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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与杀死玫瑰》第5章 母婴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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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乐流年不利,开学第一天,被罚站在教室最后。

老巫黑着脸,将脸上的水擦了下来。

隔壁桌的男同学狗腿的将餐巾纸递给老巫,嘴里道:“老师,您擦。马小乐也不是故意的,他不知道你在后面。”

马小乐脸上挂下了两条宽面条眼泪,咬着嘴唇,好不委屈。

而始作俑者秋缇,仿佛一个没事人一样,撑着下巴,在自己的座位上发起了呆。

老巫气消了之后,又恶狠狠的瞪了马小乐一眼,让他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他走上讲台,将手中红的家乐福超市口袋,重重的扔到讲台上。

赠送的布口袋中,一叠试卷露了出来,看模样,应该是上个学期的期末考试试卷。

“已知——”马小乐突然在座位上开口,声音不大,足够后排的一群狐朋狗友听见:“老巫用力摔试卷力度为y=-x+m,曲线为y=x-3,班级最高分满足420分,最低分满足115分——”

他高深莫测的问道:“两小题,第一小题:求高三十一班,也就是本班今年的平均分是全年级倒数第几?第二小题:求老巫现在的怒气值x有多高?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

话一说完,周边几个男同学的肩膀就无可抑制的耸动起来。

“嗤嗤嗤嗤嗤”的小声,从众人压抑的嘴角传了出来。

一人道:“老巫肯定气坏了。他从来没带过这么烂的班级吧?”

另一人道:“他去年不是带理尖一班吗,怎么今年会来教我们?这直接从云端打回泥潭啊!”

“虽然我们是名义上的倒数第二的班级,其实分班之后,我们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倒数第一。”

“老巫的样子看上去像要犯心脏病了,哈哈哈!”

“可是余筱绵在我们班啊,老巫唯一的慰藉。”

讲桌下说得热闹,讲桌上也不甘示弱。

老巫沉着声音说道:“余筱绵,你来当班长。”

果不其然。

黑压压的教室,五十一个人中,一名少女站了起来。

马尾,校服,雪白的藕臂露出来一截,黑框眼镜安安静静的挂在脸上。

后排的男生因为她的出现,躁动起来。

马小乐首当其冲,伸长了脖子去看。

未作掩护,吃了老巫两支粉笔。

“马小乐!你鸭脖子呢伸这么长干什么!看看你上学期考了几分儿!我要是你我就套个塑料袋没脸见人了!”

“报告老师,我落枕了,现在好了!”

马小乐快狠准的缩回脖子。

众人问道:“你傻啊,又被骂了。”

马小乐一抹鼻子:“值了!你们都不敢看余筱绵,就我敢。”

“下课了不能看吗?”

“你丫蠢而已,都同班了,还用得着这么费力吗。”

马小乐拧着眉头,说道:“去去去!根本没有一点儿为美人逞英雄的气概!”

说完,转头去找秋缇,似乎要得到秋缇的认同感。

“秋缇,你看了吗?余筱绵?”

秋缇从书包中拿出了一叠封皮。

眼睛也不抬,淡漠道:“不认识。”

马小乐道:“余筱绵?你不认识余筱绵?”

秋缇懒得说第二遍,反问道:“我必须要认识她吗?”

马小乐咂了咂嘴,感慨道:“我的妈呀,六中就只有你不认识余筱绵吧。美女学霸啊靠,去年南职的那个混混头子还为她打了一架,可热血了!”

他双手做少女西子捧心状,放在下巴前,很罗曼蒂克的扭着屁股:“就像小说那种感觉一样,好酷啊!”

秋缇根本没听他说话。

他骨节分明的十指,在旧报纸中穿梭。

马小乐兀自罗曼蒂克了一会儿,目光落在了秋缇手中的东西上。

这是几份单纯的报纸包的书皮。

手艺娴熟,精致干净。

每一张书皮空白的地方,用钢笔干干净净的写着两个字,瘦金字体十分老成古板:秋缇。

秀气中带着严谨,一看便不是秋缇的字。

马小乐一看到这个,眼睛瞪得老大,惊讶道:“你这啥啊!”

他震惊了:“你用报纸包书皮!我的妈呀,我爷爷那辈才用报纸包书皮呢!秋缇,老实说,你是不是被夺舍了!这祖传的手艺吧,这年头用报纸包书皮的工艺都灭绝了!你这是史前文明的文艺复兴!”

秋缇冷冷的看了他一眼。

马小乐虽然说话口无遮拦,但是有时候,还是很怕秋缇的。

这小子身上总有一股狠厉感,虽然面上看着无害,却总叫人由内而外的发寒,怕他。

马小乐坐下来,一句话都不敢说了。

只是眼睛还盯着秋缇。

秋缇对待这些书皮似乎很宝贝,不舍得拿出来用。

因此,为了不损坏报纸,他又在报纸书皮的外面,套了从小卖部买来的塑料封皮。

马小乐心道:神经病啊!

此时,余筱绵正在分发新书。

发到了秋缇这里,她眼睛一亮,思索再三,将心中早就排演了无数遍的话,拿了出来。

只见她软软地开口:“哇,你是用报纸包书皮啊。”

秋缇低着头,专心致志的套塑料壳子。

余筱绵抿了抿唇,将书递给秋缇,又问道:“我也没包书皮,你这个怎么包的,教教我好不好?”

这就是纯搭讪了。

马小乐等人眼睛都直了。

一会儿看着余筱绵,一会儿看着秋缇。

虽然,秋缇的颜值有目共睹,但是,众人也没想到,余筱绵会主动搭讪他。

在六中,他的爱慕者绝对说不上少。

情窦初开的年纪,少女们又深深的被青春校园小说荼毒,人手一本《天使街二十三号》、《恶魔校草大人》。

文中有着天使脸蛋,恶魔性格的男主角,将她们迷得颠三倒四,不知姓名。

此大环境下,秋缇的相貌正中少女们的心事。

一个帅哥,在学校里面是很受欢迎的。

帅哥成绩好,就是学霸男神。

帅哥成绩差……帅哥要什么成绩?

总之,帅哥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秋缇在众学姐学妹的眼中,举手投足都充满着别样的滤镜。一传十,十传百,见过没见过秋缇的,基本都知道他这号人。

偷拍他的照片,曾经被放到了学校的论坛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有好奇他女朋友的。

有好奇他家庭背景的。

从高一到高三,出于嫉妒他桃花运好,爱慕者多,男生们断言他是人面兽心,有着天使的脸蛋,魔鬼的思维。肯定会持靓行凶,仗着自己长得有几分姿色,在学校中大肆选妃,夜夜笙歌,夜御熟女,夜……反正是女朋友换得比衣服还勤快!

结果三年下来,秋缇不但没有交女朋友,甚至,连搞暧昧的对象都没有。

说他一心只读圣贤书吧,读成这个鬼样子,圣贤都要从棺材里爬出来用棺材板敲秋缇的脑袋。

可他也不读书,也不谈恋爱,这是怎么回事?

完全不符合起点色魔男套路啊!

说好的知人知面不知心呢!

于是,众男生又换了一套说辞。

长得这么好看,三年不交女朋友,不是阳痿就是给。

脏水泼得那叫一个熟练。

但是,这一切在女生看来,就是洁身自好的表现。

虽然秋缇书读不好,但是他恋爱也谈不好!

多么纯情,多么专一,多么的……令人着迷!

爱慕者不少反多。

秋缇时不时就能收到女生的示好,过年过节就更别说了,礼物之多,一个抽屉塞不下。

羡慕的马小乐留下了两行清泪。

所以,余筱绵知道秋缇,又在同一个班,她的搭讪,在过了最初的震惊之后,马小乐又觉得理所当然起来。

他用另一个角度思考,虽然余筱绵在六中,也算是校花级别的人物了,但是秋缇也不差了,美名远播,少女杀手的称号都传到隔壁职高去了!

放眼整个长水高中区,谁不知道秋缇此人?

马小乐清了清嗓子,连忙替余筱绵解围。

“班长,你放他桌上就好了,他包书皮呢!”

余筱绵将高考复习资料放在秋缇的桌上。

秋缇依旧不理她。

说不理她都有些牵强,他是根本当余筱绵是个透明人存在,仿佛看不见似的。

马小乐小声道:“他就这样的,以后有机会聊!”

余筱绵听马小乐的口气,似乎跟秋缇很熟。

她笑了一笑,对马小乐的好感度也上升了不少。

余筱绵道:“给,这是你的复习资料。”

马小乐被这一笑,迷得晕乎乎的。

半晌,他才回过神。

“哎,长得俊就是好啊。人生都跟开了挂似的!”他感慨一句。

秋缇终于包好了最后一个封面。

马小乐等余筱绵走远了之后,才探了个脑袋凑到了秋缇身边,说道:“哥们儿,不整虚的。我不信你没察觉到,余筱绵刚才什么意思。她是不是喜欢你?”

秋缇面色不变,敷衍道:“她喜欢谁?”

马小乐一看秋缇搭理他,他就跟狗见骨头似的,来劲儿了:“她喜欢你啊!”

秋缇道:“谁?”

马小乐道:“你!”

秋缇转过头,冷然说道:“所以跟你有关系吗。”

马小乐闭嘴了。

秋缇这潜台词,不就是嫌他多管闲事吗。

开学第一天,任务不是很繁重。

老巫按照考试成绩,把倒数十名中每一个人都骂了一顿,人人有份,不用争抢。

轮到秋缇的时候,老巫一骂他,他就抬着个脖子看天。

一副神游天外,遁入空门的世外高人感。

老巫被他气了个半死,连忙骂他不知好歹。

骂完了,喊秋缇滚。

秋缇说滚就滚,一眨眼就没影了。

余筱绵从办公室回来,正想约秋缇下午一起去图书馆,一到教室,哪里还有他的影子。

秋缇背着书包,一路走到校门口。

此刻,门口已经非常热闹了。

有职高的男同学来接自己女朋友放学的,也有小混混带着兄弟站在门口的亭子里,等自己学校里混成太妹的干妹妹的。

总之,鱼龙混杂,秋缇却习以为常。

将将站定,冷不丁,背后传来了一声呼喊。

“秋哥!”

秋缇脚步一顿,随即又加快了不少。

但是,他背后的声音不依不挠,一直跟着他。

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最后变成了三个人。

“秋哥!你跑什么,等等我们!”

“秋哥!我们来接你放学!”

“够拉风吧,没给你丢脸,放心!今儿兄弟几个都开学了,咱们去吃一顿!”

一边说,秋缇就被眼前的三个人一边包围了。

三名男同学,穿着南职的校服,俨然是从隔壁职高跑过来的。

一个娃娃脸,一个包子脸,一个圆脸。

长得白白净净,看着人畜无害。

这三人,便是自认秋缇为朋友的单方面朋友。

秋缇与他们读得一个小学,后来不幸考到了一个初中,孽缘就此开始。

这三名少年,去了职高之后,赶起了时髦。加之职高对烫发染发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一人染了个怀兴的酒红色公鸡头,一人剃了后脑勺的头发成了个阴阳头,一人留了个长发遮住了眼睛。

校服也没好好穿,宽大的裤子被改成了小脚裤,叮叮当当挂着铁链。

看起来,就是不良少年。

小升初还在一个学校,必然是缘分一场,三人主动来找秋缇,说他们要成立一个乐队,唱歌的弹琴的都有了,差一个卖脸的就出道了。

秋缇又是当年名声最响的美少年,三人不顾他的反对,强行单方面与秋缇成立了一个组合。

那会儿飞轮海大火,几人合计了一下,觉得飞轮海不够拉风。

别人飞“轮海”,他们就要跟上一层楼,得飞“太平洋”!

于是,组合的名字定了下来。

可惜天不随人愿,成立三天之后,惨遭教导主任发现。

“飞太平洋”重金属摇滚性感音乐被一巴掌达成了“飞太平洋”校园阳光花朵乐团。

没收了耳钉和项链以及裤。裆垮到小腿的时髦牛仔裤。

一人发了一套红领巾跟小红帽。

——然后发配到敬老院天天给老人唱:爱我中华。

秋缇小时候在教堂长大,小学做了几年唱诗班的领唱,底子不错。

但是天天唱爱我中华,还是唱出了心里毛病。

读高中的时候,他难得收起了懒洋洋的性子,发愤图强,坚决不要跟这三个傻逼再考到一个学校。

天公作美,老天爷开眼,秋缇终于吊在末尾考上了普高。

而“飞太平洋”校园阳光花朵乐团的剩下三人,成绩烂的只读了职高。

谁知,秋缇并没有摆脱他们。

他上了普高之后,其他三人看他的目光就变了。

由于他是乐团中最有出息的一个成员,众人众筹给他开了一个“庆祝我团唯一一个考上高中的普高成员秋缇大型欢送晚会”的活动,并在这个活动上,喝可乐喝嗨了,非要义结金兰,崇拜上了秋缇,拜他为大哥。

少年的义气有时候来得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在他们初中和高中这个人生最潇洒,最肆意,最青春的年级,一声兄弟就是大过天的存在,为了兄弟可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秋缇黑着脸,在一众欢呼声中,成为了这个**小团体的领导人。

时至今日,他都没有把乐团其他三人的名字给记清楚。

只给他们三个分别取了代号,为:甲某,乙某和丁某。

甲某是然成红色公鸡头的这个,以下简称小甲。

小甲见到大哥秋缇,激动地无与伦比。他们对秋缇寄予厚望,在秋缇高三的这段时间,天天偷家里的鸡蛋给秋缇吃,就是希望他能补补脑子,考一个三本大学。

“哥!你今天有空吗!我妈炖了鸡汤,你上我家来,我请你吃!”

秋缇面瘫着脸拒绝了:“不去。”

小乙道:“哥去干嘛?我帮你背书包,你别累着!你读书人!”

小丁道:“哥,你喝水不?我给你去买。对了,长水广场开了一家新奶茶店,巨好喝,咱们去喝吧!”

秋缇烦不胜烦,通通拒绝。

小甲道:“哥,你这儿也不去那儿也不去,难道直接回家吗?”

秋缇面无表情道:“我说过我哪儿都不去了吗?”

三人齐齐问道:“那去那儿?”

秋缇冷冷道:“母婴店。”

三人愣了一下。

小甲问道:“哥,你去母婴店干嘛,那地方谁会去啊?你去买啥?”

顿了下,秋缇突然很有兴趣,慢吞吞的说道。

“去给我儿子买尿不湿。”

三人真切的傻愣在原地了。

作者有话要说:又没控制好爆字数了!!

求大家多多留言呜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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