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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丁香》袁世凯与二十一条(节选自《袁世凯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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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歌的话:

在《铁血丁香》这本书里,丁香和她的革命党同志YY的很爽,穿梭于各国之间,指哪打哪,为民族谋求最大的利益。可是当我们真实的翻开那一段历史,其中所蕴涵的沉重和辛酸总是让人欲哭无泪。

这段文章对袁世凯颇多同情,其中的观点狂歌本人未必全部同意,但其对历史史料的认真严谨的态度无疑是让人折服的。狂歌YY到这个份上了,还有人以“全盘西化”、“崇洋媚外”、“所谓爱国”这种大帽子相扣,至于辱骂女性主角者更是不胜枚举。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真实的历史,然后认真的思索一下,再认真的告诉我,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爱国,应该怎么样去爱国……爱国青年们,包括那些抵制西方、或抵制女性出头的爱国青年们,狂歌不介意你们不看《铁血丁香》,但是诚恳的推荐你们看看这篇文章。你们会发现:历史、或者说社会现实,并不象你们以前所被引导而知道那样,也不象你们所想象的那样。

本文最后的两段话,狂歌认为应该特别推崇一下:“在历史人物与事件的评论中,一般史家或世人往往患有一种“局外虚骄症”,其症状为,在并不详尽占有、分析可靠史料的情况下,同时不抱有“同情”(即设身处地)的态度,而动辄指责、抨击他人不遗余力,譬如甲午战争时的翰林院学士、都察院御史们对李鸿章的指责。这种动辄义愤填膺一番,时时批评别人“卖国”者的虚骄,即缘于他们是局外人,可以放言高论,而又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实际上,国家存亡续绝的千斤重担若撂在他们肩上,这些人的表现殊难逆料,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们的表现会比李鸿章、袁世凯差得多。所以自古就有“清谈误国”的说法,指的就是这般文人”;“我们同样可以这样说,在与日本甲午议和或交涉“二十一条”的那个当口,无论谁处在李鸿章、袁世凯的位置上,也只能像他们那样行事,而不能像那些不负实际责任的局外人一样,为逞一时的意气,拿国脉民命作赌注。”时至今日,这两段话依旧振聋发聩,值得一腔热血却被人当枪使的青年人深思……狂歌年轻的时候,又何尝没有被人当枪使过?不堪回首啊……

最后,狂歌把敬意献给为中华民族作出了杰出贡献、保护了祖国大片领土的枭雄——杨增新和张作霖。

以下是正文:

“卖国”是一个严重的罪名。袁世凯之所以有了这个罪名是因为“二十一条”。既然如此,我们就有必要搞清楚“二十一条”的本末,以及袁世凯在有关交涉中的所作所为:他是否以国家权益与日本人作了私下交易?他是否为维护国家权益作了最大努力?日本的苛刻条件是在什么境况下被接受的?由此又涉及到,在对抗必败,必给国家带来更大灾难的前提下,对外交涉中的屈辱与让步是否就是“卖国”?本章开头所选引文是1915年5月9日中国被迫接受日本最后通牒一周之后,袁世凯向政府各级官员发布的密谕,他分析了日本的图谋和政府不得不委曲求全的原因,但基点是要求大家不忘此奇耻大辱,以卧薪尝胆的精神,力图振作,以待将来。总之,史家评史论人,应讲“恕道”,否则难有公正可言。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日本外交部有关“二十一条”交涉时的保密档案逐渐解密,则历史之真相遂大白于天下,而袁世凯戴了近九十年的“卖国”帽子,是不是也可以摘下来了呢?

关于二十一条的大总统密谕1

(1915年5月14日)

立国今日,非自强无以图存;而强弱之分,悉由人事。日本前在闭关时代,其学术政治与中国无殊;自明治维新以来,上下一心,步武西法,乘时而动,发愤为雄。四十余年所惨淡经营者,无非求达其东亚大帝国之政略。当合并朝鲜之时,现在首相大隈重信已自命为将来中国之统监2。盖其兼营并进之图,远交近攻之策,处心积虑,殆非一朝。究其致强之由,则以国民教育为根本,而明耻教战即寓于教育之中。故人人以当兵为义务,以战死为殊荣。就其近年军事言之,征发陆军,可达百万,海军战舰,已逾六十万吨。席其方张之势,日思拓地殖民。彼为刀俎,我为鱼肉,实逼处此,岌岌可危,厝火积薪,早成险象。前清末造,政失其纲,泄沓成风,人无远虑。加以亲贵用事,贿赂公行,各私其家,何知为国?迨至武昌事起,举朝失措,列强响应,瓦解土崩。日本浪人,利用此机,秘计阴谋,无所不至。我人民之生命财产,间接直接而受损失者,不可胜计。苍赤3何辜,言之流涕。幸而天佑中国,祸乱削平,予得以衰病余生,底定全局,殊出强邻预料之外。回忆当日,万险环生,至今心悸。国事粗定,欧战发生,关系于均势者甚大。日本利欧洲列强之相持,乘中国新邦之初建,不顾公法,破坏我山东之中立。军队所至,四境骚然;官吏见侮之横,居民被祸之惨,笔不能罄,耳不忍闻。我国受兹痛苦,方以退兵为抗议,彼不之省,又提出酷烈要求之条款。其中最为难堪者,曰切实保全中国领土,曰各项要政聘用日人为有力顾问,曰必要地方合办警察,曰军械定数向日本采买,并合办(军)械厂,用其工料。此四者,直以亡韩4视我。如允其一,国即不国,牛马奴隶,万劫不复。予见此四条,曾向在京文武重要各员,誓以予一息尚存,决不承诺;即不幸交涉决裂,予但有一枪一弹,亦断无听从之理。具此决心,饬外交部人员坚持磋商。此外凡损失权利较重者,均须逐字斟酌,竭力挽回。乃(于是)日人利用我国乱党,各处滋扰,而又散布谣言,鼓惑各国,分遣大枝陆军,直趋奉天之沈阳、山东之济南,海军亦时在渤海出没游弋。因之举国恐惶,全球震动,不知其用意之所在。予以保全国家为责任,对外则力持定见,始终不移;对内则抚辑人民,勿令自扰。将及四月,持之益坚。彼遂以最后通牒迫我承认,然卒将最烈四端,或全行消灭,或脱离此案;其他较重之损失,亦因再三讨论得以减免,而统计已经损失权利颇多。疾首痛心,愤惭交集。往者已矣,来日方长。日本既有极大政略,谋定已久,此后但有进行,断无中止。兼弱攻昧,古有明训。我岂可以弱昧自居,甘为亡韩之续?处此竞争世界,公理强权,势相对待。人有强权之可恃,我无公理之可言。长此终古,何以为国?经此次交涉解决之后,凡百职司,痛定思痛,应如何刿5心神,力图振作?!倘仍复悠忽6,事过辄忘,恐大祸转瞬即至,天幸莫可屡邀,神州陆沉,不知死所。予老矣,救国舍身,天哀其志,或者稍缓须臾,不致亲见灭亡。顾此林林7之众,齿少于予者8,决不能免,而子孙更无论矣。予为此奇痛之言者,万不愿予言之竟中,诚以存亡呼吸,断非予一手足之力所可旋转。持危扶颠,端资群策。我国官吏,积习太深,不肖者竟敢假公济私,庸谨者亦多玩物丧志;敌国外患,漠不动心;文恬武嬉,几成风气;因循敷衍,病在不仁。发墨针肓9,期有起色。所望凡百职司,日以亡国灭种四字悬诸心目,激发天良,屏除私见,各尽职守,协力程10功。同官为僚,交相勖勉,苟利于国,死生以之。其有亲民之责者,尤当随时设法劝导人民,使蚩蚩者氓11,咸晓然于各国之大势,国民之义务。但能治人者事事以循名责实为归,受治者人人以视国如家为志,能由此道,则中国可强。我人民及身与子孙可免亡国之痛。此则予所独居深念寝馈不忘者。但坚忍始可图成,虚骄足以害事,京外各官,当规劝僚属,申儆人民,忍辱负重,求其在己。切勿妄逞意气,空言谩骂,非徒无益,反自招损。务各善体此意,努力为之。今之言革命者,动称排满。试思满洲以一二百万人入主中国,国祚尚近三百年,我汉族以四万万人,如不能久主其国,人必视我汉族为天生受(奴)役之性质,无人类自立之资格,讵非奇辱?我汉族皆神明之胄裔,诘以斯言,能甘心忍受否?其亡其亡,系于苞桑12,惟知亡庶可不亡。凡百职司,其密志之。此谕!

在近代史上,袁世凯一生中最为人所诟病的主要是三件事:一是戊戌政变时,袁告发了康梁等的密谋,出卖了维新同志;一是帝制自为;一是为了换取日本对帝制的支持,出卖国家权益,接受了“二十一条”。前两者是事实,后者则不免令笔者怀疑。按照常理,没有哪一个人会甘愿把属于自己的东西白白地送给他人,也没有一个主权国家的领袖或元首会冒着千古骂名,甘心出卖国家的权益。况且,拆袁氏称帝的台,最厉害的当属日本人。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在辛亥以后一直是鼓吹中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度最力的国家,袁如果真的与之作了交易,为何日本在它所希望的事情发生时,反而不合作了呢?而没有日本的支持,袁氏也照样称帝不误,似乎并没有在乎日本人的态度,那么他又有何必要“卖国”呢?凡此种种,不免使笔者想深入研究一下这段历史。

日本为何会提出“二十一条”?它与当时的政治情势和国际背景有何关系?这就要从日俄战争结束后,双方的重新勾结说起了。如前所述,日本作为后起的帝国主义国家,从地缘政治出发,早就把中国东北看作其“利益线”。为此,在沙俄拒绝退出东北时,日本甚至不惜出头同它打了一仗,付出了重大的代价和牺牲,所以它根本不满足于仅仅是接收沙俄在南满的权益。但它需要时间消化战果,恢复元气,也没有力量与主张东北门户开放的美国搞新的对抗,故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日本在东北地区保持低调。除去提出所谓“东北六案”作为未来攫取更多权益的借口外,日本把主要力量放在了消化战争中攫得的果实——朝鲜上。同时,为了抵制美国开放东北的要求,独占满蒙的权益,日本与俄国,这对昔日的冤家对头,竟然携起手来,相继签订了四次密约,就瓜分满蒙乃至中国权益问题作了全面、长远的交易。所以说,“二十一条”的提出,在日本是处心积虑,早有打算的。

1907年7月30日,日俄订立第一次密约,“互相尊重彼此在中国之权利,划分南北满界限;俄承认日本在朝鲜之地位,日承认俄在外蒙之利益13。”当时国际国内的背景是:中国为防日俄瓜分,在东北建省,移民实边,兴办实业,并力图实行开放政策,大力引入美英资本以遏制日俄。美国陆军部长塔夫脱访华,中美接近,而罗斯福总统积极回应了德皇威廉二世关于德美中三国结盟,抗衡日俄的建议。

1910年7月4日,日俄订立了第二次密约,“维持满洲现状,并相互协助,以增进彼此在满洲的利益(目的在对付美国)14。”当时的国内国际背景是:中国各省咨议局和立宪派人士纷纷赴京请愿,要求立刻召开国会,立宪运动进入;美国提议满洲铁路中立,并准备投资与中国合建锦瑷(锦州—瑷珲)铁路;遭到日本和俄国的拒绝;日本于本年8月29日“合并”了朝鲜。日俄双方有了默契之后,即各自着手实行其计划。日本起初以全力吞食消化朝鲜,在南满则保持低调,但极力阻止中国引进美英资本、开放东三省的计划。俄国则将注意力集中于外蒙和新疆,1911年的武昌起义使清廷无遑外顾,被俄国看成实施其计划的极好机会。起义爆发十几天后(10月23日),俄国总理大臣科科弗采夫在同日本驻俄大使的谈话中提醒说:“根据1907年及1910年(日俄)两次秘密协约,日俄两国关于分割满洲和蒙古的问题已经预有设想。只要时机一到,两国即可根据1907年协约中规定的分界线分割满洲,并进一步商谈如何分割蒙古的问题15。”

为此,俄、日又在1912年7月8日第三次订立密约,瓜分东蒙(即内蒙呼和浩特以东)和西蒙(即内蒙西部及甘肃和新疆北部的蒙古族居住区),以东经116.27度为东西蒙分界线,东蒙归日本,西蒙归俄国16。在俄国看来,中国内部的革命或动乱,是混水摸鱼的好机会。“兼弱攻昧,取乱侮亡”,对中国人来说,是一再应验了的古训。国家为什么需要稳定,为什么对内乱要予以无情的镇压,就是因为周围有无数双虎视眈眈的眼睛在盯着你,你的内乱,就是强邻的机会。因此,辛亥革命固然有积极的意义,但负面的作用也不可否认,它为沙俄提供了一个下手分裂中国的机会。

1916年7月3日,袁世凯死后不久,俄、日又在彼得堡第四次订立密约。密约“承认双方重要利益须要在中国不落在任何第三国之政治势力之下”,如遇第三国危及两国任何一方在华“重要利益”而导致战争时,一方一经请求,缔约国即须援助,“且两缔约国在未得彼此同意之先,不得单独媾和17。”此项密约,将双方所谓“重要利益”的范围由满蒙延伸至中国全境,甚至结为盟国,不惜一战,其吞噬中国领土的野心,可见一斑。但一年后俄国爆发革命,此约遂不了了之。

回过头来看这段痛史。先是,日俄1907年订立了瓜分满蒙的秘密协议后,为了抵制日俄的阴谋,清廷先后作出了联美制日、东北建省、全面开放、移民实边、发展实业等多项决策。一批大臣,如岑春煊(两广总督)、锡恒(科布多办事大臣)、程德全(署理黑龙江巡抚)、贡桑诺尔布(内蒙喀喇沁郡王)等先后上折建议,在外蒙实行新政。1909年10月,朝廷派三多出任库伦办事大臣。三多(1875—1940),汉姓张,字六桥,蒙古正白旗人。十七岁中举,历任杭州知府、浙江武备学堂总办、洋务局总办、京师大学堂提调、民政部参事、归化副都统等职。三多为人“年力精壮,好文事,有干练才”,但行事不免操切。他“以俄人谋蒙日亟,力纠积弊18”,在外蒙古力行新政,主要是兴办教育,移民实边19,开放招垦,筹练新军,奏请修建张恰铁路(张家口—恰克图)等。

自明朝中叶以来,蒙古就分为三大部,即:内蒙古(又称漠南蒙古、东蒙古)、外蒙古(即喀尔喀蒙古,又称漠北蒙古)、厄鲁特蒙古(又称漠西蒙古或西蒙古)。康熙年间,清廷击败噶尔丹后,喀尔喀蒙古内附,行内蒙古制度,与清皇室世代通婚。当时外蒙又分为土谢图汗部、车臣汗部和扎萨克图汗三部,在行政上也分为三部分:库伦、科布多和乌里雅苏台,由朝廷直辖,分别由两位办事大臣和乌里雅苏台将军管理。库伦活佛哲布尊丹巴八世20等僧俗封建领主认为三多的新政危及了自己的特权和既得利益,同时也觉得清廷衰弱已极,不如另找有力的靠山,遂决定派出使团赴彼得堡,提出脱离中国,托庇于沙皇俄国的保护。对于这样送上门来的机会,沙俄当然不会放过,于是宣称在外蒙推行新政“是敌视俄国的行为21”,并于8月向中国外务部提出交涉,“谓中国近来在蒙古新理移民,练兵,整顿吏治,蒙民不安,俄不能漠视,将筹对付方法22”云云。

哲布尊丹巴叛变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十三世喇嘛由于出逃印度大吉岭,投靠英国人,而于宣统二年被清廷革去了封号。八世哲布尊丹巴是十二世的亲侄子,与十三世的关系也非同寻常,被革职的消息传来,哲布尊丹巴不免有兔死狐悲。唇亡齿寒之感。哲布尊丹巴何以会有藏族的亲缘?这还要从乾隆皇帝对喇嘛教的政策改变谈起。喇嘛教有四大活佛:除藏区的、班禅外,就是外蒙古的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和内蒙古的章嘉呼图克图。由于哲布尊丹巴的转世灵童出自蒙古王公家族(如二世哲布尊丹巴就是土谢图汗之子),为防止僧俗大权集于一身,尾大不掉,且易引起蒙古王公之间的争夺,乾隆二十一年决定,今后哲布尊丹巴的灵童不再由蒙古转世,而是在西藏寻找。在五十七年,乾隆又制定了金瓶掣签制度,并定制了两个金奔巴瓶,一存放于拉萨大昭寺,决定、班禅和藏区各寺庙活佛的灵童身份;一存放于北京雍和宫,决定蒙古和内地的大小活佛转世灵童的身份,由理藩院尚书主持其事。

辛亥革命爆发后,俄国立即策动外蒙喇嘛王公“独立”。此时,三多所辖的武力仅二百四十余名,而且分布在库伦各地,他手下仅有八十多名亲兵;而俄国当时在边境上驻有重兵,并派兵千余名直接进入了外蒙古。11月28日,哲布尊丹巴以防备内地革命党“扰乱蒙疆”为名,擅自向喀尔喀四盟征调蒙兵,二天后,哲布尊丹巴派人向三多下了这样一道通令,说他们已决定建立“大蒙古国”,要求三多及清廷驻库伦文武官员及兵丁出境。

我蒙古自康熙年间隶入版图,所受历朝恩遇不为不厚,乃近年来,满洲官员对于我蒙古欺凌虐待,言之痛心。今内地各省既皆相继独立,脱离满洲,我蒙古为保护土地宗教起见,亦应宣布独立,以明万全。现已由四盟王公公推本哲布尊丹巴为大蒙古国皇帝,不日即将御极。库伦地方既已无需用中国官员之处,自应即时全数驱逐,以杜后患。……札到,该三多即便凛遵。限三日内带同文武官员及马步队等快速出境,不准逗留。23

因力量对比众寡悬殊,三多等被迫撤离。清廷正面临灭顶之灾,无力顾及外蒙,只能将三多革职,并宣布其所推行的不利于外蒙古的“弊政”一律革除;劝告哲布尊丹巴等不要“轻举妄动,为人所愚”,并派出蒙古郡王和科布多办事大臣前往“宣慰”。但外蒙古当局根本不予理睬,一个月后,哲布尊丹巴宣布建立“大蒙古国”,自立为皇帝,年号为“共戴”。随后,在沙俄的支持下,他们又派兵攻占了乌里雅苏台和科布多,驱逐了那里的清廷官员和驻军。

沙俄十分狡猾,11月3日,在外蒙刚刚投入其怀抱,一切惟其命是从之际,即与哲布尊丹巴政权签订了《俄蒙协约》及《俄蒙商务专约》,声称“蒙古对中国的关系已经终止”,俄国“扶助蒙古自治”,不准许中队进入蒙古,不准汉人移居蒙古地区,俄国人则在蒙古享有特权,其他外国人不得有超于俄人之权利;不经俄国允许,蒙古不得与“中国或别国立约”,等等;外蒙在实际上成了沙俄的保护国。对此,清廷于11月7日照会俄国,声明俄国与外蒙古所订立的任何条约,“中国政府概不承认”。次年,沙俄又策动库伦的蒙军开进外蒙西北部的唐努乌梁海,宣布“独立”,并于1914年6月派军队直接占领并兼并了这块十七万平方公里的地区。

唐努乌梁海位于外蒙古西北部,地旷人稀,但“河流灌注,山多森林,金矿亦多,地气较乌里雅苏台地方暖和,牧畜、渔猎外兼宜耕种24”,是漠北较为富庶的地区,行政上分为五个旗,一直归属中国。1915年,中俄蒙恰克图会谈时,中国代表提出唐努乌梁海问题,沙俄代表拒绝讨论,问题遂被搁置。以后苏俄继承了沙俄的衣钵,先是扶植当地傀儡成立所谓唐努图瓦共和国,1944年正式并入苏联,改为唐努图瓦自治省,但苏俄对此做贼心虚,苏联官方及媒体均未就此发表声明或予以报道,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并不知道这件事。但俄国对这一地区的侵占,自袁世凯以来的历届中国政府从未声明放弃对此地区的主权,这一地区至今仍为俄国所占据,其归属问题如何解决,让我们拭目以待。

在其他边疆地带,沙俄也时刻窥伺时机,蚕食鲸吞不遗余力。1912年1月,继外蒙“独立”后,沙俄策动当时陈巴尔虎旗总管福胜率领数百人,在俄军配合下,占领了海拉尔和满洲里,宣称“独立”,成立所谓“呼伦贝尔自治政府”;此后福胜被“大蒙古国”授予参赞大臣和海拉尔总督职务,呼伦贝尔也被并入“大蒙古国”。沙俄还同福胜集团订立了多项“合同”,攫取了呼伦贝尔地区的伐木、采矿、垦殖、渔业等多项权益。在中国政府出兵平叛时,俄又以“调停”为名进行干涉。1915年11月,中国政府被迫与沙俄签订了《会订呼伦贝尔协约》,除获得呼伦贝尔“为直属中华民国中央政府之特区”的名义主权外,沙俄从福胜手中攫取的所有权益均得以保留,而且还规定中国政府如欲向该地派兵、修路,均须事先征得俄国同意,使中国实际行使主权的能力大受限制,直至俄国爆发革命后,呼伦贝尔之主权才为中国所收回。

1912年6月,在新疆于田县的一个大镇——策勒村,一些俄国商人与私自加入俄国籍的当地居民,横行乡里,欺压良善;辛亥革命爆发后,这些人散布流言,鼓动当地居民“从速投俄”,并与当局前来查办的人员武装对抗。在冲突中,我方死三人,伤一人;俄方及亲俄分子死二十九人,头目塞依提25逃亡。沙俄即借此扩大事态,先后派兵一千五百余人侵入喀什噶尔城外,并擅自在中国境内绑架官员和平民。新疆都督杨增新派杨缵绪为喀什噶尔提督兼外交特派员,与沙俄领事就“策勒村事件”进行交涉,要求交出肇事祸首塞依提,拒绝了俄方要求处决中国官民的要求,谈判陷入僵局。1913年8月,北京政府决定妥协,命杨缵绪与俄领事索柯夫达成协议,以判处地方行政官员和居民徒刑,赔偿白银七万两结案。10月1日签字后,沙俄军队先后撤出伊黎和喀什噶尔。但沙俄并不甘心,次年又唆使当地行政长官马福兴26组织“独立回教国”,10月,杨增新设计除掉了马福兴,稳定住了喀什的局面。

“大蒙古国”建立后,沙俄和哲布尊丹巴政权乘中国国内革命之机,先后兼并了乌里雅苏台和科布多后,其矛头又对准了新疆北部的阿尔泰地区。阿尔泰地区包括阿尔泰乌梁海、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三部,原属科布多办事大臣管辖,1904年,为防俄国的侵略渗透,清廷决定科、阿分治,设立阿尔泰办事大臣,治所在承化寺(今阿勒泰)。民国后,办事大臣改称阿尔泰办事长官,由中央直接管辖。1912年,库伦军队攻打科布多时,袁世凯命令新疆、伊黎、阿尔泰三地出兵增援科布多,但援军尚未集结,科布多即于8月20日陷落。杨增新认为阿尔泰为新疆北部屏障,故全力援阿,在军需粮草和军队布置上作了有效的安排,在进驻阿尔泰境内后,即听候中央政府与沙俄的交涉结果27。1913年8月,一名增援阿尔泰的新疆伊黎军队的士兵,击伤了俄国驻承化寺的领事,俄国遂借此赤膊上阵,直接干预。为避免冲突,北京政府应俄国要求撤回了增援军队,俄国却以保护领事和俄人商务为名,派兵一千三百余人,强行进驻承化寺和布尔津河一带。10月,沙俄又策动阿勒泰办事长官帕勒塔亲王(即土尔扈特亲王)宣布阿尔泰“独立”,并与之签订《临时停战条约》六条,试图将阿尔泰并入“大蒙古国”。袁世凯下令将帕勒塔撤职,宣布其所签订的所有条约一概无效后,沙俄于1914年2月向中国提出六项要求,作为从阿尔泰撤军的的条件,主要内容是哈萨克人归哈萨克总管节制,承认俄国人在阿尔泰境内有购置或租赁土地及其他不动产的权利,准许俄国商人任意运进货物并在沿途随意销售等。新疆都督杨增新在回复外交部的电报中对“六条”予以驳斥说,俄“要求将哈萨(克)归总管节制,言外即有不归阿尔泰长官节制之意。无非欲引哈萨(克)外向,使逐渐脱离中国管理主权,俨然含有独立性质”,“将来煽惑中、哈,即可效库伦故智,土地人民,皆入俄国之势力范围,居心叵测28。”此六条为中国政府所拒绝,俄军遂长期赖在阿尔泰不走,直至1917年俄国爆发革命后,俄军才被驱逐出境。1919年,中国政府将阿尔泰地区并入新疆,改为阿山道。

对俄国的趁火打劫,袁世凯的对策是,忍辱负重,沿袭晚清的老法子,以外交谈判解决问题。在经济权益方面,可以作出让步和妥协,在主权问题上则决不让步,只要能够争取到在条约中对中国主权的承认和肯定,异日国家强盛后就不难收回丧失掉的权益。在当时国力衰微已极的情况下,袁氏的这种方略无疑是正确的,所以在他的统治下,中国尽管被迫出让了许多权益,但并未丧失对原有领土的主权。经过耐心而艰苦的外交谈判,1913年11月,中国与沙俄签订《中俄声明文件》,沙俄在文件中承认了中国对外蒙的宗主权,承认外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而中国则承认外蒙古“自治”,同意只派办事大臣及属员、卫队驻扎库伦,不派军队驻守外蒙;当然中国为此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承认了沙俄在与外蒙傀儡政权签订的《俄蒙商务专约》中所攫取的全部特权,并答应在涉及外蒙政治、土地交涉事宜上,俄国及外蒙古当局有权参与协商。

1914年9月起,中国又与俄国和外蒙古自治当局进行了恰克图会谈,并于翌年6月签订了《中俄蒙协约》,协约规定:沙俄承认中国对外蒙的宗主权;哲布尊丹巴取消“大皇帝”称号和“共戴”年号;中国则承认外蒙的“自治”和沙俄在外蒙的各项特权。俄国革命爆发后,沙皇政权倒台,中国政府遂于1918年派兵进驻库伦,完全恢复了对外蒙的主权,1919年11月,徐世昌政府发布政令,取消外蒙“自治”。可叹的是,中国很快陷入内战和革命不断的内乱之中,未能及时有效地加强和巩固在外蒙的主权,外蒙遂在后起的苏联支持下再次宣布独立。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蒋介石政权屈服于列强的压力,为了换取苏联的出兵参战,承认了外蒙古的独立,使中国最终失去了这块相当于现有国土面积1/6的领土29。国家不是从袁世凯手里,而是从国民党手里丢失了大片领土的。

俄国在外蒙和新疆的侵略频频得手,日本看在眼中,急在心里。在日俄密约中,除了满洲外,双方约定的瓜分范围是:外蒙属于俄国,东蒙(即当时的内蒙古东部)属于日本。但日本缺乏俄国所拥有的地理上的便利,俄国与其所欲插手的地区相邻接,在边境上驻有重兵,随时可以出兵进占。日本则不然,进兵非得深入中国内地,这就难免遭到其他列强,尤其是美国的干涉。所以日本在辛亥革命爆发后,起初采取的方针是,维持大清,哪怕是形式上的君主制,必要时甚至不惜直接运用武力扑灭革命,其目的当然是将来向这个受惠于它的朝廷索取高额回报。孰不料,它的这个计划遭到了普遍的冷遇,不仅袁世凯内阁无意维持大清,就是其他列强也全无兴趣。反之,美、英认为大清已经是一个朽烂不堪、扶不起来的朝廷,他们所感兴趣的是大清朝的政治继承人——袁世凯,这颗落而复起的新星,才是他们理想中的统治者。而袁世凯对日本有着根深蒂固的不信任,其外交主导方针即联美英以制日俄,这对于日本对华的图谋,无疑是一种潜在的、强有力的遏阻。叶恭绰曾论及袁复出后与各国列强之间的关系:

袁世凯倚外力以自重,尤显者在英国方面,而朱尔典30实为其枢纽。朱尔典固为发展在华势力计,然利用私交之关系,易于进行,亦其中一大关键(朱尔典与袁之私交,始于同在朝鲜时)。辛亥年袁出山后,一切规划,朱尔典多与其谋,居间奔走,实为蔡廷干等。且朱工华语,有时直接交谈,亦不(依)赖通译(翻译)的。据我所知,辛亥革命初汉口英国总领事的态度,及其后袁与黎元洪的交涉,南北议和各重要事件,朱尔典皆多所运筹。他对于制造袁的权位,实在是极费苦心。他所以如此,则是因为英国自甲午以后,中俄密约成立,对华力量大受挫折,至袁下野后为尤甚。所以英国朝廷政策已经一贯趋于毁灭清室,一方面即极力培植他方势力以为之做准备;袁之出山,正是英国恢复在华势力的机会,故积极加以运用也。自是而后,各国竞相角逐,争着想要拥袁。于是德国恺撒(指威廉二世)首先结交袁克定,进以帝制的学说,克定民国二年自德回国,即以此学说游说其父,遭其拒绝,其后渐渐得势。英国公使朱尔典刺探到此事,当面问袁,因而达成默契。美国也继之而来,古德诺博士因而来华倡帝制之说。日本知道自己落后了,以此事询问袁,袁仍然否认。日本大怒,以为袁得志,日本在中国将无立足之地,且将修朝鲜旧怨,于是断然决定倒袁。故民国三、四年间,日本窘袁之事不一而足,最后乃有二十一条的提出。31

叶恭绰此说,由黑龙会向日本政府提交的一份备忘录中得到了佐证。黑龙会是1900年由内田良平32发起的一个民间政治组织,但对日本官方的政策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其名称借用东北的黑龙江,有着很深的用心,即如其宣言中所称:“当前急务,首先在于同俄一战,击退帝俄,使满洲、蒙古、西伯利亚连成一片,以建设经营大陆的基础。”从这个组织的活动来看,它深入朝鲜、满洲、蒙古、西伯利亚等地,刺探情报,绘制地图,收买民族败类,策动内乱。如朝鲜之“合并”,中国之“革命”,拉拢宗社党人,策动满蒙“独立”等等,背后都有黑龙会的影子,它完全是日本侵略扩张政策的先遣军和别动队。1913年,由黑龙会发起,十三个右翼团体的三百多名扩张主义分子,成立了所谓“对华联合会”,加紧了在满蒙地区搜集情报,策动叛乱的步伐。内田良平在是年发表的《支那观》一书中,提出了“大亚细亚主义”的主张:“今我帝国,要联合觉醒的亚洲各邦并成为其盟主,以保证亚洲人在即将到来或已经到来的人种的竞争、宗教的竞争、经济的竞争中,免遭其他人种的蹂躏践踏33”,这个思想是后来的“大东亚共荣圈”理论的张本。

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欧洲列强全部卷入战争。内田敏锐地觉察到这是日本全面扩张的大好时机,于是亲自起草了《对华问题解决意见书》(又称《黑龙会备忘录》),以黑龙会的名义,呈交日本首相大隈重信34。这份意见书提出,必须乘西方列强卷入战争,无力东顾,中国孤立无援之机,迫使“中国自动地依赖日本”。“对日本帝国政府来说,强迫中国处于这一地位,除了利用目前机会取得政治及财政权力,以及用一切方法订立包含下列秘密条款的防御同盟以外,没有其他的办法。”内田提出的建立“防御同盟”的秘密条款有十条,作用在于把中国变为日本的保护国(为的是将来像对朝鲜那样加以“合并”),他是这方面的操作老手。这份意见书实际上是日后“二十一条”的源头和蓝本,其精神和主旨全部被“二十一条”吸收了进去。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书》对袁世凯的看法,印证了叶恭绰的说法。内田显然很清楚袁在外交上惯用“以夷制夷”的手法,对袁氏抱有很深的不信任:“从袁世凯迄今为止的态度来判断,我们知道他在外交交涉方面往往采取权宜的策略。虽然在外表上可能对我们表示友善,实际上他将依靠不同列强的势力作为对我们最方便的牵制而拒绝我们的要求35。”出于这一前提,在支持袁世凯镇压革命党,武力统一中国,还是帮助革命党倒袁的问题上,黑龙会的态度极为鲜明:“我们应该使中国革命党人、宗社党人及其他失意分子在全国范围内引起骚动。整个国家将陷于混乱,袁政府将因之垮台。那时侯我们将从四亿中国人中选择一位最有势力、最著名的人物,帮助他组织新政府,统一全中国”,而“目前是我们唆使中国革命党人及失意分子起事的最适当的时机。这些人目前之所以不能进行积极的行动,是由于他们没有足够的资金。如果帝国政府能利用这一事实,给他们以贷款,并教唆他们同时起事,极大的骚动和混乱,必将普及全中国。我们就能出来干涉并轻易地调整关系36。”黑龙会意见书竟同袁世凯一样,认为共和制不适合中国国情。但日本不赞成共和制的原因在于“中国共和政体的保留,将是未来中日同盟道路上的巨大阻碍”,为什么呢?因为这会给吞并中国造成体制上的障碍,“在共和国内,政府的根本原则以及人民的社会与道德的标准是与君主立宪国家截然不同的;它们的法律与行政也是相冲突的”,因此,“我们必须利用目前的机会改变中国共和政体为君主立宪,而这一立宪政体必须在一切细节上与日本的君主立宪相符合,而不是符合其他任何国家的君主立宪政体。这确实是为了实际改造中国政体必须牢牢掌握的关键和首要的原则。”至于推倒袁世凯后,由谁来当新的统治者,是宣统复辟,在宗社党内物色,还是从革命党人中挑选,可以等到将来再定。但“确实执行中日同盟的政策及改变中华民国为君主立宪的政策,实际乃是改造中国所应采取的根本原则37。”

由黑龙会的这篇意见书,我们可以大致窥见当时日本朝野侵略中国的思路:

一、借中国孤立无援之机,胁迫中国接受不平等条约,造成“保护国”的既成事实;

二、以此打击袁世凯的威望,以动摇其统治基础;

三、对一切反袁势力,无论是革命党,还是宗社党,只要是有助于煽起中国的内乱,均予以积极地支持;

四、支持除袁以外的复辟帝制的活动,使中国在政体上与日本保持同一性,为将来“合并”中国打好政治基础。

很显然,日本并不反对中国的帝制复辟活动,但“新皇帝”必须是一个日本信得过且好摆弄的傀儡,而非袁世凯那样足智多谋,不仅不听摆弄,反而足以成为日本阴谋的巨大障碍的枭雄人物。日本想要搞掉袁世凯,与后来搞掉张作霖的动机是一样的。所以,所谓袁世凯“卖国”一说似乎站不住脚。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日本与英国有盟约(即日俄战争之前建立的英日同盟),与俄国有密约(即瓜分满蒙的秘密协约),而在当时的欧洲方面,以德国和奥匈帝国为一方,以英、法、俄国为一方,形成了对峙局面。日本之所以迫不及待地对德宣战,就是看好了德国在中国的势力较弱,而且为欧洲战争缠身,无力东顾;日本可以借宣战为借口,一举全面接收德国在华的权益,其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还是侵略中国。日军在山东的登陆和对胶州湾德租界的进攻,事先并未通知中国政府。袁世凯还是从山东都督的报告中获知日军登陆的消息的。袁的对策是,在无力阻止日军行动的条件下,采用当年日俄战争时期用过的方式,划定日军过境的一条走廊和参战国战区,此外即为中立区,以防战争波及中国。当时的决策过程,据参加了那次会议的顾维钧回忆如下:

总统急忙在总统府召集会议,所有的内阁部长均出席,参事也被邀与会。那时我是外交部参事,是被邀的三个人之一,另外两个是国务院(内阁)参事。一个是伍朝枢,伍曾就学于牛津,是英国律师,伦敦林肯法学协会会员;另一个是金邦平,他曾留学日本,也是国务院参事。总统宣布开会后说,邀请三位参事与会,是因为他们曾在三个不同的国家留过学,学过法律,懂得国际法;议题是如何对付日本对中国领土的侵犯。他首先要听取三位法学家的意见。总统先叫我发言,我毫不犹豫地说,日军在龙口登陆是公然违犯国际法的行动,因为中国已宣布对欧战保持中立;根据国际法,交战国双方应尊重中国的中立。因此,为了表明中国在尽其中立国的责任,有义务保卫国土以维护其中立立场。因此,抵御日本侵略,理由至为明显。

总统叫伍朝枢发言,说愿意听听研究国际法的留英学生的意见。伍是以前著名的中国驻华盛顿公使伍廷芳的儿子。他简捷地说他的观点完全与我相同,认为中国必须履行其中立的义务,才能按照国际法保障中立国的权利。如果中国不保卫其中立,沉默即便是不承认,也等于是默许日本的行动。袁世凯又叫金邦平发表意见。金说日本造成的局势越乎常规,他实难以表示明确的意见。

袁世凯转向陆军总长段祺瑞,他想从陆军总长那里了解为了保卫国土,中队能采取哪些行动。段回答说,如总统下令,部队可以抵抗,设法阻止日军深入山东内地。不过由于武器、弹药不足,作战将十分困难。总统直截了当地问他抵抗可以维持多久。段立即回答说四十八小时。总统问他四十八小时以后怎么办,他望了望总统说,听候总统指示。总统再问外交总长孙宝琦。孙支支吾吾不知说了些什么,总之是他没有成熟的意见。总统环顾左右,等待别位总长发表意见,然而大家沉默不语。总统深深叹口气说,他很明白根据国际法,法学家们认为我国应该怎样做的意见,然而我国毫无准备,怎能尽到中立国的义务呢?这话显然是对着我和伍朝枢说的。……总统拿着一个准备好的小纸条作为发言的依据,他提醒大家,十年前在满洲,中国曾遇到过类似的事件。1904年至1905年日俄在中国境内交战,那时无法阻止日军的行动,只好划出“交战区”。那么,现在也可以划出走廊,日本可以通过走廊进攻青岛,中国不干涉日本在此区内通过,在此地区以外中国仍保持中立。

显然,这是应付非常局面的非常措施。总统叫在场的法学家起草划定所谓交战区的文件,以及在此区外保持中立的条例。由于陆军总长说明中国没有准备不能进行长期抵抗,而且总统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与会者一致认为此方案是当前中国应遵循的惟一切实可行的政策。三位参事凑到一起,草拟官方声明和执行中立的细则。这些文件经过批准,即做为官方政策予以公布。38

德国在青岛只做了象征性的抵抗,日军二天之后即开进并接管了德国租界,随后又以武力控制了青岛至济南的铁路线。这是一个明显的迹象,表明日本并不以接收德国的权益为满足。袁世凯政府的忧虑和担心是有道理的,1915年1月18日,从东京回任的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在面谒袁世凯时,突然呈交了日本政府的对华要求,共计五号二十一条,即“二十一条”;日置益并当面要求袁世凯对此保密,声言秘密如果泄露出去,日本将断然采取行动。袁世凯虽然震惊、愤怒,但并非没有思想准备。他明了中国没有力量与日本进行军事对抗,躲是躲不过去的,只有先谈判,在谈的过程中想办法化解危机。下面我们来看看“二十一条”的具体内容。

第一号是有关山东问题的,共计四条:

(1)中国承认日本接收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

(2)山东省内或沿海地带的所有土地岛屿,无论何种名目,概不得租让他国;

(3)由日本建造从烟台或龙口连接胶济线的铁路;

(4)从速开放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供外国人居住贸易。

第二号是关于南满和东蒙(即当时的内蒙古)的事项,共计七条:

(1)将旅顺、大连的租界期及南满和安奉两条铁路的期限,均展延为九十九年;

(2)日本人在南满、东蒙可租赁土地用于工商业和耕作;

(3)日本人在南满、东蒙可任便居住往来和经营工商业;

(4)日本人可在南满、东蒙各地获得矿产开采权;

(5)在南满和东蒙地区,欲允许他国人建造铁路,或为建造铁路向他国借款,并将南满、东蒙各项税课做为借款的抵押时,中国政府须先经日本政府的同意方能办理;

(6)中国政府如在南满、东蒙聘用政治、财政、军事顾问或教习时,必须尽先向日本政府商议;

(7)将吉长(吉林—长春)铁路的管理经营权委托于日本政府,期限九十九年。

第三号是关于汉冶萍公司的,共计二条:

(1)两国约定,将来将汉冶萍公司作为合办事业,不经日本政府同意,该公司所属一切权利、产业,中国及该公司均不得自行处分;

(2)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附近矿山,不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许外人开采,无论直接间接影响到该公司的举动,必须先经该公司同意。

第四号仅一条,但严重侵害中国的领土主权:

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第五号最明显不过地暴露了日本扩张的野心和胃口,共计七条:

(1)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当政治、财政、军事等各方面的顾问;

(2)日本在中国内地所设有的病院、寺院、学校等,中国一概允许其拥有土地所有权;

(3)日中合办必要地方的警察,或在此等地方的警察官署中,聘用多数日本人,以改良中国警察机关;

(4)中国所需军械的半数以上须由日本采办,或在中国设立中日合办的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采买日本材料;

(5)将连接武昌与九江、南昌的铁路,及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的各线铁路建造权,让与日本;

(6)福建省内筹办铁路、矿山,及整顿海口、船厂,如需外国资本,先向日本协议;

(7)日本人在中国有传教之权。39

在听完日置益对“二十一条”的陈述后,袁世凯并未动怒,而是以外交辞令告诉日本人,“中日两国亲善为我之夙望,但关于交涉事宜应由外交部主管办理。当交曹次长带回外交部,由外交总长与贵公使交涉。”在日使辞出后,袁将条约文本留下细读。当晚,袁召集紧急会议,国务卿徐世昌、陆军总长段祺瑞、秘书长梁士诒、政事堂左丞杨士琦、外长孙宝琦、次长曹汝霖等出席。次日至21日,又连续会议三天,详议对策。袁在告知他们日本“觉书”(即二十一条)的大致内容后,指出日本“意在控制我国,不可轻视。至于觉书第五项竟以朝鲜看待我国,万万不可与他商议。”此后,他便与梁士诒等密商避重就轻的办法40。对于“二十一条”,袁曾逐条批注,整个谈判实即根据他的指示进行。

例如,对于第一条批称:此本于前清中俄协定,东三省会议时已允继续俄国未满之年限,由日本展续满期,今又要重新更定,但将来若能收回,对于年限没有多大关系,此条不必争论。对于承认(日本接收)德国利益问题,批称:应双方合议,何能由日本议定,由我承认?这是将来之事,不必先行商议,可从缓议。对于合办矿业,批称:可答应一二处,须照矿业条例办理,愈少愈好,可留与国人自办。对于建造铁路,批称:须与他国借款造路相同,铁路行政权须由中国人自行管理,日本只可允以管理借款之会计审核权,惟须斟酌慎重。对于开商埠,批称:须用自开办法,并应限制,免(得)日本人充斥而来,反客为主。对于汉冶萍矿厂,批称:这是商办公司,政府不能代谋。对沿海地区之让与,批称:荒唐、荒唐,领土怎能让与第三国。对内地杂居,批称:治外法权没有收回之前,不能允与杂居。至于第五号,批称:此项限制我国主权,简直似以朝鲜视我,这种条件岂平等国所应提出,实堪痛恨,万万不可开议,切记切记。41

如果说袁世凯是枭雄,那么他处理“二十一条”的手法,最能表现其枭雄本色。这是袁从政以来所遇到过的最大外交挑战,他决计顶住,即使明里顶不住,暗里也要顶住。为此,他从四个方面着手布置。

第一个方面,是摸清日本的底牌,以确定外交谈判的方针和对策。“二十一条”提出的次日下午,袁即交给总统府秘书曾彝进42一项任务,要他即刻拜访总统府日籍法律顾问有贺长雄43,摸清日方此番的真正意图何在,在得知有贺也不知道其中内幕后,即提供旅费一万元,遣有贺赴日一行,利用他与日本政界元老松方侯爵44和山县公爵45的关系,摸清日方的底牌。不久,有贺返回北京,向来接他的曾叔度透露了此事的原委和日本元老的态度。

下车见面,我问他(有贺)消息怎样?他一言不发,约我同到他的寓所详谈。到有贺秦老胡同的寓所后,他说:“这件事真相已明。我见了松方侯爵,哪里知道,侯爵实不知其内容。如此大事,并未经过御前会议,松方只知道大隈要与中国解决悬案,不知其他。我乃将二十一条内容告之松方,并言日本公使直接向驻在国元首提出要求,有失国际间通行礼貌。松方说:‘大隈重信言大而夸,你快回华告诉袁世凯,满洲系我帝国臣民以血肉性命向俄国人手里夺过来的,应当予帝国以发展的机会。至于满洲以外中国领土上的主权及一切,帝国毫无侵犯的意思。大隈的要求,是他大隈重信的要求,帝国臣民不见得都支持他的要求’”云云。有贺附言:“山县公爵,我因保守秘密,怕招人耳目,故未往见”云云。

我将其言回报项城(即袁世凯),项城喜云:“得要领了,得要领了。满洲以外的要求,当然半个字也不能答应他。就是满洲,俄国所抢去的,他日本都拿去了,他还想要发展,你发展了,我却瘪了。”……

项城又派我一项很难的任务,在二十一条未发生以前,项城叫我联络日本浪人,即日本人有相当智识而怀才抑郁者,挥金与交。数年之间,经我手推荐了若干人。项城就选定了六七人,最高有每月给五百元者,至少者亦月给二百元。直言之,即我方收买的日本间谍。其事极密,除项城与我外,无第三人知之。项城说:“现在正当紧要关头,你务必常跟他们联络,无论何种情报,是真是假,是虚是实,是大是小,都来报告我。并且你见了他们,应该说什么话,也要斟酌。你预先来问我,我告诉你”云云。我担负此项任务,即与彼等往来,竭力搜求日本公使馆的内部情形,但毫无所得。我将我无能情形,回报项城,请求解除此项任务。项城说:“我所想要知道的,不专指日本使馆内部情形,我要知道日本商民之动静。例如最近来的日本人多,还是回国的日本人多,以及他们为什么要来,为什么要走。走时是否把家财一起卖尽,有一去不复返之势。是否接到日本公使馆或领事馆的命令,劝他们回国”云云。46

袁世凯之所以要随时了解日本侨民在华的动向,显然也是为了摸清日方的底线,是虚声恫吓还是真的要诉诸武力,以此把握谈判的分寸。对于有贺带回的信息,袁也并不完全相信,随后又派金邦平等二次前往日本拜访松方,证实有贺所说确实后,才松了一口气。此后袁即让曾叔度前往有贺长雄处研究日本宪法,曾不愿意去,认为这种时候研究什么宪法,未免迂腐。袁告诉他:“我现在所想知道的,乃是外交真正决裂后,大隈应取何种态度,他能否奏请天皇即日派兵来中国。依日本宪法,天皇必须依他所请出兵呢?还是可以驳回不出兵呢?关键在此。你万不可将此问题涉及“二十一条”,宜用旁敲侧击法,叫他就宪法论上解答问题47。”在得到有贺对“二十一条”交涉失败后,就宪法而言日本八成不会因此出兵的分析后,袁指示在交涉中持强硬但不激怒对方的方针。由于探得了大隈内阁此次交涉的底细,袁的应对方略使得日方颇为被动,据中国驻日公使陆宗舆电告,“大隈内阁得袁氏复文,惊袁氏之胆大。而未经御前会议,自己即提出此项要求,遭袁氏回敬一棒,狼狈万状。不得已上奏天皇,已开御前会议”云云48。袁的摸底活动,显然深合“知己知彼”的战法,故中国虽处于劣势,但在谈判对手面前起初并未落下风。

第二即为配合第一步的摸底活动,在谈判中采用拖延战术。袁世凯既已决定坐下来同日本人谈,即再次起用了擅长在困难局面下谈判的陆征祥(如前不久进行的与俄国人进行的有关蒙古主权的交涉)担任外交总长,以代替在对外交涉上不那么在行的孙宝琦49,并指示陆征祥、曹汝霖应逐项逐条商议,不可笼统并商,尽量拖延谈判。

日本要求谈判尽快得出结果,每天会谈一次以加速进度,在最短的时间内签订条约。而袁世凯却极力拖延,希望得到外国的外交支援,特别是美国的支援。中国代表团的组成是外交部与日方代表团需要立即解决的另一问题。中国提出双方应各组成五人代表团。……日本提出只由公使和外交总长出席,顶多带一名秘书,构成三人代表团。显然日本公使是奉东京之命要进行秘密谈判,把和北京讲英语国家公使有来往,特别是与国外讲英语国家新闻界有联系的中方人员排除在外。日本坚持己见,迫使中国撤回自己的建议,接受日本的反建议。因此我(即顾维钧,时任国务院和总统府英语秘书)和另一位秘书被排斥于中国代表团之外。我虽未参加谈判,这并不意味着我对每次谈判内容和进展毫无所知。事实上,外交总长每次和日本公使及其同事会晤之后,总是召开小型会议,讨论会晤中提出的问题。

头几次会谈的时间很长,除了程序问题外,没有什么进展。实际上,袁世凯总统曾指示陆征祥先生,要他尽量拖延,这和日本公使要尽快结束谈判的急切心情完全矛盾。为了执行总统的指示,陆先生想出许多巧妙的计策来拖延谈判。日本要天天谈,每周五次,陆则提出每周开会一次,并且和颜悦色地和日方争辩。他说他很忙,有许多别的外交问题等他处理,他还要参加内阁的会议。日本公使多方坚持,最后达成妥协,每周会谈三次。

陆的另一任务是缩短每次会谈的时间。已有决定每周会谈三次,时间是下午四点至六点。陆的妙计是每次说完开场白后即命献茶,尽管日本公使不悦,他还是决意尽量使喝茶的时间拖长,而日置益50先生也知道这是东方待客的礼节,无法加以拒绝。

第三就是向西方国家特别是美、英及报界秘密透露日本独霸中国权益的计划,即“二十一条”的细节,引起列强的关注,以牵制和对日本施加国际压力。这一任务是由袁世凯的英文秘书顾维钧具体执行的。

此时,北京急需从国际上获得外交方面的支持。尽管中国许诺将此事保守秘密,不让其他国家知道,但我向总统和外交总长说明,这种许诺是在威胁之下作出的,中国没有义务遵守。根据世界的形势,惟一能给中国以外交和道义上的支持的是美国。……

这时关于二十一条的消息少量而不断地出现在外国的报纸上,引起了各国,特别是华盛顿和伦敦的关注。我征得总统和外交总长的完全同意,和英美公使馆保持接触。我每次在外交部开完会后,如不是当天下午,至晚在第二天便去见美国公使芮恩施51和英国公使朱尔典。当日本驻华盛顿大使电询政府二十一条的详情,尤其是第五号时,东京开始焦急不安,显然东京并未将二十一条的性质及谈判进展等详情通报其驻外使馆,据报日本驻华盛顿大使完全不知道所谓的第五号。但(美国)国务院出示了二十一条的全文副本,使日本大使非常难堪。此后日本政府也开始感到难堪,当然不是为了在北京的谈判中,而是在和华盛顿和伦敦的关系上确实是这样。秘密泄露后,至少是日本外相感到,如果继续否认二十一条及其第五号的存在,殊非明智之举。秘密越来越公开,日本谈判代表对中国政府的压力越来越大,企图迅速签订条约,结束谈判。陆征祥仍采取拖延办法,但已越来越不灵了。在日本的强大压力下,他只好一点一点地把前四号的谈判结束下来。52

其实,在日本提出“二十一条”半个多月后,袁即通过专办秘密外交的蔡廷干,将此事透露给了西方。2月11日和15日,英国记者端纳(后曾任张学良和蒋介石的顾问)和袁的政治顾问莫里循就先后将条约全文传达给了《泰晤士报》和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53。消息的透露很快就产生了应有的效果。美国国务卿布赖恩3月照会日本驻美大使,认为日本提出的条件与其过去所做出的关于中国主权的声明不相符合,美国在原则上“反对日本有关山东、南满、蒙古东部的要求”;同时,美国“对一个外国在政治上、军事上或经济上对中国行使支配权力,不能漠不关心”,日本的这些提议如果被接受,“就会排斥美国人,使他们不能平等参加中国的经济和工业发展,并限制了中国的政治独立”。美国的政策“是要维持中国的独立、完整和商业自由,并保持美国人在中国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日本以最后通牒的方式强迫中国签订协约后,布赖恩国务卿于5月11日再次照会中、日两国政府,声明美国“对于中日两国政府间已经缔结或行将缔结的任何协定或约定,凡有损害美国及其在华公民的条约权利或中华民国政治或领土完整,或通称门户开放政策的国际对华政策者,一概不能承认54。”

美国的介入无疑是对日本的重大压力。日本只得否认第五号要求的存在,并匆匆结束了条约的谈判,它原来的企图只实现了少一半,而把中国变为像朝鲜那样的保护国,以便将来加以吞并的阴谋完全失败,大隈内阁后来即因此而倒台。从此,美国被日本视为实现自己在中国和东太平洋霸业的最大障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二十一条”可以被视作未来太平洋战争的远因,在那次战争中,中美最终结盟,彻底击垮了日本的帝国迷梦。

第四,扶植张作霖作为关外的政治强人,以此阻遏日本对东北的渗透和控制。读民国初年那段历史,常令人感叹扼腕,国家内乱不止,国势危殆,西边的新疆和东边的满蒙分别被沙俄和日本这两个强邻所窥伺,它们之所以今天还属于中国,不能不承认当时一西一东两个强人的柱石作用,西边的强人是新疆的都督杨增新,东边的强人是东北的张作霖。

杨增新(1863—1928)字鼎臣,云南蒙自人,光绪十四年(1889)进士。历任甘肃中卫、天水县知县,河州知州,甘肃武备学堂总办、候补道,新疆陆军学堂总办,阿克苏道、镇迪道道尹,新疆提法使(即官制改革前的按察使);1912年由袁世凯任命为新疆都督。杨在政治上亲北洋,“终袁世凯之世,他是拥护袁世凯的”,“他每次提起袁,总是以‘项城’相呼,认为‘项城’在世时对新疆的一切措施是谅解并且支持的,比起后来的黎(元洪)、段(祺瑞)好得多55。”杨增新虽是进士出身,却并不迂腐,而是奉行黄老,善于以术驭人。在新疆当时极为复杂危险的局势面前,他能敉平内乱,潜消反侧,挫败沙俄分裂新疆,攫夺领土的种种阴谋,表现了出色的领导才能。1916年,他妥善处理了自俄国逃入新疆的三十万哈萨克和吉尔吉斯难民问题;此后又解决了窜入新疆的四万多白俄军队造成的危机;他还完成了伊黎、塔城和阿尔泰改隶新疆的行政改革。与一心进关争雄,逐鹿中原的张作霖不同,杨宁可固守新疆,决不介入内地的纷争,他奉行的是“小国寡民,无为而治”的方针,他在督署大堂上题写的一幅对联颇可反映其固境自守的心态:

共和实草昧初开,羞称五霸七雄,纷争莫问中原事;

边庭有桃源胜境, 狃率南回北准(噶尔),浑噩长为太古民。

在杨增新统治新疆的十七年中,新疆对中央奉命惟谨,保持了稳定和领土完整。在晚清民初衰微的国势下,新疆之所以还能留在祖国的怀抱之中,要感激两个人:一个是左宗棠,他率军西征把新疆从叛乱的阿古柏政权手中夺了回来;一个是杨增新,他在危机四伏的局面下为国家守住了这块领土。这两个人对于国家民族,功莫大焉。

现在我们再来看张作霖。张作霖当时不过是陆军第二十七师师长,他的快速崛起,乃至后来成为“东北王”,与袁世凯的有意扶植分不开。在“二十一条”交涉之初,袁世凯就对曾叔度透露过他的对策,“满洲外的要求,我尽量全数驳回;满洲内的要求,多少答应几点,而这几点纵答应了,我有办法要他等于不答应。不但如此,我还回打他一棍,我还向他有所要求56。”这“回打他一棍”,即5月1日中国政府提交给日本的“最后修正案”。此方案对日方第四、五号要求完全不予考虑,在第一号山东问题的解决方案中提出中国在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权益时,日本政府应声明未来将胶澳交还中国,并撤回租界外的日军,胶澳交还中国时,所有日军一并撤回;在第二号满蒙问题解决方案中,在同意日本人租用土地办厂经商耕作的同时,要求服从中国警律并像中国人一样照章纳税,在东三省司法制度完全改良后,则取消领事裁判权,所有诉讼,完全由中国法庭审理,等等57。袁世凯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摸准了大隈内阁不经过御前会议没有用兵之权。果然,在中国外柔内刚的对策下,谈判陷于僵局,大隈不得不要求召开御前会议,否则他的威吓战略就起不了作用。而袁世凯亦吩咐曾叔度,全力探查日本御前会议的情况,以摸清日本方面的底线。

此时我等急欲探知者,乃东京御前会议后的消息。暗悬(赏)重金,购买消息,迄无所得。日本间谍,思得重金,每日都有人向我报告。或云东京回电已到日使馆,计有三个方案:第一案如何如何;第二案如何如何;第三案如何如何。先提第一案,不行,提第二案,再不行,提第三案。第三案不行,则决裂。我以为此种谰言,无报告之价值。而项城一再问及,并云:“你何以知其无价值,在我看来,一句谣言,都有价值。今日之事,犹如打扑克牌,快到最后摊牌之时了,你以无价值了之?错了。你遵我是真是假,是虚是实,是大是小,都要报告之言,万勿隐匿。”言下颇有责备我之意。

某日,日本间谍来报,日公使馆的确接东京来电了,御前会议,依诸元老意见,只有一个方案。满洲以外不提,满洲以内较原来的方案略有让步。最重要的是:(1)日本人得在满洲内地杂居;(2)日本人得在满洲租地种地;(3)满洲警察局须聘雇日本人为顾问。似乎此三条最为重要,非中国答应不可,不答应即决裂。我立刻报告项城。项城说:“真货假货,我一眼就看得出来,这个报告是真的。”我说或者还能让步,焉知无第二案。项城说:“我同日本人办交涉数十年,他们的性情,我知之熟矣。他们性急,喜欢痛快。况且证以日本元老松方的意见,大都相符。我看这个报告,比较其他报告,最接近于真实”。其后果然,此报告与日使馆来文,大致相符。

……

我草拟一道条陈,内容大致是说,已经答应了的各条,宜速筹补救之法:(1)破坏杂居,宜订一外侨内地杂居条例;(2)破坏租地、购地,宜订一外侨永租地条例;(3)破坏警察顾问,宜订聘雇外国人条例。于条例中寓含限制之意,即能暗中破坏条约。似此之类,尚有若干条。条陈呈递上去后,项城告诉我说:“你的条陈,意在破坏,但你系法学家,只知道法律,单靠法律,破坏不了条约。我已经筹划好了:(1)购地、租地,我叫他一寸都买不到手;(2)杂居,我叫他一走出附属地,即遇危险;至于(3)警察顾问用日本人,用虽用他,月间给他几个钱便了,顾不顾,问不问,权却在我。我看用行政手段,可以破坏条约,用法律破坏不了。又其他各条,我都有破坏之法”云云。

项城所用老秘书某君(即张一),也参与机密,本来反对签订此约,听到项城及我的暗中破坏之说,大不以为然。说:“既签订条约,即应忠实履行。明知不行,而虚以委蛇,表面允其所要求,暗中却加以破坏,必为祸根。本应推诚布公,向彼明言不能应允之故。如彼不听,纵以兵戎相见,彼曲我直,胜败之数,尚不可知,而我理直气壮,虽败犹荣。我意本应坚持不答应,今天既然答应了,成事不说,壮士断腕,听其所为;白山黑水,暂时视同丢弃的地方,痛定思痛,在关内励精图治,待机而动,收复故土,似乎也是一种策略”等等。项城斥为书生之见,并且说:“推诚布公果真能够成事,世界早太平了。”

项城曾对我说,拟颁布一惩治国贼条例,凡未经政府许可,私卖田土与外国人者,以国贼论,杀无赦。我未见此条例,也未曾见其颁布,惟闻东北军界及民间皆传言有此不成文法,而法制局及东北行政官署,却无片纸只字。又张作霖只任巡防营某路统领,有兵千人,枪千余枝而已。二十一条签订后,段芝贵仆仆风尘,密赴奉天数次。张氏势力陡增,以巨金向德国某洋行购枪械,遂大言有我在,日本人不敢出附属地,东北寸土不能入日本人手。其后尾大不掉,竟逐段芝贵而代之。作霖为国而死,春秋之笔或……应与之。而用作霖者袁氏也,作霖暗中排日,殆有人指示欤。张氏父子据东北若干年,有人说其基础奠立于项城,而实奠立于二十一条,此言似乎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项城死后数年,我去东北。日本友人告诉我说:“我等被囚于附属地界内,一步不敢出附属地。”至于向中国人购地、租地,更谈不到。日本人受中国各机关聘雇人员,也向我说:“我等名为顾问,其实绝无人顾,绝无人问”等等。二十一条签字后,东北情形如此,张氏父子据有东北时也是如此,难道是实行项城的政策所致吗。58

曾叔度的说法,是根据袁世凯的说法和后来东北的实际情况所作的揣度,但袁世凯对张作霖确实是格外笼络的,据他的女儿回忆,袁世凯住在西苑(今中南海)的居仁堂,他的办公室,在居仁堂楼下东头,西头是会客、开会及吃饭的所在,在居仁堂前院,还有一处叫做“大圆镜中”的房子,也是会客的地方。袁世凯见客,是依身份的不同在不同的地方会见的。

他(即袁世凯)在什么地方会什么样的客,是按照来客的身份以及跟他的关系来区别对待的。例如,一般的生客在“大圆镜中”,熟客在居仁堂楼下西部,最熟的就在办公室内会见了。如果来客比较有身份,那么,会见的地方也可能有所改变。但是他接见张作霖却是个例外。张作霖是当时的二十七师师长,他由东北来京谒见我父亲。按照他的身份以及他和我父亲的关系,是只能在“大圆镜中”会见的。可是我父亲为了表示对他的优遇,却破例地在办公室内接见了他。当时办公室的北面,安设着一个多宝格子。格子里摆设着一些古玩器物。其中有一个丝绒盒子,里面放着四块打簧金表,每一个表的边上环绕着一圈珠子,表的背面是珐琅烧的小人,样子是极其精致的。当时我父亲和张作霖分坐在沙发上谈话,张在谈话的时候,不时地注视着离他座位很近的这四块金表。我父亲看到这种情况,晓得他是爱上这几块表了,当时就送给了他。59

对张作霖在东北的作用,台湾学者王禹廷在其所撰《中原大战史话》中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张作霖虽然出身草莽,雄据东北,在俄、日两强交侵中,尤其在日本大力胁诱之下,善为应付,不稍屈服,保障国权,奋力建设,其成就非当时(山海)关内任何地区所能及”,并列举其事迹如下:

日本视满洲(东北)为其生命线,久蓄攘夺吞并之心。它于民国初年,胁迫袁世凯,订立了“二十一条”,其重点就在东北。多年以来,日本人据此不断向张作霖威胁利诱,纠缠不休,张作霖不理会,迄未达成所愿。民国十五六年间,日本驻奉天的总领事吉田茂(日本著名的外交家和政治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对日本的重建复兴,有很大的贡献),某次与张作霖进行一种交涉,曾对张盛气凌人地说:“你要真不接受的话,日方当另有办法。”张作霖立即还以颜色,岸然答道:“怎么样?你们有什么好办法,尽管拿出来。难道又要出兵吗?我姓张的等着你的好了。”言罢即起身送客,吉田茂悻悻而去,不久就被调回国。民国十六七年革命军大举北伐,节节进展。日本驻华公使芳泽谦吉(日本名外交家,中日复交后,他任第一任驻华大使)及有关人员,曾用多种威胁利诱的手段,迫使张作霖接受其条件。张氏如果答应,日本即使用各种力量,包括武力协助,易服出兵,助其作战,支持他统治北中国,与南京的革命政府划江分治。张作霖秉诸中国人闹家务,自己事自己了,绝不愿外人插手的大义和理念,坚决不为所动。日本人见张作霖硬不就范,转头向张宗昌接洽。张作霖闻讯把张宗昌电召到北京,亲口告诉他:“效坤(张宗昌的别号),我们自己闹家务,绝不能借助外人,落千秋万世的骂名。”张宗昌奉命惟谨,日本人的这一狂图,又告落空。(民国)十七年五月十八日,日本政府对我南、北两政府发出将在东北采取军事行动的觉书,张作霖于二十五日提出答复,谓断难承认日本觉书所称“适当有效处置”,且声明东三省及京津为中国领土,主权所在,不容漠视。盼日本鉴于济南惨案,勿再有不合国际惯例措置。同时发表宣言,指出日本此举违背华盛顿会议的立场,亦有诉诸国际评裁的含义。殆张作霖离开北京的前一天,日使芳泽谦吉,仍密访张作霖有所要挟,他劝张接受日本的条件,否则对他不利。两人会谈很久,张氏毫不妥协,且大声对芳泽说:“我姓张的不会卖国,也不怕死。”故无结果而散。因此,日本视张作霖的顽强不屈,为其攫夺我东北的大障碍,必欲去之而后快,乃种下张氏被炸身亡的祸因。60

对付日、俄这样的虎狼之国,必用张作霖、杨增新一类的枭雄人物,袁世凯用人的高明处,于此可见一斑。一般史家对袁、张、杨等脱不开成王败寇的陈腐套路,或套用某种意识形态的框架,多给予负面的评价,而全然远离了历史的真实,是十分令人遗憾的。

日本发出最后通牒是在5月7日。通牒限令中国对1—4号及福建问题于48小时内给日本以“满足之答复,如到期收不到满足之答复,帝国政府将执认必要之手段61。”此时,已是日本开过御前会议之后,袁世凯知道不满足最基本条件,日本将不惜决裂,将其威胁付诸实施。审时度势,他不得不接受修改过后的条件,违心地同意签约。当天,他即将日本发出最后通牒和交涉现状通知了各省军政长官和驻外使领馆;次日,他召集政府各机关首长开会,莅会者有副总统黎元洪、国务卿徐世昌、左丞杨士琦、右丞钱能训,参谋总长及各部总长,各院院长,参政院议长、参政,外交次长,总统府、国务院秘书长。袁通告了日本最后通牒和不得不接受的原因,“总统悲愤陈词,衣沾涕泪;与会者或怨愤填胸,或神气惨沮62。”在谈到交涉情况时,袁虽强调政府已尽力作了挽回,但“在南满方面权利损失已巨”,而“我国国力未充(实),目前尚难以兵戎相见,……为权衡利害,而至不得已接受日本通牒之要求,是何等痛心,何等耻辱!”他呼吁“经此大难后,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本(着)卧薪尝胆之精神,做奋发有为之事业。举凡军事、政治、外交、财政,力求刷新,预订计划,定年限,下决心,群策群力,期达目的。……若事过境迁,因循忘耻,则不特今日之屈服奇耻无报复之时,恐十年以后,中国之危险更甚于今日,亡国之痛,即在目前63。”

当时中国政府高层对于是否接受通牒,意见并不一致,争论十分激烈。主战者的主要代表是陆军总长段祺瑞、陆海军统率办事处办事员蔡锷等高级将领。在讨论过程中,还有这样一段插曲,但对袁最后下决心,起了重要的作用。

当时,外交总长陆征祥正与英国公使朱尔典会晤。朱尔典说,今日大会关系重大,我因关心,特于会前来见。日本因各国忙于欧战,不遑东顾,提出最后通牒,意在挑衅,并非空言恫吓。袁总统明白内外情势,不至中他诡计。听说陆军段总长主张强硬对待,我知他已秘密动员,晚间运输彻夜不停,已三星期,这明明是在备战。设若开衅,不堪设想。我与袁总统是三十年的老友,不愿见他遭此惨运。目前只能暂时忍辱,只要力图自强,埋头苦干,十年以后,即可与日本一较高下。今日之会,重在外交,贵总长应负起责任力争,不可听任陆军总长轻率之行动。贵总长若不与我以确实答复,我不告辞。朱尔典说话时声泪俱下。陆征祥回答说,我一定将贵公使的忠告报告总统与大会,如果不听贵公使的忠告,我必定去力争。朱尔典这才告辞而去。陆征祥向袁世凯和会议报告了与朱尔典会晤的情况后,袁说,朱公使之言也是为中国的前途着想,日本此次提出的“觉书”附有第五号各条,真是亡国条件。今外交部尽最大努力,避重就轻,使“二十一条”议决者不满十条,且坚拒开议第五号。外交部当局恪守我的指示,坚拒到底,已能尽其责任,使日本最后通牒中已将第五号自行撤回,挽救不少。惟最后通牒的答复只有“诺”与“否”两字,我受国民付托之重,度德量力,不敢冒昧从事,愿听听诸君的意见。接着,陆军总长段祺瑞就表示反对,说这样迁就,何能立国?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袁世凯说,段总长之说自然是正当的办法,但也应审度情势,量力而行。如果第五号不撤回,我与段总长取同一意见。现在既已撤回,议决各条虽有损利益,尚不是亡国条件。只望大家记住此次承认是屈于最后通牒,认为奇耻大辱,从此各尽各职,力图自强,此后或可有为,如朱公所言。若事过就忘,不事振作,朝鲜殷鉴不远,我固然责无旁贷,诸君也有责任。段祺瑞仍持异议,说民国肇兴就承认此案,如果各国效尤,如何应付?袁世凯又分析形势,说我岂愿意屈辱承认,环顾彼此国力,不得不委曲求全,两国力量之比较,您应该最明白。段不再坚持,遂宣告散会。64

可见,袁世凯在外交谈判之外,也在军事上做了准备,没有他的同意,段祺瑞不可能自行进行为时数周的军事动员和物资装备的调配。在高层会议认可之后,5月9日上午11时,由陆征祥、曹汝霖、施履本(即中方谈判代表)亲赴日本使馆,将签字文本递交给日置益。三人一路心境凄凉,“若有亲递降表之感65”。

袁世凯自青年时起,甲午、庚子……,国家一步步衰败,他是亲眼看着走过来的;但那时他不在国家领导的位置上,所以没有当事人那种锥心刺骨的痛苦感受。现在则不同了,丧权辱国的条约是由他批准盖印生效的,当年李鸿章签下《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时的那份屈辱和痛苦,他现在是感同身受了。所以袁世凯又于一周之后发布训令,就是本章篇首收录的密谕,密谕详述日本的图谋和“二十一条”谋我之凶险用心,提醒国人警惕重蹈朝鲜的覆辙,言下极为沉痛:“疾首痛心。惭愤交集。往者已矣,来日方长,日本既有极大政略,谋定已久,此后但有进行,断无中止,兼弱攻昧,古有明训。我岂可以弱昧自居,甘(心)为亡韩之续。处此竞争世界,公理强权,势相对待,人有强权之可逞,我无公理之可言,长此终古,何以为国?经此次交涉解决之后,凡百职司,痛定思痛,应如何刿?心神,力图振作。倘仍复悠忽,事过辄忘,恐大祸转瞬即至,天幸未可屡邀,神州陆沉,不知死所66。”袁世凯密谕的核心思想只有一个,归结起来就是,日本亡我之心不死,则我应牢记“兼弱攻昧,取乱侮亡”的古训,全国官民应以卧薪尝胆,忍辱负重的精神,励精图治,以待将来。

从“二十一条”交涉的全过程来看,看不出袁如何卖国,如何与日本人私下做交易,换取日本人支持他搞帝制的迹象。反之,袁极力拖延,交涉达二十五次之多,只是在最后通牒的胁迫下,他才部分接受了日本的要求。据自始至终参与了交涉的外交次长曹汝霖晚年回忆,日本在交涉中远没有达到其预定目的。

日本此次所提二十一条,包罗万象,集众大成,势力由东北、内蒙以至闽、浙,权利由建铁路、开矿产以至于开商埠、内地杂居,甚至第五项要求政府机关设立日本顾问,两国用同一军械,警察由日本训练,小学用日本教师,日本僧人到内地传教,凡此苛刻条件,思以雷霆之压力,一鼓而使我屈服。若使随其所欲,直可亡国。幸我府院一心,内外协力,得此结果,亦是国家之福。世人不察,混称二十一条辱国条件,一若会议时已全部承认者,不知二十一条中之第五项各条不但辱国,且有亡国可能,已坚决撤回不议,而所议定者不满十条。世人对此交涉不究内容,以讹传讹,尽失真相。67

在交涉中,袁世凯明里暗里地大施纵横之术,对日本欲将中国变为保护国的图谋,穷其智计地予以抵制和化解;交涉的情况,政府亦及时向各省和驻外使领馆通报;条约迫订后,他全无交易达成后的窃喜,而只有蒙受奇耻大辱后的锥心痛苦。针对条约有关内容,袁世凯亦授意参政院在《惩办国贼条例》中加入了严禁与外国人私订契约、出租售卖土地矿产的条例和“中国所有沿海港口湾岸岛屿”概不割让租与外国的议案68,以扼制日本蚕食国土的阴谋。故所谓“卖国”一说,不过是其政治对手的造谣或局外人的揣度之言,不足凭信,不能成立。

而且袁世凯当时刚刚当上正式大总统,帝制运动尚未开张,最能说明日本未以“称帝”作为诱饵的,是日本公使日置益在来华之前就“二十一条”问题向外相加藤明高请训时,提出“要向中国千方百计进行威胁、劝诱,并用尽其他一切计策”中所列出的五条“引诱条件69”中,并无支持袁搞帝制之说。

“二十一条”交涉中不存在“卖国”问题的另一有力反证是,袁氏称帝时,蔡锷、梁启超等护国战争的元勋,在讨袁檄文中,并未提出所谓“卖国”问题。“二十一条”交涉时,蔡、梁等均为政府中的要员,悉知签约的内幕。袁如有卖国行为,他们后来反袁时,不可能不加以利用,作为起兵的重要根据。

在历史人物与事件的评论中,一般史家或世人往往患有一种“局外虚骄症”,其症状为,在并不详尽占有、分析可靠史料的情况下,同时不抱有“同情”(即设身处地)的态度,而动辄指责、抨击他人不遗余力,譬如甲午战争时的翰林院学士、都察院御史们对李鸿章的指责。这种动辄义愤填膺一番,时时批评别人“卖国”者的虚骄,即缘于他们是局外人,可以放言高论,而又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实际上,国家存亡续绝的千斤重担若撂在他们肩上,这些人的表现殊难逆料,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们的表现会比李鸿章、袁世凯差得多。所以自古就有“清谈误国”的说法,指的就是这般文人。

我们现在看到伊拉克任凭外国检查搜索,国家几乎全无主权可言。什么叫做“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看看伊拉克就知道了。没办法,谁让它发动战争,最后成了战败国呢?没有割地赔款已经是便宜了。半个多世纪前的中国,比今天的伊拉克强不到哪里去。明知道打不过人家,怎么办?抵抗必然失败,随失败而来的是割地赔款,其损失比和平妥协要大得多,甲午、庚子已有前车可鉴。谈判,对方绝不肯空手而归,必得作出让步,让人家攫取相当的权益。在此局面下,只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走妥协让步的路子,这样尚可赢得喘息时间,徐图恢复。所以屡战屡败、积弱积贫的中国,在当时那个年代,外交上只有一条路可走:忍辱负重,以待将来。不仅晚清政府如此,北洋政府如此,后来的国民党政府也是如此。这种屈辱和痛苦,不是当事人者是难于体会的。1931年“9·18”事变,张学良下令不抵抗,举国都骂他是“不抵抗将军”。有了这段当事人的经历,他的感受就不一样了。后来(1936年3月28日)他在南迁西安的东北大学讲演时,感慨地说:“当年袁项城应许二十一条时,我是学生,一腔热血,誓死反对;及至二十年后我执政,还不如人家70。”

在当时举国的嘲骂声中,只有《大公报》上王芸生写的一篇社评为张说了公道话。王芸生是著名的报人,也是一个对近代中日关系有着深湛研究的学者,他所著的《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直到今天,还是研究中日关系的必读书。这篇社评基于对中日关系的深刻了解,对张学良当时的处境抱有同情,以至于六十年后,张氏还记忆犹新:

“九一八”之后,我最佩服的是《大公报》上写的一篇社评,好像是王芸生什么人写的。……我最佩服这篇文章啦,好像我在哪儿还收藏着它。不是当时看见的,是后来不知什么时候看见了这篇文章。它主要的观点是说,关于“九一八”,无论何人是张学良,他也一定是要这样办的。他这话真是说到我心里去了。

这篇文章说得太长。它说,历史上的事情,中国和日本出了问题的时候,都是采取这种措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说无论是谁,处在当时张学良那地位上,也得这样办。所以,他评论说,只有设身处地知道那个环境的人,说出来的话才能公道。《大公报》这个社论,就设身处地地想了。他说旁的话我都忘了,记不住了,要紧的一句话,就是不仅仅是张学良,任何人,如果当时处在那个地位上,他也是这样办。我很佩服这句话。71

我们同样可以这样说,在与日本甲午议和或交涉“二十一条”的那个当口,无论谁处在李鸿章、袁世凯的位置上,也只能像他们那样行事,而不能像那些不负实际责任的局外人一样,为逞一时的意气,拿国脉民命作赌注。<!文章内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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