加清算斗争,并使其获得利益;决不可侵犯中农土地;对中小地主的生活给以相当照顾;对富农不可打击太重;对地主成分中的抗日军人家属、干部家属、开明士绅等要谨慎处理,给以照顾;尽可能团结知识分子;不要侵犯工商业;不要杀人或打死人,也不要多捉人,等等。

《五四指示》布以后,各解放区立即开展了“清算斗争”,惩治了汉奸、豪绅、恶霸,没收了他们的土地财产,没收了中小地主和富农的部分土地财产,分给贫苦农民。由于当时内战尚未爆,国共关系尚未最后破裂,所以《五四指示》没有宣布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不少地方对各种照顾注意的较多,没有动起群众,虽然经过“清算斗争”,不少地区的地主和富农仍保留了较多的土地,没有彻底解决贫苦农民对于土地的要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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