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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赖逍遥记》第九章 抢酒喝抢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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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之后,宇风已经出现在了距离军营北边十里外的一处山头上。他当然不会无缘无故的跑到这里来,而为了他的一己私欲,因为,山里面的动物要遭殃了。

这不,这小子正站在一个石头上东张西望,就在不远处的一个草垛里,一只兔妈妈正带着它的几只兔宝宝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宇风笑了,想:“据说生了小兔子的母兔子最补,也不知道是也不是,今天正好抓一只来尝尝。”

神腿疾风步一出,管它是什么类型的狡兔,必定是手到擒来。正玩得不亦乐乎的小兔子们忽然发现妈妈不见了,吱吱乱叫,乱成一团。更可气的是,这家伙还蹲在三只小灰兔面前,尊尊教诲:“小兔子朋友,你们以后要记住了,遇见人呢,就要逃,管它好人坏人,男人女人,不然的话,就会重蹈你们妈妈的覆辙,记好喽。”

好在宇风这家伙还剩点良心,没有将小兔子也一锅端了。不过他的这种抓着人家母亲,却伪善的教诲人家孩子的事情,真是…太无耻了。

找了处溪水,把那兔子洗剥干净了,烧火架锅,炖了半锅,他倒也讲究,只放了半只兔子进去,剩下的半只留作烧烤,一边煮,一边烤,倒也两不误。作料放得齐,不一会便香气四溢,刚夹了一块进嘴,忽听到一个粗豪的声音大叫道:“好一锅兔子肉,真香,真香!”

宇风扭头,见一条大汉大踏步过来,这大汉约摸三十来岁年纪,身材极为雄壮,肤如古铜,剑眉,一双豹子眼,半部短须,十分威猛,但此时脸上却是一脸的馋相,看向宇风的眼睛里,更是满眼的笑意,宇风在街头上混,看过无数双眼睛,却从没见过一双眼睛象这大汉般坦荡。

大汉两步便到了他面前,非常自然的席地而坐,对他一笑道:“小兄弟,我请你喝酒,你请我吃兔子肉,好是不好?”说着解下腰间一个大酒葫芦。除了酒葫芦,他背上还有一把大刀,酒葫芦大,那把刀也比一般的刀要长大得多。

宇风见惯了这样的怒汉,一般都是声大气粗,十九持强凌人,但这大汉商量的语气却是十分的真诚,不知如何,宇风心中突地就生出一股促狭之意,故意哼了一声道:“我不喝酒,而且我的肚量大,这半锅兔子肉刚好只够我一个人吃。”说着挟一块兔子肉到嘴里,故意吃得咂咂有声,却用眼角余光瞟着那大汉,看他如何反应。

那大汉脸上露出失望之色,道:“这样啊,看来我只有就着香气下酒了。”鼻子吸了两吸,喝了口酒,却真个不到锅中来捞兔子肉吃。

“看他块头不小,一脸横肉,倒还真是老实。”宇风心中转念,故意刺那大汉道:“怎么?你这么大个儿,真就这么老实了,不叫你吃,你不会抢吗?”

“这主意不错!”那大汉看着宇风,眼中露出笑意,道:“那我就抢了。”说着折两根树枝,便去锅中捞了一块兔子肉。

“你抢我的兔子肉,那我就抢你的酒。”宇风说着抱过大汉的酒葫芦,也大大的灌了一口,实话,宇风本就是个酒鬼,看着大汉的酒葫芦,早就酒虫泛滥了。那大汉看着他动作,眼中笑意更浓,点头道:“好,好,我抢你的兔子肉,你便抢我的酒,这个有趣。”四目想对,蓦地里相视大笑。

宇风一抱拳,道:“小弟宇风。”略顿一顿又补上一句:“江湖人称诚实可靠小郎君,一尘不染美少年。”

“原来是美少年宇风兄弟,幸会幸会。”口中说着幸会,眼睛却只盯着锅中的兔子肉,甚至忘了说自己名字,却道:“你刚才抢了我好大一口酒呢,我还得抢回一块兔子肉才行。”又挟了一块兔子肉到嘴里。

宇风越觉有趣,道:“你抢了我两块兔子肉,我还得抢回一口酒才划算。”抱着酒葫芦又灌一口,想想划不来,拍脑袋道:“啊呀不对,光喝酒我更划不来了。”忙又去锅中挟兔子肉,那汉子大笑,宇风也哈哈大笑。

宇风平生第一次见这大汉,到这会儿甚至还不知道这大汉的名字,更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但他心里,无由地就对这大汉有一种亲近的感觉,这种感觉真的莫名其妙,因为像他这种街头混大的人,疑人永远多过信人,再熟的人他也会动疑,更何况是初会面的陌生人,但心里就是有这种感觉,完全的不由自主,真是怪哉。

两人一口酒一块兔子肉,无时将一葫芦酒一锅兔子肉吃得干干净净,那大汉抚着肚子道:“真不错,马某平生吃肉无数,只今天这顿兔子肉吃得最香,还真是意犹未尽啊。”说着斜眼瞟了一边烧的兹溜黄的半边兔子,“宇风小兄弟,不如你将这半只兔子也送我吧,改天我再请你喝酒补上。”

宇风刚想阻止,却见这汉子已经抓起了烤架上的兔子,再然后,一把抓过旁边的酒葫芦,跑了!

嘿,还真抢!神腿疾风步一出,拼命追了上去。

如果宇风对自身的能力还有一个自信的话,那必定是神腿疾风步了,在他想来,追上这汉子,简直轻而易举。不过这次他的判断出现了失误,只见那汉子脚尖点地,就能窜出几丈远,而且很轻松的样子,宇风虽然快,不过却始终与他保持一段距离,奈何就是追不上。

这让他心中发狠了,除了老无赖,他宇风还真没见过比自己跑得还快的,二重天原力入脚,再次提速,这下总算是拉近了与那汉子的距离。

那大汉也时不时的转头过来瞟他一眼,见他双脚如风,速度奇快,心中也是大赞。

眼看着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哪知汉子却忽然没来由地停了下来,他能停下来,宇风可就糟了,他这下是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哪能瞬间停下来,偏偏人倒霉,踩到一块小石子上,身子一歪,便向前扑了出去。

即将被摔个气晕八素的时候,背后一紧,身子斜斜地停在了半空,原来是那汉子出手帮了他一把。

“宇风小兄弟,速度不赖嘛。”汉子将他放直,笑道,“刚才的那半锅兔子肉你都让我吃,为何这烤兔子肉却不肯相赠呢?”

宇风可不跟他客气,一把抢过他手中的烧兔子:“这可是我给军营里一个我的好兄弟留着的,我都舍不得吃呢。”

汉子哈哈一笑:“原来是这样,既然小兄弟如此够义气,那马某自是不能夺人所爱了。”

宇风本就对他心生好感,见他脸上虽笑,眼中却有几分可惜的神色,便道:“要不我再去抓一只兔子,再炖一锅!”

“再炖一锅么?”这大汉眼光一亮,舌头不由自主的舔了舔嘴唇,却有些遗撼的摇了摇头:“可惜我还有点子俗事要办,吃不着了,下次吧,若是有缘下次还能碰着,我一定还来抢你的兔子肉吃。”

宇风先听得这大汉有事要去办,心中失落,但听到最后一个抢字,却也一挤眼睛笑道:“你若还敢抢我的兔子肉,我就还抢你的酒。”

“一言为定!”这大汉拍了拍身上的衣服,大笑声中,转身大踏步而去,豪迈之气,油然而生,走出十数丈,背影将逝未逝之际,忽地扬声道:“我叫马云天,小兄弟保重!”

“马云天?”宇风愣了一下,猛地跳将起来,“独行问尽江湖事,义薄云天酒中仙!独行大侠马云天!”

神州大陆上没有人知道马云天的师门来历,他的刀法霸悍大气,自成一家,他背上那把刀,来历也十分的诡异,名叫破天刀。极度霸道,号称不见血绝不回鞘。而他的破天十六刀也是久负盛名,大陆上无人敢掠其锋,据说自马云天出山以来,还从来没有人能完完全全的接下他十六式破天刀。

马云天最好管闲事,也最为将义气,不过却喜欢独来独往,他独行侠的外号便是由此而来,好管闲事没什么了不得,要命的是马云天天原力极高,据说已快臻至第三十五重天。不仅如此,他还有一副牛脾气,只要伸了手,一定管到底,并且不卖任何人的面子,在当世很多人眼中,包括一些号称正道的玄门正宗之中,马云天都是个褒贬不一的人物,但所有的人都承认,马云天背上的那把破天刀绝不好惹。

老无赖不仅教宇风泡妞、偷窥、大陆生存术,时不时的还会对他大侃大陆上的风云人物,第一个说的就是独行侠马云天。他说别人对马云天褒贬不一,但自己却对马云天交口称赞,说当世如果还有一个人配称侠字,那便是马云天,因此宇风对马云天的印象极为深刻,却再没想到,竟在这里碰上了,而且是那么平易亲切的和他抢兔子肉抢酒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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