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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词风月故事》三、关爱女孩行动在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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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是中国古典文学发展史上的重要时期,女子文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女子文学发展与女子教育有著必然的关系。通过教育,涌现了一大批能诗会词的才女,进而推动了女子文学的发展。北宋诗人魏泰《临汉隐居诗话》称:“近世妇女多能诗,往往有臻古人者。王荆公家最众。”他称赞王安石的妻子吴氏、妹妹(张奎妻)、女儿(吴安持妻)、侄女(刘天保妻)能文工诗,佳句颇多,“皆脱洒可喜”。司马光曾说:“今人或教女子以作诗歌,执俗乐,殊非所宜也。”也证明了这一点。可惜的是,当时这些女诗人的作品大多没有很好的保存,更谈不上流传于世。

清人厉鹗《宋诗纪事》入选的诗作者中,妇女多达106人。至于其出身,相当广泛,上自皇后,下至*。王安石《王文公文集》卷98至100,集中地著录了22位妇女的墓志铭,其中写明“好读书,能文章”的便有8位。如果说王安石因尊重妇女而受喝彩,那么程颐则以歧视妇女而落骂名,但程颐家里的妇女同样能文。他的母亲“好读书史,博知古今”;侄女“自通文义”、“喜闻道义”、“发言虑事,远出人意”。岂止王氏、程氏等大家妇女,在下层中间也涌现出一批女医生、女棋手、女艺人以及女致富能手。南宋末年陈普《古田女》诗云: 插花作牙侩,城市称雄霜。梳头半列肆,笑语皆机诈。新奇弄浓妆,会合持物价。愚夫与庸奴,低头受凌跨。她们显然赚了大钱。此外,如比阳(即今河南泌阳)王八郎妻被丈夫遗弃后,因善于经商而获得厚利,“蓄积盈十万缗”。这些妇女成天穿梭于市场上,并颇有才干,可以肯定她们有文化,绝对不是文盲。

宋代才女较多,与当时并未完全剥夺妇女获得文化的权利有关。欧阳修编写《州名急就章》,他在序中自称,其目的在于“以示儿女曹”。朱熹“病《女戒》鄙浅”,打算另编一部,“以配小学书”。在他拟定的篇目中,有《讲学》。妇女被作为教育对象,固然主要是为了向她们灌输三从四德的封建思想。如程颐的母亲“教女,常以曹大家《女戒》”。但教育子女的重任主要落在作为母亲的女性肩上,也是个重要原因。如参知政事贾黄中博学多闻,宋太宗召见并称赞其母亲王氏:“教子如此,今之孟母”。参知政事苏易简才思敏捷,宋太宗询问其母亲薛氏:“何以教子,成此令器?”薛氏的回答是:“幼则束以礼让,长则教以诗书。”宋太宗夸奖道:“真孟母也!”。孙昌龄考中进士并官至御史,把成绩归于其母亲杨氏:“吾母能诲我也”。妇女如果没有文化,很难承担这一重任。宋仁宗时曾任参知政事的宋绶“博通经史百家,文章为一时所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她的母亲“知书,每躬自训教”。李君夫人盛氏“能读《易》、《论语》、《孝经》、诸子之书,亲以教子”,因而她的三个儿子皆中进士。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生于书香之家,从小便受到良好的薰陶,这是宋代多数女子受文学教育途径。如齐州(山东省)章丘人李清照,她生于一个书香气味浓郁的士大夫之家,其父亲是性格方正的当时著名散文家,苏门后四学士之一。其母王氏亦善文。使她生活自由和宽容思想的家庭中,并接受了良好的早期教育。李清照才华出众和学识渊博,在诗词,散文,书法等方面都有骄人的成绩,尤以词最为出色。如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朱淑真,她生于仕宦家庭,家有东园、西园、西楼、水阁、桂堂、依绿堂诸胜,加上其父亲(曾在浙西任当过官)懂诗词,使她从小就受其影响,喜欢读书,善于填词赋诗。湖州(今属浙江省)的吴淑姬出身于寒儒之家,父亲是个清贫的秀才,然而极有学问。她从小就跟父亲学习诗词文,十几岁就秀媚动人,才艺名冠于时。像这些受家庭影响而成才的女子见于史书的还有很多,而不见于史书的不知有多少!

生于官宦大富之家的女子,父母虽不善文,但比较开明,延请文学修养良好的人在家教授女子。如幼卿出身于人士宦家庭,父母热衷于功名。幼卿从小慧心丽素,勤奋好学。父母便请教师在家对她进行教诲,还请表兄与她同师同读,学业大进,常与表兄诗词唱和。

生于平民人家的女子,天资聪明,通过自己的自学并向他人虚心求教而逐渐学有所成的。如张夫人自幼聪颖异人。陆游妾,蜀(今四川)人,姓名失考。父亲是驿站的一个普通工作人员。因文人墨客每宿驿馆必卖弄*。这位驿卒女子受特殊环境的影响,不仅能诗善词,而且慧黠过人。

一些流落风尘的女子在与文士才子的交往中逐渐地接受文学的薰陶。宋真宗曾限令不好声色的清苦宰相王旦买妾,并赐给他两名宫女,后来又挑选二十名美女,教成歌舞,送到王旦家供其享用。在皇帝鼓励倡导下,一时卿相百官,文人墨客,凡有条件的无不蓄婢纳妾,养妓私娼。才、色、艺俱佳的*,常受到上至皇帝下至一般文人词客的垂青,*们在与这些文人的文往中受到文学的熏陶。

在国家危亡的时刻,梁红玉亲自在战场上擂鼓给浴血奋战的军人们打气助威,这就是宋朝的女人!

宋代统治者特别是北宋统治者大多精通音律,擅长曲子,对歌舞有很高的欣赏能力。在统治者的鼓励倡导下,广设教坊,对男女乐工进行专门培养。儒家学者亦十分推崇对女子进行诗乐教育。而宋代民间歌舞教育也非常发达,许多民间女子受其影响,并涌现一批著名的女子歌舞者和演奏者。另外,宋代的书法绘画之风兴盛,稍有才能和见识的人都善弄笔墨,不少女子在书法绘画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随着理学的兴起,传统的封建礼教日益为士大夫们所接受,他们要求女子持贞守节,遵守封建纲常、守妇道、尽妇职,并且极端片面化,宣扬“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等思想,使当时相当一部分女子深受其害。而程子不仅主张不可再嫁,还主张男子可以出妻。他说:“做妻子不贤淑,休了她有什么害处?比如,子思就曾经休妻。当今世俗认为休妻是一件很羞愧的事情,于是就不敢休妻。而古人却不这样,妻子有不好的行为,就应该休了她。”张载把妇女守节问题提到了天经地义的高度。司马光专门收集了古代妇女守节的许多故事,用以宣扬妇女“女人嫁人,一旦拜了天地,终身不改”,“丈夫死了,没有再嫁人的道理”以及“以专一为贞”等思想,反对妇女再嫁。尽管如此,对于当时社会的影响不大,离婚妇女和寡妇再嫁时常有之。

南宋时,朱熹集宋儒理学之大成,进一步发展了纲常学说,认为“人道莫大于三纲,而夫妇为之首”,把所谓“夫为妻纲”抬高到“三纲的第一位”。他主张寡守节,反对改嫁,认为“夫丧改嫁,皆是无恩也。”而且他认为“妻有七出”是“正当道理”。到南宋后期,“既嫁从夫”的封建教条,就变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了。法律规定:妻子未经丈夫许可主动跟丈夫离异,妻子就构成犯罪,官府可判其妻二年徒刑。当时法律甚至有“夫有出妻之理,妻无弃夫之条”的规定。随之男性对处女的嗜好也逐渐发展起来,以前很宽容的贞节观就仅仅集中在一点--生殖器问题上了。加上魏唐以来冥婚风俗对宋的影响和宋代缠足风气渐盛,也使女性无形地遭受毒害。此后,女性受的摧残到了无可比拟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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