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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临仙》第七章 枣红马,踏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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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在两日前便已经停了,此时阳光非但明媚,更是炙热的让人难以忍受,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三条马,四个人。

为首一人三十岁中年男子,蓄有短须,面容普通,一马当先,第二骑是一个生的五大三粗的汉子,却是长衫束冠,一副书生打扮显得格格不入,第三骑看起来年龄最小,不过十四五岁,脸庞虽然略显稚嫩,但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洒然跳托,身上穿着富贵人家的锦衣,却像是那拿着一把木剑就敢闯荡天下的游侠,最后一人头上戴着一顶格外大的斗笠,若是平视过去,大概只能看到他的下巴,他身材魁梧,在这炎炎夏日之下,竟然没有一滴汗水渗出!

林松胯下大马肆意驰骋,他身体跌宕起伏,左手握着一块了碧蓝玉佩,玉佩上散发出一片蓝色雾气,从手臂延展至他全身,林松感觉身心舒爽,转头一看,那呆子竟然都快看不清模样了,他只得勒马停脚,在水玉作用之下,倒也不是十分炎热。

张打铁此刻只觉得还不如被那婆娘卖到城里,说不定也能有机会逃跑,至少不用受这样的罪,他也不是没有骑过马,但那都是骑着温驯马匹,悠哉缓缓踏步,哪里像现在,屁股蛋都感觉彻底变成了两半,他心中叫苦不迭,看着前方将他甩出一大截的林松,他心里不禁暗骂一句:跑这么快赶着投胎?

乾辰面容忧郁,他愤愤的骂了一句前面二人,然后将一条崭新马鞭抽在枣红色小马屁股蛋上,枣红马吃疼之下狂奔了几步然后又慢了下来,按照农户的说法,前面的是它娘,最前面的是它爹,乾辰胯下的是小女儿,临时起意购来的马匹自然不是什么千里马之类的,但这才跑出了十数里地,乾辰胯下小马就已经是力有不逮,他看了一下后方距离他不过两丈来远得壮汉,心里不禁更加烦闷,再跑上一段距离,怕是连这两条腿的都跑不过咯!

一小会后,三匹马四个人总算是凑到了一起。

乾辰一边擦汗,一边说道:“你不是修仙者吗,你有没有什么……筋斗云,飞剑之类的带我们飞过去啊?”

林松冷笑:“你以为修仙者就是神仙了?御剑飞行即便是筑基修士也只能算是勉强可为,比起世俗战马都要稍逊一筹速度。”

乾辰又问道,“我看书中练气十层而后筑基,你现在是第几层?”

“八层。”林松不耐烦道,“你小子修行的怎么样了?”

乾辰声音顿时小了一点,他说道:“修行了好几天,也没什么感觉变化。”

虽然有点心虚,但乾辰可没有半分偷懒,用脚趾头也能猜到这功法估计是那传说中呼风唤雨的修仙手段他可真算是拼了老命了,无奈身体始终没有一丝林松口中说的法力,也压根感觉不到周身天地灵气,这让他有点失望。

林松表情顿时阴郁起来,心道,难道这小子真不是天赋异禀,甚至连修仙天赋都没有,如此的话,别说帮我筑基,就算是练成练尸都是浪费了材料。

张打铁听见两人说着什么修仙,筑基之类的话,心中一动,傻笑着就把脸凑了过来,刚想开口说什么就听得一声冰冷的“闭嘴”,他顿时结结实实的闭上了嘴巴。

“此去金都不过十余里路程,你们二人快点,我在城中等你们。”

林松一马当先,绝尘而去。

张打铁看了看乾辰,唠叨了一句,“早知道还不如买下那辆旧马车,不就是顶上有个大洞,也好过现在处境。”

乾辰没好气道:“知足吧你,身无分文一路蹭吃蹭喝舔着脸让我们捎你一程到金都,说是要投奔什么远房亲戚,我可跟你说清楚了啊,姓张的,到了城里可别跟着我了,还有那匹马,可千万别给我偷走咯!”

自诩胸有文华腹中锦绣的读书剑客张打铁怒道:“一点小恩小惠天天挂在嘴边,你也就这出息,等日后我封侯拜相就送你一千匹马又如何?”

乾辰笑到:“你这傻子,还封侯拜相,到时候小爷都成了天上神仙了,别说你是个什么狗屁将相,就是皇帝老儿我也不放在眼里!”

“你能当神仙,那我岂不是要能成圣人?”

乾辰懒得和他多嘴,说道:“滚吧你!”

书生愤愤骑马而去。

不知几千万又几千万里的一处祭坛之中,那密集繁复的符文之上,一柄纯黑色古剑悬停,而后剑尖竟然脱落一小块,透出一股璀璨金芒。

临圣大陆,修仙界正道三大巨头之一御文宗,一块如同一座小山的青石之上,一位老者右手拿着一只大笔,身前悬有一副巨大画卷,画卷之上,山水锦绣,老者大笔疾挥,墨汁滚动,一座座山,一条条河,一座座城,铺落而成,忽然,他有所感应,右手竟然一下握不住笔,他一脸震惊,喃喃道:“那把剑,动了!”

乾辰看着身边壮汉疾跑而过,却不急着走,他跳下马,摘下马背上水囊,拧开盖子,畅快的喝了一大口,枣红马嘴巴蠕动几下,可怜巴巴的望着身前少年,乾辰恶狠狠的拍了一下马头,说道:“你这个小马犊子,四条腿都跑不过两条腿的,我真是恨不得把你丢到这里一个人走了!”

枣红小马似乎也感觉少年在骂他,它也混不在意,一个马头就往少年脸上蹭,伸出一条大舌头,像是要讨好似的舔舔少年,乾辰赶紧后退了一步,右手水壶口对着马嘴一塞,“得得得,别跟我来这套啊,跟那打铁的书生一样,赶紧给我喝饱了水赶紧上路,要是进城晚了找不到那道士和书生,我就把你送到酒楼宰了吃马肉!”

枣红小马对着少年呼出一口浊气,打了个清亮的马鸣,乾辰收好水壶,翻身上马,一骑绝尘而去!

楚国号称双都之国,金都作为前朝旧都虽然比不上现有国都繁荣昌盛,却比其多了一份底蕴,也多了一份文华,金都士子之多,天下无出其右者!

金都城中一座普通酒楼之内,两名士子模样的年轻人正把酒论天下大事,忽看到一个佝偻老者走了进来,这老头穿着不太合身的士子服,洁白士子服上还有几个缝合口子,显得不伦不类,酒楼中人都对此人多看了几眼,却也没有太过在意,金都城中,故意一身不伦不类打扮哗众取宠的人可多了,他们对此也是习以为常,心中腹诽多半是一名想要出名想疯了的老学究。

那老者摆出一两纹银,叫了好几大盘酒肉荤菜,不紧不慢的吃着,丝毫不在意其他人的目光,他嘴中低声念叨道:“得尽快找个落脚地方,换身行头。”

金都的城头有四丈多高,以至于城门处少年向上仰头看去感觉脖颈被扭的有些疼。

王海站在这城门下已经七八年了,一起的伙伴要么已经当了小军官,要么就是调离这乏味的工作去油水较多的衙门当差,再不济也是混了几年捞了点油水就拍拍屁股走人逍遥快活去了,只有他,还在这里,说的好听点事为金都把关,其实也就是一城门小卒,这也并非他忠厚老实什么的,其实花花肠子比谁都多,做梦都想着怎么多捞点油水怎么孝敬长官,可惜时运不济,加上脑袋不太好使,经常是马屁拍到了马头上,于是一众金都的城门小卒甚至那些都尉大人,都知道金都西城门下有这么一个倒霉蛋,也没谁想着扶他一把,大多是当做笑柄,说他没有本事只能死乞白赖在这个位置混碗饭吃,已经快四十的人了连个老婆都没得,王海对此混不在意,他也不是什么要脸的人,所以当看到这个牵着枣红小马身着锦衣的少年时,他立马恬不知耻的抢先一步拦在了另一名刚要问几句例话的年轻士卒身前,开口说道:

“哪里人士?年岁几许?来金都作甚?”

乾辰看了一眼这个如同看到肥食一般笑出来的城门小兵,他脸上也笑了起来,“碧洲人士,今年虚岁十五,来金都投奔亲戚。”

“哦?”王海没有把乾辰说的话当回事反而手在枣红马身上揉了几下道:“你这马,可带不进城。”

“为何?”

“这马看起来很萎靡啊!大概是得了疫病之类的,到时候说不得要害了城里其他畜生。”

乾辰心中冷笑,这些王八蛋亏的也是想的出来,还疫病,怎么不说便秘呢?

虽然心中不爽,但早有预料的乾辰也不多说废话,直接掏出早上从林松那顺来的二两银子,一把塞到了王海手上,然后看也不看他一眼,径直进城,后者对前者嚣张气焰显然是有点生气,掂量了一下手中银子份量,还是没说出什么阻拦的话语,目送那一人一马缓缓进入城中。

金都号称天下第二大城,城中七百余条街道纵横交错,其中对应四个城门的四条金都主街之一的寺崖街上,那足可四车并驾的宽广街道中心,一个少年呆在那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边上有一条枣红小马,马首好奇的转动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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