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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斯的咆哮》第四章 自由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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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简单清理出的空地上,几个满是补丁的破布帐篷被木杆支起,围在一个火堆的周围。

跳动的火苗舔舐着劣质瓦罐的底部,咕嘟咕嘟煮着罐里的麦粥。一位胡子拉碴的金发壮汉抓着一块不明动物的肉干费力的啃着,连上面残留的兽毛也毫不在乎;另一只手用汤勺往自己的木碗里舀了一大勺麦粥,端起来猛喝一口,胡子上沾满了汤汁。

一匹栗色的驮马抽动着鼻子,被麦粥的香气深深的吸引,却只能低头费力地寻找杂草中为数不多的嫩草,呲着整齐的大牙咀嚼时,还会趁机再偷偷瞄一眼大口吃饭的主人。

壮汉见驮马一副馋的不行的模样,走过去用自己满是油腻乱发的脑袋蹭了蹭它硕大的马头。

“乖乖听话银币,等老子抓到一只高级魔兽的幼崽卖给那些贵族老爷,一定给你买一匹翘屁股的小母马作伴!”

那匹叫银币的马则是一脸嫌弃的躲远,给了壮汉个不置可否的眼神……

周围的同伴一阵爆笑。

“一群肮脏下贱的穷鬼!”

金发壮汉心里止不住的咒骂,脸上还要装作一副豁达的模样。

这是个典型的冒险者营地,每天像这样来到迷雾森林碰运气的小型团队不知凡几。

迷雾森林是大陆上有名的凶险之地,终年不散的大雾和茂密的过分的植被令这片森林有一种说不出的阴森恐怖。

缺乏光照却能枝繁叶茂,这本就是不可思议的事。冒险者之间流传的版本细节各有不同,但是大体都把迷雾森林说成是上古魔神的战场,这些植物是被神灵和恶魔的血液浇灌过才有这么强的生命力。甚至还有人宣称曾在密林深处见过神魔陨落后化成的亡灵……

亡灵有没有不知道,但迷雾森林有的是魔兽这一点却是人所共知。特殊的地理环境让这片土地变成了兽类的乐园,也成为了冒险者和佣兵们的猎场。

一些背景强大的佣兵团甚至拥有魔法师成员,他们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小规模作战能力还在很多国家的正规军之上。这些佣兵团往往有自己的消息渠道,每每进入迷雾森林都是有的放矢。像闻名遐迩的龙角佣兵团,去年还成功猎杀了一头高阶魔兽岩蜥,魔核和岩蜥的蛋卖了一个天价,赚的盆满钵满。

不过大型佣兵团不是谁都可以玩得起的,更多的则是一些自称自由佣兵的零散冒险者,三三两两在迷雾森林外游荡。互相看顺眼了就一起组个冒险团队,进入森林像没头苍蝇似的乱撞。得到了甜头就分道扬镳各奔东西,当然一无所获不欢而散甚至遇见危险被团灭的时候也不少。

眼前的这一伙人明显就是后者。

只不过在迷雾森林这种湿气重的地方却连牛皮帐篷都用不起,可见这一伙人的财务状况有多窘迫,八成在自由佣兵中也是最普通的货色。

金发壮汉觉得只有自己不一样。

他叫罗斯·塔尔,是这些人之中唯一有姓氏的成员,由此也可以看出他的与众不同——他是一名封地骑士的次子,即便没有继承权却也为自己“预备贵族”的身份骄傲不已。

虽然他大哥不死他就无法继承任何东西;

虽然他的父亲老塔尔因为不善理财而把本就小的可怜的农场卖给了其他贵族,使得塔尔家变得和普通自由民没什么区别;

虽然从他爷爷开始他们家就再没有人修炼出斗气,一辈子都只能在低阶战士打转……

在旁人看来罗斯注定会落魄成一个泥腿子。

但他从不会自甘堕落,他从小就立志重现祖先的荣光。

知道自己没有继承权,不甘一辈子当个普通农民的罗斯成年后,毅然决然选择离开家乡,成为了一名自由佣兵。他的父亲老塔尔虽然有些不舍,可是自家事自家知,他唯一拥有的骑士头衔只能传给长子,他没有借口也没有理由挽留想外出闯荡的小儿子。

“爸爸不会拖你后腿的罗斯,爸爸为有你这样勇敢的儿子感到自豪!”

老塔尔虽然卖掉了自己所有的土地,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咬咬牙还是凑出了一套半身札甲和一柄阔剑。再牵出已经没有农活可干的栗色驮马,就眼泪汪汪的目送儿子离开了。

泪水中还有一些解脱,毕竟一匹驮马和一个大小伙子都挺能吃的。

一转眼十年过去了,当初朝气蓬勃的小鲜肉变成了邋里邋遢的糙汉子,曾经挂在嘴边的豪言壮语也不再提起。多年的冒险生涯所得到的收入只能够勉强糊口,就算有剩下的钱财也都扔在了酒馆的赌桌或是应召女郎的肚皮上。

罗斯似乎变得和其他草根冒险者一样粗鲁暴躁好色堕落,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颠沛生活。

但罗斯自己知道,他只是变得更加圆滑内敛,懂得了处世之道。

他想要在自由佣兵的圈子里混下去,就必须彻底融入这个团体。

多年来罗斯一直打磨着自己的武技,一次次危险的战斗让他变得更强。他甚至已经感受到了斗气的火苗在体内激荡,他知道自己就快冲破家族三代人都不曾打破的壁垒。

他已经打算不再做自由佣兵了。他要去投效一位大贵族,靠战功重新成为一名荣耀加身的骑士。

但在这之前他还需要干上一笔赚钱的买卖。

他起码得先换一身行头,现在他依旧穿着十年前离家时候的那件半身札甲,很多破损的甲片只能用刷了漆的木片来代替,每次下雨那些木片都会露出本来面目,让他这个穷光蛋原形毕露。

而那把阔剑,已经被打磨的轻了好大的分量,就快变成薄铁皮了。

他还需要一匹真正的战马,骑士没了战马还能叫骑士吗?那匹被他改名叫做银币的驮马根本不能成为冲锋陷阵的伙伴。低矮的驮马就应该在磨坊里拉磨,再魁梧的骑士骑着这样一匹马也会矮别人一头。

罗斯想要买一匹漂亮的夸特马,这种马高大健硕,短距离冲锋力量很强,是骑士最好的好伙伴。如果能买到母马的话就更好了,这样就能够繁衍小马驹给他未来的孩子们使用。

从这一点上来看,他并没有忽悠栗色的银币,如果有钱的话罗斯确实会买一匹健壮的母马,至于买了母马后银币能不能捞得着配种……

所以罗斯很缺钱,非常缺。

但今天,他的机会来了。

……

王大卫疯狗一样地翻过了小土坡,一打眼就看见了那片帐篷。

他的鼻子一酸,泪水瞬间模糊了双眼……

“我在这!救救我!”王大卫激动的大声呼救,顺便用手背抹了一把朦胧的泪眼。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他看到的是几张典型的欧罗巴面孔,软趴趴的金色或棕色的头发,极其茂盛的的胡须和高耸的鼻梁……

怎么看都和天朝人没一点关系。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装束!这群人穿着的居然是盔甲!腰间还别着美剧里才会看见的欧式长剑和手斧……

犹如一道闪电劈中了他的天灵盖,之前的一切都明了了。

王大卫没法再欺骗自己了,他知道自己真的穿越了。

虽然看上去这个世界也有人类,但就算还是地球也不太可能是原来的时空了。

支撑着他走出密林的信念轰然倒塌,王大卫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在了土坡上。从前他也有过对神秘异世界的向往,可那只是大男孩们无聊的中二想法,现如今事到临头他却只想回家。

罗斯他们也没想到会突然冲出来个大活人,待看清楚了王大卫的脸,这些老油条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蛮族人,黑发黑瞳的蛮族人!”

其中一个胆小的家伙发着颤音尖叫着,像一只看见狮子的绵羊。

一阵兵器抽动的声音,所有人都把手里的家伙对准了王大卫。

“蛮族,说出你的意图!”

罗斯双手紧握阔剑,用大陆通用语沉声的质问着王大卫,看似沉着冷静,但瞬间苍白的脸色和眼里的紧张还是出卖了他。

他不可能不害怕。

蛮族人是不信奉神灵的异教徒,他们邪恶残暴嗜杀成性,曾经被教会驱赶出了人类的国度,放逐到了广袤荒凉的帕格利亚大荒原。

但是谁也不能否认蛮族人的强大!他们是天生的战士,无所畏惧力大无穷,每一个成年的蛮族男性都能长到差不多两米五的身高!只有武技极其娴熟而且装备精良的强大战士才可能与之匹敌。

他们这几个歪瓜裂枣显然不在此列,他们连斗气都不会,武器盔甲更都是些破铜烂铁,就算一拥而上也未必是一个蛮族战士的对手。

“等等,这个蛮族人怎么块头这么小?”

王大卫的体格怎么也算不上小,但是和传闻中的蛮族人还是相差甚远。

“难道不是蛮族?只是长了黑色的头发?”

罗斯也不清楚怎么回事,皱着眉头问道。

“不对,我见过真正的蛮族,就是这样的脸,和我们人类的五官轮廓都不相同,而且你看他的肤色也是蛮族特有的颜色!”

其中一个满脸刀疤游侠打扮的人半张着弓,一边说话也不忘瞄准着王大卫。

弓箭手的眼睛是最锐利的,其他人都相信了他说的话。而且这名叫做叫汉丁顿的游侠曾经还是一个小贵族手下的私兵,见识的也比一般佣兵广的多。

“会不会是个蛮族小孩?”一个体型最魁梧,绰号独眼的佣兵瓮声说道。他的左眼瞎了,眼皮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疤。

“原来是蛮族小孩!”众佣兵都松了一口气。吃奶的小老虎还打不过一只肥猫,想来蛮族的小孩也厉害不到哪里去。

唯有罗斯的眼睛一亮!

一个龌龊的念头几乎是瞬间就在脑海中形成了。

“这些蠢货哪里知道一个未成年的蛮族的珍贵,看来这一次罗斯大爷我是真的要发财了!”

他收起阔剑,整了整破旧的盔甲,挺直腰板露出了自以为和蔼的微笑,向正在自闭中的王大卫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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