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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现役》抱着原创的牌坊在抄袭中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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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果然不是好年景。

貌似我注定身陷“抄袭门”。

前一阵子[吡——]大人的事情才刚过,今天刚上线,就被人踢QQ,说“马鹿你被抄袭了”。

顿时我莫名惊诧:我的文虽然算不上优秀,但是就发出来这些来说,个人特色绝对算的上是鲜明,怎么也不可能被改掉吧?

结果QQ那边把地址发过来,我拉下来一看,竟连气也生不出来,反而是笑了。

原来“抄袭”这个东西根本不用改,只要“复制”和“粘帖”加上一点替换就行了。

地址在这里:<a href="http://www.ltzw.com/zuowen/person/33001-36000/35144/65440.htm" target="_blank">http://www.ltzw.com/zuowen/person/33001-36000/35144/65440.htm</a>

全文照抄我发在起点《囧受》“宅知识普及”里的少女漫画部分,连我的英文名“NANA”那段都没有替掉,只是把“某鹿”换成了“某鱼”,把“鹿同学”换成了“小鱼同学”。

——连起点这里转换了英文字母,导致英文大小写混乱的现象都没有改过。

看到这个我本来很想愤怒一下,然而拉到底下看了一下作者资料(不知道为什么她把详细资料非常清楚明晰地大咧咧地放了出来)。

抄袭……不,“复制粘帖”人,叫做“姚牧云”。

是一名高一的学生。

未成年。

于是我害怕了。

根据[吡——]大人事件中的舆论导向,对于未成年人,我们只能宽容、宽容、再宽容;保护、保护、再保护;温柔、温柔、再温柔;有一丝指责和负面评论,就容易在厚道的充满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的“正义群众”围殴致死。

所以即便这一次我身为原作者,我也不敢轻易开口,可我又却是心又不甘,无以排遣之下,只得撷取D和我这几年来经历的一些抄袭趣事,和大家一起见证这个抄袭世界的美妙,娱人并自娱,聊解心头业火。

(其一)抄手A抄手B——关于马鹿的不好相处

事情发生在两三年前吧。

那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组合,于是写了一些关于这个组合的花痴性质评论。

其中有一篇,被人A复制粘帖上了某“版权观念匮乏者集区”。

过了许久,这个帖子沉了。

本来这件事就了结了——反正我也不上百度,也不知道被人复制粘帖了。

谁想到在这个时候,横空出来了一个人B,又一次把这个文复制粘帖上了百度。

于是人A不乐意了,冲了出来。

不多时,人B就和人A战成了一团。

等我过去看的时候,已经是硝烟横溢,尸首遍地,掐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而且已近尾声,我刚把“这个文的作者其实是我”发上去,相关帖子就已经被删了个一干二净。

这件事的结论是:“马鹿是个很大牌很难相处的人”。

——我至今没有明白为什么=“=。

(其二)那些明媚的盗版

这件事是关于D的。

话说这年头,大概玩游戏的,我这个年纪的,大概多多少少都买过点盗版盘。五到六块钱一张的,拿个打印的封面包着,说不定上面还印着“绝对正版的一翻”,30%的几率读不出来,贪的就是一个便宜。

这种盘我当年也买过不少。

有一天我入手了一些新盘,正一张一张拆着玩,忽然看到其中一张外封有点眼熟。

塞进光驱一转,囧了。

这不是某D和别人合作的的《新选学院异闻录》么=v=|||

再重新看了看封面:恰是某梦的画风——但是大概是拿了一张年代久远的老图,因为梵梦的画进步太多了,以至于我不认得了。

当时的感想只有一个:我说做盗版的你就不能拿张新图吗?我家美工的水平可不是如此而已啊!

等那个盘在光驱里嘎吱嘎吱转了好久,才悠然感叹:现世报来的快啊~买盗版的人恒盗之。

——从此以后不再买盗版。

(其三)交友需慎重,出口先调查

其实“交友要谨慎”这件事情,并不是从[吡——]大人身上第一次得到的教训。

实际上,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曾有过一次——而且这次不过是“半个朋友”,上一次,我和某D可是真把那人当成了“朋友”。

那“孩子”叫做“喜媚”,很久很久很久以前,鹿和D还一起混在封神坛子里,写着封神同人的时候认识的。

那孩子很小,真的很小,比鹿小了三四岁的样子,直到被揭发的时候,依然是未成年。

那样的年龄赔上那样的文字,一出现,我和D都惊艳了,遂引因为知己,加了无数精华。

很久很久以后,“喜媚”已经不在那个论坛混了,我和D也半隐退了,忽然有人来发了一贴,说“喜媚”的许多文皆系抄袭。

我和D不信——那个年代,百度和GOOGLE的功能大概没现在这么强健吧,总之我们是搜索失败,遂战了起来。

结果,人家把证据和地址贴了出来,真的是抄袭。

我和D在QQ两边长久地沉默。

最后很严肃地道歉、删贴、自省。

想说以后绝对不要再出这种事情了——没想到,在很久很久以后,在[吡——]大人身上,我又看到了历史扭曲的重演。

就连当时在QQ群里有人说:“人家毕竟只是个孩子,当时也是你们推荐她的,现在何苦落井下石如此不宽容”的话,也是那么熟悉。

——所以说,历史是螺旋向前的。

这些事情总在这样的发生着,once_and_once_again。

(其四)像自己一样写文

第一次发生得很早。

也是在我和D还在混封神同人的时候。

有一次来了一个人,指责D的文写的不好还加精华,非常不满。

于是乎我们就敏而好学了,问“什么样的文才算是好文呢?”

于是该人就贴了一篇文过来,标题“最起码要写成这样才能算是好同人。”

我和D怀着膜拜+学习的心情点了进去……

坐在电脑面前暴笑出声:这文,是D自己写的,只不过年代久远沉底了——不知几时被谁转了出去,却上了这么一出乌龙。

于是我跟了一贴“孩子,在混论坛之前,先把旧帖翻一翻吧。”

再然后这个孩子终于不说话了。

也是很久以后,有一个孩子把“宅道和腐道”转到我的魔王讨论区……

让我又一次感叹了,这个历史啊,总是螺旋这发展的……

嗯,写了这么些,又一次去翻了下相关的帖子。

发现这个“孩子”抄袭的数量之多,范围之广,令人乍舌:从白先勇这样的名流,到落落这样的先锋名人,到微笑的猫、公子欢喜这样的耽美名作者,不一而足,我能名列其间,也可算是一“幸”。……看来看去,我被抄的不过是一个杂谈,而且才刚刚放上网没多久,即便要追讨,我也不是最大的受害人,因而没有优先权——估计到我这里,可能连渣都剩不下了。

于是我只能默默地忍受了被人抄袭这个事实,并且在心底默默祈祷,不要再有人因为我竟看到了这个事情并且颇有微词,而谴责我“对未成年不宽容”。

80年代的代表作家里,有了一个著名抄手;90年代自然会有样学样。

“劣币驱良币”是永恒的真理。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抄袭”有很大程度是不会被揭发的——这位“可爱的未成年人”就从05年一直干这个营生到了现在,荣誉与利益并重,口碑和钞票齐飞。

这样便宜的买卖谁不想做?

所以,必然会有更多更快更强的选手投入到这个一本万利的行业当中,给我们带来更多更快更强的作品。

我悲观地预言,这个孩子不但不会改正,而且会因此成名——然后不管是同情也好,还是编辑觉得她有名气也好,她会接到很多很多约稿,然后像GJM一样,作为“天才作者”被捧红。

然后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第N个。

这个世界是原创的,也是抄袭的。但归根到底是抄袭的。

很久以后,我们的历史书上会有这样的记载: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文学,开始在一片蓬勃的抄袭中。

——写到这里,我忽然觉得恐慌。

因为我已不愤怒,也不悲哀。

只觉得这是一出轻喜剧,热闹,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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