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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欧娜的大战略》狼奔兔 家里蹲的适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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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就睡的那是猪,所以吃饱喝足的我不得不正视自己目前的处境了,这一切不是幻觉……我被吓到了……那我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首先,写记叙文的三要素:时间,地点,人物。

时间不困难,墙上有传说中的“撕历”,就是过一天撕一张的那种,目前的是……应该是8月7日?嗯?还是1919年?1919年……那岂不是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

嗯……不对,等一下,第一次超级机器人大战,错了,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好像是1914-1918年,现在应该结束了才对,而今天是1919年8月7日……8月7日……对了,记得在历史上的今天里看到过,今天是国父铁拳无敌孙中山辞职的日子!咳……

想到这里,我忽然发现,现在好像日本还占着中国的方小说三省,而……不对,九一八事变应该是31年?已经是老蒋蒋中正的时候了,现在还是孙大总统,啊,不对,应该是袁大总统了,那就只可能是日本对德宣战占领了青岛,夺取了胶州湾……

啊啊啊啊啊!为什么中学没有好好背历史,现在我要去哪里抢人教版历史书啊!我要熟知历史!我要作弊!我要逆天啊!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现在那个小家伙已经走了,这里只有自己一个人,自己必须冷静,要通过缜密的公式推理……不对,是思维推理弄清楚自己的现实情况。

时间:1919年8月7日

地点:欧洲或者美洲,反正不是中国

人物:我……一个小女孩……

事件:我穿越了……

看着自己的总结,晕……我比小学生还不如……

看来确实该弄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了,可是自己不会外语,还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体弱多病的小女孩体内,真是倒霉啊,人家穿越,就算最差的,也是身体健健康康大屁股大胸脯生生能养当花痴给猪尾巴男充实,可自己居然……居然穿到这么个连屈腿都做不出的病号身上,这也未免太惨了?我不就是在家里虐待电脑吗?招谁惹谁了我?不过说起来,这样也不算最坏,真要自己健健康康的跑去给人生孩子,估计自己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杀了对方,然后自杀!而且好歹是穿越到人的身上,要是穿到动物身上,甚至是单细胞、非生物,那就更悲催了……

不行,正所谓人穷志不穷,身残志不残,我要向张海迪学习!呃……好像她还没出生来着……算了,不管了,我要身残志坚!对,身残志坚!

想到这里,我血气上涌,干劲十足,好像拖动火车头都不成问题,当然,前提是我的脚能走,然后,胸口一疼,虾米一般弓在了床上……

好不容易熬过这一阵阵比抽细胞时医生将针扎进你体内,还要搅上一搅的剧烈疼痛,擦擦前额的冷汗,我总算是恢复了过来。心有余悸的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渐渐地,思想又长上小翅膀,开始翩翩起舞。

现在,最首要的,便是解决语言问题!记得二战前欧洲大陆通用法语,因为法国是世界上陆军实力第一的国家。可是自己连英语4级都没过,甚至于学了10年的英语还不如为了玩AVG游戏而自学的日语水准高,更别谈什么同为欧洲语系的劳什子法语了……如果仅仅只是“蹦驹”和“色里飞”,自己倒是会说,至于其它的……看来得想办法回国才行,看在党国的份上,咱还是去拉老蒋一把算了。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回国?怎么去中国?且不说我是不是有钱买船票回国,也不说这里有没有直达中国的航班,就是我现在这病怏怏的身子就够呛。迫不得已,我只好安心的在这里住了下来。限于身处的环境,为了尽快融入这个家庭保证一张长期饭票,我也被迫学起外语来。

为了在这里住下去,我不得不发挥穿越人士的优良传统――装做失忆。眼看秋天要到了,冬天也不远了,要是这么个病秧子身体去外边风餐露宿,不死那才叫奇迹。不得不说,装作失忆虽然非常的老套,可事实证明,这套方法对于亲情感强烈的亲人们来说百试百灵。如果不这样,我实在没法交待自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要是放到平时,我这种情况说出来连我自己也不会相信,更别说这些已经作古一次的人了,亲情有时候真是很伟大呀……

我的住所在这栋屋子的二楼,这栋屋子似乎都是这个小女孩家的,不过我现在的房间貌似最小,连十平米都不到。至于楼下,则是一间酒馆,是我这个身体的父母自己开的酒馆。

幸亏我这个身体的父母是开酒馆的,作为酒馆,这里龙蛇混杂什么人都有,他们操持着各种各样的语言,各种各样的口音,这为我学习外语创造了一个极其有利的环境。而我在镜子里也确认了,我本身……我现在的身体也是一个娇俏可人的小女孩,或者说是一只金发小萝莉,戴上两只猫耳绝对萌死无数宅男……咳……

凭借着身体优势,萝莉强大的亲和力让我得以通过整整1年的学习,让曾经3天记不住10个英文单词的我,不仅学会了父亲惯用的法语和母亲的母语德语,更神奇的是,我还同时学会了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土耳其语、希腊语和俄语,算上汉语和日语,我现在可是掌握了十门外语的超级天才啊!这要是放在后世,那是何其强悍的存在!绝对的技术宅!咳……虽然以我目前的水准,还仅停留在简单的口语交流上,但是这极大的鼓舞了我的学习兴趣。或许,用虚荣心来形容也不错呢。

每天傍晚开始,我便主动跑到楼下的酒去帮忙,虽然我还很小,小到居然过了一个生日也只有9岁,但是随着我的超强悍语言能力与超自然卖萌能力不断被发掘,和我聊天的怪叔叔……客人越来越多,渐渐地,让我有一种成为女的感觉,就像大航海游戏中那样,什么人都喜欢来找我聊天,甚至给我小费,并向我打听消息。

这里不得不说一下我的身体,别看我貌似很轻松,其实我差不多算是在走钢丝。为什么说是走钢丝呢?因为这栋屋子第一层的空间高度是4米,而地下室的空间高度是2.2米,虽然这些数据在一般人眼里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对我而言,这却是灾难性的。为什么说是灾难性的呢?因为从一楼回我自己的房间,我最多只能走两次,而就是这样,便会让我气喘吁吁,如果再多爬一两次楼,保不准不堪重负的心脏会怎样。至于地下室,那里其实是我们的酒窖,我也去搬过一次酒,结果直接晕倒在那里,哎……一开始遇到那个金发碧眼的家伙其实是我的便宜哥哥,就是他告诉我,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所以不能激动,不能喝酒,不能做剧烈的或者高强度的运动,我俨然就成为了一个废物。

起初,父母是坚决不同意我在酒馆这么混乱的场所呆下去,尤其是我不仅身子本来就不好,现在更是失忆了。可正式因为他们关心我,在我用自己脆弱的身体作武器,不停地发挥女孩子无师自通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绝对必杀技,为了不让我又把心脏病给闹出来然后一不小心挂掉,最后他们不得不妥协,让我安安生生的在台里坐着,履行女的职责。

不得不说,酒馆,或者叫酒更恰当,这真是个不错的地方,不仅能让我联系口语,还有人付钱陪我聊天,我还能不出门便知天下事。怎么曾经就不觉得与人交流这么爽呢?害得我把时间都花在了电脑上。

除了和酒客们聊天,我还干了不少力所能及的情事。我可不承认自己是温室里的花朵。像是收收钱啦,算算账啦,能帮忙的地方我可是非常主动,虽然期间也惹出了不少的麻烦就是了,不过总的来说嘛,自我感觉还是不错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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