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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节度使》第六章 如此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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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行来,这种境况已经是见得麻木了。

霍东来出来镇羌城之后,满满映入眼帘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在霍东来的幻想中,这个季节的古时候,正是秋高马肥,人烟埠胜之时。还曾经和人高谈阔论过,这时候的秋天,总应该是人家相望,炊烟不断,田地里也应该是黄澄澄的一片。

却是怎么都不会想到竟是这样的场景。

出得镇羌城南门三五里,外面便是一片片广袤的原野,没有黄澄澄的庄稼,只有杂草丛生,掩盖了大部分的道路,隐约还可以看到河流。

看得出来,乱兵在此地祸乱已经有些日子了,地方上残破如斯。田野中看不到任何庄稼的存在,也看不到活人,只有连绵不断的遗尸,在道路两边散发着恶臭。霍东来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更是不知道准确的地理位置,只好摸索着向南方前行。说是南方,却也不一定精准,不过是他看着天上太阳的方向,顺着虽然已经残破不堪但还能看出些痕迹来的原有道路缕出来的方向罢了。

他身上的伤势虽然处理过,但是需要时间来恢复,不过万幸的是,此时不是炎热的夏季,否则的话,这伤口发炎就是个要人老命的大问题。

霍东来纵马行出了三五里,眼见没人追来,便也放缓了速度。胯下的这匹黄琮马虽然也颇有些神骏的样子,但毕竟不是什么宝马良驹,不过是一头普通的草原种突厥马罢了。以霍东来浅薄的相马知识,也只能看得出这匹马应该是带了些大食马的血统。

哪怕是宝马,也架不住亡命奔逃,按照刚才狂奔的速度再行个七八十里,这匹马也就该嗝屁了。霍东来心里很清楚,穿越过来,身在这不知何夕的惶惶乱世,这匹马就是自己最大的倚仗,可进可退,最重要的是,有了这匹马,也多了些保命的本钱。

霍东来找了点草药,敷在伤口上,对于一个曾经跟着自己那古里古怪的导师行遍七省,寻找淹没在历史霜晨中历史古迹的历史系大学生来说,识别野外的草药也不是什么有难度的大事情。

霍东来驱马一路往南,几个时辰间已经走了有四五十里路,越向南走,离着镇羌城越远的地方。地势也就越来越平坦,路上的遗尸渐渐的少了,偶尔还可以看到零星的小树林。

大雨已经连续下了几天,这样的暴雨对于历来缺水的西北来说并不是福音,恰恰相反,由于水利措施的稀缺,这样的大雨已经可以算是灾难。道路两边的积水依然很多,路上都是坑坑洼洼的积水,里面飘荡着密密麻麻的蝗虫尸体,大部分已经腐烂,发出浓烈的恶臭。

在过去二三年的时间里,大梁朝中原地区包括最富庶的两淮流域也是长期干旱,雨水很少,土地干裂,河流断绝,蝗虫遮天蔽日,所有能吃的东西都被他们席卷一空。梁朝农耕地区大面积歉收,很多地方甚至是颗粒无收,民不聊生,老百姓被迫卖儿卖女,易子相食,大量的流民逃难到还算是风调雨顺的西北地区。一时间,西北人口暴涨,形成一种畸形的繁荣。

却没有想到,躲过了旱灾和蝗灾,却没有躲过来自于漠北草原的鞑子兵灾。

兵灾**之酷烈,远远超过天灾。这些逃难来的百姓,很少有住在城内的。他们多是住在府州城和其他大小城池的外面,西北历来地广人稀,闲置土地颇多,加上官府对于私垦田地之事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所以在这西北地界,只要你肯卖力气,也就比人能挣口饭吃。

于是这几年间,以府州城为核心,周围三百里之内,村寨林立,田垄相接,家给而人足。好是一片兴旺景象。

但是霍东来沿途所见,却没有任何一个完好无损的村庄,每个村庄都被焚烧的差不多了,要么是积水中飘荡着尸体,要么是村庄周围的树干上挂着风干的尸体,除了鞑子军的士兵和他们的战利品之外,看不到任何其他的活人。

霍东来似乎也不敢再看这让人疯狂的场景,只是纵马向南方而去。

“杀!”

四面又留下了三四具尸体,看看周围已经安静下来的乱兵们,霍东来抹了把脸上的血污,一声狂吼!

越向南来,碰上的乱兵也就越多了,看他们的装扮,多是和自己第一次杀的那两个鞑子相似。没有精良的锁子甲和武器,只有破破烂烂的皮袍和一把弯刀,碰上敌人也没有什么章法,只知道乱哄哄的一哄而上。

霍东来也看出些门道来了,这一路上碰到的都是这些看起来更像牧民的乱兵,想来他们就是鞑子军队的仆从军之类的性质,负责给那些装备精良的正规军打前哨的。霍东来猜得不错,此次纳尔苏南征,率领的正规突厥军队中,大汗的怯薛中军,不过是两万来人,但是他们的阿里喜奴仆却有足足五万人。再加上其他部落的正规军和奴隶军团,军队的总人数已经达到了二十万人。

但是那些正规军却是不屑于抢劫血洗这些小村庄的,他们的目标都是那些大的城池,这些在城外小村庄里行凶的大部分是阿里喜和奴隶军团。他们没有硬碰硬攻下大城的能力,只能三五成群,分散在城外,就像是一群群的蝗虫一般,祸乱一些小村庄。

乱兵实在是太多,霍东来本来不想招惹他们。他们的战斗力都普遍不是很强,但是架不住人多啊!只要和对方的一个小队纠缠上片刻,那些周围的乱兵就立即会像是闻到血腥味的食人鱼一般,一窝蜂的涌上来。

让人烦不胜烦。

在他们简单而又残酷的世界观中,能在乱兵第一轮的攻击浪潮中活下来的人肯定都是些有本事的人物,而汉人中稍微有些本事的人物,身上是肯定有好东西的。严格的来说,这种逻辑没有错,恰恰相反,这种想法是很正确的。因为汉人的习惯,总是想把自己那点破家什物随身带着。至于富贵人家,金银细软肯定也是贴身藏着的。

因为这个简单的原因,霍东来一路行来,手中的长枪不知已断送了多少人的性命。

(今天事情多,第一章才刚刚送到,实在是抱歉,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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