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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痴,日落黄昏》第十章 安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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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刀劲见长,这黄昏巨刀,你舞起来轻松了许多,速度也见长,载物果然名不虚传,这才短短三个月,便已经有些刀客风度了。”天哭坐在石磨上,笑道。

如此景象说来话长。距离天哭和天巧对决那日,已经过去整整一个月了。

天哭得知妻子被杀,对今后的生活已经是有些绝望,原本想将载物交给王之后便隐退与武林,没想到重伤后又遭到天巧的拼死一击,发现武功全废,沦为了普通人。

曾以龙虎卫之首的实力,尚且不敌,现在沦为普通人,若还是以龙虎卫身份押送载物,那是绝对走不到东海的。

多年武艺全废,心爱之人逝去,朝廷权贵眼红载物。天哭突然觉得以没有了自己的立足之地,如今无非两个选择,一是苟活,二是求死。

求死容易,也是最好的解脱办法,但是天哭心有不甘。

而苟活下去,似乎也没有了希望。最终在天哭觉得自尽之时,被郑旗的话给救了回来。

若是我,我定然不甘心去死。你还不知道是谁害你。以前你为了朝廷和你的妻子而活,现在你该为了一个给自己的交代而活。

交代?还要什么交代,难不成拿这毫无胜算的皮囊,去对敌朝廷的权贵?

你虽没了胜算,可是还有两本载物,还有我这样一个帮手。

何意?

我虽然没有武艺,但是载物可以成就我。我又还年轻,有如此长的时间可以帮助你完成心愿。

这是你早就算计好的?

不能说算计,只是有个相互得利的好方法。你若教我成才,我必定为你报仇。

好!这个算计,我认!

郑旗这一个月来每天天还未亮时就起来了。先是修习一下乾坤天下,乾坤天下分乾坤两篇,坤在前,乾在后。郑旗现在不过才练到了坤篇的十分之一而已。但即便是十分之一,郑旗已经是能够熟练的操控内力了。

至于有多深厚,有多强,郑旗没有实战过确实不知道。乾坤天下的修炼是瞒着天哭的,郑旗任何时候觉得留一手都是好的。而载物的第五卷括囊,则是在天哭的指导下练习的。郑旗和天哭在看了括囊后一致认为,这是载物七卷中修炼力量的一篇,就是可以理解为霸刀。

这括囊的霸刀之道本就尤为强劲,练习括囊也不是简单的事。更何况郑旗手握黄昏,更加难以控制,最初的时刻郑旗使黄昏的时候尤为困难,练了一个月后,才有所好转,现在已经可以手握黄昏不用内力的情况下,单手挥上二十一下了。

括囊并无成型的刀法,教授的是一股用刀之力。虽无实际的战术,却有最根本的提升,若是括囊大成,罕有人能够挡得了这样的霸刀斩。

说起来,黄昏巨刀已经被郑旗用钱孺烟给的银子赎回来了,不过青晨剑还在那里锁着,老板不肯放了郑旗,说是郑旗来了之后就有了烧不完的柴火,就是进来的菜那都没几下功夫,货车一运来,就全给郑旗搬到后厨去了。酒楼的效率是高了不少。

郑旗千说万说自己不走,只是偶遇了在会县的大哥,于是打算搬过去去,就在酒楼不远。大哥身体不好,需要郑旗的照顾。而黄昏又是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就想把它带在身上。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酒楼老板钱勇没办法,也没道理拒绝,受了赎金,把那黄昏还给了郑旗,并让郑旗搬出去住。为了留住郑旗,青晨剑是无论如何都不肯还了,非说要等郑旗半年工期满了才肯。

不过黄昏拿到手了,郑旗自然也是乐呵的。载物是刀谱,就算有青晨剑也没什么用。

只是天哭第一次见到黄昏可是惊讶到了。这么大的一柄巨刀,也只有陈无敌那六尺二的龙象巨剑可以一比了吧。龙象剑天哭见过,剑身巨大无比,被陈无敌把玩在手中,好不威风。是绝对的无敌之姿。

若是说威力,那天哭自然是不知道的。天哭也没办法知晓,比之陈无敌,那是一头挡在蚂蚁前面的大象,身为蚂蚁的天哭又怎么能知道大象的力量。

不过虽然这一生仰望陈无敌,却没想到还有这么个小子也有当年陈无敌之风,便有些激动。换做以前点播过陈无敌的人们,哪个不自豪?

陈无敌习得绝世剑谱——行健。行健一分为五,陈无敌练了五份中的四份。

如今郑旗七分载物,也得了其二,没准又是下一个陈无敌。

只是少年十六,身形定的已是八九不离十,郑旗这身板,怕是超不过七尺。没有陈无敌的身形,最怕的便是空有外表而无内在。不过好在郑旗好像天生力气就大,挥起黄昏来好像并没有太多的羁绊。

至于黄昏是什么兵器,天哭看不出来。但是看着这样一把刀身主黑色,刀刃看着钝,实则锋利无比便知道这不是普通的铁所能打造出来的。陈无敌的剑一出鞘便白芒四射,霸道无比。而黄昏一出鞘,确实毫无征兆,刀身的黑色更是增添了一道破败的感觉,若是随便看上一眼,会以为是一件废铁,只是做个造型来供人把玩,甚至绝对不会有人觉得这是件兵器。

就比如酒楼算账先生常贵一直都坚定地认为郑旗的黄昏是一段充满邪性的枯木。若是一直放在这后院,会带来不幸。直到郑旗拿回了黄昏,常贵才松了口气,庆幸自己没有受到什么迫害。

“是你指点的好。”郑旗将黄昏用力插在了院中的土堆上,走到了天哭身边,坐了下来。

天哭不是郑旗的师傅,两人明说了是互利的关系,对外人来说是表兄弟关系。正巧天哭年纪也正好三十,比郑旗大了十四岁,表兄弟关系也正好。而且赎黄昏的时候就是天哭去见的酒楼老板钱勇,见了人忙说是弟弟不懂事,但是那把刀是家传的,不能丢。天哭原本就风度翩翩,看上去也是个君子模样。说了一通之后,钱勇看在钱的面子上也就还给了天哭。天哭还说自己在会县这里写字为生,赚了点小钱,让郑旗出去住。

小屋离酒楼不远,说是天哭的写字赚的钱,其实是郑旗把钱孺烟给他的半锭金子给用了。小屋不大,院子倒是大的很,很适合郑旗练刀。

“这我可不敢当,我如今武功全废,和你说的不过是一些过来人的经验。很多东西还是得靠你自己去琢磨。”

一声响亮的鸡鸣声在郑旗练完刀后从东边传来,郑旗朝着屋外发呆。

“算算日子,那个女孩今天回来。”天哭笑道。

“总是希望是这样。呸,什么女孩!”郑旗明明自己接了话茬,却感觉反驳了开去。

“小十!”钱妤霜总是会鸡鸣声后出现。其实就在郑旗搬出去以后,钱妤霜倒是不怕被人撞见了,隔个几天就去郑旗这边的小屋来讨教武艺。总是来几次后就说,能把什么什么东西给举起来了,还舞了好几下,换做以前可是办不到的。一般说完这句,就会夸郑旗教导有方。其实最主要的还是钱妤霜第一次寻过来的时候撞见了郑旗在练刀。一柄这样的大刀舞在手里竟感觉极其灵活,给了她极大的震撼,更让她坚信了郑旗和她说的练武前练力气是一个好办法。

“小十,我今天一只手就举起了我家那院子里的砍柴刀,还趁人不注意挥了几下过瘾!”钱妤霜看上去很开心,觉得自己就像个高手。

“钱小姐,这怎么越和你认识的久,你这顽皮的模样就越发的明显。你这大小姐身份,去碰那开柴刀,若是伤到了自己,那还得了。”郑旗站起身来,皱着眉头。

“哎,你们聊,我进屋了。”天哭觉得自己多余了,还是进去去写些字。他本来说自己是写字为生赚些钱,如今还真的找到了这么个营生。

“小十,你此言差矣。我这是在实施阻止我弟弟不务正业的大事,可不是在玩耍。”钱妤霜慢慢走过来,讲着大道理。

“我给二公子也说了些练武的技巧,不过他现在倒好,整体潜心研究,好像没有再问什么从军的事情了。”郑旗见到钱妤霜来了,心中莫名的高兴。

“那便好!你是我们钱家的福星。”钱妤霜夸赞“那你说,今天你教我什么?”

如今郑旗让钱妤霜在家练些力气活,在自己的小屋中,就教他一些天哭与他说的简单把式。这可是他求了好久,天哭才答应和他说的。

“今日特殊,是我来会县的第五个月初,我初来会县的时候,也是这么的天气,不过是秋天末了,都是破败的东西,没什么好看。昨天我听说这附近桃林的桃花开了特地还想钱老爷请了个工,今日想去一睹为快。”郑旗现在在会县是有家的人,可不是其他几个外来人,无依无靠的得看着钱老爷脸色。郑旗现在可是能够说不干就不干的,年轻力壮的完全可以另谋出路。不过钱老爷钱勇舍不得,这么个爱干活又廉价的年轻人可不好找,何况只是十分少见的请了一天的工,大手一挥,去吧!练什么理由都不问了。如此自然最好,郑旗腾出了时间,想去看一看会县的桃林与问道村的桃林是否两样。这问道村桃花遍野的时候,煞是好看。今天本就想早些练完刀就去的,可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还是在等什么人,原本练完刀还有空去收拾收拾屋子,运几遍乾坤天下才鸡鸣。今天倒好,多练了一会刀,鸡鸣声就有了。

是不是今天日出的早,天气好?郑旗不知。

“桃林,这儿有桃林?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成片的桃林,好看吗。”钱妤霜来了兴趣。

“你这么大还没见过桃树?”郑旗很诧异。

“不是桃树,是桃林。我家院子里有桃树,还能开花结果,不过那生的桃子不甜,个也小。我家院子的桃树我天天见得着,但是成片的桃林我还真的没见过。不如……”钱妤霜欲言又止。

“不如,我带你去看看。”郑旗盯着钱妤霜。

“好啊!不过你不会觉得败了你的兴吗,我认识一位公子,他就不喜欢别人去打扰他做一些他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当然不会,我不是那位公子。”郑旗把目光从钱妤霜俊俏的脸庞上移开,看向了远方“我特别喜欢看桃林中的桃花,那种感觉,仿佛能够忘却一切忧愁。每次我在村里干活哦受了伤,我就愿意去桃林里带着,自己给自己包扎。”

“你父母不管你吗。”

“我只有养父母,他们自己耕田织布还来不及,我也不想去烦他们,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人这一辈子,得靠自己。所以当武林贴交到我手中的时候,我不仅没有不舍得离开村子,我还很高兴,因为我觉得这是一种对我自己的解脱。”

“你没有父母?”钱妤霜好像意识到自己太过惊讶好像说错了话“抱歉,我是说,养父母也挺好的。不不,我不是说亲生父母不好……”钱妤霜后悔接过了话茬,她原本只是想安慰郑旗。

“没事,我这个人啊,天生就是这副模样。”郑旗露出了憨憨的笑容。

别人家的孩子都是父母手心里的宝,他却早早的出去干活养家。其实养父母对他很好,村里人本来就差不多刚好一家三口自给自足,谁家要是有两个孩子,日子准是苦的。郑旗感谢二老没有把他给丢了。早早的出去干活本来就是郑旗自己去的,为的还是二老掀开米缸不再愁眉苦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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