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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血轩辕》3 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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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年

夕阳西下,秋风寂寞的扫着临安城郊的落叶。。缓缓的飘落在南宋的天空,落向那城市阴暗的一条胡同,围观人群的脚下。背靠着一座茶楼,老槐树下,二十余人挤成一团,正听着老铜头的凄清二胡。落叶沙沙,本就凄凉,伴着老铜头幽幽的二胡,更加惹来愁思。

老铜头并不老,但他的头绝对是古铜色的。老铜头的样子并不好看,他脸上少了些应该有的东西。比如说,他没有头发,没有胡子,甚至没有眉毛,只有深深的如刀刻一般的皱纹,却看不清他实际的年龄。他之所以叫“老”铜头,是因为他有个孙女,十二三岁大的孙女。无论谁有了孙女,年纪都不应该怎么轻。

不过很少有人相信这个孙女真的是他的孙女。因为孙女很漂亮,粗粗的辫子,大大的眼睛,还有笑起来总会皱着的小鼻子,虽然衣服上打了大大小小四五个补丁。很少有人能将老铜头和这个小女孩用血缘关系联想起来。

“老铜头”只是一个短期的名字,只不过是对面面馆的小康师傅给他起的一个称呼。没有人深究乞丐的真实姓名,他来到这块地方行乞也不过三四天的时间,如果不是因为他一手二胡来得凄婉,临安城不会记得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个卑微的生命。一曲终了,老铜头微闭双眼,靠着身后梧桐,并不关心围观者会给多少赏钱。他年幼的孙女拿着一个破碗向围观者走来,大大的眼睛却灵巧地看着四方。

行乞者要钱,围观者当然散开。但这次众人散开的非常快,因为忽然有一个长得很像猩猩的大汉,摇摇摆摆地走了过来。大宋朝廷明令禁止百姓携带兵器,他却手提一柄狼牙棒,威风不已。

猩猩居然很有礼貌,他走到老铜头面前停下,恭恭敬敬的作揖道:“我家主人赞····叹阁,下二胡上造诣高深····有请尊····驾为他弹奏一曲。请尊····驾移步。”他满口文雅,但说话很不连贯,也不知是从哪人口中学过来的。

老铜头呆了一呆,忽然昂起头来,收起一身龙钟老态,收起二胡,淡淡道:“老骨头来临安不过两天,你家主人就知道我了?他想听我奏曲,为何不自己来?”他本来只是一个街头卖艺之人,却忽然变得架子奇大,就连他那小小年纪的孙女,也叉起双臂,冷冷看着猩猩,居然也是一副镇定自若的神态。

猩猩挤出一丝笑容,说道:“我家主人说,乐律乃是高雅,学问只能在清净地方,自在,演奏,在这大街之上,俗世之中,如何能奏,出神,韵呢?”

老铜头还是淡淡道:“老铜头只懂俗乐,不知道什么清净不清净,神韵不神韵。大人请回吧,不要打扰我做生意。”他转过头去,似乎懒得理睬猩猩。

猩猩的一张脸胀的通红,忽然转过头去,对着不远处的茶馆喊道:“老大,我他妈的就说过,你看我都说了客气话,他还是不动。动手吧!”话一出口,立刻回复本性,方才的礼貌劲儿一扫而空。但这几句骂娘的话却说的十分连贯。

茶馆楼上,一人放声怪笑,飞了出来,稳稳飘然落到猩猩身边,身法漂亮。

但他的人不怎么漂亮。马脸,而且是麻脸,配上瘦且矮小的个子,一般都不会很漂亮。矮个子冲着猩猩吼道:“怪不得老大说你本性难移,装斯文才这么一会儿就受不了了?”

他对着老铜头叫道:“老鬼,叫你去,你就去,哪儿来那么多废话?”他说别人不斯文,自己却也斯文不起来。

老铜头眯起眼睛,他孙女却冷笑道:“既然来了,就大大方方相见,诸位到了南方,难道胆子也变小了不成?”

矮个子没有回答,猩猩却忍不住了,大骂道:“你以为老子愿意低声下气请你们?”他抡起狼牙棒,就要朝小姑娘砸下来。这狼牙棒且沉且锐,落到小女孩的头上,哪里还有活命?此人仿佛是蛮族性子未脱,两句话说的不通畅便伸手要打。

脑后破空之声响起,似是暗器来袭。猩猩也是练家子,听风辨位,狼牙棒在身后一挡,乒的一声挡住暗器。

不过这暗器好生希奇,一撞就碎,还洒出油腻的液体,灌进猩猩后颈。猩猩大惊,莫非这暗器中还藏有巨毒毒液!他回身一看,地上只有几块碎瓷片,原来那“暗器”是一个饭碗,“毒液”是碗中残汤。既然有饭碗,猩猩自然向身后的一个小面馆望去,面馆门口放着几张桌子,稀稀落落坐着几个食客。一张桌上,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指着他,放声大笑,甚是张扬。他面前只有一双筷子,不见面碗,可见暗器就是他放的无疑。

猩猩大吼道:“好你个王八羔子,敢动你爷爷,你.....”话未说完,小孩身边的食客仿佛动了动,又一个饭碗飞来。

此碗不同彼碗,如流星赶月般飞来,猩猩躲都躲不及,只好横棒一挡。乒的一声,碗碎是正常的,但猩猩庞大的身躯也被撞得倒退三步,这就不怎么正常了。碗碎,但瓷片依旧,飞舞盘旋,在猩猩脸上划出道道血痕。猩猩惊魂初定,一双筷子又向自己的双眼飞来。这筷子来的太快,迅雷不及掩耳,却足够闭上双眼,但薄薄的一层眼皮,能挡得住这彗星袭月的速度?

不过他最终没有成为瞎子,筷子触及眼皮之时,一只有力的手抓住了它们,冷冷一笑道:“原来有高人在场,倒是失敬了。”

猩猩慢慢而且吃力的睁开眼睛,眼前的人郎目高鼻,长发飘逸,三十多岁年龄,容颜俊朗,但眉宇间却颇有郁郁。。猩猩低声道:“老大。”

老大淡淡道:“笨瓜,你不是说你艺高人胆大?你怎么吓得眼睛都不敢睁开。”

矮个连忙跑过来对老大说:“老大,不怪笨瓜,暗器来得太快,笨瓜不大灵活,所以才躲不开。”

笨瓜一瞪矮个道:“死地瓜,暗器快就行了,与我灵不灵活有什么关系,莫非你灵活,你就不怕暗器?你不怕就叫他朝你扔一双筷子。”

地瓜摇头道:“此言差矣,你要知道,在暗器面前,总是灵活的人吃亏少,比如你随手扔暗器,可以打到石头上,但你怎么扔都不会打到蚊子身上。更何况他扔的是你,为什么要朝我扔?”

笨瓜大摇其头道:“朝你扔又怎么了?你身体这么小,又不会扔到你。这件事情对你没什么坏处,你就是做一做也无妨。”

地瓜大嚷道:“难道没坏处就可以做?有些事对自己无害但还是不能做。比如你老婆勾引我,我完全可以勾引她,但你我兄弟情深,我就一定不会勾引她。”

笨瓜大怒道:“你我既是兄弟,我老婆为什么要勾引你,一定是你先勾引她的。”

地瓜皱眉道:“我是说比如,何况你根本就没有老婆?“

笨瓜嚷道:“没有老婆可以马上去找,难道你就有老婆了?”

他们两个吵吵嚷嚷,夹缠不清,尽显傻瓜风范。两人一个力大,一个轻功好,骨子里原来还是草包一对。

老大听得仿佛呆了,他摇头苦笑道:“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手下?”话语刚落,他就动了。

他动的好快!

大家听着两个傻瓜的傻言傻语,注意力自然就不会放在他身上,刚才放暗器的人,警惕心也会减弱。所以他现在出手,成功的机会最大。

老大飞身冲向饭馆,手竟在腰间抽出一杆长枪来!长枪一抖,竟平空变成两丈长,毒蛇吐信一般,刺向小孩身边的独臂男子。

筷子射出面馆时,老大就看出发暗器的是独臂人。那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老大看见他,就觉得他身上笼罩在一股孤独的气息中,好象他与这个世界是截然分开的。老大还觉得他很冷,好冷。他身边的食客都似乎在打哆嗦。独臂人其实很英俊,雪白的头发,雪白的衣衫,俊美的脸庞,虽然衣衫已经很久没洗了,虽然脸上已经出现了几道皱纹。

独臂人仿佛知道老大会选这个时候下手,枪未及身,他已飞身闪过。他冷冷地看着老大,轻提脚步,便滑到他身前。

两丈长的枪绝对不宜转动,一寸长,的确一寸强,但太长了,就不会灵活。独臂人选择近身攻击老大。可惜老大似乎料到这点,他右手一收,枪竟然变得只有四尺长。游龙潜水,直插向独臂人胸口。

到了现在,独臂人这才吃了一惊,惊而不慌。独臂人拔刀卸枪。刀似闪电,寒刃如冰,这柄刀竟是透明的!透明的刀,透明的刀!

冰刀战蛇枪,互撼之声嗡嗡不绝,这一招平分秋色,两人同时皱眉,退了一步。

独臂人忽然想起了一杆枪,一杆由铸手铸造,安装着铁链与机簧,可长可短,可刚可柔的枪,蛇信。他当然也想到它的主人。

老大忽然想起一把刀,一把几百年来昆仑派的镇山之宝,冰刀。他当然也想到了它的主人。

两人落地,都没有再行动。

良久,独臂人冷冷道:“宋长风?”

老大点头道:“宋长风。”他皱眉道:“雷逸峰?”

独臂人凄然一笑,“雷逸峰。”

雷逸峰,很久没有人当着他的面说过这个名字了。

因为雷逸峰在许多人心里,就是一个死人了。十三年前丐帮围剿雷奇峰后,雷逸峰就销声匿迹,谁也不会想到,他还活着。

雷逸峰也没有想到。他本该死的。可他还活着,仿佛阎王爷并不想要他,仿佛,他其实早已死去,如今只是在红尘中翻滚的一缕游魂。

十三年,十三年。十三年,丐帮一直都没有放弃追捕自己。十三年有多少事情改变了:当年孩子已经长成少年,当年的少年已经长出了皱纹,当年的雷逸峰绝对不会穿一件衣服超过三天,如今他的白衫经常半个月才洗一次。

在丐帮追捕中的雷逸峰,至少应该改变一下自己的样貌,在丐帮追踪中的人,怎么说都应该收敛一点,不要乱惹麻烦。但雷逸峰偏偏还是一点都没有变,偏偏还是一如既往的打扮,一如既往的傲慢,一如既往的张狂。雷霆出手助人的时候,雷逸峰便知道,叔侄两人在临安城的三天平安时间已经结束了,但他却并没有一点点阻止的意思,丐帮的追捕可能会是他们做什么事情的原因,却不会是他们不做什么事情的原因。

雷逸峰看着对手,冷冷道:“穿云枪宋长风,似乎在十年前就死了。”

宋长风淡淡道:“我的确是死过一次,但我又活过来了,你呢?难道冰刀雷逸峰就不是一个死人么?“

宋长风朝还在吵吵嚷嚷的的傻瓜兄弟喝道:“拖住雷逸峰,老头归我!”

雷逸峰皱眉,能让宋长风如此急于追捕的老铜头,究竟是何方神圣,自己帮助老铜头,又是对是错?

地瓜与笨瓜点头,转身,愣住。

老铜头竟不见了!

巷弄之内,小男孩带着两人早就远远跑开,深入临安民居幽深的巷弄之中。

“放心,我叔叔很厉害的,赶跑这几个人简简单单,一切在我掌握之中。”

他看了看身后,对老铜头道:“你们向左走,我来引开那几个瓜。”老铜头皱眉道:“小侠一定要小心呀,那些人看起来不好对付。”

小男孩瞪了他一眼道:“一般人当然对付不了他们了,但本少爷还怕了不成?”他一把脱下老铜头的棉袄,低声道:“棉袄借我一用。”

老铜头连忙点头道:“任凭小侠处置。但是,不知小侠高姓大名,小人日后一定多多弹唱大侠的事迹。”

小男孩摸了摸下巴,仿佛那里已经长出了他现在没有的东西,点头道:“好,我的名字你们一定要好好记住,因为我以后一定会很有名气的,”他摇头晃脑道:“我叫雷霆,九天之上的雷霆,雷霆闪电的雷霆!”

雷霆一溜烟地跑去引开追捕,老铜头还留在原地,他看着雷霆远去的身影,苦笑道:“他还真是姓雷的,做事和他父亲一样冲动,一样不经过大脑。”

小女孩奇道:“爷爷你认识那个傻瓜?”

老铜头点头:“刚开始我还不认识,但他身边那人,你应该听过。”女孩睁大眼睛道:“独臂冰刀,雷逸峰?”老铜头笑道:“何况,他又姓雷,看来应该是雷奇峰留下来的小兔崽子。嘿嘿,雷逸峰这小子,每天被人追捕,还这么不知收敛。”小女孩瞪了他一眼道:“那么重要的棉袄被他拿走了,你一点也不着急?”

老铜头抱起小女孩,轻轻一跃,飞上房顶,远远地尾随着雷霆,他一副老弱样子,居然轻功一流。他笑道:“我们这就尾随那小子,看看他怎么诱敌,顺便教训那几个傻瓜,再把棉袄拿回来。”

小女孩皱眉道:“宋长风和他的两个傻瓜手下,这已经是我们这几天遇到的第三批阻挠了,爷爷,大金国对那个女人,可关照得紧啊。”她人小鬼大,居然还说得老气横秋。

老铜头皱眉道:“容婕儿是金国不可多得的人才,她这次涉险来到江南,血雨楼那帮人自然看管得周到了。只怕如今临安城中的金国密探,人数已经不少。”

小女孩低声道:“我一直都很奇怪,爷爷,你说容婕儿,她的本事大吗?”

老铜头冷然道:“一个女人,又能大的到哪里去?”那女孩子叹了一口气道:“一个女人能掀起这般波浪,她的武功一定已经好的不得了了,我倒真想亲眼见她一面。”

一个美丽但很冷淡地的声音响起,飘渺飞扬,来自远方的一间房顶,“小姑娘,小姑娘,你这不是见着了么?”

老铜头吃了一惊,突然高高跃起,丁丁丁几声响,方才他们站过的地方已经布满了一排一排的钢针,闪烁着幽青色的妖异光芒。

老铜头轻轻落地,看见了说话的那个女人,披肩长发在风中乱舞,看不清她的面目,只知道她风姿绰约,依旧是那种遗世独立的寂寞。“果然是大漠容家的人,轻功卓绝,落地无声。”

女人根本没有听他说话,她的神情仿佛很疲倦,像是在逃避什么,又像是在期待什么,“战火雷,苗疆一役,你逃出生天,如今,是时候了结你我的仇怨了吧。”

老铜头的眼睛眯起来,二胡在手,他轻轻一震,二胡外面的木头剥落,露出其本来的面目,这二胡,竟然是一把铁锤。

秋风又刮起,吹动容婕儿的长发,吹得战火雷眯起眼睛。

开战!

宋长风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他开始觉得自己太背运,怎么摊上这么没用的手下。他更生自己的气,一个老头两个小孩,我还抓不住我。

但他的运气马上变好了。

他追到一个染坊,一个被废弃的染坊,大大的院子里,只有几个大染缸,还吊着许多布条,几根竹子架成一座竹楼。宋长风看见,竹楼一角,露出半截棉袄。

老人和孩子而已,宋长风心想。他飞身而上,蛇信化为两丈,朝棉袄刺去。

枪未及棉袄,宋长风就发觉不对劲。穿棉袄的居然是一个小孩,而且小孩还笑眯眯的看着自己,他的眼光就像渔夫在看一条上了钩的鱼。

鱼儿已经上钩。

宋长风身在半空,楼顶一个染缸就倒了,绿色的染液一泻千里,朝宋大官人崭新美丽的袍子洒过去。宋长风冷冷一哼,蛇信化作九结鞭,钩住棉袄旁的一根竹子,轻飘飘荡开,躲开了染液的洗礼。

可惜这根竹子居然也做了手脚,荡到半空,邦的一声,竹子居然又破了。宋长风只有狠狠的被摔向地上。宋长风武功当真了得,仍能镇静。他在半空中稳住身形,稳稳地落地。

双脚还未及地,头上已有一缸蓝色染液以银河下九天之势淋下来。宋长风大惊之下,连忙后退数步,只觉脚下一滑,整个人几乎摔到身后的染缸内。靠,原来地上也做了手脚。宋长风险险站定,又一个染缸飞到自己眼前。雷霆计算好了时间,这个染缸来得太及时了。宋长风想都来不及想,蛇信急忙挥出,乓的一声,染缸被击的粉碎,但缸中鲜红色的染液却在他身上吻个遍。

宋长风气急败坏,擦去眼前的红色染液,自己在大金国罕逢对手,到了这儿却被老头小孩**一番!尚在愤愤之中,一根竹棒已经向自己头顶砸下来。

雷霆已经十三岁了,十三年来,他东奔西走逃避丐帮的追击,并没有多少时候能好好练武,但十三年的逃亡,使得他有不凡的力量和判断。所以他可以判断出宋长风的动作,进而耍弄他。他甚至相信自己可以一棒把宋长风打晕。

但他错了,宋长风是金国一流高手。一流高手的意思,就是他可能因为轻敌而被一个小孩耍弄,但他绝对不会被一个小孩打倒。

蛇信舞动,宋长风一声大喝,竹棒顿时粉碎,,雷霆被震飞出去。雷霆双手还在发麻,蛇信又毒蛇一般地向胸口咬下去!

十三年前,雷逸峰受伤断臂,武功大大退步。十三年来,东奔西走,雷逸峰的冰刀传说,是否会只是昙花一现?

当然不会!雷家人从来都不会认命!

十三年的亡命天涯,雷逸峰武功不减反增,冰刀一改过去的华而不实,变得更快更准更冷,刀法也变得奇诡难测。地瓜和笨瓜在冰刀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狼牙棒挥出,被冰刀削去十几根银刺。地瓜手持一对峨嵋刺,滚到雷逸峰脚边,专攻他左侧身躯。雷逸峰左臂已失,左侧力量相对较弱。

但就是弱,还未弱到地瓜攻得进的地步。雷逸峰左袖一挥,蕴涵内力的衣袖直砸地瓜天灵盖。地瓜大惊之下,急忙滚过,眼前一亮,手中峨嵋刺已经被削断。地瓜连退数步,扔去峨嵋刺,又从怀中取出一条长鞭来。他地瓜善于近身攻击,但长鞭居然也不弱。手腕一抖,长鞭如灵蛇出洞般向雷逸峰攻来。

雷逸峰冷冷道:“算你倒霉,居然敢在我面前使长鞭。”他断臂是受练山东长鞭所累,故雷逸峰向来对姓练的和使长鞭的都没什么好感。刀锋轻灵,一刀连着一刀,连环而来,顷刻间便逼得地瓜手忙脚乱,节节败退。他连连怪叫道:“笨瓜,还不快点帮忙!”笨瓜却大骂道:“断了胳膊的,能不能慢点,老子就是打不着,慢点!”

地瓜怪叫一声,双臂中刀,鲜血长流。他跳上半空,低啸一声。笨瓜似乎知道什么,连忙远远的退开。地瓜的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金属制成的小筒。彭的一声,筒中飞出千万细针,闪着青色光芒,笼罩雷逸峰全身。当真是上天下地无门,东南西北封死。

明明是无处不在的暗器,可惜雷逸峰偏偏就不怕这些东西,冰刀挥动,这些钢针从他身旁滑过,却没有在他身上做一刻的停留。

很久以后地瓜回忆这件事情的时候,他总是说,“仿佛是那一刻,那个人突然就不见了,然而他明明就在那里,就在我们眼前,就好像···就好像他忽然间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或者说,就好像,他与这个世界,已经完全的隔离开了。”

能与这个世界完全割裂的人,是否一定是一个极度孤独的人,极度伤心的人?

“封天锁地针”全数落空,地瓜简直是完全的惊呆了,呆得雷逸峰一脚踢过来也忘了招架。

这一脚好像还不轻,而且地瓜也被踢得晕了过去。

雷逸峰转过头来,目光如冰,盯着惊惶失措的笨瓜。

蛇信竟然没有刺死雷霆!

枪未及雷霆,枪头忽然变了方向。一颗石子挟着流星一般的力量,撞上了枪头。

宋长风心头骇然,本来自己并未使上十成力道握枪,但仅仅使用一块石头就撞开蛇信,功力之强,生平罕见。此人出手伤己,难道就身在左近?自己竟然一丝一毫都没有察觉?

宋长风向石子飞来的方向大吼道:“何方高人在此?在下穿云枪宋长风有礼。”

四周一片寂静,附近市民都吓得躲起来了,哪里有回音?宋长风心道此地不可久留,马上问出战火雷的下落就走。他回过头来,看着雷霆。

一股凉意从脊梁上爬到了后脑,宋长风四肢几乎僵硬。

他回头的确看见雷霆,雷霆并不足以使宋长风害怕,但不仅是雷霆。雷霆身旁,竟还有一个人!一个三十出头,背负长剑的男人,一个在自己眼皮底下仍能来无影去无踪的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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