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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飞飞:打工妹闯京城》第一章 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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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个赔钱货,只知道吃我们的,喝我们的,要你有什么用?”

母亲那天心情很差,去年为了儿子能风风光光地把媳妇娶进家门,好面子的夫妻俩欠了一屁股的债。原本算计的不错,等今年秋收时,等他们家那几亩果园里的果子成熟后,等那些果子变成钱就可以无债一身轻了。

可天有不测风云,去年还销路很好的果子,今年竟然没有人要了。看着烂地地里的果实,再看到前来讨要学费的胡蝶,平时就经常火冒三丈的母亲没法不成为一个恶妇人。

她摔碗拍桌子地对胡蝶说:“钱钱钱,你就知道伸手要钱!上什么学?别上了,你以为你真上了大学就能挣到好多钱吗?从明天开始,你就给我在家呆着,我们已经给你说好了一门亲,过两天人家就把彩礼送来。”

十九岁就结婚在胡蝶的家乡一点都不为过,结婚证那东西不是生活的必需品,政府给不给那玩意并不重要。

几桌酒席才是重要的,只要是收了彩礼,办了酒席,胡蝶这一类的小姑娘就名正言顺地成了别人家的媳妇,那个证可以以后再领。

父母给胡蝶找的那个男的胡蝶也认识,他们家在方圆十里八村的还是很有名气的,因为他们是有钱人。

他们家的宅子是这一带最豪华的房子了,三层楼高,造的跟宫殿似的。

关于他们家是怎么发的财,有很多版本的传说,最离谱的传说是那家的兄弟俩个是靠贩卖白粉发的家,为此还搭上了老大的一条性命。

老二是个重情守义之人,对兄长的独子关爱有加,把家里最好的房子给了那个没爹没娘的可怜的人儿。

那个可怜的人儿已经三十好几了,却一直找不到媳妇,因为他是个傻子。他一生出来就不正常,他的母亲在他两岁时就失踪了,因为她不想陪着个傻儿子过一辈子。

傻子找傻子并不难,可是做叔叔的一想起为了这个家而死去的兄长就内心有愧,他发誓不能让他兄长在天上看着自己的后人是一群傻子而闹心,所以他发誓要为傻侄子找一个聪明的媳妇。

胡蝶的聪明是公认的,一个女孩能上县里的重点高中,那就不是一般的聪明。

这丫头长得虽没法和仙女比,但鼻子眼睛一样不少地还挺顺眼。

“不就是欠了三万元钱吗?没问题,我一次给你们五万,够吗?”傻子的叔叔财大气粗地把这事就这么定了。

还了债还富余两万,胡蝶的父母心里乐开了花,这个女孩养的值啊!

“现在不比从前了,”从小就喜欢胡蝶的姨妈特地从城里赶回来开导宁死不屈的胡蝶,“我在城里什么没见过,读了博士的都找不到工作。”

姨妈十多年前就去了深圳,然后不远万里地走遍了大半个中国,最后在东南沿海扎下了根,成为了月薪三千多元的钟点工,加上给工厂看大门的姨父的收入,小表弟也成了需要交些借读费的城市里的小学生。一家三口住在月租一百元的地下室里,基本成了三分之二的城里人。

“钱真的很重要,丫头啊!”姨妈语重心长地拍着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胡蝶的头,“人家说了,只要生出一个正常的儿子,你就是那个家里的当家人了,你什么都不用做,整天在家数钱玩,多美啊!”

数钱玩是很美,可是整天要和那么个男人睡在一张床上就一定美不起来。

一年前的冬天,上不了高三的胡蝶离家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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