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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孽》第一章 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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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永业二十四年,边境的官道上,一人一马奔驰其上。当将近一段峡谷边缘时,骑手勒住了马。看其面貌打扮,却是个胡人壮汉。

自几年前草原之战后,边境地区日渐安宁,颇多汉胡客商往来,可这汉子的模样看上去不像个客商,倒是一副马贼模样,身形彪健,却面露疲惫之色,不但携着刀,身上更是隐隐带有血腥之气。若在内地,这等汉子必会被当做奸细,报了官逮去都有可能。然而这是边境,胡汉交界之处,民人早已习惯。

自百年前胡人入寇中原,边境汉人被迫南迁起,边境汉胡混杂便是常态。哪怕大周龙兴,将鞑虏驱回草原至今已有近八十年,可这边境仍是不安宁之所,边民长期处于动荡环境,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这几年还算安泰,可明里暗里血腥之事仍时有发生,谁能管得了?

这胡汉下了马,找个地方栓好。便信步迈入附近一家小酒馆。酒馆不大,略显昏暗,客人三三两两的。角落却坐着一个气质过人的中年文士,一人独酌,倒是有些奇怪。胡汉也不去管他,径直走到柜台前甩下几枚大钱,一个肥汉正趴在上面,听见声音眼睛也不睁,转身进了内门。不一会儿,酒肉便扔在柜台上。肥汉重新趴了上去呼呼大睡,完全不管客人做什么,也是心大的紧。

胡汉也没在意,掏出小刀开始割肉,一块肉一口酒大啖了起来,很快便吃完了。他也不逗留,反身离开了酒馆。这一路他已感到有人在后紧跟,也没有时间浪费在这儿了。

他走后一盏茶的功夫,一个黑衣汉子闪进酒馆对那文士耳语了几句,文士点了点头,眼中露出奇异的光,很快离开了这里。不久酒馆外忽然传来了大段马嘶声,似有大队人马经过。

另一头,那胡汉骑着马在峡谷里奔驰,一股本能使他猛然停下并调转马头,果不其然数十步外一人一马立于该处。待他看清来人面目,不由露出苦笑,马上那人却也是个胡人大汉,正是他的往日故友,也是草原上有名的勇士。

“格尔,很久没见了,想不到来的是你。”危险的气息迎面而来,他却微笑着打了个招呼。虽然明知今日凶险,但看着眼前熟悉身影,他还是产生莫名的亲切感。

格尔面露坚毅之色,但还是淡淡的回了一句:“我也没想到会有今日,草原上的雄鹰也难逃自相残杀的一天吗?”

他发出一声讪笑:“雄鹰?就我现在?如今的我不过是仓皇出逃的野兔罢了。不要污没那些高傲的生灵了。”笑声中透着浓浓的凄凉。

格尔闻言心神激荡,只得抡起刀,大声吼道:“不必多说,早做了断吧!你是我尊敬的勇者,只要你不逃走,我便不用弓,让你我用刀一战。”

胡汉惊讶的看了他一眼:“用刀?”

格尔一咬牙:“是的,让我看看当年草原第一勇士的刀是否还那么快,看看现在的你是否还配得上你曾经的名号,塔可步!”

山谷的风吹的更劲了,塔可步渐渐蹙起了眉头,草原第一勇士啊,这个曾经他为之骄傲的称号,如今却只能让他更为难过罢了。

从他做出那个选择开始,便注定没有退路了,从浚然山一路逃亡至这边境,支撑他的只是一个渺茫的希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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