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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皇后》第一章 对那历史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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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清,年芳25,大学毕业,很幸运,在离家乡不远的大都市A城有了第一份工作:该城最大的民族服装厂设计部助理。开 心 文 学 试用期3个月,完全胜任并有超新创意的作品后转正。清清也不知道为什么:设计部的工作本该是设计专业毕业的,而应聘时设计院校的应届生多如牛毛,却偏偏选中了她这个历史系的毕业生!很是莫名!难道因为自己那篇论文:《北魏孝文帝的服装改革对现代服装的意义》?可那是自己的毕业论文,尽管得到了A大导师严春雨教授的赏识并给予最高评价,同时在校刊发表的机会,又得到了严教授的推荐来A市内民族服装厂应聘,可是真不带任何希望的!自己哪会设计什么?只是从小就对历史的东西感兴趣而已!喜欢古人的知书识理,喜欢她们不同时代的服饰、发髻;喜欢她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喜欢那些唐诗宋词,之乎者也;甚至向往古人的类似于原始的生活,在她心里那才是真正的绿色环保。。。。。。总之,就是喜欢。从小的古典书籍,包括竖排版的繁体书都会爱不释手。同学们总是和她打趣:清清,你莫不是带了前世的记忆?还是你也会演绎什么传奇?带着这种痴迷,她顺利的考入了A大的历史系,因为喜欢,那成绩不是一般的斐然,更因她的安静、沉稳、聪慧,深得同学和导师严春雨教授的喜爱!于是在毕业前夕严教授就和自己的老朋友A市民族服装厂的总设计师刘溢洋打了招呼。于是清清成了刘溢洋的助理,在清清认为,这份工作最恰当的形容词应该是“驴唇不对马嘴”!没办法,为了严教授的关爱,为了自己最初的生存目标,能有一份工作已经不错了!先这样吧,俗话说的好“骑着马找马”,不是好找吗?

工作的日子里,有太多的机会接触到那些各种款式的仿古时装,还真是很对心思。看着那一件件纹龙绣凤的大红大紫的或唐装或加入了新时尚元素的复古礼服,那叫一个喜欢!好多时候清清都会半眯着大眼睛出神,想像着该是何样的女子将那大红披于身,将那轻纱綄在腰,将那曳地长裙迎风舞动。。。。。。怎样的女子?如诗还是如画?在水墨的江南还是粗犷的北地雪原?。。。。。。。神往。。。。

9月底,马上要过十一长假,这A市的大街小巷不是一般的拥挤,人们都在为过一个充实的节日而忙碌、奔走;大大小小的商家也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搞出花样繁多的促销手段,为了十一能够拥有最大能量的顾客,那叫一个“拼”!清清对周遭这些并不感兴趣,上班没多久,还没有能力让自己去大肆挥霍,再说了清清也不是那种对外在东西特别上心的人。只是既然是过节,总得回家吧,又不是很远,长假交通再紧张,于清清而言也不算什么,因为A市到自己家有长途班车,每40分钟一辆,两个小时就可以到家。只是这两年清清总是不喜欢回家,回家做什么呢?妈妈已经在大前年的秋天永远的走了,现在的后妈陈姨,看上去总是一脸的笑意,可是给清清的感觉,在现在这个家里,自己怎么都像是一个多余的人!还是眼不见心不烦吧,只要她和她的儿子对爸爸好就行了。爸爸是一个不太得志的小干部,但大小也是个官儿,在当地让清清的生活还是可以的,但妈妈教育清清的是**,自立,所以清清既不是那种娇娇小姐,又不是那种小户人家的上不得台面弱小女子,清清给自己的总结是“小家碧玉”,够不上大家闺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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