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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板是富婆》第四章 初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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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九的手紧紧地抱着李笛的头,大概有十来分钟吧。当他们的嘴唇分开的时候,两个人坐在床上都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李笛的脸红红的,一双眼睛里面似乎燃烧着剧烈的火焰。

望着李笛起伏的胸脯,李四九的眼睛好像要喷出火来,他觉得自己快要炸裂了,他的手像魔爪一样伸向了那座富士山。李笛把胸脯一挺,李四九的手刚刚接触那种温软,仿佛被电麻了一样。

李四九想起了杨凌,这一切和当年的那一幕是多么的相似啊!

杨凌的父亲是李四九的语文老师,他和她虽然经常打架相骂,但是毕竟同桌了两年,在高考前的一个月,李四九的抽屉里塞满了鸡蛋啊蜂蜜啊奶酪啊以及好多李四九从来没有见过的营养品,他知道都是杨凌塞给他的。

她那时候老是喜欢在李四九的背上画来画去的,有一次她在李四九的背上画了很大很大的三个字。还要李四九猜是三个什么字,在他的心里,李四九觉得这三个字很神圣,不能够轻易说出来的,它包含着承诺包含着责任,实在不是一个18岁的中学生可以担负的啊!李四九不敢看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像柳宗元的《小石潭记》里面的的小石潭:“清澈见底,游鱼细石直视无碍。”

那时候的杨凌很高也很丰满,眼睛很大,皮肤很白,她很喜欢唱歌,老是在李四九的背后唱:“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其实,自从她和李四九同桌以来,他的心就从来没有平静过,虽然眼睛盯着书本,但是李四九知道自己已经被她深深地迷惑了。

李四九终于不能忍受她老在他的背后划来划去了,那天,她在他的手臂上狠狠地拧了一下,李四九痛的“哟”了一声,对她吼道:“我要对你不客气了!”

杨凌格格地笑起来,说:“我喜欢你对我不客气,我对你的客气早就无法忍受了。从来没有看过你这样的木头!”

我是木头?李四九的手马上伸过去,杨凌用身体一迎,李四九的手指触电一样僵住了,杨凌也好象被电住了,一动也不动。像电影里面的定格镜头一样,他们俩都被双方的动作吓住了。是的,李四九的手触到了她的胸部。那种感觉像被火烧着一样,麻麻的,酥酥的,又很舒服。也许这段时间很漫长,也许只有短短的十几秒,但是却在他的心里埋藏了好几年,至今回想,好象还在昨天。

这件事以后,杨凌的手安分多了,一直到高考结束。那天李四九又到杨老师家去,发现只有杨凌一个人在家。她正在整理书籍,见李四九来了,她指着一堆堆得老高的书对他说,帮我搬到房里去吧。

她随后跟进来,随手把门关上,然后身体靠在门上,头微微仰着,眼睛微微闭着,胸脯一起一伏。李四九以为她累了,走过去轻轻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说,你休息吧,我走了。

突然,杨凌把门一摔,冲李四九大喊大叫:“笨蛋,傻瓜,你滚吧,滚得越远越好,永远不要让我看到你!”

从此以后,李四九再也没有见到杨凌,但是在他的心里,她老是占据着一个位置,在他不在意的时候偶尔蹦出来,就如现在,李笛的这个样子多么像当年的杨凌哦!但是李四九已经不是当年的李四九了,时间真是一把无情的钝刀啊!

看着眼前的李笛,她那如水的大眼睛,微微翘起的嘴唇,还有那秀挺小巧的鼻子,和当年18岁的杨凌是多么的相似啊!只是她要比杨凌矮多了,现在的杨凌有多高呢,高中毕业的时候她就有162厘米了,现在差不多有1米7了吧。

而李四九已经不是18岁的李四九了,他的手既然已经伸出去了,它就像泼出去的水一样,能够轻易收回来吗?

李四九的手变得不老实了,慢慢地向李笛的全身延伸,他的手像探雷器一样,在李笛的大腿、膝盖、小腿,还有她的脚踝,脚趾,轻轻地抚摸。多么舒服的感觉,李四九的全身像火山爆发一样,快要爆炸了,如果没有一个爆发的火山口,他觉得自己肯定要窒息。看着李笛陶醉的样子,他的手伸向了她的裤腰带。

李笛没有拒绝,这个小妮子,李四九估计她也和自己一样,快要控制不住了。果不其然,李四九的手像蛇一样慢慢地滑向了那片沼泽,那里果然如春潮泛滥,已经一片汪洋了。

还等什么,他们两个都如箭在弦上,只等弯弓射大雕了。

当当当当,在这个关键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了重重的敲门声。

我靠,这个时候,肯定是那两个小子之一又忘记带钥匙了,李四九真懒得理他们,但是他知道如果自己不去的话,那敲门声还不知道要持续多久,真是早不会晚不回,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回来了,李四九从床上爬起来,心里不知道说了他们母亲多少坏话了。

“你们是不是有病啊,老是忘记带钥匙,丢三落四的。”李四九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穿过客厅打开了门。

打开门一看,门外站着的竟然是欧阳文化,这小子今天找上门来干什么?李四九惊诧莫名。

进了门,欧阳一步跨进了李四九的房间。“这么久才来开门,是不是有情况啊?”

进了门,欧阳惊奇地发现李笛正在李四九的电脑旁摇头晃脑的唱歌。

“你怎么在这里?”

“我怎么不能在这里?”

李笛一副镇定自若的神态,李四九真有些佩服这小妮子,小小年纪,反应的速度够快的。

欧阳有些哑然,他对李四九说:“大路,你出来一下,我们谈点事情。”

“你们有事啊!那我先走了。四九,记着明天答应我的事情啊!拜拜。”

欧阳找李四九是和他商量李鸣的计划,在李鸣的计划里,欧阳是李四九的助手,他要各方面帮助他完成这个计划。

李鸣的计划是通过绿叶集团老总席佩兰的女儿小敏,然后和她熟悉以后,采取一系列的办法,比如美男计什么的,使这个小女孩上钩,从而达到和绿叶集团拉上关系的目的。其实这个计划不是很完美而且有些卑鄙。李四九本来认为李鸣会要欧阳文化去做男主角的,但是李鸣认为欧阳文化太油滑太成熟了,担心席佩兰会强烈反对,而且欧阳文化的声名也不是很好,这小子在这个小城的知名度不小,据说有不少美妇什么的都栽在他的手里,眼角的那条小小的疤痕,好像就是某次争风吃醋中留下的记号。

欧阳文化特意来告诉李四九,明天下午他约了小敏拍一个片子,要李四九想个办法怎么去和她套磁。

欧阳说,这种小女孩主要喜欢两种人:一种是成熟有风度的男人,一种是帅气阳光的男孩。对于小敏这种富家女,欧阳认为李四九必须扮酷,必须有什么东西去吸引她的注意。

“要不我们找两个人半路上去调戏她,然后我从天而降,这样英雄救美,她就以身相许拉!”

“老弟,你是不是脑筋短路啊,这么菜鸟的方法都想得出来,是不是太out了?”

“那怎么办?”

“我说了,你要扮酷。明天你先去街上弄一套比较嬉皮的服装穿一下,你的发型也应该换换。我再在旁边帮你吹一下,这样的事情是不能急的。我们还不了解她,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她的喜好,然后投其所好,慢慢来,这样的事情不是一下子弄得下来的。”说完了,欧阳附在在李四九的耳边悄悄的说了一句。“今天尝鲜了吧,以后办完了事情,记得把下面的车库门关好,别弄得全世界都知道。”

李四九一看下面,裤子的拉链还张着大大的口子,霎时满脸发烧。得,羊肉没有吃到,反而弄得一身的骚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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