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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得镜》第一章奇怪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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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写书,老虎吃天,无从下手啊,求指导”

天山雪后海风寒,横笛偏吹行路难。

大气磅礴的雪山点缀在彩云间,似天上的阁楼影影绰绰,又似那传说中的灵山,神圣而祥和。

有别于中原的景色却住着不别于时代的人,百年前的战争早已被遗忘,这一片绿茵雪山迎来新的赞歌。

“呼~呼”古风一个人走在这大草原上,很累很怕,但是他不敢停下来,如果不是那彩云间的大雪山,谁要是告诉他这是人间,他一定会让那人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几天前他又一次相亲失败了,对方是他老同学,带着孩子,还经历过几段恋情,毕业后夫妻生活不和谐,小打小闹就要离婚。

于是他就被派上了用场,花费了几千块钱血汗钱大老远跑过去,结果人家说她回心转意了。古风那个气啊!

本着不能白花钱的原则他没有气馁,也没有发脾气,更没有要死要活。

订了一个餐厅,一切准备就绪。

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快,谁能想的到一起出来吃个饭她妈妈全程视屏监督,临近结束的时候,送对方回家的时候,他终于忍无可忍了。

他把她按在墙上恶狠狠地**了一顿,并告诉她,永远等你,在她气苦的眼神中潇洒转身离去。

中学时代的暗恋情人终于算是尝到了一口,但是这也意味着终结,不管怎么说总算送走了自己的初吻。

从初中辍学开始到现在,七年了,没日没夜的努力赚钱,却还是个穷光蛋,房子是租的,车子是自行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别说是漂亮的妹子了,连剩女都看不上他。

为了赚钱他很少交女朋友,妹子们总说他们需要爱情,当你和他们谈感情的时候她又说颜值,当你颜值够了的时候她又说家庭条件,就算当你这一切都不差的时候她还是会说你没时间陪她,就算你是富二代整天陪着她,稍微的不如意,她就会说,你变了,我们离婚吧!

你是个好人,我们不合适,是古风最后得到的答案。

夙愿以了却心情不好的他想出去散散心,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于是去往西藏的路上多了一个穷游的人。

可惜,倒霉的人到哪里都倒霉。

去往西藏的第十四天,早上出发的时候他看了天气预报,晴天,气温30℃宜出行注意防暑。

他心想应该没什么大问题,虽然西藏的天气就像妹子的脸,说变就变,但也不会变的太离谱吧!

不管了,对他来说天气变与不变无非就是能不能多走一天的问题而已。

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这贼老天似乎和他开了一个玩笑。

临近傍晚的时候天边飘来一朵云彩,在那灿烂的红霞中就像一个白衣飘飘的仙女,奋不顾身的奔向凡间。

可转眼间,仙子就似乎生气了,她不是来找狗郎的,因为她是从布达拉宫逃出来的罗刹女啊!

斗大的石头在这无遮无拦的大草原上被吓的满地跑,犹如战斗机低飞般的风开始咆哮怒吼,就连那隐隐约约的狼狗都在刨地洞。

暴风雨就要来了,伸手不见五指。古风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因为他看不懂藏文,就算看的懂,这种情况下他也看不清楚路牌。

幸运的是他好像看到了狼狗,这些年随着藏獒神话破灭,草原上到处都是成群结队的藏獒,除了长得不一样,它们比狼凶狠多了,也许还是保留着狗的习性,它们往往出没在离人类不远的地方。

古风向着之前看到狗的地方疯狂的踩踏着他那唯数不多贵重物品一辆山地自行车,这时候搭帐篷已经不行了,单人帐篷在暴风雨面前,就像一个蕾丝内衣对于一个单身几十年的老处男一样,不堪一击。

沿着公路走也是不行的,西藏的路有时候上百里路上没有一户人烟的,况且这种天气更是自然灾害的高发区,泥石流,地陷坑等,每年都有不少人失踪在那里面(其实是死了)

牧民们也是不会把帐篷搭在公路边上的,他们是追着水草居住的,所以得向着水草好的地方跑。

穿过一条小河,又上了一个小丘,前方隐约看到一注狼烟,古风知道,应该不远了,在西藏,牧民们烧的不是天然气,不是煤炭,也不是无烟煤,而是牛羊粪。

这种燃料随处可见,又不需要出钱买,搬家的时候也不需要带着,是牧民们居家旅行的必备啊!

可就在这个时候,大雨暴泼而下,这里的雨滴又大,又凉,威力还不小,有时候还夹杂着冰雹,打在人身上,那种既疼痛又无处可躲的感觉,是一般人想象不到的。

忍着满脸的雨水,跌跌撞撞的古风一不小心撞到一块石头上,于是,自行车坏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整整顶着太阳骑了一天的车,又累又困,又饿又喝,现在又把车弄坏了,腿也瘸了,还下着暴雨,古风怔了怔才继续上路。

就在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的时候,古风突然有一种古怪的感觉。

雨还在下着,可是他自己却什么也听不见了,耳朵里唯一的声音就是脚踏在水池子里那哗哗的声响,随着自己的脚步响起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古风觉得这地方有点邪门,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已经离开了草原,离开了暴风雨,而是行驶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上,是的,行驶,因为他没掉下去。

单是这个他也许就是以为在做梦,或者是自己感冒了出现幻觉了。

可他居然在脚下的海水里看到了一个人,一个人的一生从生到死,就这么摆在他眼前。

天上一片星辰,脚下一片星辰,传说天上的每一颗星星都代表着每一个人,这个传说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他却在脚下的这颗星辰里却是真的看到了一个人的一生。

恐惧就像一盆冷水般淹没了脑门顶,这么多年来,从十七岁走出社会到现在二十五,他也算见过了世态炎凉,却从没有这么恐惧过一件事物。

跑,没命的跑,鞋子丢了,车子也丢了,腿瘸也顾不了了,只剩下沿着之前的方向跑这一个念头。

可他跑,这些脚下的星辰也跟着他跑,后来这些星辰居然串成了一串,有的明亮有的昏暗,有的大如鹅蛋有的小如豆粒,数量刚好一百零八颗。

这哪里是什么佛珠,这是一串佛珠,但是古风没看到,不过他却注意到了天上的月亮渐渐地变小了,变成了蓝色的。

脚下的黑海突然不见了,变成了一个满是白骨的世界,走在上面咔嚓咔嚓的。

又过了一会,白骨也没了,变成了一片乱藏岗,不知道多少年没人打理的坟头上一对纸人在纸房子里跳舞,还对着他呵呵的笑,把古风吓得够呛。

碰到这种东西,人越怕他们越猖狂,为了不看那东西古风干脆闭着眼睛,结果突然撞到了什么东西,古风下意识的睁开眼发现自己正被一个布娃娃抱在怀里。

白萋萋的娃娃脸上长满了横七竖八的疤痕,张开一张血盆大口就对着古风咬了过来,古风魂都被吓的九霄云外了,大喊了一声,一刀把这布娃娃劈成两半,没想到他还在地上嘿嘿的笑,笑的古风全身汗毛倒树。

古风扭头攥紧防身刀就是跑,刚才他惊魂一撇。发现他之前踩在脚下的星辰尽然连成串还在跟着他呢,这下子他更不敢耽搁了。

终于他又看到了雪山,这些古怪的东西终于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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