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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惊仙》第九章活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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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耀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满足虚荣,还是让自己拥有自信?

这些,或许都不是。

炫耀,也许仅仅就是一种成就感的外在表达。

遥远的时代里,古老的士大夫高喊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他们的精神诉求可以让他们忘掉生死的恐惧!

王安石说出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时候,他同样在炫耀。

他在向世界炫耀他的精神。

那种精神或许让人不是很懂,但是,你一定可以感受到那种不怕死,怒指世俗愚昧的精神。

天朝太祖洗荡寰宇后,也终究是不能免俗说了句: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他亦是在炫耀。

炫耀他结束了华夏五千年的封建史,也是在向世人炫耀他的自信与功绩!

伟人的成就在凡人眼里看来不甚理解,因为一般人根本无法理解那种空前满足自身精神追求以后得到的愉悦。

炫耀便是为了宣泄心中爆棚的成就感。

赵清雅不是伟人,但是,她却是一个足够让人崇拜的人。

她崛起于毫末,辗转江湖数年,虽没有大富大贵,但却活的痛快。

因为她若是不痛快,就会用手段用心机用城府做一把大刀,然后将所有的不痛快斩个痛快。

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这就是赵清雅的精神信仰。

她卑微,但是骄傲。

人,如果没了骄傲,那么与猪狗也没多大的区别。

淋漓的鲜血染红每天晚上的长梦,哭泣的冤魂让她鄙视众生。

她,杀了好多人。

好多比她强壮太多的男人。

欺我者死,赵清雅估计是狞笑着写下这四个字的吧。

册子不是很厚,用黄皮纸包着,看起来普通极了。

但是,你翻开这本书,你就会发现,这是一本看完足以让一个人想要去杀人的血书!

清秀的文字散发着浓浓的墨香,但是,从那清冷的墨香里徐三似乎又能看到尸山血海。

徐三看的很有味道。

他看着她写下的猥琐老板,那根夺命的铁簪,以及那一夜发生在后院惨无人道的碎尸事件。

故事,以第一人称写着,就像是日记。

徐三看完第一篇章后,他便合上书本舍不得看下去了。

这个世界,能过得好的人没有几个,能活的痛快的人便又是少之又少!

赵清雅或许活的不算好,但是却很痛快。

留文记事,估计她也不甘心她的这份痛快被深深埋葬而永不能见天日。

徐三借着清晨清爽的阳光,仿佛在那明媚的阳光下看到了那个立着眉眼,一脸狰狞高呼痛快的魔头!

那,是她在向他炫耀。

炫耀她的狠毒与强大,炫耀她的霸道与狂妄!

欺我者死,辱我者死。能写下这句话的人,就是徐三也不得不暗自敬佩。

三月初的日子,天已经很暖和了,远处的荒山上也渐渐有了绿色。

这一切,让徐三看完赵清雅的日记之后又觉得活的简单些真好。

今天是初七,忌出行,宜嫁娶。

徐三没有打算出门,因为他得养伤。

昨夜杨业的两掌掌劲像大河一般狠狠的怼在他的胸膛上,虽然昨夜的时候觉得还好,但是到了清晨天快要亮的时候,徐三终于疼的睡不住了。

震伤的五脏需要缓养,所以徐三这几天不打算出门了。

好在,不久前他刚负过伤,几天不出门也没有多大的影响。

今天的天晴的很好,万里无云。

虽然已经到了春天,但是昨天又下了好久的雨,所以清晨还是清冷的厉害。

冷的让人难受,徐三便开始做些早饭吃。

清贫的日子没有什么好东西,但是宗门出品的灵米熬的稀饭便足以让徐三忘掉胸膛里火辣辣的疼。

将赵清雅的册子收好,暂时忘记的疼痛便不停的涌上来。

徐三狠狠的盛了一大碗稀饭,然后放了撮盐,就着昨天晚上没有吃完的剩菜呼呼的吃的痛快。

徐三的小院很清净,但是整条坊街从昨晚就跟炸了窝一样。

宋清流现在很头疼,他忍不住的就想用拇指揉一揉发疼的太阳穴。

宋清流身为第四坊街的卫首,发生如此残忍的凶杀案,他罪责难逃。

好吧,倒霉事来了也就算了,老子凭什么还要受你公孙鸿的气!

宋清流面无表情的在心里暗骂着坐在旁边没有好脸色的公孙鸿。

公孙大少家门口被杀,还被人剁掉了半个脑袋,想想宋清流就觉得开心。

果然,这老天还是有眼的。

宋清流想到死的悲惨的公孙逸便高兴了起来,他忽的觉得公孙鸿这个老梆子也不是那么讨厌了。

“公孙家主,你看这案子该如何搜查是好!”

宋清流沉默了好久,这才懒洋洋的开口然后端起一杯冷茶喝了一口。

公孙鸿毫无表情,看不出什么情绪,但是充满血丝的双眼却让人觉得有些渗人。

公孙鸿心里悲怒交加,一时间,竟然没有听清楚卫首大人的话。

“公孙家主?”

见公孙没反应,宋清流不高兴了,砰的一声将茶杯怼在桌子上,然后冷冷的沉声问到。

公孙鸿被这一下惊了个激灵,这才猛的回过神来,略带哽咽的回到。

“卫首大人可要给小人做主啊!可怜我那孩子!”

“停,我问你如何查案,没问你儿子!”

宋清流一脸不爽,然后毫不留情的打断了公孙鸿的哭诉。

你丫死了儿子关我屁事,老子是来办案的,不是听你这个老货发牢骚的!

公孙鸿虽然听不到宋清流心里的话,但是,他能看懂那道不屑的目光里充满的鄙夷。

公孙鸿只觉得一股怒火直冲百汇穴!

王八蛋,一天天的吃老子的用老子,老子有事了你他娘的还给老子甩脸子!

虽然恨不得一把捏死这个王八蛋,但是,公孙鸿只能忍下来。

因为,宋清流是筑基境的高手。

虽然他炼气圆满是第四坊街的头一霸,但是,在筑基境的高手面前他绝对不会走过十招,就会被剁成肉块。

所以,他不能动怒,还得紧贴着笑脸。

公孙鸿气的脸一红,然后又终究无奈的叹了口气,这才从袖子里拿出一沓子银票。

这是宗门开的万通钱庄印发的银票,与凡俗里不一样的是这银票存的不是钱,而是灵石。

十万,整整十万块下品灵石,掏的公孙鸿肉疼不已。

“宋卫首,还请尽快缉拿凶手,为我儿报仇啊!”

公孙鸿说着,眼泪便从牛眼大的眼睛里止不住流了下来。

他因为死了唯一的儿子而难过,也因为没了十万灵石而难过。

当公孙鸿拿出崭新崭新的银票的时候,宋清流的眼睛便瞬间没了怒气,甚至还笑的有些妖媚。

“公孙家主客气,真是客气了!这样吧,这次随我来的一百铁卫便全部配给你任做调遣,你看如何?”

宋清流笑着对公孙鸿说着,手里却很巧妙的接过银票,塞进了自己的袖子里。

王八蛋!果然不给钱不办事!

公孙鸿心里恨恨的骂了一句,然后擦了擦眼角流下来的老泪,这才感恩戴德的说道。

“如此,那就多谢宋卫首了。”

“只是,话先说好,案子破不了可不能怨我啊!”

宋清流靠着长椅舒舒服服的又喝了茶,这才补上一刀!

公孙鸿气的牙疼,他忽的觉得十万灵石还不如他喂了狗。

“不怨不怨,怎么会怨卫首大人呢。卫首大人能够协助我办案我就已经很感激了,那还会抱怨呢!大人莫要再羞煞老夫了!”

宋清流听到公孙鸿的话差点将第三口冷茶喷出来。

不要脸的人他见得多了,但是,像公孙鸿这样真不要脸的人他还是少见。

“不怨就好,不怨就好,那公孙家主快去查案吧,这样也好赶快给宗门一个交代,同样给令郎一个交代!”

“大人嘱咐的是,那还请大人在家里暂住几日,若是案子破了,再行感谢大人!”

“好说好说,公孙家主快去吧!”

公孙鸿告辞出了自家的门,宋清流这才冷下目光厌恶的呴了一口痰浓浓的吐在了公孙鸿家大堂里的地板上。

这老货,终究是滚蛋了。

让我想想,我的小桃红是公孙逸那个王八蛋的多少房小妾来着?

狗日的公孙逸要不是宗门门规严厉的厉害,我都想带着队伍抄了这家伙的家!

先不说那公孙家丰厚的家产,光是公孙逸那个王八蛋的十几房小妾就足够让人垂涎欲滴了!

将银票收好,宋清流这才整理了下身上威武不凡的衣衫!然后人模狗样的走出了门朝着公孙家的后院走去。

好不容易出躺门,不好好玩一玩岂不是太对不起自己了?

至于查案什么的,让公孙鸿折腾去吧。

宋清流这样想着,然后已经消失在了回廊的尽头。

阳光明媚,春风正暖。

这是个好日子。

一个让人休息玩耍的好日子。

可是,对于第四坊街的居民来说就不那么好了。

张开牙的虎狼下山了,即使是找不到猎物,但是,一番腥风血雨少不了的。

没有不见血就回山的老虎,同样,也没有不露出獠牙就退走的孤狼。

今天,不会很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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