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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奇之眼瞳》第一话 艾明马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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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滴轻拂着艾明马恰,这座美丽的城市有个浪漫的名字―水城,到处散发着雨得气息,整座城市依水而建,犹如它的名字一般,宁静

清澈!

街道上三三两两的人群避着雨,旅人慌乱的马蹄溅起一层薄雾,街角传来鲁特琴特有的琴声,干净利落得使这座如水般的城市更加的透明,故事的序幕从这里拉开!

尽管这是个下雨天,吟游诗人纳乐依然演奏着,因为他知道他会如期而至,十年了,每到这个月的今天,他都会来,他知道只有纳乐才能演奏他心中的那首曲子。雨渐渐的下大,空荡的马路,已经没有半个路人,雨雾中一个模糊的人影朝纳乐缓缓走了过来,灰色的长袍沾满了污垢,严严实实的把他包裹着,让人不知道他的年龄,相貌。

纳乐嘴角扬起,露出笑容:“你来迟了”,他没有回答,顺着纳乐的方向走了过去,疲倦的身体坐靠在在附近的墙面.

“开始吧”他喃喃自语,纳乐似乎也对他的怠慢习以为常,由于长袍的原因,只能看见他的眼睛,一双沉寂如水,没有半点涟漪的眼睛,让人猜不透他的内心。纳乐拨动琴弦,琴音淡淡得响起,他向他那平静的眼瞳望去。

十年前的水城依然是这么宁静,清澈,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扰乱了这份安静,一名战士骑着马向城镇附近奔去,是帕拉丁的根据地,也是王城顶尖战士―灵魂骑士的摇篮

道场中间,站着一个年纪不大的年轻人,一头棕色的头发,背对着道场上的战士们,身上得德斯丁铠甲显得那么威严,旁边站着两位白色骑士,足矣透露出这是个不平凡的少年,没错,他就是王城最年轻的灵魂骑士,而此时王城也只有仅有的三名灵魂骑士,也是王城唯一个得到艾琳生命女神――娜儿祝福的人。现在他正是王特任的帕拉丁队长―格兰斯,守护着水城和帕拉丁的道场。

道场门口一阵喧哗,“克雷格,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他对身边的一名白色骑士说道!克雷格是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在一场战争中,他们同时失去了亲人。

克雷格一头淡紫的短发,脸上刚毅得表情让人不敢轻易靠近,他径自走了出去,门口正是那名疾奔的战士。“快让我进去,我有急事向大人禀报”他喘着大气,守卫们拦住了这个擅自往里闯的战士。“放肆,谁让你乱闯这里的”冷峻的声音响起,克雷格走了出来。“我是敦巴伦城主的信使,这里是一封城主让我带给格兰斯大人的信”战士着急的将手中羊皮信挥舞着。“带他进来”克雷格冷冷的对守卫说。

克雷格把战士带到了道场中间,眼前的少年,略显修长的脸型,精致的五官,罕见的一头棕色长发,蓝色的眼睛充满了神秘,如果不是一身德斯丁铠甲和胸前王赐予的魔法徽章,谁都不会想到他是帕拉丁的队长。他略带微笑的看着这个不速之客,战士愣了一下,急忙将手中的书信递交给少年,“格兰斯大人,敦巴伦正遭受附近地下城魔物骚扰,情况火急,城主惶恐不安,夜不能眠,派去的几只小队无一生还”

格兰斯接过羊皮信封,但是并没有急着拆开信封,他用他那蓝色的眼瞳扫视了信封一下,只见信封外面散发出淡淡白光,而后从信封中传出文字交织一起的映像往少年眼睛飞去。使者吃惊的看着少年,不愧是最年轻的灵魂骑士,这种魔法,名叫读心术,能够通过意念了解到人内心世界,隔着信封看内容只是小菜一碟,只有高阶的战士才有学习的资格,而学会的却寥寥无几,信使也是头一次亲眼目睹。

“拉比”格兰斯怒吼着,将信封捏得紧紧的,突然将握着信封的手砸向旁边的人形木桩,一人粗壮的木桩瞬间连泥带土的飞了出去,整个道场的帕拉丁战士被队长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得大气都不敢喘,谁会料到平易近人,他们敬畏的队长会有这么失态的时候。木桩巨大得冲击力扬起的尘土足矣证明他们队长的实力。

这片大陆名叫爱琳,从远古开始就居住着人族,精灵,巨人还有暗黑的弗魔族,邪恶的弗魔族长期进行着黑暗的魔法研究,企图吞并其他三个种族,在三大种族组建远征军的攻势下,弗魔族节节败退,最后不得不把实验室搬到了地下,他们在地下建造了曲折婉转的地下通道,培养了许多凶恶的魔物以抵抗三大种族的进攻。长老们考虑到若然再采取进攻,三大种族势必损失惨重,为了各自种族的利益,他们放弃了进攻。大陆各处的地下室得以发展,最终形成了今天的地下城,拉比则是其中一个。

格兰斯一只手捂着头,靠在旁边的椅子上,语气充满悲伤的对旁边人说道:“敦巴伦的信使,你下去休息一下立刻回去禀告城主,我会尽快赶往拉比的,克雷格,集结一队帕拉丁战士,二十分钟后整装出发”。

说完,少年侧着脸,蓝色的眼睛随着眼泪的流出而波澜,显得格外迷人”他俨然还是个孩子,尽管努力在部下面前装出一副男子汉的样子,可是伤心了也会像孩子一样难过得哭。

克雷格走过来拍拍他的肩:“你还在为当年的事伤心?也许,也许她还活着”少年拭去眼角的泪水“克雷格,艾明马恰的安全和道场就交给你了,虽然我们不是亲兄弟,可是自从我们在那场战争中失去了父母,我就已经当你是我唯一的亲人,我的哥哥了,我们一起流浪过,一起修行,一起走到现在,好兄弟,谢谢你一直陪伴着我”克雷格严峻的眼神微微暗淡了下“格兰斯,拉比地下城虽说不是什么凶险之地,可是里面独有的瘴气却让很多高阶战士丧命,我已经为你们准备好了魔法药,万事小心”

七名帕拉丁战士在道场门口恭候着他们的队长,和队长一同作战,他们脸上露出自豪的表情,这也难怪,和灵魂骑士并肩作战的机会可不是多有的,格兰斯安排了一切,带着一队人马出发了。

艾明马恰到敦巴伦的路并不是很远,两座城市相依而靠,中间仅一条绕山的峡谷,几年前这条本来地势危险的峡谷突然出现了群披着羊皮的魔物狼,途径的旅人,冒险者,看着是一群羊,也没在意,谁知道里面却包裹着要命的魔物狼,在这里丢掉性命的旅人,冒险者不计其数。

格兰斯和他的七名手下正骑马前行在这段峡谷里,前方不远处晃眼望去,一群羊围着一个人转来转去的,似乎是一个旅人被魔物攻击了,只见此人背着鲁特琴,年纪不大,金色的长发遮盖住了两只眼睛,头上戴着一顶宽大的羽毛法师帽格外显眼,穿着一身吟游诗人专属的服装,额头冒着汗珠,赤手空拳得慢慢往身后的山谷角落退过去。

前方是饥饿的魔物,渐渐逼近他,红着眼睛,美味在面前,个个口水直流,龇牙咧嘴的恨不得现在就将前面的这个人咬得鲜血直流,才能满足对食物的渴求。

“混蛋些啊,我有狐臭,我有脚臭,吃了我,你们,你们的后代,后代的后代世世代代也会有狐臭,脚臭,会让其他魔物瞧不起,在大陆抬不起头,在魔物学校受人数落,工作还受人歧视,太惨了,惨绝魔寰,简直众叛亲离啊……”

在这危难之际,居然还能讲着笑话,不愧是吟游诗人啊,这群披着羊皮的魔物狼,彼此间距离慢慢靠拢,似乎是要发动致命一击了,没错,这是他们惯用的招数,群而攻之,一群魔物狼后腿蓄足了力,全力向前面的吟游诗人扑了过去,可口的食物就要到口了,吟游诗人捂着头,他知道自己就要成为食物了,闭着眼睛准备接受这在劫难逃的灾难。

嘭,嘭,嘭,几声巨响狼群魔物们朝不同方面重重得摔了出去,倒地身亡。

“狼可不知道你说的什么”格兰斯出现在了吟游诗人的面前,一副战斗技能――风车,结束的姿态,诗人大惊,前面这个少年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速度之快,自己根本都没有感知到,风车这么大动作的战斗招式,居然没有扬起半点灰尘,实在罕见。

“我,我是准备亲身做诱饵,让他们聚集起来,给你一举歼灭的,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我附近,本大爷可是吟游诗人中的战斗诗人,智商,战斗力,感知能力都是一流”吟游诗人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

“你装死也是一流”

“哈哈,那是我特技,我告诉你…”诗人刚说出口,才知道对方是挖苦自己的,马上转换了话题。

“我叫纳乐,是美貌与智慧并重,英雄与正义的化身,改变社会风气,风靡万千少女,吃饭不给钱,喝水要剔牙的吟游诗人”说完,诗人得意的哈哈大笑,旁边的战士脸上露出了长线条--!!

格兰斯笑而不语,这人可真有趣,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如此不要脸皮的。

“队长,我们还要赶去拉比呢”旁边的战士提醒到。

格兰斯跃上坐骑,“我叫格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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