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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二次世界大战》继续揭露孙大炮的黑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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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知怎麽着在本人常聚的写作论坛上兴起了一股“挺孙狂潮”,吹嘘所谓“大总统在世中国绝对不至于让外国马党邪教有问鼎之理!中国的民主进程绝不至于被破坏!也不至于在体制上走异端破坏‘文化传承’又被国际社会孤立~~”真是听得我感到恶心!且不说他是为发泻对现实的不满还是真在‘意识型态’上另有选择!或是真的狂热崇拜孙文大炮党!但从其中幼稚而可笑偏激的言论上我觉得自己应该发表些什麽

老实说我从小就对孙文没好印象“首先他是蒋大光头的老师!俗话说的好‘有什麽老师就有什麽学生’蒋光壳后来上位后的混帐统治绝不能说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后来长大点学了课本又觉得他是个纯粹吹牛的骗子!没有太祖的带兵统人之能!却频出狂言结果却多次被二流的军阀和腐朽的清庭打得狼狈败逃出国外真是丢人现眼!这还不算跟外国列强狗沟搭搭不说,还没弄到多少真正算‘够价’的援助可见其外交本事也实在一般!最后只好加入国际老牌超大黑帮‘洪门’才算有了靠山!后来炮党就是依靠了哥老会等江南会党这才是闹出辛亥。 无弹出广告文本小说站革命以后由于辛亥功劳按理会党比炮党还大,于是各地会党纷纷出来掌权,当时在华北,除了陕西会党以外,少量残余会党都是在大清北洋军的地盘上,那是不敢放肆,只是先看风头。而在那江南各地革命各省,会党则纷纷进城讨官,要官当,要钱花。都说自家功劳大,势力壮,不给旅长也得给团长。在湖南,炮党出身入会党的正副都督焦达峰和陈作新,弄一堆白布条挂起来,写上官职,会党的人谁来要,就给谁,后来来的人太多,写不过来,就备好笔墨,让来人自己写,喜欢做什么官,就写什么,斜披在身上,就是官儿了。只是指挥刀没法配给,因此害的全省唯一卖东洋指挥刀的店铺,全部存货都卖光。江西也是这样,都督是跟革命不相干的新军将领,结果各地的帮会首领,纷纷前来要官,师长旅长满地。

但是不管湖南也好,江西也罢,要来钱和官之后,这些大爷还是不走,就在省城就地安家,包娼包赌,呼雉喝卢,甚至白日抢劫,害得城里秩序大乱,百姓叫苦不迭。省城如此,其他地方就更过分,只消会党占了上风,就必定处于无政府状态。陕西的会党,在所有地方都大开香堂,大散海底,各个堂口,都是太上政府,不仅不听政府的,而且自己开堂审案,全无规矩,今日判这个胜诉,明天又反过来。从保路运动过来的四川光复,袍哥参与度也相当高,各个新军将领都得自己开香堂,不开香堂,就没人听他们的。四川军政府都督尹昌衡,自命为大汉公,作为成都袍哥的总舵把子,成都各衙门,各警署,都挂出公口招牌。满街都是扎英雄结,轮刀弄枪之人。

不仅会党不仅搞得秩序大乱,而且还波及洋人。这南方会党一旦掌了权了,当了官了,手里没银子怎成,可当时社会大乱税收混乱难以为继而炮党发下的那些日币早就花光了,而炮党头目孙炮再去向日本讨要援助,日本觉得孙炮任务已经完成,也就没有必要再给孙炮钱了,于是炮党孙炮只好把新口疆,西口藏,满洲,蒙古以及关内十八省都写在纸上,拿去见各国公使推销换钱,要价最低的时候卖6个省只要白银500万两,但最终也没卖出一文钱,各国公使都当那是笑话。

如果说这是他当大总统时,全国重担在压实在有些个人能力难以撑受!可后来他卸任把这臭担子甩给袁大头后人个一下子清闲了不少!干起实业的本领实在叫人更不敢恭畏!当上铁道部长!他就在袁世凯面前张嘴胡喷说清朝铁路10年‘才修’1万公里,实在是无能腐朽!他当上了头管铁路10年修20万公里,袁世凯被雷的目瞪口呆,就到现在中国也才10万公里,他当时就敢吹10年修20万公里,并向袁世凯索要了几百万两经费,着月饷3万银圆。当时几百万两不是小数目,尤其‘新害’以后国家建设多少遭到了破坏,各地税收也不正常,可以说这笔铁路钱对国家是很宝贵的,可袁大头还是拿出来了这笔钱!当时海军都报怨干麻不填艘战列舰!孙文拿了几百万两银子,做着袁世凯赠送的慈禧太后专列,全国四处考察修铁路,每到一地大吃大喝,找花姑娘,还频繁出国考察,后来袁世凯一查帐目余款所剩无几,只半年时间竟被他吃掉了1艘战列舰的钱,铁路呢???连1寸也没修!!!气得袁世凯悬赏通缉这个大骗子。炮粉皆说清末官场**,那请问清末哪个官员能有这样**???别说清末,哪朝哪代都没过出这号人物!也有人说他是把这笔钱拿去当造反的‘革命经费’了!可是看后来的倒袁起事来看,他要真能把这笔钱‘省下来挪用’也不至于败的这麽快!连个起码的经济观都没有!什麽人哪?

后来21条事件!袁大头不想做亏本买卖没全答应而日本以最后通牒压迫中国之时,黄兴、李烈钧、陈炯明、柏文蔚,听说日本的无理要求后,提出‘暂停革命,一致对日’,纷纷离开日本,准备与政府同仇敌忾!而孙中山却秘密与日本人暗中联系,表把东北让给日本的言论,甘心接受比‘二十一条’更为苛刻之《中日盟约》,以换取日本的支持。其全文如下:中华及日本因为维持东亚永远之福利两国宜相提携而定左之盟约。第一条中日两国既相提携而他外国之对于东亚重要外交事件则两国宜互先通知协定。第二条为便于中日协同作战中华所用之海6军兵器弹药兵具等宜采用与日本同式。第三条与前项同一之目的若中华海军聘用外**人时宜主用日本军人。第四条使中日政治上提携之确实中华政府及地方公署若聘用外国人时宜主用日本人。第五条相期中日经济上之协同达宜设中日银行及其支部于中日之重要都市。第六条与前项同一之日[目]的中华经营矿山铁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国资本或合办之必要时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应办可商他外国。第七条日本须与中华改良弊正[政]上之必要援助且使之成功。第八条日本须助中华之改良内政整顿军备建设健全之国家。第九条日本须赞助中华之改正条约关税独立及撤废领事裁判权等事业。第十条属于前各项范围内之约定而未经两国外交当局者或本盟约记名两国人者之认诺不得与他者缔结。第十一条本盟约自签订之日起拾年间为有效依两国之希望更得延期。《中日盟约》内包括袁世凯誓死不从的‘五号七条’内容。

以上资料《孙中山年谱长编》里有涉及,签约时间是1915年2月5日,签约人是孙中山与陈其美,日方为前满铁株式会社理事犬冢信太郎和满铁社员山田纯三郎。好像日本有史料原件公布,半根枯草愚笨记不清,诸君可百度一下,网上传出消息比我了解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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