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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被天下》第一章 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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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天气真好,晴空万里,这是暑假的第一天,明年我就上高三了,我陆凤仪再不能够耍了,母亲和姥爷商量好,这是我高考前最后一个可以回浙江庆元老家去的假期,姥爷的家离百山祖自然保护区很近,那里的水是清凌凌的,天是蓝莹莹的,还有连绵起伏的青山,漫山遍野的鲜花,无比清新的空气,静谧的凉夜,鸟儿和昆虫的歌声,和喧闹的北京相比,简直就是两个世界。

昨天晚上一晚上没睡好,不是兴奋,而是被一个梦困扰,升入高二之后,我就常常开始做梦,梦见我到了个古代的国家,梦见一位英俊的王子携着我的手和我一起骑马,那位王子的脸庞我从来就没有看清楚过,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经常做这个梦,我看我是不是得了什么臆想症?不会吧,我的一切不都是很正常的吗?也许过些日子就不会做这个梦了。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只在我的笔记本里做过倾诉……谁知道考试完毕之后,我几乎天天做这个梦,唉,怎么了?去浙江老家玩玩,换个环境可能就不会做这个梦了,于是我天天盼望去老家。

早上起来,母亲叫我收拾行礼,我忙说:“我已经收拾好了,不用再收拾了。”

母亲说:“你把这盒口服青霉素和这盒蛇药带上,姥爷那里离百山祖太近,山高林密,有野兽和毒蛇,说不定会有用。当然最好是用不上。”

我说:“姥爷自己就是名老中医,用不上这些,你女儿我被姥爷逼着学过医,虽然我学得不怎么样,但这些小问题还是难不住我的。”

母亲说:“这是备急用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说完就把药往我的包裹里塞。我赶快接过母亲手里的药,把它们塞到我的包裹里,一颗心砰砰直跳,我怕被母亲发现我包里的秘密,因为我的包里有一个禁品:我爷爷的一支手枪。这是我爷爷在战争年代用过的一支枪,是他最珍贵的东西,里面还有六颗子弹。我一直有一个梦想,可以到山里打猎,姥爷倒是有一枝猎枪,我每年回去都要试着开枪,原来我的枪法极差,白白浪费子弹,不过最近两年,我的枪法也不错了,十发能够打中八发,我一直想知道玩手枪是什么感觉。爷爷有一支,还是政府特许他收藏的,本来嘛,他是立过战功的将军,收藏一支手枪也不是什么大事啊!这是爷爷的宝贝,我趁爷爷疏忽,把它偷了出来,家贼难防嘛。我打算用它到老家的森林里去打猎。等上车的时候,我把这只枪放在手提包里而不是放在大包裹里,一定不会被查出来,要是万一查出来会有什么后果?……我是未成年人,枪的来历也很清楚,最多警察将我批评教育一顿,然后打电话叫我爷爷去领我,不会有什么大事的。

我的包裹里还有一个笔记本电脑,里面装了很多我特地下载的关于中医药方面的资料,这也是为姥爷特地带去的,他们当地的网速不好,下载东西象老牛拖车一样慢,所以我在北京下载好了给姥爷带去。当然手机也少不了,还有几件换洗衣服,一本我带去消遣的书:《中国十大考古发现》。还有我的口杯和牙刷,几包零食。我特地给姥爷买的精致的打火机,给姥姥买的仿熊猫皮大衣,给表弟的礼物的礼物是一只小型仿真弩,还有几只颇有些杀伤力的弩箭头,另外还有一只小水枪。给舅舅的礼物是一把龙泉剑,这是他特地要求买的,舅舅说他原来那柄剑遗失了,他又没空离开庆元,就在北京重买一把吧,妈妈就买了让我给舅舅送去。给舅妈的礼物是真丝红色唐装,舅妈的身材和我差不多,我穿上这件衣服挺合适,妈就买了这件给舅妈。——我后来想想真是哭笑不得,这些东西每一样都有大用,只不过不是用在我的亲戚上,而是我自己用了。

我特地穿上了一件白色绣花长袖衬衣,配上了一条黑色的九分裤,本来想穿裙子的,想一想坐车穿裙子不方便,还是穿裤子好。

跟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告别之后,我得提着一个大包裹和一个小提包穿过小区的小树林,准备到公路上去打的去火车站,车票已经买好。

在小树林里,我躲到了一棵树后,蹲在地上,把大包裹里的手枪拿出来放到小提包里。

偶然一抬头,唉,咋回事啊,就在那棵树上,竟然又出现了梦中王子的幻影,我还是没有看清楚他的脸,可是仿佛听到了他的声音用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在呼唤我……大白天我撞鬼了,我一拳打在树上。

轻轻地舒了一口气,站起身来,突然觉得天旋地转,眼睛发花,整个树林摇晃不停……

发生了什么事,难道地震了?我本能地把自己贴到了树上,闭上了眼睛……

大地恢复了平静,我睁开眼睛,吓了一跳,这是哪里呀?小区的小树林怎么变成了大树林,我刚才靠着的树直径最多三十公分,这还是修小区的时候特地从山林里运来的,可是现在我发现我靠着的这棵树直径怕有一米,而且也不是我熟悉的树种,我根本就不知道这是棵什么树。

我转头向四周看,这不是小区的小树林,这是森林,到处是茂密参天的大树,脚下布满厚厚的落叶,阳光从树缝里倾泻下来,照亮了少数区域,整个森林显得阴森可怖,耳边传来野兽的叫声,这是哪儿?为什么我会在这儿,难道我落入了异度时空?

我从前也在老家的森林里穿行过,可是那时候绝对不是我一个人,不是有姥爷就是有舅舅或者表弟,现在我是一个人,一个人在陌生的森林里!

我镇定了一下,我怕什么,我的爷爷可是将军,我父亲又是特种部队的教官,他手把手地教过我武功,三五个男人我也不怕!我还有枪,我也在森林里打过猎,我不怕野兽,可我知道一个人在森林里是可怕的,无论这是哪里,我必须得尽快离开,如果天黑了,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我分不清方向,抬头看太阳的方向,太阳在天顶,那么现在是中午了,如果这是北半球,太阳中午就该在南方,我就向太阳的方向走吧。

我打开大提包,取出包裹得很好的龙泉剑,这把剑或者算不得是什么宝剑,可是用来防身应该没有问题,我在森林里走过,如果要避免蛇虫叮咬,最好的办法是打草惊蛇,我从小提包里取出驱蚊香水,抹在我的脸上手上和裸露的小腿上,谁叫我只穿了条九分裤呢?我庆幸我有着穿袜子的良好习惯,就算是穿凉鞋我也会穿袜子,倒是省去了担心脚被虫蚊叮咬的麻烦。

我背上包裹,用龙泉剑打着地上的枯枝败叶,顺着太阳的方向慢慢地走。

我的运气真好,我刚才站的地方很可能已经是森林的边缘了,我很快走出了森林,眼前的景色让我吃惊,我离开了森林竟然来到了海边。我站在一块大岩石的上面,看着波涛起伏的大海,难道这是天津,不象啊,天津的海边有这么多奇形怪状的石头吗?

我掏出手机一看时间,下午十七点整。

天最多两个小时就会黑,我一个人在海边,那也是不行的啊。这是哪里,有没有人哪?我现在觉得好饿,幸好我的包裹里还有几包饼干和两瓶水,先拿出来吃了再说。

刚刚吃完一包饼干,喝了半瓶水,偶一抬头,发现前面远远地有一队人马走了过来,看不清到底有多少人,我大喜,也顾不得这是些什么人,急忙扔了手里的半瓶水,掏出手巾挥舞:“喂,我在这儿,你们看到了吗?”谢天谢地,我遇上了人就不怕了。

那队人马停了下来,看样子他们看到我了,有五个人下了马,走了过来。

五个人走近了,我看清楚了他们的容貌和装饰:这绝对不是中国人,衣服的样式也不是中国的样式,这是在拍戏吗?怎么不见摄影师?莫非我真的到了异度时空?

五个人终于走到了我面前,我看清楚了,用我的眼光来看,说真的这五个人都够得上帅哥的标准了,身材匀称,服饰合体,也颇具气质,年纪比我稍大一点,大约都在十八九岁到二十多岁之间。

其中一个人,他们当中身材最高的一个人开口了:“aaaaaaaaaaaa………………”一段时间後,我才知道他叫卡洛斯——糟了,我听不懂。

卡洛斯身旁的一位帅哥----依我的眼光来看,我觉得他是这五个人当中最好看的一个,后来我才知道他叫托弗斯。

站在托弗斯身后的一个少年踏上了一步,他看起来年纪与我相仿,穿着一件黑色的皮甲,身材不高,我的身高是一米六三,他可能也不超过一米七,他长得怎么样也不好说,应该是很英俊的吧,但是真正让我有些惊讶的地方不是他的长相,而是他那种气质,与众不同,睥睨天下傲视一切的气质,他的眼睛很大,睫毛很长,清澈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是一种让人无法言喻的光彩,是智慧?是冷漠?是高傲?是陌生?还是别的什么,我用尽力气都看不出来。真奇怪,他既不是这五个人当中最高大的一个,也不是他们当中最最英俊的一个,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神一看到他就没法子离开他了,他身影面庞的轮廓和我梦中的王子多么的相似啊!

梦中王子我从来就没有看清楚过他的脸,可是今天我却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这位少年的脸庞,那么的清晰,那么的真实!我的心顿时乱了,象被猫抓了的感觉,又是慌乱又是紧张,好象血压也升高了,脑子也开始发昏,甚至连出气都有些困难了,尽管我知道盯在一个人的脸上看是非常失礼的行为,可是可是……我的死眼睛怎么就这么不听话?

要是同学们知道我用这种眼神死盯着一个男孩子,会不会嘲笑我重色轻友?

这种感觉是不是就是一见钟情?对从前学校里的那些追求我的男生我从来就没有这种感觉。这,这不太荒唐了吗,这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我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荒谬可笑的想法?另外两个人长什么样我居然完全没有注意了。

黑皮甲少年也在看我,他看到我的眼神,突然笑了,对卡洛斯说了什么,我当然还是听不懂,可是我觉得他的声音很好听,很清朗。

卡洛斯听了黑皮甲少年的几句话,笑出声来,拍拍托弗斯的肩膀跟他说了两句,几个少年都笑了。

我顿时脸上发热,难道他看出了我的心思,难道他们在取笑我?不会吧?转念一想,反正我也听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还听什么?不如打手势,他们总能够懂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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