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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杨传》第一百三十四章 虽败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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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和你玩了。”红发少年轻描淡写的推开扫到胸前的长枪,闪电般出拳。

“咔!”

“嘭!”

“噗!”

三道揪心的声音响彻武校北门操场。先是台上高瘦青年手中长枪被胡飞一拳砸断的断裂声,再是余劲将其振飞毁掉擂台围栏的声音,同时还伴随着其口吐鲜血的噗声。

“高手!”

“高手!你怎么样?”

台下洪帮阵营发出惊呼,并有不少人已经疾步来到跌落下台的高瘦青年身边。

“耶!!”

“赢了!”

“飞哥好棒!”

“飞哥好腻害!”

……

兴帮阵营传来阵阵欢呼,与洪帮阵营形成鲜明对比,特别是在角落里的那名尖嘴猴腮的矮瘦青年表现得尤为畅快,像是赢得打擂的人是自己一样。

此人正是前些时日使手段夺人所爱的李德顺,那名被胡飞一拳打下擂台的高瘦青年则是与李德顺称兄道弟三年之久最终反目成仇的高守,而因为谐音的关系他也总是被人戏称为高手。

被人挖了墙角,高守愤怒无比,当天就退出兴帮改投洪帮。

起初洪帮众人并不相信高守加入洪帮的诚意,直到他使出因为堕落而退化了不少但仍然厉害无比的家传枪法,并且以此枪法大败兴帮数名武士级别的学生之后,才得以取得信任。

高守在几名洪帮成员的搀扶下站起来,擦干嘴角的血渍,不可置信的看着洒然站在台上的胡飞。

明明是势均力敌的样子,为何对方会突然爆发出如此伟力?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胡飞隐藏了实力!

他知道胡飞很厉害,但是没有想到会厉害到这种程度。十二三岁的一年级新生能在擂台上打败四年级的武士老生已经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如果这还是在对方隐藏了实力的前提之下,也太令人震惊了些!

武师之下第一人,果然名不虚传!

不自觉的,高守把目光投向了兴帮阵营中黄发的陇义。

两人不但形影不离,还隐隐以陇义为首。胡飞厉害如厮,陇义岂能差劲?恐怕其实力尚在胡飞之上!只不过向来低调的陇义除了在精英班分班时露过一手之外就再也没有表现出任何过人之处,简直是迷一样的少年。

虽然武校的打擂不允许武师使用斗气,但是谁不知道武师的厉害?如果高守听说了万金独战林子豪且胜之的事迹,不知道又会作何感想?

不过那件事只有唐虎等少数一年级六班的学生知道,就连当天与林子豪同行的几名狗腿子也在林子豪的威胁下守口如瓶,没敢说出去一句相关的话。

而目睹了全过程的李德顺心里清楚林子豪是个十分好面子的主,所以哪里还敢四处宣扬?只得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故作不知,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早有打算夺其所爱的高守。

“厉害厉害!佩服佩服!”高守输得心服口服。

“呵呵,你也不错。这枪法……也还可以。”胡飞骄傲的仰起头颅,不过口中的赞赏却是未加以掩饰。

胡飞很少看得起人,台下兴帮阵营中对他了解无比的陇义听闻此言,不由得多看了那名瘦高青年一眼。对方枪法确实不错,只是没想到能得到眼高于顶的胡飞的认可。

细看之下,陇义终于发现,那名被称为高守的洪帮青年的手臂竟比普通人长了接近一半!

这样的奇长手臂是所有使枪者都羡慕的,可以说也是使枪的最佳体质!难怪对方此前在台上大开大阔的枪法逼得胡飞四处乱窜,其枪法精妙是为一,奇长手臂则为二也!

看来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不尽然,这次就是胡飞的亲身体验胜过了自己的台侧旁观啊!

话又说回来,胡飞有几斤几两陇义比谁都清楚,任凭高守的枪法如何精妙手臂如何奇长,也绝对不是他的一合之将。两人之所以对峙良久,完全是因为胡飞嗜武的毛病。

遇到不入流的对手,他自会一击制胜;而当他遇到合适的对手时,则会如同品茗一般与之细细周旋一番,最后再发力一举击溃对方。

这是所有武痴的通病,而这样的武痴们往往都会成为一代高人。

“也不见得有多厉害嘛,要不是飞哥手下留情……哼哼,算你走运!”人群中的李德顺哼哼唧唧的,任谁听了都知道是其嫉妒心作祟。

“讨厌。”

“恶心。”

站在李德顺身边的几人听闻其言,无不摆出一副厌恶的表情,甚至有不少人出声表达出这种不满的情绪。

“谁,是谁说的?!”

李德顺被戮中痛处,情绪突然变得有些失控,活脱脱的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狗。

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李德顺自诩为林子豪身前的红人,平日里在兴帮作威作福眼高于顶,哪里有人敢于当面说自己坏话?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实力强如武师的人就不说了,而最近一个月新加入兴帮的一些一年级新生并不买自己账,入学前一天就被他征收了保护费的龙大龙二兄弟两人就在此列。

看清挑衅者之后,到嘴边的话被李德顺生生咽了回去。

他谁都敢惹,唯独武师和一年级的几名新生不敢惹。丁三的表弟何孟达首当其冲,接着就是龙大、龙二以及他们的舍长田东,最后还有刚才一拳把高守轰下擂台的胡飞以及与他走在一起的陇义,都是他惹不起的一年级新生。

何孟达自不用说,一有丁三撑腰,二有一群小弟卖力,要不是那天溜得快,被扔下楼的就不是高守而是自己了,借他胆子他也不敢再次冒犯。

龙大、龙二以及田东虽然实力不俗,但是跟武师这样的强者还有不小的差距,李德顺并不放在眼里。他之所以不敢惹三人,是因为与柳杨和万金两人同寝室的他们曾扬言要收拾自己。就算现在柳万二人消失了两个月之久,大家也同在兴帮,对方也从来没有给过自己好脸色看。

胡飞、陇义强大而神秘,不光李德顺惹不起,连林子豪都交待下来要对新加入兴帮的两人多加关照,不可欺凌分毫,否则后果自负!

有林子豪的命令在先,李德顺就是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像对待其他新人一样对待两人,更何况两人还拥有着与柳杨和万金一样能与武师正面抗横的实力!

“是我说的,你咬我啊?”龙二双手抱胸仰起头,用鼻孔对着李德顺如是说道。他向来嫉恶如仇,自入学以来就相当讨厌眼前之人。

“嘿嘿嘿,龙兄弟说笑了。咬人是狗才做得出来的事情,我李德顺……”

“你不就是狗吗?”

“呃……”

“哈哈哈哈……”

龙二的一句话差点没把李德顺给噎死,周围看笑话的闻言无不放声大笑,看得远处洪帮阵营的人一愣一愣。

“这李德顺也真是个蠢笨之人,说了前半句话不就完事了,非得挖个坑往里面跳。”

“是啊!亏得豪哥能掌舵这么大一个兴帮,怎么就留了这么个蠢材在身边?真是不长脸!”

在黄炎这个尚武的国度,兴帮这样的小帮会随处可见,而武校兴帮在璧石县的学生界里也算是颇有气名的,甚至许多外地的学生都听说过璧石的武校兴帮。

“几位学弟,你们没听说吧?这个李德顺是豪哥的远房表弟,否则以他的人品脾性,豪哥怎么可能留他?”

“嘁!亏你还是学长,还不如我这个新生知道的多!”

“什么意思?”

“这李德顺见到有些实力和潜力的人都是一副低三下四的模样,遇到像豪哥那么年轻的武师更是直接攀亲戚,谁都可以是他三叔四舅五姑六姨,别说远房表亲了……”

“哦!原来如此!”

“难怪难怪……”

常人听了有如针刺的话语反而让李德顺的表情舒缓了许多,他转身打量了一圈出言讽刺自己的几人,然后不屑的说:“哼,像你们这样没本事的人,也只能在别人背后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了。你们就是嫉妒心作祟,我不和你们计较。”

众人见惯了李德顺那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脾气,也懒得跟他争辩什么,均把视线移向擂台方向,不再理他。

诚如此前所说,李德顺有林子豪这个靠山在,也实在没人愿意跟他真正翻脸,用言语挤兑对方已是极限。

豪哥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高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这胡飞怎么不把他给废了,后患无穷啊……”李德顺也把注意力重新投向擂台,小声的嘀咕道。

跟高手相识整整三年,他从来不知道对方会什么枪法,就算是以前上武技课程的时候对方也没有显露分毫,可现在对方刚刚跟自己撕破脸皮就退出兴帮改投洪帮,并且屡屡技惊四座。

这已经不是高守第一次上擂台了,而且他每一次与人打擂都锋芒尽露!

虽然与胡飞一战败北,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高手的厉害,普通武士级别的学生根本不是其对手,只不过是遇到了更加厉害的胡飞罢了。

所以欢呼之余,兴帮众人无不暗暗自危,把这个擅使枪法的大敌惦记在心上,并且冷嘲热讽与之反目成仇的李德顺不识好歹。

李德顺的嘀咕声很小,但是也逃不过周围耳力上佳的有心人。

两人具体产生了怎样的矛盾,别人不得而知,只知道从前吃喝玩赌都在一起的这对狐朋狗友突然视对方为仇敌,每次碰面都大有一言不和就要大打出手之势,而李德顺这个趋炎附势之人便为人徒增了一大笑柄。

要是高守早些展现出如今的实力,恐怕李德顺又得凭空多出一个什么表兄或者恩人之后了……

稍有知情者无不嗤笑李德顺有眼无珠,毫不知情者倒是以为洪帮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吸引力,让高守弃兴投洪。

高守虽然败了,但是当他被人搀扶着回到洪帮阵营时仍然迎来了道道充满善意和赞许的目光。

这一个月里,一年级的胡飞可谓是全武校的风云人物。

此人在擂台设立之前就屡屡滋事生非,甚至曾多次主动挑衅武师级别的高年级学长,而在擂台设立之后更是无人可遏止其嚣张气焰,就连同是兴帮的帮众,一旦让他抓住机会,也要挑战一番。

能与胡飞在擂台上战至这种程度,高守在洪帮里绝对当得起‘高手’之名了,真是名副其实!

ps:很久没有更新,偶尔码了点字,今天看见天津爆炸的新闻,心情沉重,用这段文字记录下来。希望此刻正在救灾的消防官兵们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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