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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与权力间的博弈:不再纯洁》第一章 案件回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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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的老师就成为了一名强 奸犯。为此他曾经坐牢五年。不过,后来平 反了。

奇怪是吧?强 奸犯竟然还可以平 反?!

不要奇怪,强 奸罪才坐五年的牢这是不可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 奸妇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下大家就应该明白了――他是遭人诬陷的。

然而,当初检察院在起诉他的时候可是证据确凿:在一个夜晚,在这个城市一处商场的角落,他对一位妇女施暴。而整个过程却恰恰被那个地方的摄像头给全程摄录了下来,更为关键的是,受害者认识他!

那个时候,城市的摄像头并不多。因为那个地方曾经发生过几起抢劫*案件,所以公安机关特地在那里安装了一个摄像头。不过,那时候的公安是不会整天去盯着那些摄像监视画面看的,只有在出了事情之后才去将里面的画面调取出来。

结果,我的老师就成了安装了摄像头后第一个撞在枪口上的人。

我的老师,他在五年前因为强 奸罪入狱。

那天,他被法警带上庭的时候,给人印象最深的是青灰的头皮,和倔傲的站姿。几乎所有人,到了那个位置,都会将头勾得低低的,只有他,仿佛还站在讲台上,面对几十名学生一般, 腰板挺得又刚又直。

他微微偏着头,以教授知识的语气对法官说:“我没有强 奸,我没有强 奸那个女人。”

公诉人并没有说话,而是拿出一盘录像带,举在手上说,这是一盘录像带,是事发当晚案发地的监控录像,这盘录像清楚地显示,那个实施犯罪的人就是你!而且,受害人也指证是你强 奸了她!

“我没有!”他愤怒地怒吼了起来。

但是,他依然被判刑十五年。而且多次提起上诉后都被驳回。理由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准确。所以维持原判。

可是后来,事实证明那确实是一起冤案。而且那是一场阴谋,一场恶毒的阴谋。

我的老师叫孙贝者。名字很奇怪。据说他父亲好赌,所以才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在他年龄还很小的时候有人用他的这名字给他算过一卦,卦者言:“贝者,钱也,其形如走出牢笼之人。名字不吉。今后难免有牢狱之灾,但幸得逃脱。”

这事情是孙老师亲口告诉我的,当时,他不住叹息,说:“以前我不相信天命,但是自打出了事情后我不得不相信了。”

“偶然罢了。算卦之人的话我是不相信的。”当时我摇头道。

他顿时笑了,“也对。我还是相信人定胜天。如果大家都去信命,这个世界就不可能进步了。”

我深以为然。

说实话,我非常尊重自己的这位老师。因为他不但智慧,而且还对我有着一种特别的亲近。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很难说的一件事情。就拿我和我的这位孙老师来说吧,我们就如同前世的父子似的,“一见如故”“忘年之交”这两个成语完全可以体现在我们的身上。

他是我大学时候的辅导员老师,之前在坐牢,坐牢之前是我们这所大学的校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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