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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剑之王》第一章 雷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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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文防线。

铛,铛,铛铛!

一块空地上,两名年轻的剑士手持木棍,正在激烈交手。

个子高一点的剑士名叫‘修姆’,矮一点的剑士名叫‘阿利’,他们都是艾尔文防线的居民。

铛!铛!

修姆突然猛攻了几记,逼得阿利后退之后,大喝一声,助跑了一步,双手握住木棍,猛然向前刺去。

‘连突刺!’

砰!

阿利没能躲开,被刺中前胸,哎哟一声躺在了地上。

“大意了。”

阿利气恼的揉着胸口,慢慢站了起来。

“怎么,不服气呀?再来!”

修姆得意洋洋的挑衅。

“好啊,再来!”

阿利剑士捡起木棍,站在了修姆面前。

铛!

交手没过多久,修姆又是一记‘连突刺’,将阿利击倒在地。

“不打了不打了,好痛。”阿利揉着胸口,躺在地上不起来了。

修姆伸出手:“不敢打了?那就要认赌服输。”

“给你。”

阿利很不情愿的将一枚银币扔了过去。

这是他们对战的彩头。

阿利拍了拍身上的土,站起哼道:“不要太得意,等我掌握了连突刺,你就不能再嚣张了。”

“哈哈,我等着你。”修姆把玩着手中那枚银币,心情大好。

“连突刺只是基础剑技,虽然威力不小,但发力过猛,导致收招动作太慢,如果是实战,没有命中对手的话,很容易被对手反制,所以这招剑技,还是少用为妙。”

“嗯?”

阿利和修姆同时回头,看到不远处的树下站着一个瘦弱的少年。

少年的年纪大概在十五六岁,看上去非常虚弱,手扶大树,似乎一阵风都能把他刮倒,而要说他身上最特别的地方,那就是他的左手通体红色,上面还缠绕着黑色的铁链,看上去有些诡异。

这是鬼手,只有感染了卡赞瘟疫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特征。

阿利和修姆虽然都是剑士,但他们身上,却没有少年那样的鬼手。

阿利微微一怔,笑道:“异乡人,你醒啦。”

少年笑着点了点头。

修姆看着少年道:“异乡人,你也是剑士?”

少年挠了挠头,想了想,答:“应该算是吧。”

修姆笑道:“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你这个回答,真好笑。”

“呵呵。”少年摇了摇头。

修姆道:“你说连突刺实战能力不行,这么看来,你应该掌握了比连突刺还要强大的剑技喽?可惜你的身体太虚弱了,否则我真想和你好好比一比。”

连突刺是修姆最拿手的剑技,被少年否决,让他很不服气。

“我还有事,先走了,阿利,什么时候想输了,就来找我哈哈。”

修姆大笑着离去。

阿利望着他的背影,沮丧的叹了口气。

少年安慰道:“不要灰心,你的剑技基础很不错,假以时日,战胜修姆应该不成问题。”

阿利苦道:“他的连突刺我根本躲不开,你不用安慰我了,我的实力,我很清楚。”

少年笑道:“为什么躲不开?”

“他的速度比我快。”

“连突刺发动的时候,速度并不快,你没躲开,只是因为你没掌控到技巧。”

阿利一怔,问道:“技巧?什么技巧?”

“后跳。”

“后跳?”

少年伸了伸手,示意阿利将木棍递给他,随后吃力的做了一个‘后跳’动作。

后跳很简单,双足发力,向后一跳。

阿利怔了一会,眼睛一亮:“这……这似乎还真能躲开连突刺呢。”

阿利试着做了几次,很快就掌握了这个技巧。

看着一脸兴奋的阿利,少年擦了擦汗,他的身体还是太虚弱了,只是做了一个后跳动作,就冒出了虚汗。

“不要小瞧后跳这个动作,只要你能掌握这个技巧,甚至还能在后跳的同时,做出反击。”

“还能反击?”

少年点了点头:“比如后跳的中途,使用下劈斩。”

“后跳加下劈斩?”

阿利想了想,试着做了几下,结果,却不尽人意。

后跳动作如果太大,倒是可以使出劈斩,可是如果动作太大,跳的太高,不但攻击的时候打不到对手,反而还会在落地的时候被对手追击。

“真没想到,这个动作这么难掌握呢。”

阿利练了好半天,还是没能掌握要领,不禁摇了摇头。

“只要你能勤加练习,掌握要领,只是时间问题。”

阿利用力点了点头:“异乡人,谢谢你。”

少年一笑:“不客气,我昏迷这段时间,多亏了你们照顾呢,要说谢谢,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我听林大叔说,你为了帮我采药,下山时摔了一跤,在家躺了好几天呢。”

阿利有些尴尬,摆了摆手:“小事一件啦,哈哈,对了,异乡人,你的运气真不错呢,卡赞瘟疫在身体全面发作,你居然还能活下来,真是奇迹。”

少年笑了一下,点了点头:“也许是奇迹吧。”

“对了,异乡人,你叫什么名字?这么久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少年话说了一半,忽然停住了,想了想,道:“雷蒙,我叫雷蒙,安格斯。”

抬起自己那只鬼手,雷蒙脸上的神情,有些复杂。

是了,这里已经不是地球了,这里是阿拉德大陆,不是游戏,而是真正的阿拉德大陆。

一个月前,雷蒙刚刚参加完高考,等车回家的时候,一辆公交车失控撞向人群,雷蒙当时也没有多想,顺手一推,两个吓得尖叫的女孩被他推开,而他自己,被公交车撞了个正着。

眼前一黑,时间似乎静止,等到他恢复意识,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重生在了这个名叫‘雷蒙’的鬼剑士身上。

这副身体受了重伤,躺在床上,意识昏昏沉沉,时好时坏,足足一个多月,才逐渐恢复过来。

在地球的时候,雷蒙无父无母,倒也没多少牵挂,要说唯一让他感到遗憾的,就是自己收藏了多年的那台电脑,没能一起带过来。

电脑不重要,重要的是里面的东西,一想到那些……雷蒙就有些不舍。

雷蒙最大的爱好,就是玩游戏,而他玩的最久,也是玩的最沉迷的一款游戏,就是《地下城与勇士》。

10级冒险团,全职业精通,竞技场从最早的至尊10级,到现在的武尊,雷蒙全部达成过。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雷蒙得知自己穿越到阿拉德大陆之后,从‘排斥’‘反感’到‘接受’,只用了几天的时间,有句话说的好,既然无力反抗,倒不如选择享受,更何况,这个世界对他而言并不陌生。

“雷蒙,你妹妹的身体怎么样了?”

阿利的话,打断了雷蒙的思绪。

雷蒙摇了摇头:“还没清醒。”

阿利所说的妹妹,是一个月前,将雷蒙背到艾尔文防线一个小女孩,因为年纪比雷蒙还小,所以被阿利误以为是他的妹妹。

而那个小女孩到底是不是雷蒙的妹妹,说真心话,现在的雷蒙也弄不清楚。

重生到阿拉德大陆,雷蒙得到的记忆,并不完整,只有零星的片断,在他的记忆中,有这样一个片断,那个伤痕累累的柔弱小女孩,背着昏迷不醒的雷蒙,打退了一伙又一伙凶恶的士兵,将雷蒙带到了这里。

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那个女孩,雷蒙现在是生是死,都是一个未知数呢。

而现在,雷蒙醒了,小女孩却因伤势过重病倒了。

阿利叹了口气:“如果能进入格兰之森就好了,精灵族的药,可比咱们的药好多了,可惜有大魔法阵阻挡,根本进不去格兰之森。”

雷蒙问道:“精灵族的药,可以医治……我妹妹吗?”

“精灵族的药,能治好世界上一切病,哈哈,和你说一件我亲身经历的事情,我很小的时候,得了重病,当时最好的医生都说我没救了,是林大叔抱着我,找到了一位美丽的精灵少女,给我喝了一瓶蓝色药水,只用了几分钟,我的病就好了,你说神奇不神奇?”

雷蒙眼睛一亮:“难道林纳斯大叔能够进入格兰之森?”

阿利挠了挠头:“说来真奇怪呀,当时的事情,我记不太清了,是不是在森林里面,我也没有印象。”

雷蒙嗯了一声,向阿利告辞。

破烂的木屋里,一张破烂的小床上,躺着一个面色腊黄的小女孩,浑身上下,满是伤疤。

她的两只小拳头握得很紧,放在胸前,似乎在昏迷的时候,都摆出一副迎战的姿态。

“雷蒙不要怕,我不会……让他们伤害……你……。”

小女孩突然胡言乱语,两只拳头握得更紧了。

雷蒙坐在床边,抓住了她的拳头,轻声道:“放心吧,现在没人能伤害我了。”

在雷蒙的安慰下,小女孩颤抖的身体渐渐平复,呼吸也变得匀称起来。

看着奄奄一息的小女孩,雷蒙的头猛然一痛,又一段记忆涌现出来。

一群凶神恶煞的帝国士兵将小女孩和雷蒙围在当中,小女孩张开双手护住雷蒙厉声问道:“你们为什么要抓雷蒙?他犯了什么罪?”

“不论是谁,感染了卡赞瘟疫,就要处死,这是国王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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