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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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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 (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在小爷的潜意识里,世界上只划分出三种人:装b、操蛋、我自个儿。

我这人就有怎么一个毛病,特爱跟人较劲儿。人说东我偏得说西,人打狗我偏得骂鸡,否则各种不得劲儿。

专门为反对而反对,这话儿好像是专门儿说给我这号人物听的。

最近也不知道撞了哪门子邪,小爷我走到哪儿都要被人垂涎三尺,愣是说我长得有多帅,有多爷们儿。

这个嘛,说实话,没凭没据的,我也不好总是推辞。好吧,我赵某人长的是很帅绝对没错儿,你就说吧,光帅有个屁用?羊肉串羊肉串卖不成,媳妇媳妇跟人跑了,难道小爷就得沦落到靠脸蛋儿混饭吃?上帝不打算给我们这些机会主义分子任何机会,正应了那首歌,一无所有。

这世道儿,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功名利禄如狗屎,死不带走生不来。既然没钱也是改变不了的,那咱们活得潇洒点儿总可以了吧?

六子总说,赵爷爷我很有犀利哥的范儿,帅并忧郁着。

虽说包子有肉不在褶上,虽说六子说的话一向没有说服力,虽说丫说话没谱至极,他从北京说句话,大家伙儿得跑去南京辨真假。但是后来听所有的人都这么说,那我也只好默认了。

这种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人不饿的生活,自我感觉确实很惬意,谁让我是火柴没头儿——光棍一条。 真的很难想像,小爷怎么可能成为摆钟一族,穿身儿高仿爱马仕、手里拎个卓越亚马逊公文包会是什么鸟样儿?

个人比较喜欢在老妈那儿蹭吃蹭喝,而且一蹭就是二十六七年。坦白的说,还有接着蹭下去的意向,我的蹭饭情节主要拜一下几个因素所赐:

一、没工作。

二、黄丫头,家母,开饭馆的,代价是偶尔给她充当一下廉价劳动力,饭时一过立马拍屁股撒丫子飞奔。

三、从操就业。你懂,我也懂。

失恋加失业之后,小爷便得了失心疯,开始出没在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歌房 迪厅 夜总会,街头上的红男绿女、摇头晃脑的小杂毛,一个都不能放过。正所谓海洛因,爷的命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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