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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被天下》第八章 鲜花迎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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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葛斯从头到尾都显得非常放松。他在军营里举办竞技会,让将士们比赛,胜者有赏,除他始终在一旁观看外,诺威斯托弗斯齐力克卡洛斯都参加比赛。他们当地的风俗,男孩子们在比赛的时候女孩子通常是不能够去看的,因为在他们的眼里,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情“女孩不宜”,可能是他知道我懂武艺的缘故,破例也让我去观看。

先比赛的是剑法。我看诺威斯他们比赛。在我眼里,他们的剑法是比较实在和比较厚重的,主要方式就是刺和砍,连削都很少用,而且用剑就是用剑,手和脚上的功夫配合,他们完全不采用,这种打法在战场上或者效果很好,但是如果真的和我较量,这种比较老实的打法一定不是我那虚虚实实,迅速准确的剑法的对手,力气我或者不如他们,可是我能够用灵巧来补力量之不足,何况他们都有一个共同弱点,下盘不稳,为了练好下盘,我足足扎了十年的马步,自信下盘比他们稳得多,更何况除了用剑,我还可以同时用拳脚功夫来辅助进攻。

我相信以他们的好胜心,他们在比赛中就算不是用尽全力,也至少用了八分力。在完全弄明白了他们的打法和真实水平之后,我才突然发觉我的武艺原来挺高的,我想就算他们是全力以赴,我也可以堂堂正正战而胜之。我可以轻而易举地胜过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如果他们两个联手,我的赢面也不小,如果他们三个上,我加上暗器也许还是能赢(暗器功夫我其实是不会的,但是扔两块石头也没问题),如果他们是四个,我使上诡计也能够全身而退,

他们打斗的经验丰富,我的经验也不少,而且尽是给我父亲手下的特种部队里面的男人对仗,虽然他们大多数的时候会让我一手,但有时候打得恼羞成怒时,也会全力以赴,我有一次给我父亲手下的一名战士把腿骨踢断,养了三个多月才好,就是因为他落在下风,出尽全力,一时失手所致。

我发现他们武艺的真实面目之后,即高兴又失望。高兴的是我的武艺原来挺好,十年辛苦,流了无数汗,流了无数泪和血练成的功夫真能派上用场,失望的是雅葛斯的武艺如果跟他们差不多,恐怕也是不如我的,我心里总觉得有些别扭。

接着比赛的是赛马,看他们赛马的时候我手心冒汗,这个我不用看了,我那点儿骑术在我的祖国同龄少年当中(至少在北京的同龄少年中)或者还过得去,跟他们一比,简直差得太远,他们坐在没有马蹬的马上,又快又稳,还能够在急驰中翻身而下,稳稳地落在地上,或者是跳上别的马背,甚至于制服受惊的野马,我可没这本事,要是我有机会和他们对仗,一定要让他们到地上来打,到马背上,我骑快了一些都不太稳当,就更别提腾出手来拿枪拿剑了,我只有被他们活捉的份儿。

我想,不行,我得给我的马安上马蹬,这样骑着马要稳当和安全得多,还有那匹拉车的马,我也得更改它的系驾方式,改成胸系式,这样它至少可以全力以赴地拉而不会被勒死,提高工作效率。

明天就要到黑清的首都伊伦嘉城了,雅葛斯答应我,让我穿上男装混在他的近卫队伍里去参加黑清国王的接见。这不能够耽搁了,竞技会一散,我马上请托弗斯帮忙,给我找铁匠和皮革匠来,我把马蹬子和马胸系的样式绘出来,让他们连夜给我做出来,那马车我是辞退了,不过不要紧,回去的时候,给雅葛斯的马车换一种系驾方式,跑快些。

交待完了,时间也很晚了,我回去睡觉,不知道为什么,我睡得很好,该来的都会来,我相信雅葛斯会处理得很好,我也相信我自己的武艺和我对马蹬和马车的系驾方式的改进,一定会帮我在危急关头化险为夷的。

早上,我早早起来,穿上戎装,戴上他们的头盔,遮住了大半个脸,确实看不出我的本来面目了。铁匠和皮革匠向我报告了工作,一切完工了,我急忙把马蹬子上到我的马上,马胸系嘛,暂时收起来,有用的时候再说。

有了马蹬子,骑马稳当多了,我也不需要时时刻刻都用一只手去挽缰绳了,我可以腾出手来了,除了那柄剑,我还特意把我的把手枪和弩弓带上,顺手把妈妈给我的蛇药和青霉素也放入怀中。

雅葛斯他们显然是注意到了我的“发明创造”,他们对马蹬随便看了看,却只是好奇地询问了几句,谁也没有多加深究,似乎认为那只是方便女人骑马的工具,不值得研究。

走了一个上午,雅葛斯显得兴致很高,一路上他兴致勃勃地向我介绍当地的风俗人情,我用心听着,我到了别人的地盘,当然得遵守别人的习俗。

中午时匆匆吃了些简单的饮食,下午三点多钟,终于到达了伊伦嘉城,后来我才知道,伊伦嘉城在当地语言中意思是受天神眷顾的城市的意思。这座城池的城墙很高,我估计大约有七八米高,基本上是由石头建筑的,墙上不知道用什么材料抹得非常的平,城门也修筑得很雄壮,上面也有几个字,托弗斯告诉我那上面写的是安定门。

我觉得很好玩,几乎所有的国家的城门都有安定门,看来希望和平,其实是所有人类骨子里的共同愿望。

托弗斯对我说:“你猜猜这安定门是东南西北哪个方位的门?”

我问他:“你们的敌人是从哪个方位来打你们的?如果他们是从北方来,那么安定门就是北门,如果他们是从东方来,那么安定门就是东门!”——这不是我有多高明,而是在西安旅游的时候听导游说的,古代中国的敌人主要是北方的游牧民族,所以我们中国的安定门通常都是北门,但别的民族不见得呀,万一他们的敌人不是从北来呢。

雅葛斯笑着说:“我们的敌人都是从东方来的。”

我说:“那么伊伦嘉城的安定门就是东门了。”

雅葛斯说:“你真聪明。”

得到他的称赞,我心里不知道有多高兴。不知道雅葛斯喜欢哪种类型的女孩子,但我相信他绝对不会喜欢一个笨女人。

黑清的人来迎接我们了,人数也不少,我估量着也有一两百人,领头的是一位约摸五十岁左右衣饰华贵颇具王者之风的老人,齐力克说:“那是黑清国王的弟弟摩遂亲王。他给我们王子打得单骑逃命,这次居然还有脸皮象没事一样来迎接我们王子。”

我想黑清人真是捉摸不透,他们怎么会在城门下迎接客人呢,要是我们中国,肯定是迎出十几二十里地,这是他们想给雅葛斯一个下马威还是当地风俗本来如此?

摩遂亲王跳下马来向雅葛斯行礼,雅葛斯也从马上跳下来还礼。雅葛斯一下马,诺威斯他们全部骑士都跳下马来,我也跟着从马上跳下。

摩遂跟雅葛斯说了些什么话,大概是非常典雅的客套话,我大部都听不懂,客套了一阵,两旁乐队奏乐,把我们迎进城去。

伊伦嘉城的街道很宽广,两旁的房屋有不少是两三层楼的,高的甚至有四层楼高,在普遍只有一两层楼的古代社会里,显然是很豪华的建筑了,而且大多是石头造的,雕刻着精美的花饰。

许多女孩子从两旁的楼房里探出头来,往雅葛斯一行人身上洒花,连我的身上都被抛洒了不少鲜花。

没想到雅葛斯这么受女孩子们的欢迎!就算是打了仗也不影响他受崇拜的程度,毕竟他们还是一个民族嘛。他身上被抛洒的鲜花最多,是因为他是王子呢还是他的名气大?简直和现在的追星一族的狂热差不多,雅葛斯还向那些女孩子挥手致意呢,卡洛斯更出格,居然还在做飞吻。齐力克又把那些撒在他身上的鲜花向那些女孩子抛过去,她们都争着来抢。其余卫队的战士们也都象雅葛斯一样挥手致意。

我心里很不自在,转头不去看他们。托弗斯对我说:“你不高兴?”我说:“没有啊!”他笑着说:“我们都习以为常了,在我们的首都,每次殿下战胜回来,都会受到这样的欢迎。”

我说:“你们王子经常打胜仗吗?”

诺威斯接口道:“到现在为止,他还未遇败绩!”

我吓了一跳,哇,百战百胜啊,难怪这些女孩子对这位常胜之将这么崇拜。

雅葛斯可能听到我和诺威斯的问答,他回过头来,朝我笑了笑,好像很是得意。

其实如果客观一点说,雅葛斯固然是位英俊少年,可是和托弗斯他们相比,他却并不是很突出的。

论高大,他足足比卡洛斯矮了将近一个头,比诺威斯也矮大半个头,就算我再维护他为他说话,他的身高也超不过一米七,无论如何够不上高大二字,不显矮就很不错了。

论英俊,就算是我这个不知不觉被雅葛斯迷上的女人也觉得必须为托弗斯说句公道话,托弗斯才是他们几个当中最帅的。

论武艺,虽然雅葛斯没有出过手,可是我凭常理也觉得他很可能不如诺威斯,作为侍卫长,诺威斯的武艺应该是最好的。

论豪爽潇洒,雅葛斯不如齐力克,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齐力克象是向日葵花,而雅葛斯则象喜阴不喜阳的山茶花,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无论他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似乎都是话里有话,弦有别音。

雅葛斯的优点外表是看不出来的,跟他接触了二十来天,我觉得他风趣幽默,言辞便给,举止高雅,谦恭有礼,很有才学,我也没有见他发过脾气,他显然是很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更主要的是他没有一点儿架子,无论是谁他都可以比较公平地对待,说话做事会替别人想一想,顾及别人的感受,我想这也是他人缘好的原因之一,可是他这些亮点不跟他接触的人是不会知道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被他吸引,难道那些女孩子和我一样,凭着的是本能,觉得他就是最好的?我想到这儿就脸上发热,看到雅葛斯向那些女孩子挥手的样子,我心里很不痛快,巴不得这条路快点儿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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