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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岭雪一回一回解红楼》第七十九回 薛文龙悔娶河东狮 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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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为何会嫁给孙绍祖

《红楼梦》现存八十回回目中,只有两条与迎春有关,一个是七十三回《懦小姐不问累金凤》,再一个就是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懦”是她的性格,“误”是她的命运。

一个“误”字,已经注明了迎春的悲剧。二小姐贾迎春这一生,实在是太窝囊,太懦弱,太倒霉了,故而一子错,满盘皆落索,又怎能不为命运所误呢?

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遇人不淑,大概是一个女子人生中最大的悲哀了。这一“误”字可谓痛矣。

迎春的判曲名曰《喜冤家》,是说婚姻本是喜事,却偏偏“冤家路窄”,同老太太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是一个道理。且看原文: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但是,迎春再懦弱,毕竟也是“侯门艳质”,“公府千金”,为什么会嫁给如此不堪的一个丈夫呢?这个“误”究竟由谁铸成?

且看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中对这门婚事的写法:

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亦曾回明贾母。贾母心中却不十分称意,想来拦阻亦恐不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他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贾政又深恶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因此倒劝谏过两次,无奈贾赦不听,也只得罢了。

这一段波澜突起,写得十分仓促,起笔一句“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劈空而来,硬生生插入孙绍祖其人其事,前文毫无照应,这与雪芹一向“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笔法极不谐调,倒更像是一个剧本大纲,有骨无肉,更无精气神儿。

若是只从字面条件来看,贾赦发嫁迎春的理由似乎并没有什么大错,那孙家出身军门,有财有势,孙绍祖相貌、体格、功夫、交际手段,样样都好,既在兵部候缺,想必前程远大,作为庶出的迎春嫁得这样一个夫婿,“硬件”上是过得去的。

奇怪的是,孙绍祖已经快三十岁了,在那个年代算得上很“老”了,至少比贾琏大得多,又“家资饶富”,为何却没有老婆呢?书中说他“未有室”,这可能有两种解释,一是不曾娶亲,二是原配死了。其中又数后一种可能性更大,那么,迎春嫁过去等于是做“填房”,同邢夫人、尤氏的身份相似,显然是有“低就”、“下嫁”的意味,贾母和贾政的不满意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孙家行伍出身,虽是世袭军职,却非诗礼之家,与钟鸣鼎食的贾府还是不能同日而语的。贾赦贪其家资而下嫁女儿,显然不智。

而最有疑点的,还是贾政所指的“不能了结之事”。其深层含义就是,当年孙家有事求贾家帮忙,遂拜在门下以求庇护。换言之,贾家曾对其有恩。

但是孙绍祖显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非但不肯念恩,还要反咬一口。书中借迎春归宁时转述的一番话补出弦外之音:

“孙绍祖……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买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又不该作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

孙绍祖的话中有几成可信?所透露出来的真正信息又是什么?

固然贾家如今已非当年之势,五千两银子也并非小数目。然而贾赦买个嫣红作妾,还出手八百两银子,何至于为五千两银子就卖女儿;那周太监来打秋风,张口就一千两银子,贾琏虽艰难,也还捣腾得出,可见“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也决不至于为了五千两银子葬送亲妹子前程。

因此,孙绍祖的话绝对是欺心昧世之言。至于那五千两银子,大抵也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最大的可能,就是因那“不能了结之事”求贾家帮忙拆理时,拿来送礼的。如今事情了结,他又翻脸不认账,得了人不算,还想把钱也要回去。

这样的人,民间俗称为“白眼狼”,文人称之为“中山狼”。典出明朝马中锡《东田集*中山狼传》,也就是我们熟知的“东郭先生”的故事:赵简子在中山打狼,狼中箭而逃,遇到东郭先生,向其求救。东郭先生动了恻隐之心,将狼藏在书囊中,骗过了赵简子。狼活命后,却反而要将救命恩人东郭先生吃掉。

因此迎春的判词中说“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子、系”合起来就是一个“孙”字,这姓孙的狼心狗肺,恩将仇报,将来必定还会做出许多对不起贾家的事,只怕除了虐待迎春之外,还有别的反噬行为,说不定贾赦后来获罪,就与孙绍祖有关。

倘或如此,他必定不会让迎春回家通风报信的,这就又牵涉到一个新的问题:迎春归宁,是曹雪芹写的吗?

如果说曹雪芹是故意要写迎春归宁,来与元春省亲做对应的话,那么必然会有更大篇幅的从容描写,以细节来体现生活。然而文中却粗疏简省,从迎春出嫁到归宁写得浮皮潦草。宝玉闻说迎春事,曾往蓼风轩感伤了半日,还写了一首并不工整的七言诗:

池塘一夜秋风冷,吹散芰荷红玉影。

蓼花菱叶不胜愁,重露繁霜压纤梗。

不闻永昼敲棋声,燕泥点点污棋枰。

古人惜别怜朋友,况我今当手足情!

此诗意境虽可取,然而非但对仗不工,连平仄粘对也欠妥,完全称不上格律诗;若说是古风,则又是七字八句,颇为奇怪;而且最后两句更是大白话,完全不像宝玉的“香奁体”笔风。且不说《四时即景》、《访菊》这些标准七律,即使是不讲格律的古风《姽婳词》,也远比这个来得工整香艳。

诗词是《红楼梦》的一大特色,虽非篇篇精品,却是首首有味,最难得的就是每首诗都要合乎作者的身份,按头制帽,各如其人,既不能把黛玉的诗派给宝钗,更不能把贾环的诗塞给宝玉。前文黛玉做《桃花行》,宝琴骗宝玉说是自己写的,宝玉道:“这声调口气迥乎不像蘅芜之体”,便是一个强证。

然而这首《蓼风轩即景》,却浅疏直白,粗枝大叶,“迥乎不像怡红之体”。而且,倘若此诗真是曹雪芹所写,那么宝玉可谓是提前为迎春之死做诔了,脂砚在此有一句“为对境悼颦儿做引”的批语,可见此诗原有悼念的意味。果真如此,那么后来的迎春归宁就是多余的了,更不可能再回蓼风轩住上几晚。

因此我怀疑这段文字与这首诗都不是出自曹雪芹原笔。况且吟诗之后,又突然现出香菱来,借香菱一段话仓促交代薛蟠亲事,分明文力不逮;而宝菱两人的对话更是蹊跷。

先是宝玉笑问:“我的姐姐,你这会子跑到这里来做什么?”完全是赵姨娘招呼林之孝家的口吻:“我的嫂子!这会子还不家去歇歇,还跑些什么?”

香菱也是奇怪,好端端说话,却无故“拍手笑嘻嘻的说道”,且问了一车子的话。然而既问晴雯之死,何以“拍手”,又如何“笑嘻嘻”?难道会有人笑嘻嘻地询问死信儿的么?真正无理之至。

一番对话交代过薛蟠婚事后,宝玉接着便因种种胡思乱恨,大病一场,因此贾母嘱他百日不出门,就此避开了薛蟠娶亲、迎春出嫁等重头描写。如此写法,偷懒取巧,自是续书中文力不足之故。

最可疑的,还是画蛇添足地说宝玉“少不得潜心忍耐,暂同这些丫鬟们厮闹释闷,幸免贾政责备逼迫读书之难。这百日内,只不曾拆毁了怡红院,和这些丫头们无法无天,凡世上所无之事,都顽耍出来。”

此时距王夫人抄检大观园不久,那般雷霆万钧地驱红逐翠,众丫鬟早已噤若寒蝉,此时岂敢胡闹?况且晴雯、芳官、四儿皆已离去,还有谁带头儿伙着宝玉无法无天?那些丫鬟竟是不要命了?袭人可会允许?且宝玉岂非无情?

这段文字前后矛盾,敷衍塞责,与书中前后情节失联,显然不是曹雪芹原文。

事实上,整个第七十九、八十两回,都写得非常潦草仓促,迎春出嫁,薛蟠娶亲,金桂撒泼,香菱病危,迎春归宁,件件都是大事,却没有一个场面描写,只是平铺直叙,仿佛急急忙忙要把人物故事收结一样。

而孙绍祖辜恩行凶的一段文字,本应该在丫环仆妇的话中补出才对,让本性隐忍懦弱的迎春长篇大论地对着并非亲母的王夫人诉委屈,且语涉闺房之私,连“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这种话也端到台面上来说,对二小姐来说更几乎是种荼毒,且是蛇足之笔。

接着又写了句“迎春是夕仍在旧馆安歇。众姊妹等更加亲热异常。一连住了三日,才往邢夫人那边去。”草草一小段话,就算把迎春的故事收结了,哪里像曹雪芹一惯的文风?倒更像是近年来许多红迷尝试重续后四十回时常用的笔法,最省力的就是这两道板斧:一是用对话把所有的故事一口气讲完,不用处理过渡的问题,也不必理会情节是否连贯;二是站在旁观立场上简单介绍,三言两语交代过众人表现,几句评述就当过场了。而最欠缺的是,就是场面描写,和细节刻划。

整个七十九、八十两回,除了夏金桂计赚苦香菱的几段戏外,就毫无精彩可言。而列藏本上,第七十九、八十回根本就没有分开,只是一回,可见还在草稿阶段,这就更加坐实了我的猜测:这最后两回,并非雪芹亲笔。而是他设想好了故事,或者写了部分手稿,后由脂砚斋等缀补代笔而成。

倘或如此,在曹雪芹原意中,可怜的迎春,从“误嫁中山狼”到“一载赴黄梁”间,只怕是没什么机会再回蓼风轩重温旧梦的。出嫁前的最后一瞥,就是她与大观园的永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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