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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10 惊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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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星期五下午五点五十分。.

旋夜不是销售人员,所以按照正常时间上下班。她在化妆室里换了一件细肩带、长度到地的黑色小礼服,外面罩件缀有黑色丝绣的薄纱短外套。看着镜子里自己若隐若现的肩膀和手臂,觉得自己这样的打扮含蓄又不失大方,所以感到很满意。

在美国,大家大都会选择黑色的服装出席正式场合,因为黑色显得庄重又大气得体,又很好搭配各类饰品,加上几乎所有场合都适用,因此女人的衣柜里,都少不了黑色洋装。

旋夜没把头发盘上,若盘上了就显得太过刻意及正式,不适合今晚听音乐的场合;只随意梳顺长卷发,夹上一只装饰用的水钻发夹就了事。收拾好化妆品之后,她背起自己的皮包,打算在不让人看见、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从后门悄悄地离去。

没想到她才经过工作室,里头的打金师傅们全惊叫起来,用广东话叫嚷着她听不懂的话,她只好低下头、快步走开。匆忙中,她没看到站在后门前的人,于是一头撞上。她抬头想要道歉,发现那人正是马宁,一句对不起轻轻逸出,不知他听见没有?

马宁一脸怪异的神情,歪斜的嘴角,把他尚称端正的五官,搞成一副充满邪气的笑容:“唷……想不到妳打扮起来还人模人样的……”

他的声音像毛毛虫爬上她的手臂,引起一阵瑟缩,但她还是勇敢地说出:

“对不起,请让让,我要下班了。”

他不让,一双眼睛上下瞟来瞟去:“打扮得这么美,是要去约会啊?没想到妳还有行情……”

她瞪视他,再说一次:“请让开!我要下班了!”

马宁表情转为不屑:“才称赞妳一句,就以为自己成了凤凰啊?一个离过婚的女人,跩什跩?有人看就该偷笑了。”

她眼微瞇,仍不放弃瞪着他看;这个小丑实在不值得她生气。

他看她不说话,以为她认输了,于是得意洋洋地说:“妳别忘了,我是老板的表弟,这店里有什么事我不知道?妳最好别小看我,别老摆脸色给我看,否则将来谁给谁难堪就难说了……”

旋夜心中暗笑,认定这个人的程度實在不堪,于是微笑说道:“知道什么叫做‘狐假虎威’吗?不知道的话,回家翻辞典。”

说完,她轻巧转身,放弃他霸占的后门,让他爱站多久就站多久,自己改往前面大门而去。

还在招呼客人的Lnda和Ann,抬头看见她盛装而出,俩人脸色一亮,笑着朝她说:

“美人,好好玩啊!”

如此一说,店里所有的客人都朝她望;窘得旋夜顾不上和她们挥手告别,只得匆匆推门而出,谁知站在大门外守卫的保安員,竟也对她吹起口哨,这下她的脸真的火红了。也亏得这一番折腾,平息了刚才和马宁的不愉快,让她心情轻松起来,站在走廊上,静静感受凉风习习吹来。

此时,她看见成子盛远远走来。

身材高佻的他,穿着半正式晚礼服,戴着低调的黑色领结;他修长的大腿有如黑豹般敏捷迈步,优雅中带着强大的吸引力;胸膛挺直如松,双手自然摆动,带起悠闲的风采;宽阔的方肩似可承担任何重担,予人可靠的形象;而随着步伐飘动的发型,既不呆板也不张扬,恰如其分地显出成熟、自信的感觉。

加上他的五官突出、气质温文,一路走来,使得喷水池旁、露天咖啡座里的男男女女,全部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的自信、俊美、男子气概,早已超出世俗男子的标准,不论是哪一种族的帅男,和他一比都为之逊色。

如此卓尔不凡的男子,她怎会过目即忘?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六年前他二十六岁,在上海做什么呢?而当时的她二十一岁,还在大学念书,他和她最有可能相遇的地点,也只能是在学校;难道当时的他是在职读研?

这么一想,她才发现自己对他一点都不了解,连他从事哪一行、在哪里工作都不知道。

随着越来越接近她,他眼里的光芒也越来越晶亮;等到他在她面前停住,她已经毫无困难地看出他的眸中,满溢着欣赏的神色,以及稍嫌过分的热情。

“嗨,晚上好,我们可以走了吗?”他弯起手臂伸到她面前等待。

她知道这是西洋礼节,但还是不习惯勾起陌生男士的手臂,于是微笑做出手势让他先行。

他也不以为意,微笑着在前带路:“音乐厅八点开始演奏,我们约有一小时用餐。”

她想了一下:“那我们买‘得来速’的快餐就可以,免得浪费时间。”

没想到他坚持要坐下来好好吃个饭,她只好选择广场里客人不多的中餐厅用餐。在等候上餐期间,旋夜问了一个问题:“成先生从事的是什么工作?”

“请叫我成子盛,别这么客气。”他拿起茶壶帮她倒茶,“我是建筑师,目前自行开业。”

她微皱眉;若是设计这方面,应该是美国比较先进,他不可能回国去念相关科系。

“那当年你是回去念哪一门?”她决定探问。

成子盛的手顿住,眼神蓦地一灿,嘴角扬起:“妳想起我来了?”

她头微低,轻声说道:“没,我只是猜测……”

他静静看她一会儿,淡笑着继续手上的倒茶动作,没有说话。

“你认不认识买卖房屋的中介商?”她突然觉得自己想不起他實在不好意思,不假思索便问出这个问题。

他放下茶壶,从西装口袋中掏出手机,调出自己的通讯记录,同时说:“有,我这位朋友是位值得信任的中介商,妳只需说是我介绍,他一定会尽心尽力帮妳找到合适的房子。”

说完,他将自己的手机交给她,并没再多问一句,侵犯她的**。

她很感激他不追问的体贴,低头把号码输入。毕竟这是她目前非常私人、不希望任何人知道的事。等输完号码,她静静一笑,将手机还给他。

点的餐上来了,他拿过她的碗,帮她盛汤、盛饭,然后不发一语,安静地吃起饭来。虽然如此,她却一点都不觉得不安;从没想到一个不爱说话,总是静默的男人,相处起来会让人觉得自然、安心;这是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男人。

他们安静地用完餐结完账,走到停车场准备上车。

她开口了:“我想我自己开车跟在你后面,等一下你就不用送我回来这里开车。”

“我可以直接送妳回家。”他带领她走向他的车。

“可是……”那她明天怎么开车来上班呢?

他没等她说完,便道:“明天早上我去接妳上班。”

她皱眉,这不是很麻烦吗?万一塞车,他上班就会迟到。

像是明白她的想法,他眨着长长的凤眼,笑看她说:“我上班迟到也没关系,妳别担心。”

她仍在犹豫,他已经打开他的车门,请她坐进去。等她扣好安全带,他转开车上的音响,调到古典音乐的电台,让车内充满祥和的乐曲之后,才慢慢地倒车,出发前往洛杉矶市中心的音乐厅。一路上只见他心平气和地挤在下班的车流当中,不按喇叭也不超车,就这样平稳地往前开车。

旋夜不知从哪里看过一篇文章,谈的就是‘如何从开车的方式,看出一个男人的个性’。成子盛就是文中所说,最佳个性稳重的男士:开车时以安全为第一,不急躁、不冲动,更不会开口漫骂别的驾驶人,连和旁座的人聊天都不会。

张杰和他完全相反;坐他开的车时,她学会中法语中所有骂人的词。

真不敢相信,竟然有机会遇上成子盛这种人。她微偏过头,看着他的侧面,心里居然涌起对他的好感;这种稳重的人,当朋友也很不错。

到了华德迪斯尼音乐厅,停好车,他来为她开车门之后,不给她任何机会反悔就挽起她的手,走进大厅。这个音乐厅她第一次来,外型十分特殊,有点像盛开的莲花,而大门就藏在花瓣底下,并不十分明显。

走进音乐厅,内部恢宏明亮,温暖雅致;墙面全部采用暖色调的道格拉斯杉木装饰,而天花板用纺织品包围,整个厅给人非常温馨的感受。成子盛带领她找到位子坐下。音乐厅内设有许多反射声音的板墙,坐在席上聆听,能将乐团演奏的音乐尽收耳底。

当乐团开始演奏,久违的天籁之音,让旋夜一阵感动。有多久不曾听到这样的音乐;有多久没放纵自己让音乐包围?

她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成子盛自六年前走来,将她带回从前……

她想起过去恣意挥洒的青春岁月,想起那个让她如众星拱月的表演舞台,那时有多骄傲自己弹琴的本事?当她演奏时,拍出来的影片里的自己有多清丽出尘?

曾几何时,这些美好的一切,全部被婚姻破坏,灰飞烟灭。

婚姻不只是爱情的坟墓,还是青春的终结者。

她怔愣着注视台上的指挥,成子盛靠近耳语:

“今晚演奏的曲目中,有海登的‘惊愕交响曲’,妳要小心。”

她微点头,知道他提醒的用意,是要她不要睡着了,否则会被海登的恶作剧给吓醒。但是不知是乐团太棒,还是气氛太好了,她的意识竟渐渐沉淀,陷入一种云深不知处的迷惘,温暖醇厚的乐音拥抱着她,轻轻摇晃……

忽地有人握住她放在手把上的手,耳旁响起他低沉的轻语:“旋夜,妳清醒着吗?”

她才一凝神,剎时震天撼地的合奏声暴响!

虽已有心理准备,但她还是被海登的嘲笑之作,吓得全身一颤,几乎出声尖叫。

但按着她的手握得更紧了,成子盛一脸关心地看着她说:“别怕,过去了,过去了。”

温暖的气息,吹抚着她的耳朵,安抚着她的神经;他手心的温度更是一路暖进她的心……

也是好久好久没人这样呵护着她……

她有落泪的冲动;转头看着成子盛;这曲‘惊愕’将她震醒,让她睁开双眼,看见这个男人;她为什么要拿悲惨的过去,来阻止他的靠近?

这样的觉醒,让她一直没抽回自己的手,就这样让他护着、守着,一直握到音乐会结束。

猝不及防的感动,难以言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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