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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诛仙》第十章 除贼首再上道路,恍惊觉消除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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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红色光芒消退,黄禾的眼睛又变回了漆黑的颜色。

“看来我还是太善良啊。”不忍心回头去看自己制造的地狱,只有靠着英雄王意志才控制住自己不去呕吐。

黄禾清楚的了解,**裸的丛林法则衍生出的世界,在远离帝都隐藏了身份的同时,也剥去了那一层薄薄的,保护自己的外在。自己将要面对的,就是以实力为唯一标准的野兽般的世界。

对付这些大意的杂鱼一般的喽?,自己还可以借助王之宝藏的力量,但是若遇到的不是喽?,而是一帮有不错实力的经过正规训练的部队呢?王之宝藏的数量虽然看似很多,但那只是体现在圣杯战争中总数十六个人,英灵一对一或者一对几的战斗中,让人产生的错觉罢了。

真正的大战,可不是靠着数百件宝具的原型就可以左右的了的。

更何况,若是有人避开了正面战斗,采用偷袭暗杀下毒的方式来对付自己,恐怕自己是完全没有应付的能力。

何况,在这个已经持续了万年之久的蛮荒世界,若是说没有一些强大的存在,黄禾是一点都不相信。天九地六人三,人三级就是最高级的实力了吗?想一想都知道那是绝对不可能的。然而,凭借现在的自己,还没有资格去触摸这些领域,现在的自己,还是太弱。

“混蛋,你看你都做了什么!”贼首像是受了伤的野兽一样,向黄禾咆哮着。

“做了什么?不过是将一群打着我注意的强盗杀光,有什么问题吗?”黄禾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刻意将反问的话,加重了语气。

“混账,我要让你付出代价。”贼首的眼圈因为强烈的气氛显得有些红肿,随手从地面上拔起一柄双手重剑,就这么扑向黄禾。

黄禾一打响指,从背后的宝具群中,随意挑出两柄宝具,带着呼呼的破风声,想扑来的贼首射去。

“叮”“咣”两声,贼首身上放射出淡青色的光芒,挥剑将两柄宝具弹开。

黄禾惊讶的看向贼首,想不到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人居然可以使用普通的武器轻易的弹开宝具的射击,虽然只是幻影,但出现在黄禾背后的,无疑不是在原本世界中声明显赫的强大武装。

贼首付出的代价也并不小,虽然挡出了宝具的阻击,但是持剑的双手已经被震的发麻,虎口也已经被震的裂开,更重要的事,斗气加持的重剑,轻易的断成了三截。

不过,贼首显然不在乎,顺手在道路上拔出一柄武器,继续催动斗气,向黄禾冲过来。

黄禾一愣。这样的情景好熟悉……啊,这不就是在游戏的第二条主线剧情中,主角与英雄王战斗的场面吗?

这一场战斗中,主角卫宫士郎使用出固有结界“无限剑制”将疏忽大意的英雄王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最终败在了隐藏在一旁的Archer手中,跌入恶之圣杯形成的黑色洞中。

可惜,自己不是英雄王,而对面的贼首不是,也不可能是会成为大英雄的主角卫宫士郎。

“地级风属性斗气。”一旁的霍德华大声提醒黄禾道。

黄禾听到霍德华的提醒,心中一凛。暗道自己大意了,对方怎么说也是拥有地级实力的人,虽然还没有列入强者的范围,但是自己充其量也不过是个半吊子,若是一个大意,今天说不定就载在这里了。

想到这里,手一指背后数百件宝具再次颤抖起来,在贼首绝望的眼神中,没有丝毫停顿的落了下去……

“霍德华。”回到车上继续赶路,黄禾忽然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本身就是一个不弱于英灵的强者不是吗?

“殿……少爷,有什么事情?”霍德华在赶车,听到自家主人的呼喊,高声回道。

“我问你,我老爹是人级强者的事情,你……知道吗?”黄禾发问的时候,稍稍迟疑了一下。英雄王只是说,自己的老爹比英灵殿中大多数英灵还要强大――当然,宝具或者令咒并不计算在内,可是并没有说这个比大多数英灵还要强大……究竟是处在哪个等级。

没想到,话刚问出口,霍德华就说了一句让黄禾没有想到的话。只听霍德华回道:“人级?我记得老爷早在三十年前就已经对外宣布,突破人级了……老爷现在可是蛮荒帝国第一强者呢。”

霍德华的回答吓了黄禾一跳,不过仔细一想,也确实是这么个道理,在蛮荒之地称霸多年的蛮荒帝国的大帝若是一个弱者,才是笑话。不过没想到,大帝居然是蛮荒帝国第一强者罢了。

黄禾又问道:“我问你,老爹今年多少岁了,你知道吗?还有,老爹修炼的是什么斗气?”

车忽然停下来了,霍德华在车外拿出了一个箱子,然后在箱子里翻出了一个羊皮卷轴……可能是羊皮。

“少爷……这张卷轴上记录着老爷的修行功法,老爷临行前曾经吩咐我,在少爷问起的时候交给你。至于老爷的年龄,这个就不是我的身份可以知道的了,我只记得三十年前老爷刚突破人级的时候,我还是个孩子,那时的老爷就已经现在这这副模样了。”

想了想,黄禾真是无语。自己这个便宜老爹,连年龄多大都没人知道,霍德华三十年前成为皇家近侍,之后跟随在那个傻子普林斯的身边,一直到现在。

猛然之间,黄禾的脸色大变,跟着又变的惨白。到这个时候,黄禾终于想起来,一种遗忘了重要事情的违和感的来源究竟是哪里了!

自己居然忘记了那个傻子普林斯!

已经过了四天时间,若是那傻子真的觉醒,然后回到帝都与大帝见面,自己可真的是死无葬身之地了。就算他没有觉醒,只要被其他人发现,并且带回去的话,日后流传出来,自己也是百口莫辩。

绝对不可以让那个傻子活着!

顾不得正在和自己说话的霍德华,黄禾立刻跳下了马车,挥剑斩断了拴住马的缰绳。

“王之宝藏,骑英之缰绳。”黄禾从王之宝藏中取出一个非战斗用的宝具――骑英之缰绳,名为美杜莎的蛇发女妖化为的英灵所持有的宝具。使用的话,可以驾驭除了龙以外的任何坐骑,若是骑上传说中的天马,甚至会得到天马一般能力的加持。

不过,黄禾这时候需要的只是驾驭一匹普通的马,所以连真名解放都不需要,只要将缰绳戴在马身上就可以。

“霍德华,你再这里等我,如果天黑之前我还没有回来,你就回去帝都,到我刚觉醒的树林中找我。”

丢下一句话,黄禾便骑着马向帝都方向冲了回去,那动作,啧啧……说的形象一点,与其说是黄禾骑着马,不如说黄禾挂在马身上,被马带着跑。

骏马犹如受惊一样狂放的奔跑,被挂在马背上的黄禾也逐渐抓住了一些小技巧。最终黄禾像章鱼一样缠住了马的身子,然后慢慢的将自己的位置扶正,双臂紧紧抱住马的脖子。

奔跑中的骏马,速度越来越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脖子上带着宝具的原因,骏马奔驰的速度不断的加快,黄禾甚至有了一种感觉,这样的速度,若是在地球,恐怕连高速公路也可以上了吧……前提是高速公路允许上马的话。

因为不过是马车半天的距离,高速奔驰的骏马只用片刻就来到了自己降临在这个世界的树林。

从马上滑下来,黄禾甩一甩长发,因为马匹的狂野,黄禾的长发再次荣幸的成为了蛮荒之地的“鸟巢”。顺手扯下了骑英之缰绳,没想到刚扯下宝具,那匹马就发出一声长嘶,就这么重重地摔倒在了一旁的草地上,虽然仅仅是短短一瞬间,但是奔跑的速度显然已经超出了马匹所能承受的极限,这匹马的寿命,已经到此为止了。

“可怜的马儿,不要怪我的说,我也是为了保命,迫不得已的说。”黄禾默然看着因为奔跑过度而瘫倒在地的骏马,心里十分不好受。毕竟是自己将这匹马逼到这幅境地的,其实寻找普林斯的事情也并不是那么着急,毕竟已经过去四天了,若是死的话,早已经渣都不剩,若是被人救走的话,早一会来也没有作用。

骏马勉力挣扎着站了起来,黄禾试图去帮助它,却被它发出的威吓般的响鼻所拒绝,只能在一旁默默的看着。

骏马站立起来之后,前蹄忽然一软,之后向四周各个方向望了望,选择了一条看起来没有人经过的小径,一步一晃地缓缓走进了树林深处。

看着骏马的背影消失在树林的阴影中,黄禾开始顺着石路,仔细的观察着,想从中辨认出一丝丝有人经过的痕迹,一边观察一边顺着石路向前行走。不知不觉,黄禾已经走到了树林的深处。

树林的深处,石路的尽头,是一片澄澈的水塘,水面像是镜子一样,树林的枯枝散叶飘落在水面上,也丝毫无法污染到水面,黄禾伸头看向水塘中。

里面静静地躺着一个人,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看上去应该是因为喝水的时候不小心落水淹死的,死的时间并不算长,甚至连皮肤都没有很大的变化。

看着这个人,黄禾躁动不安的心情一下子就平静下来了。

水塘中静静躺着的人,面目相貌和黄禾几乎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黄禾的眉毛稍稍的吊起了一点。这个人,这具尸体,显然就是真正的蛮荒帝国第一顺位继承人,蛮荒大帝唯一的儿子,王子普林斯。

虽然不忍心破坏掉这里的清净,但是黄禾还是不得不狠下心来,将躺在池塘中的普林斯拖出水中。

算算时间,跟在身后的两个保镖也快要到了,黄禾只有立刻下手了。只有让这具尸体也消失掉,自己才能保证不被其他人知道自己并不是普林斯。

事关自己的身家性命,黄禾也不再存有将死者入土为安的那种心理。召唤出王之宝藏,想将尸体射成碎肉。但是王之宝藏却并不听从指挥。

“杂碎,本王的宝藏可不是用来处理尸体的工具。”英雄王突兀的说出了一句话,就不在发言。黄禾心中却是十分着急,如果被其他人看到这一幕,自己这个皇子的身份,就有可能立刻被揭穿,到时候,自己可真是欲哭无泪了。

保镖就要来了!

将尸体拖到一棵大树下,找了块因为巨石常年重压形成的坑洞。将普林斯的尸体丢下去,之后再将放在一旁费了自己好大力气才推开的巨石一脚踹了回去……

做完这一切,黄禾从四周自己的看了看巨石的位置,自认为完美无缺,满意地点了点头之后,在池塘中洗干净手上的泥土碎木屑,黄禾这才顺着石路哼着小调,一步一步的走回树林外。

―――――――【第一卷初临异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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