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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诺德》第九街的灯花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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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能在第九街撞上阿诺德绝对是计划之外的事儿。背着我包里仅剩的两个面包走在基瓦的街上,肚子里咕咕的叫嚷声比起路边的风景更能引起我的注意。

“年轻人,我看得到你眼里的光。”

绕过查克拉酒店被整齐灌木包裹着的栅栏墙,第九街杂乱的街口,那个衣衫褴褛的中年男子用奇怪的搭讪方式勾走我的注意。

“我觉得我的面包应该比我的眼睛更有吸引力。”

“的确,对于一个饿死鬼来说,食物和水意味着一切。”

他似乎意识到自己的谎言已被我看穿,不过那张被泥垢和胡须挤满的脸却不见一丝惊慌。

“我觉得有些话直说也未必不好。”

“倘若我直说的话,你就不会浪费这么多口舌了。”

“那倒也是,像你这样的聪明人,倒也配得上这个面包,接着吧兄弟。”

面包以一道完美的弧线被我抛到他胸前,他满脸胡渣的脸颊上随即映现出一丝希望。我实在猜不出他上一次得到食物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不过想来,倘若一个面包就能换到一个人无尚的幸福和满足,倒也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我叫阿诺德,谢谢,你的恩惠。”

“叫我阿西巴好了,这是我的新名字。”

“你看起来不像是本地人,来旅游吗?”

“或许吧,又或许,我只是在像你一样流浪。”

“你管这个叫流浪?哈哈,也对,就是流浪。”

阿诺德塞一块儿面包到嘴里,尽管他的肚子早已缴械投降,但不得不说,他吃东西的模样倒是蛮优雅的。

“附近有免费喝水的地儿吗?”

“咋了?没钱买水了吗?”

“差不多吧,我总得留出下一站的路费。”

“跟我来吧,不止有水喝,如果你不介意,你甚至可以洗个澡。”

阿诺德缓缓起身,抖抖裤子上的灰尘。把最后一口面包消灭掉,便招呼着我沿着路边往前走。

“看来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你都了如指掌啊!”

喝上一口看起来蛮干净的水,我忍不住夸赞阿诺德一句。

“如果你想活下去,有些事你会逼着自己做的。”

“你一直生活在这儿吗?”

“不,算起来…我想想,大概有六七个年头了吧。”

沿着景观湖边的小道再往前走两步,阿诺德便找了个台阶坐下。

“哪怕只有六七年,你也算是个老流浪汉了。”

“你不也正朝着这个方向在走么?”

“我倒是也想,不过我可没有你的勇气,我会饿死的!”

无奈地摊摊手,说心底话,我真心佩服那些能放下一切的人。不过,没钱的日子我算过惯了,真不好受啊!

“要是我说我曾经是个富翁,你能忍住不笑出声来吗?”

“这个嘛?你看,我没笑不是?财富分很多种嘛!没准从你的角度看,你或许真的是呢!”

“不,我是说真的,是那种真的亿万富翁。我知道你不会信,毕竟像我们这样的人,是最喜欢伪造一些光辉事迹寻找存在感的。”

“想不到你还是半个心理学家呀,你都这样说了,我看我也只能半信半疑地听你讲讲了。”

“不,你必须相信,这个故事在基瓦还没被提起过,你是第一个听的人。”

“那的确算是我的荣幸,不过出于尊重,你最好先等我一会儿。我想,咱们每个人或许还需要一个多余的面包。”

偷偷在心里说一句,我有那么一瞬间有想过直接走开的。我听过太多落魄者的暴富传奇了,又或者是什么所谓的创业失败经历。无论这个星球上哪个国家、民族,人们总是喜欢靠着说大话或是靠着别人的经历给自己刷存在感。但这一次,我竟然有兴趣继续听下去。或许阿诺德真的和其他人不同吧?

“其实这感觉真挺不错呢!”

坐在台阶上伸伸懒腰,我似乎体会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是啊,要是我在圣地亚斯的时候也能这样想,或许就不该有那么一大堆故事了。”

“圣地亚斯?”

“没错,联邦的最大城市,想必你已经去过那里了。”

“那可真是个挥金如土的地方,像我这样的穷人,拍个照都胆战心惊的。”

“金罗兰酒店巨大的金色穹顶看上去还不错吧?”

“其实我没太注意啦,说实话,像我这样的穷人更在乎的是路边的脏摊儿有啥好吃的。”

“那只能说明你压根不穷,说到金罗兰酒店,有那么一阵子,我就住在它旁边。”

讲到这儿,就算阿诺德再怎么淡定,他的眼里还是放出光来。先不去分辨是真是假,我想虽然大家都说钱不是好东西,但它作为财富的代言人,越多地拥有它显然能无形中抬升自己的形象和地位。

“你从小就住在那儿?”

“不,二十六岁以前,我都住在圣地亚斯的贫民窟,距离那里整整三公里。”

“那可真是一段足够光辉的奋斗历程,那三公里你走了好久吧?”

“不不不,事实上,我仅仅用了不到一个星期。”

我觉得阿诺德的故事讲到这儿就该停下了,我塞一口面包到嘴里,着实感觉他的嘴里跑起了火车。一个星期?怎么可能?就算是吉姆·罗杰斯也不敢说这样的大话吧?

“我知道你觉得我在鬼扯,那说明你足够理性。但你得知道,事实上,赚钱的手段远不止投资一种。”

“还有什么?买彩票还是继承遗产?我的见识就这么短浅,反正我是想不出什么别的方式了。”

“已经很接近了,我清楚记得那一晚,我的彩票中到了十万块。”

阿诺德咀嚼着面包的嘴巴自信而有规律地蠕动着,夕阳洒下的最后一丝余晖映着他眼里坚韧又温柔的光,倘若我足够入戏,估计已坠到他的梦里。

“可十万块怕是连一个卫生间都买不起吧?金罗兰酒店旁边的房价我可是有所耳闻,你可别蒙我。”

“当然!十万块对于一个贫民窟的乡巴佬是一笔巨款,但对于圣地亚斯的富人们来说,的确是九牛一毛。”

“继续说吧,我想见识下真正暴富的途径。”

“暴富?算是吧。那时候家里只剩下母亲和小我两岁的弟弟,我算好了,拿出两万块留给他们。”

“看来剩下的八万块才是关键。”

“洛依尔公司的股票连续下跌了几个月,是的,那时候,已经落到了白菜价。”

“那家牛的不行的软件公司?可你怎么知道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是巧合吧,但那晚,我确是遇到了那个现在看起来不可一世的创业者。”

“即便你的故事只讲到这儿,都足以写出一篇不错的小说了。”

冲着阿诺德点点头,我示意他缜密的思维已经征服了我。他的故事毫无纰漏,要么他说的是真的,要么他就是一个极其聪明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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