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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花丛》第三章 开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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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尽口舌终于办完了出院,医院里总觉得我的身体循环和脑电波有些异常,想留我多住几天研究、研究,观察、观察,或者是在古墓中的奇遇,导致身体机能和结构的变异吧,但是我可不想成为他们的大白鼠。

交完各种费用后我和爸爸、妈妈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夜里一个人躺在自己的卧室中没有睡觉,终于有机会好好的研究自己了。

在古墓中我得到的到底是异能还是武功,连我自己也糊涂着,我用意念推开自己卧室的门,在客厅中倒了一杯水,很轻松的操纵着水杯回到了自己眼前,估计凌空摄物是不用练了,在古墓中,包老爷那么大个铁棺材,都能轻易的从十米深的地底下抓上来,其他的摄物已经就不成问题了,需要的只是熟练的过程。

其他的问题呢,比如说什么千里眼、顺风耳的!我凝神向左邻右舍听去,左边邻居住的是一对新婚夫妇,传入耳中断断续续的呻吟声让我面红耳赤,不用看看就知道他们在干嘛,于是我又赶紧转回头去听右边。

右边是双双的家,首先传入耳中的就是细细的音乐声,那个小妮子在听一首古老而又古老的几十年代前的老歌儿,是谭咏麟的早期歌曲叫做《难舍难分》:忘不了杏花春雨中的你,盈盈的笑语,雨打风吹年华溜走,惘然睡梦中……

小双双不是在闹失恋吧,我睁开眼睛集中意志凝神望去,只见双双身上穿着一个半截的、淡粉色睡衣,前胸虽然不算很高耸,但是现在也颇有风景了,而且此时她的睡衣里竟然没有穿胸衣,随着她的呼吸,胸前也上下起伏着。

此刻她正颇不淑女的成大字型的仰躺在床上,一只长长的雪白**,还翘起来随着柔婉的音乐声,轻轻的上下打着拍子,翘起来的修长腿中正好露出也是淡粉色的、小小的三角形内裤,内裤上还有一个可爱的胖胖熊图案。

记得那个时候双双总是脏兮兮的一张小脸,成天跟在我身后,看着我们在楼下弹琉琉、打水仗,记得有一次邻居的孩子们欺侮她小,撒了她一身水然后被我们两个合力把他鼻子打出了血,回头邻居孩子的母亲向我妈妈告状的时候,妈妈就要打我,而她则趴在我的身上哭了个惊天动地,硬是让妈妈没法下手。

过后她几乎粘了我一周,不但吃住在我家,晚上还和我睡在一起,因为她怕她走了我妈妈会揍我,离我们睡在一起的日子仿佛很久了吧。

想起了这些童年的往事,我的心不由又生出了几分渴望,凝目看去,双双已经抱着她的玩具狗熊安静的睡着了。

可能只有在双双的眼里,她的狗哥哥才是个英雄,而我在学校从来就是以狗熊著称的,我的窝囊事情都几届闻名,记得小的时候,自己的宏伟目标也曾经是想当一个英雄来的,但是老天爷总是和我作对,让人无可奈何。

小学上学的第一天,看见一个身穿漂亮裙子的美眉跌倒在路上,我凑过去正想当把救美的英雄,不料却被后面的大力袭击,直接扔进了旁边的臭水沟,原来是美眉的高年级、学武术的哥哥以为是我推倒了他的妹妹呢。

小女孩儿虽然和哥哥解释了是她自己跌倒,但是带着一身污水的我,无疑是在学校里充当了一整天的笑料,也成了大家嘴里的狗熊,成狗熊的原因倒也不能全怪小朋友,千怪万怪还只能怪父母,给我起的这个该死的名字不好,因为我的名字就叫巩雄--谐音听起来就是“狗熊”。

狗熊的雅号伴我到小学毕业,上了初中我决定我一定要当把英雄来扭转这种尴尬的局面,然后头天去新学校报到的时候,走进校园正听见前面喊:“抢钱了、抢钱了,抓住他——”,我迎头正看见几个眉歪眼斜的男生飞快的跑了过来,我立刻冲了上去,不料却却被人家一拳打飞了出去,然后一个英俊的少年跳了出来和抢钱的流氓打在一起,流氓被打倒,旁边一片欢呼声。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一台摄影机被从后面推了出来,原来电视台正在拍摄一部少年英雄的电视剧,而被一拳打飞的我,成了一个理所当然的狗熊大配角,而且还在电视台的热播节目公映,上天对我真是不太眷顾,于是初中的三年中,我又以狗熊的形象度过了,丧气之余我也终于算认命儿了,或者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当英雄的料子,谁让的名字不好呢,巩雄--狗熊!

上了高中之后,我终于决定再也不和命运抗争了,说什么人定胜天—狗屁,既然我成不了什么英雄人物,还是老老实实的当我这只倒霉的狗熊。

在学校的我不是好学生,但是也不算坏学生,因为我有两科比较出色,转眼间我也就在我这个二流高中上到三年级了,我们这个学校升学率本来就不及百分之三十的,而对于这个高中中等学生的我,对升大学也就不报什么太大的希望了,我只希望我能混上一所好的技工高职和中专就成。

我--巩雄,如果没有那天包公墓里的奇遇,我就只是一个平凡的狗熊,我唯一的骄傲就是还有一个非常优秀的好朋友,我的朋友叫孙浩强,就是在小学第一天把我袭击到臭水沟里的人,他本来是高我一届的学长,因为参加国际武术赛受伤修养了一年,所以成了我的同届和同班同学。

他本来在市里的重点高中,因为小学第一天的缘分,他把我和他的妹妹孙小玲一起照顾着,他的妹妹孙小玲正巧也在我们班级,本来孙小玲在我们学校是学习成绩第一的女生儿,因为身体不好,需要照顾,而她和孙浩强的爸爸正好是我们的校长,于是这个本来应该去点高的女孩子就留在了我们学校。

孙小玲虽然学习很好,但是由于体质欠佳,所以娇小的身材和长着有些灰黄的脸色、文弱而又有些若不经风的样子,就相貌来说,她只能用清秀来形容的,算不上什么倾城的美女,而本校的校花也正巧在我们班里边,于是更显得她的文静和黯然失色,但是她的不漂亮并不影响我对她的暗恋。

因为我的平凡,所以那些什么花、什么草的,也不在我的梦想范围内(当然美丽的双双除外),但是孙小玲却一直是我爱慕的女孩儿。她的小巧温柔、她的一举一动都牵扯着我的视线和我的心,可能也因为这样,我和孙浩强才会走的更近吧,尽管孙浩强并不知道我的心思和我对他妹妹孙小玲的爱慕。

爱上孙小玲并不是象小说中写的什么青梅竹马就培养出来了,爱上她是上高中之后的一个体育课,那天体育课前的长跑,老师嫌男生总是跑的太快扔下了女生,于是叫女生打头男生跟在后面,那个时候站排是大个在前面,矮个在后面的,于是男生排头的我,正好跟在了女生排尾的孙小玲身后。

那天孙小玲的黑发上戴了一个洁白的蝴蝶结装饰品,看着着那黑发上翩然的装饰,我心头涌现的是那首席慕容的诗:“然后那洁白的羽毛,插在她如缎的发上”,然后就在那样一个灿烂的阳光下,因为那只美丽的蝴蝶结我爱上了孙小玲,理由很简单和我的平凡一样,但是我不敢向表白,因为我知道她虽然不是倾国倾城,但是她的学习成绩却可以让她上最名牌儿的大学,那也是我不能企及的。

我的名字实际叫巩雄不是狗熊,但是在今天之前我只是一个平凡的男生,长的不难看也很高,有一个可能是爱慕我的邻家小妹叫双双,有一个我暗恋的学习极好的女孩儿叫孙小玲,有一个铁哥们儿叫孙浩强。

如果没有意外,本来我还会继续我的平凡的狗熊生活,既娶不到我爱慕的女孩儿,也不可能娶那个爱慕我的小妹,但是因为这个意外,我知道我的平凡生活,已经重新拉开了一个更意外的篇章,虽然我是还得做我倒霉的滥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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