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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律师》第三章 开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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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我和许扬就得到所里的同意,带着授权委托书去找小芳,没想到那个一直勤勤恳恳地小芳也请假了,大概也被烦透了。问来小芳的地址,我和许扬又直奔她的住处。

下了车,这是一片临时搭建的房子,来来往往的人大都都是和小芳一样的打工者。我站在那里觉得有些不真实。

“怎么了,走了。”许扬问道。

我回过神,喃喃道:“我现在才发现自己很幸福。”

“这还不算什么,比这更加差的多的是。”许扬淡淡地说道。

“可总比不上亲眼所见那么有冲击力。”我有些感慨。

“小小年纪,这么老成干吗。走了。”

“好了。”

小芳就住在其中的一间平房里,我对好地址,敲门。

开门的不是小芳,是另一个女孩子。看她的样子应该是小芳的老乡春杏。

“你好,我们是心想事成事务所的律师,来找小芳。”

“哦,快请进。”春杏很热情,又向里喊道,“小芳,你请的律师来了。”

小芳在里面应了一声,就立刻出来了,手里还有肥皂,大概在洗衣服。

“冰月你来了。”

“小芳,我们给你送授权书来了。”

“快请进!”小芳连忙要我和许扬进去。

许扬对我使了一个眼色,就拉了春杏出去。我满头雾水,也只得拉着小芳进去。

“小芳,你愿意委托我们当你的律师吗?”我例行公事。

“我愿意。”小芳倒答得诚心。

“那你就在这上面签个字吧。”我拿出授权委托书,递给她。

小芳对我们好像很信任,看也不看内容,就签了名字。我偷偷在想,要是我们都是奸商,她该吃多大亏啊。

“小芳,你还是看看内容吧。”我建议。

“其实看我也看不懂。我相信你们!”小芳不好意思地答道。

我无语望天。随后和小芳东拉西扯了几句,也告辞了。小芳留了一下,也送我出来了。出来时看许扬正好在门口等我,而春杏也正往屋里走。

“你到底找春杏什么事啊?”一上车我就问许扬。

“问她当天的内容,和能不能出庭。”

“切,算你厉害。”

“你那边办完了。”许扬反问我。

“这点事我还办不好啊。”我口气不好,在他面前好像那些淑女面具都完全拿掉了。

“是,冰月很厉害。”许扬笑道。

“这还差不多。”

“这不是回去的路啊?”过了一会,我发现路不对。

“去找王彩云的律师。”

“庭前调解吗?”

“是。不过希望不大。”

“那还去。”

“律师不能放过一丝一毫的机会。”

我听了,转头看了看他。

“怎么了?”许扬奇怪地问道。

我转回去,才不告诉他,刚才觉得他很帅!

果不其然,王彩云和她的律师毫不让步,也能理解毕竟是五百万啊。

因为是意料之中,倒也不太失望,和许扬两个人又回到了事务所。

“对了,明天你和我一起上庭。”许扬在门口对我说道。

“真的?”我眼睛一亮,上回也只是在庭下旁听。

“当然。”

“不许反悔!”

许扬没有回答,走进去,我皱皱眉跟上,心里了开了花。虽然知道我不是主要的,但也高兴。

“你们可算是回来了。”一进门萧风就迎了上来,着急地说道。

“怎么了?”

“那个你们一走啊,来了一群的记者,说是要采访小芳的案子。”

“不会,这么迅速。”我咋舌道。

“这帮记者鼻子灵着呢。”

“可是小芳又不是名人。”

“这有什么不好明白的。”萧风抢先答道,“小芳既是五百万的得主,又是外地来打工的,当然是值得关注了。”

“原来如此。”

“对了,萧风,记者走了吗?”许扬问道。

“主任接待了,刚走。”

许扬听了,拉起我往主任办公室走去。

“干吗啊?”

“主动点。”

在主任办公室无疑又是一番鼓励,什么社会影响大啊,好好努力啊之类的。直听得我头昏目眩,原以为离开学校就不会受此种苦了,没想到还是……

终于走出主任的办公室,却被许扬拉进他的办公室,说是这个案子社会影响大,法院肯定会马上开庭,要早做准备。于是又是一番天昏地暗。

不过几天的一起忙碌,我也对许扬多了一层了解。难怪这个男人那么年轻就有如此高的成绩,就是事务所的合伙人了,他工作起来简直是六亲不认,废寝忘食。

连累我也陪着受苦。总算他有良心答应这个案子完了以后请我吃大餐,才稍稍有所抚慰。

其实我好像发现越来越佩服他了!

唉,不是好兆头,当初对另一个人也是这样,可是却……

这次的案子在万众瞩目中终于开庭了,人都挤满平时十分寂寞的旁听席,一点都不逊色于上次的案子。

我特意穿了一身西装,有些紧张地坐在被告席上,却被许扬笑话是小孩装大人,害我气闷不已。再看许扬,正是人比人气死人,也是一身西装,却分外潇洒,更添了几分儒雅。

再看了看坐在我另一边小芳,虽然不太厚道,但是还是有点安慰。小芳穿了一身她最正式的衣服,可我感觉很怪,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吗?她似乎很紧张,可以理解了,毕竟第一次在法庭的被告席上,我也很紧张,只比她好一点点。

再看对面的原告席,终于看到了慕名已久的王彩云,老实说很平凡,还有点丰满,比起小芳差远了。她旁边的代理人老实说很平凡,过目既忘型的男人,比起许扬更差得远。虽然说不能以貌取人,但还是心中大定。

就等着书记员把那些每次程序性的条例念完,可以正式开始了。五百万争夺战,其实也不是五百万拉,个人所得税,其他林林总总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还是五百万听得顺耳。

注: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被代替或被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一定权限”又称为诉讼代理权限,即诉讼代理人为诉讼行为和接受对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权利范围。当事人可以不请代理人,也可以请。代理人可以是律师担任,也可以不是律师担任,请其他人也可以。但是其他的不如执业律师权威高。

【各位PK,帮忙投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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