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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捡到小男友》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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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陆海遥早早醒来,转了转有些酸痛的脖子和腰,虽然昨天只是歪着身子躺了一小会,但后遗症还是出现了,他嘟囔着:“难道是因为年纪大了才这样吗?”。

他依稀记得昨天是林知希叫他躺着睡的,似乎还帮他盖上了被子。陆海遥念在昨晚林知希的盖被之情,决定再为林知希做一天的饭。

其实陆海遥很喜欢做饭,把同样的食材放进去,但用不同分量的调味料、不同的火候,甚至是不同的下锅的时机,都会产生不一样的味道,最终的结果是未知,能够做出一顿美味的饭菜,会让人有大大的成就感。

做菜看似有着固定公式,但其实变换无穷,就像摄影一样,不同光线、不同参数都会影响照片,但好照片的标准不是唯一的,不同风格的照片有着各自风情,你可以中庸,也可以剑走偏锋,成片效果让人期待不已。

等到林知希懒懒起床,陆海遥已经买回早餐和菜,正坐在饭桌上吃咸豆腐脑。林知希还没来得及洗漱就迫不及待坐到他对面,像发现外星人或者是史前遗迹般叫道:“你,你你你,你居然吃咸豆腐脑!”

陆海遥白了她一眼,说:“我是北方人,从小就喝咸豆腐脑,咸豆腐脑这么罪无可赦吗?”

“我是南方人,我们那儿都吃甜的,”她感叹道,“我自从来了a市之后就再也没有吃过豆腐脑了,咸豆腐脑并没有错,可我实在吃不下。“

陆海遥本想继续“云淡风轻”地吃着豆腐脑,但他明显从林知希的眼中,看到了震惊,佩服和不可思议。

林知希的目光让陆海遥感到尴尬,放佛他在吃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比如“屎”。

他赶紧转移话题,“我给你买的是豆浆和油条,赶紧吃吧。”

林知希迅速洗漱好,没换睡衣就坐回饭桌前,陆海遥嫌弃地看了她一眼,“怎么这么着急过来吃,衣服都没换。”

林知希满不在乎,说:“油条凉了就不脆了,必须抓紧时间,得趁热!”

林知希喜欢把油条在豆浆里泡过再吃。

她另外拿了一个小碗,从杯子往里面倒了三分之一豆浆,端着小碗喝了几口后,夹着油条放在杯子里,泡了会,等油条吸收了豆浆之后,再去咬一口。

油条本身炸的酥脆的地方,依旧还是脆脆的,但是油条软软的地方,饱含豆浆,咬上去风味无穷。

林知希美滋滋地吃着,突然想到起什么,说:“诶,你听过林俊杰的《豆浆油条》吗?我以前喜欢玩一款跳舞类的网游,里面就有这首歌,难度比较低,还是二星的。那时候刚玩,根本玩不了快歌,所以这首歌听得比较多。没想到这么多年了还记得以前玩过的歌。那款游戏你玩过没?”

此时林知希脸上洋溢着回味青春时光的神情,这样的表情,陆海遥经常在他奶奶脸上看到。

“没有玩过,但是听过,这游戏蛮老了吧,我小时候已经不流行这种游戏了。”

林知希:...

她心想,早知道就不问了,两个人玩过的游戏都不一样,根本不可能聊不到一块去,还显得她像是上一辈的人,中间隔着年代的沟壑。

但没想到林知希很快就被打脸。因为他们都有任天堂的新款游戏机。她瞬间觉得他们还是可以拥有共同话题的,这让她感觉自己年轻了好几岁。

游戏万岁!

早饭是林知希洗的碗,但早餐是打包回来的,所以她只需要洗两双筷子,和装过豆浆的碗就可以了。但即便是这样的小事情,也让她的良心轻松了不少。

洗过碗后,林知希拿出游戏机,准备玩一会游戏,最近工作太忙,都没有时间来打游戏,实在太令人难过了。

陆海遥看到林知希拿出游戏机后,也立马拿出自己的游戏机,两人一看真是巧了,两人居然喜欢玩同一家公司出的游戏,游戏机的配色都是一样的。

林知希玩的是一款冒险类游戏,叫做《超级马里奥奥德赛》,难度不大,和其他游戏比,这款游戏的操作超级简单,不用升级装备武器,目标就是收集月亮,月亮散落在不同国家的角落里,需要翻翻找找才能找到。林知希很喜欢这样难度不大,但是有成就感的游戏。

陆海遥玩的是一款冒险类游戏,叫做《塞尔达·荒野之希》,这款游戏更加注重操作性、技巧性,难度较大,需要不断完成任务,收集试炼卡然后提升。

当然,不顾任务,不去拯救塞尔达公主,遇到打不过的怪那就不打了,每天在里面捡捡苹果、砍砍树啥的,去这个村子逛逛,去那个村子走走,每天看日出看夕阳也可以,游戏难度全靠玩家想把游戏完成什么样。

这两款游戏都是任天堂的招牌系列的新游戏,评价都很不错,两人没有玩过对方的那款游戏,决定交换玩试试。

陆海遥拿出连接线,这样就可以将游戏画面在电视上显示,说塞尔达这样玩起来更带劲。他教了林知希游戏机上各个按键的作用,林知希听完就头大,这远比奥德赛抛帽子难多了。

林知希从头开始玩起,刚开始还算简单,没有遇到什么怪物,还可以捡到很多食材。只是会被突然出现的骷髅吓到。

林知希贪快,不想玩开头没有什么难度的剧情,所以接着陆海遥的进度玩。

陆海遥的地图还剩下几个塔没有去。林知希自告奋勇要帮他去开地图。林知希看见路边有猪头人,就这样冲过去打,以为和游戏开端时遇到的猪头人一样很容易对付,可是现在的猪头人战斗力强多了,它们手里武器的伤害值提升了不少,血值也增加了不少,没想到林知希居然被打死了,还是轻而易举三两下就被打死了。

陆海遥在一旁看着,心疼刚刚对付猪头人时破损的武器。但旁边那个被猪头人刺激到的女生,丝毫没有要放弃的意思,还在一路往前,这次知趣学会了要避开猪肉人,从旁边走过。

游戏里的24小时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晚上。林知希还在辛苦赶路,突然从身后窜出骷髅,林知希舍不得用武器,想用□□炸掉它们,可是距离没有把握好,倒是把自己炸飞了掉了好多血,也被骷髅打中。陆海遥提醒她赶紧吃食物补充生命值,并用剑等轻便兵器攻击骷髅。

想着不过是掉血而已,不如近距离攻击,冲上去和它拼了,也不懂躲开骷髅的攻击,就这样硬生生站在骷髅面前被它打,也打它,最终打败了骷髅让她信心大增。

她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做法,让陆海遥皱了眉头,但也无法,只得随着她来。

林知希这样的做法立马受到了来自蜥蜴人的挑战。蜥蜴人的行动迅速,攻击伤害强,攻击一下之后立马躲开,之后再突然袭击,更重要的是,它的生命值比骷髅高多了,不是随便攻击几下就能被打倒的。

林知希很快被蜥蜴人打死。只好求助陆海遥。陆海遥拿起游戏机,看似在不经意地操作,但是动作流畅漂亮,追击躲避再追击躲避,十分精彩,丝毫感觉不到他有紧张的气息,轻松就打死了蜥蜴人。

林知希满眼星星崇拜地看着陆海遥,对方倒是一脸“这根本没什么嘛”的表情。

不过这的确没什么,没有谁会去吹嘘自己打败了蜥蜴人,以后还有守护者和神兽需要打的,这些远比蜥蜴人难对付多了。

林知希一上午已经尝试过多种死法——体力不支在爬悬崖的时候摔死、体力不支在游泳的时候淹死、体力不支从高空摔死、被狼撞死、被章鱼扔石头砸死…林知希后来遇到的怪都是陆海遥帮忙打死的。

“我不玩啦!”林知希把游戏机塞给陆海遥,“这游戏太难了,不适合我,一点儿都不好玩,都没有成就感,全是挫败感。”

虽说玩游戏的时候有人帮着的感觉很爽,可这几乎就是陆海遥在玩,林知希只在走路,捡蚂蚱而已。

陆海遥挑眉,说:“确定没有成就感吗?“

林知希想了想,说:“也不是一点成就感都没有,打开了一座神庙,完成了一个任务之后,都会有成就感,只是有成就感的次数比较少,因为实在太难了啊。“

“那你觉得奥德赛的成就感怎么样?”

“成就感会比较多,因为月亮还是挺多的。捡到不同的月亮会有不同的成就感强度,捡到难一点的月亮就会更开心,如果捡到一般难度的月亮,也不会有太大感受。”

陆海遥笑道:“那不就得了,你自己都想明白了,完成的任务越难越开心啊。就看你是更喜欢小惊喜还是大成就咯。”

林知希也笑了,“我没啥事业心,胜负欲也不强,能有些小惊喜就够了,我选奥德赛。你要不要也玩玩?”

“行,吃过饭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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