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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那六年》第112章 再见,我们的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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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想,如果一些故事,永远都不会有结局,该有多好......彼此喜欢的人,认真爱着,无畏现实的阻隔和欲望,牢牢牵紧对方的手,如婚礼誓言那般,永世不分离。心有目标的人,伴着憧憬,一路努力,一生相信,这世上并没有那么多的灰色空间,只要心怀希望和感恩,就可以触摸希望。

这个世界不美好,可正是因为它不美好,我们才需要倔强地活着。一日日、一年年,颓败的人还是要醒来,迎接朝阳、黑暗,和光明。

2017.4.3日,s姐和赵博洋的婚礼。

小soky已经四岁了,无论言谈举止还是一颦一笑都像极了爸爸。萌软的他穿着纯黑色的西装,领口上系着小小的酒红色领结,顶着帅气的飞机头,此刻,正一本正经地站在酒店的大厅,向每一位赴宴的来宾认真地打招呼。

我走过去,抱起他,“大儿子,待会儿,你要将你爸爸妈妈的婚戒送到台上。到时,要大大方方的,慢慢地走,稳重些,知道吗?干妈相信你一定能做到的。”

“嗯!我一定没问题!”说完,他将一枚已经变软的巧克力豆放进我的嘴里。

“咦?你不是最爱吃巧克力的吗?怎么给干妈了?”

他拨弄着我的头发,吸了下鼻子,忽然天真地笑了,“爸爸说,小孩子不能总吃甜食,不然,长大后就不帅了......而且,我觉得现在朵儿妈妈在紧张,手心凉凉的。我的妈妈告诉我,如果我的朋友不开心,我就有义务安慰她,陪她玩,把自己的好吃的让给她......”

我笑,轻轻地将他放在地上,和他一起,听着冗杂的脚步声,迎接着来往的陌生宾客。

是的,已经27岁的我,又紧张了。和9年前一样,想到马上就要与他见面,心中还是会阵阵忐忑。望着片片盛开的紫丁香,杂乱的思绪始终无法静止,狂跳不止的心更是不能安定。

陪我走过雨季、花季和半个青春的这个人,今天,是婚礼仪式的伴郎,而我,是伴娘。

婚礼现场很热闹,篮球运动员s先生和l先生的到来,令整个宴会厅蓬荜生辉,不少年轻的男女手握相机和纸笔,前去求合照和签名。赵博洋曾在j省的篮球俱乐部工作过很长的时间,作为俱乐部负责人的s先生,与他有着多年的情谊。得知他和s姐即将补办婚礼,二话不说,将两次会议延后,联系了正在g省休假的l先生,共赴婚宴。在我的少年时期,s先生还没有退役,那时的他是球队主力,我曾去现场看过他的比赛,场上的他,爆发力强、动作敏捷又迅速,像一头老虎一样当仁不让。而在场下,他成了慈和的大哥哥,悉心地照顾着整个球队,顾忌着每个队员的感受,没有一点架子和装b犯,非常难得。至于l先生,他和周梓瑞曾经做了两年的校友,后期,他们都离开了s高中。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本尊,见过后,我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女粉丝。

“怎么才过来?我和程鑫在这里等你很长时间了。”

我转头,与田馨冉温和的目光相对,“陪小soky在外面待了一会儿,里面太吵,外面......难得清静。”

“还是没有勇气面对周梓瑞吗?”

我点点头,“怕尴尬,怕无言以对,也怕我们都不再是从前的样子。”

她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笃定地笑了,“相信我,你曾爱过的那些美好,都还在。”

“班长,今晚组织大伙儿嗨一嗨吧,多好的机会。明天,班上的很多人就回去工作了。白卉、周雨竹她们是专门从上海赶回来的,请假很难,明天中午就飞走了。”袁月走过来,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又将目光投向田馨冉和程鑫,“你俩今天怎么没带双胞胎过来?baby快一岁了吧?一岁正是好玩的时候呢。”

“是啊,一晃儿,多快。以后聚会的时候,咱们可以分两桌了,咱们一桌,孩子们一桌。”程鑫将视线从舞台上移回,友好地看着她。

袁月笑着同意,在现场环视了一圈,“诶?庄晓蝶没来吗?从前的她可是朵儿去哪里,她跟到哪里的。”

“她......有工作要做。”我说。

两天前,我联系了晓蝶,问她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参加s姐的婚礼。预料之中,她拒绝了。她说,以后,也许与这些同学再也不会相见,既然不相见,那么,就把最好的样子定格吧。以后,当她们聊起过往时,希望那时,她们口中的自己,和六年前一样。

为了活着,即使无奈,我们还是要向前走,哪怕,前方是无尽的黑暗。

我的耳边忽然飘过了一团热气。

是那博昂,已经28岁的他,和高中时一样,并无半点的成熟。一双大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邪气地笑,痞痞的,完全没有一点正式公务员的样子。

“妹儿,几个月不见,你好像瘦了点,锁骨上面已经可以放四、五枚硬币了。看来w村的空气不错,脸比以前白了......只是小腿嘛,还是那么壮,全是肌肉,一看就是练家子。”

“滚!”

他一脸坏笑地挨着我坐下,抖了几下腿,“今晚咱几个还去五月花呗?明天再回你最爱的农村。昨晚周雨竹给我发了微信,说她很久没有吃到东北菜了,趁着这次回来,想好好尝一尝咱这里的特色菜。吃完,我们再去老地方嗨一宿,明早,哥送你回去,咋样?”

我答应了。

“嘿嘿,需不需要哥帮你叫上周先生?”他傻兮兮地笑了一下,拍了拍我的肩,压低了声音,“刚才,我在后台看到了他。”

我的心一紧,“他......还好吗?”

“靠!别告诉我这一年来你和他一点联系都没有!”顿了顿,他忽然变得一本正经,“你俩啊,还真扛得住,这么久了,明明有对方的联系方式,却谁也不肯迈出第一步。”

“经历了一些事情,我的勇气丢了不少。”我自嘲地笑了笑,微微眯眼看着舞台周围的炫目灯光,“从前的林朵好像忽然就不见了......现在的我,宁愿在平淡的生活中安静度日,其他的,已经看淡了。很多事,我不愿再去争取,即使得到了,到最后还是要失去。与其追求花团锦簇的生活,呵,现在的我,宁愿点上一根蜡烛,在安静的雨夜一边听雨,一边练字、画画......现在想来,以前的我真的有点讨人嫌。”

听我说完,那博昂沉沉地叹了口气,“大二的那一年,我们信誓旦旦地说,勿忘初心,这是一辈子都要做到的事。可现在,才四年的时间,我们连最初的心愿是什么都已经不记得了......‘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现在想来,其实这句话才是人这一生中的最高境界啊......”

“好了,别聊这个话题了。说说你,这么久了,有没有合适的女朋友呢?”我偏了下头,岔开了话题。

“最近在相亲,一直在相亲,相得次数多了,我已经记不起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生了,很麻木,看了一个又一个,越来越不想结婚了。学生时代那会儿,长得帅的男生特别抢手,喏,现在,矮胖的人总是能比我们最先找到老婆。”

我笑,“慢慢来吧,你的条件好,家境也不错,肯定会找到不错的女孩。”

“但愿吧,为了结婚而谈恋爱,这样的生活并没什么意思。”

伴着蔡健雅的《beautifullove》,s姐和赵博洋的婚纱照在led屏上循环播放。

“干妈,我妈妈叫你去后台。”小soky拉了拉我的裙摆,软糯地说。

我答应,牵住他的小手,向后台的化妆间走去。

s姐离开梳妆台,拉着我,在门边的沙发上坐下。

“周梓瑞刚走,趁着他现在不在,我们聊一聊。”

轻轻地笑了笑,我避开了s姐的眼神,“他......不在就好。”

“朵儿,我是明白你的。不用觉得不好意思,现在的你和他都是单身,你还喜欢他,我知道。勇敢一点,现在的周梓瑞已经不像从前了,你们都经历了不少,而你,也变了很多。当初分手,是因为那时的你不适合那时的他,但现在不一样了。他很好,你也很好,改变后的你们还是有机会在一起的,你该试一试。”

“姐,我离过婚,周梓瑞现在的事业蒸蒸日上,他会有很多的选择,我不想再让自己像高中时那么尴尬。”

“离过婚怎么了?我也是离过婚的人,现在不是一样拥有了最想要的生活吗?!小洋向我求婚时,他几乎连恋爱的经验都没有呢,可最后我们还是恩恩爱爱地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朵儿,你什么都不差,不要总是觉得自己离过一次婚,身价就降了。你是翻译,月薪不低,个人存款也有,上进心也不输于别人,外在条件也ok,最不该妄自菲薄的人就是你,你有很多女生身上没有的优点。”

“人啊,年纪越大,顾虑就越多。姐,你知道吗?有的时候我特别怀念从前那段天不怕地不怕的日子,那时的我,虽说什么都没有,可活得特别纯粹。现在,存款比那时多了一点,但我时常觉得自己是贫瘠的,勇气也少了很多很多。我孤单,可我不想再认识新的朋友,长大以后,能做到真心相待的人太少了......周梓瑞......他现在重新回到了巅峰时期,多好......可是我,已经丢了最初的勇敢......”

s姐轻轻地拍了拍我肩膀,“朵儿,我真的希望你不要把那句‘新婚快乐’带到周梓瑞的婚礼现场......”

我没说话。

赵博洋从窗前转过身,面朝着我,“林朵,大瑞见到我们时,你知道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吗?”

心忽然悬住了,我错愕地看向他。

“他问我们,林朵还好吗。”

......

时隔一年多,今天,是我和周梓瑞的初见。

婚礼的舞台上,伴着新娘和新郎,我们一左一右地站立。

他变了不少。身形加大了一个码,脸上的棱角已不在,背依旧挺得很直,在赵博洋的身旁站成了一棵松。浓密的眉毛下,目光早没了昔日的清冷,眼神温和,笑起来藏不住眼角的鱼尾纹。相比从前的偏白肤色,他黑了不少,皮肤微微松弛,细看,隐约的眼袋藏不住。唯一没变的是利落又整齐的短发,六年,亦如最初。

六年,2190天,我们终于成了另一种样子。

心念的那些美好,在历尽了诸多的困苦后,也许,我们都得到了。

望着舞台下方的昔日同窗,我的回忆情不自禁地定格。

田馨冉和程鑫的结合,我想,大概,这便是爱情最好的样子吧。纵使经历过种种的磨难,她依旧心存感恩和希望,善待这世间的一切生灵。好人未必会有好报,但,即便没有好报,结局也不会太糟。庆幸的是,到最后,她还是得到了最想要的东西。从小就失去了爸妈的陪伴,长大后,对她而言,家是一切。心有善念,她的诚意终于感动了上天,不止得到了公婆远超亲生父母般的关爱,也有一双儿女常绕膝下。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在绝境中选择善良的人,最终一定会获得圆满。

s姐,在我看来,她是个幸运儿。她是很多女生想成为的样子,潇洒、自信、义气,但并不是每个女孩都有她这样的勇气和家境。在现实的面前,没有多少人会输得起,即便输得起,也未必每个人都有机会重头再来,选择离婚,只有少数女孩做得到。很多时候,懂得舍弃才会拥有更多。

晓蝶和罗皓,我很为他们惋惜。初恋是甜的,但,人总要面对更多,伴随着欲望的成长,到最后一定是无疾而终的。不过,好在,他们想得到的东西,到最后,全部得到了。

谭黎超,也许在很多人的学生时代都曾出现过这样一位暖男学长。他很好,事无巨细地关心着学妹,面对她的刻薄挑剔,依旧从一而终地关怀。可年轻的孩子们大多喜欢阳光有型的男生,所以,即使他很好,也只是备胎,有事时想起,无事,便晾在一旁,终究要错过。

郑斐然,直到现在,每每想起这个名字,我还是会无端地嫉妒。她是周梓瑞最爱的女孩,但,周梓瑞却不是她最喜欢的。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会遇见无数的人,因为不同阶段心境的不同,喜欢的人和类型自然也不一样。只能说,在某个阶段,周梓瑞是最适合当时的她的那个人,随着心境的变化,爱情也会灰飞烟灭。最好的爱情,也许真的未必是事无巨细的陪伴,而是两个人共同努力,携手并肩地前往下一个未知处。在某个阳光和煦的午后,我曾想,如果一开始周梓瑞就努力,拼尽一切地和郑斐然一起闯荡,那么,我们三人的结局是否就会改写。

林琅,她并非特例,她与其他物质女的区别是,她把欲望表达出来了,而其他人选择了闷着。由于家境的贫寒,从小便被父母灌输“要嫁就嫁有钱人”的极端思想,对经济条件一般的男孩常常不屑一顾,她的毕生所求,都只是做一枚在温室里悠然静置的精致花瓶。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她会遇见那个和她匹配的“温室”,但,得与失往往守恒,到那时,愿她依旧能够做到泰然处之。

韦莱,她的结局是个悲剧。愚忠愚孝的思想使她放弃了做自己,心里全是妈妈,在她的心里,《弟子规》是正确的,作为子女,顺从母亲是天经地义的事。面对那些新鲜的想法和事物,她其实想去做,也想得到,但最终天平还是偏向了妈妈。她常常拒绝很多正确的事情,理由大多只有一个,因为妈妈不喜欢。她的世界里,除了妈妈再无其他,从生,到死。

乔诗祁,她是个啃老族。纵使很多人鄙视她慵懒、只图回报不愿付出,但,我想没有多少人会不愿成为她。不得不说,她是个幸运儿,很幸运。家境优渥,她的任何决定似乎都有道理,她并无一技之长,却可以笑到最后,即便慵懒度日,也可以秒杀一众早出晚归的勤劳人。家境的好与坏,往往决定着孩子的一生。这句话,从前,我不认同,但现在,我很认同。

周梓瑞,六年,我从未怪过他。疯狂追求他的时候,我是差的,他是优秀的。我们在一起时,我是好的,他也是好的。后来,我好了,他差了,我们分开了。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大男子主义。而我,初次谈恋爱,控制欲强,总以为最好的爱情是时刻都能待在一起。这样的我和这样他是格格不入的,在一起时,自以为是的我们从来没有体验过对方正在经历的生活,也极少会为对方考虑,我们的结局,只有分手。

至于我和李涵宇,很多时候,我觉得我是活该的。我不爱他,却和他结了婚,以为日久便会生情,其实一开始就错了。毕业之前,我对未来迷茫,周梓瑞同样如此,我们时常因为一点小事吵架,恰巧这时,他出现了,替我纾解了一个又一个的心结。慢慢的,在他和周梓瑞之间,我情不自禁地有了对比。我喜欢周梓瑞,常常希望他可以像李涵宇那样,懂我、关心我、照顾我。可他没有,于是,就这样,我整天面对的一边是暖如春风的他,一边是冷若冰霜的他,渐渐地,争吵多了,情也淡了。我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当年草率地结了婚,对他,我不了解,对于他家,我更不了解,以为相安便可无事,可最后,毁了我们婚姻的正是那一件件我曾经最不在乎的小事。

小soky的出现,中止了我的思绪。

他规规矩矩地走上舞台,将装有对戒的盒子双手递给爸爸。灿烂地一笑后,转身,站在了爸妈中间。

不经意地,我和周梓瑞对上了目光。

我慌忙低下头。

而后,我们一前一后地走下舞台。

“林朵。”在转角处,他忽然叫住了我。

我停下,心开始狂跳。

“我......听田馨冉说了你的事,你......还好吗?”

我转过身,强迫自己镇定,“嗯,中规中矩。你呢?”

“单身一人,无牵无挂,每天忙忙碌碌的。”他摊了摊手,倏地笑了,“我......其实很早就想联系你的,只是,总觉得那时的自己还不够好,还没有达到预期的样子......”

“你已经够好了,我听洋哥说,你的婚庆公司现在在c市已经家喻户晓了。”

他忽然羞赧,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呃......还行吧,还行吧。”

司仪继续煽情,我和周梓瑞在舞台的下方面对面坐着、聊着。

“仪式结束后,还回w村吗?”

我点头,“明天回去,今晚,可能会和高中的朋友们聚一聚。”

“哦......挺好的,很久不见了,这是个好机会。”

“是啊......”

“田馨冉变得贤惠了。”

“对啊......”

“乡村生活其实也不错,呃......空气好。”

“嗯,空气好。”

“蔬菜什么的,你们也可以自给自足......”

“是啊,挺方便的......”

“没有鸣笛声,晚上......安静。”

“嗯,安静。”

我们尴尬地聊着,很快,没了话题,很一致地低下了头。

抢手捧花的环节,我和周梓瑞一前一后地跑上台。他站在了最后一排,我选了第一排的中间位置站下。

预料之中,他接住了花。

宴席结束后,我和老朋友们一一暂别,挽着田馨冉走下台阶,很意外地遇见了刚从车里走出的周梓瑞。

“林朵,我送你吧。呃......正好我顺路。”

暖暖的午后,一车,两人。

我安静地坐在副驾驶,听着五月天的《倔强》。

“这么多年了,你还是喜欢五月天的音乐,《倔强》、《突然好想你》、《诺亚方舟》听了那么久,还是听不够。”

他温和地笑,专注地看着前方,“很多歌曲,越久越动听。新歌虽好,却总是没有最初的感觉。”

“原来你是个念旧的人。”

“从前我倒没觉得自己念旧,过了27岁,忽然开始舍不得扔掉以前的旧物了。嗬,大概是因为人老了,灵魂也老了吧。”

“才不会呢,现在的我们,时光正好。”

半晌,周梓瑞将车停在路边。

“林朵,今天是我第一次去抢手捧花,呃......抢到了。田馨冉的婚礼和你的婚礼,我都错过了这束花,一次是因为我没有勇气面对当时颓败的自己,另一次......是我不想从你手里得到这束花。今天......唉,我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我早就该联系你的,今天才来找你,不知道晚不晚,也不知你有没有男朋友......其实来见你之前,我准备了很久,一直在想该说些什么、该做些什么。洋哥找我当伴郎时,告诉了我你是伴娘,我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可是今天......唉,我真怂,面对你,竟然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想法了......手捧花......给你,这一次,我替你抢到了,有点迟。林朵,我回来了,这次的我,不会再像从前那样羞于表达自己的想法了,也不会在困难面前软弱妥协了,我会勇敢,会为喜欢的人撑起一个和睦的家,从今以后,我愿意陪着你大步向前走......”

和煦的风吹干了微湿的眼角。

夕阳正好,冷了那么久,春日终于如约而至。

“周梓瑞,你太糊弄了,下次,带一束好看点的花过来找我。呐,你看,花束的手柄位置都湿了......嚯,想不到你紧张的时候手心也会出汗啊......”

他不好意思地在裤子上擦着手,“有......有点紧张......嘿嘿,你喜欢就好......”

我坚定地点头,将手捧花紧紧地搂在怀里。

“我喜欢。”

......

那六年的印记,正随着车轴的前行一点点后退。

它们走了,我们成长了。

我喜欢现在的时光,

因为,有你......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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