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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闻似她来》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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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简签完一批书,抬起头时,签售会场已经不见了江书篱的身影。

她想给江书篱打电话,但是工作人员已宣布下一轮签书开始,她只能作罢。

天雅咖啡厅。

宋锦城抿了一口咖啡,看着对面的人搅动着刚端上来的热牛奶。

“江师妹还是只喜欢喝热牛奶。”

江书篱看了眼他,“咖啡伤身。”

宋锦城笑笑,“还真是医生的回答。”

江书篱不置可否,以前,她大学学医,课程压力大,经常睡眠时间不足,热牛奶有助于睡眠,也有助于温养身体,她每晚都会喝一杯热牛奶,即便睡不了多久,她的身体不会垮得太快。

后来,一个人到了临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她在医院经常加班,这个习惯就这么被保留下来。

江书篱想,她只要一天还是医生,她可能就戒不掉这个习惯。

“江师妹还喜欢看小说?”

江书篱知道他是指在小说签售会上看到她的事,“是我朋友的签售会,我去捧场,不过,她的小说我都看。”

她无意深谈,抿了一口热牛奶,转开话题,聊起其他。

宋锦城以前就见识广博,言谈风趣,经历社会的洗礼,他变得更加进退有度,风度翩翩。

江书篱看着他被窗外阳光照亮的半张脸,想起,宋锦城大学时,好像还是法学系的系草,那时候追他的女生很多。

江书篱的室友是计算机系的,最喜欢扒校园各种论坛榜单表白墙,拿室友的话说,宋锦城是表白墙上的常客。

“上次同学聚会,我听说,江师妹在大四的时候申请了去当战地实习医生?”

说起人气,江书篱在大学时,一点也不比宋锦城差,只不过她一向深居简出,没有宋锦城那么引人注目。

江书篱一愣。

宋锦城道,“战地医生那么危险,为什么不选个市区的医院?”

江书篱是医学系的高材生,还没毕业就被保送硕博连读,以她的资历,去任何一个医院实习,都是可以的。

江书篱敛下眼,手不自觉拿去搅拌匙搅拌牛奶。

她久久没有说话,宋锦城忽的抓住她搅拌的手,“再搅拌下去,牛奶就冷了,喝冷牛奶也不见得对身体多好。”

江书篱回神,抽回手,“抱歉。”

这时,宋锦城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接听之后,对江书篱道,“我要找的人回来了,江师妹要一起回去吗?”

江书篱这才想起,宋锦城来的方向好像是临城派出所,律师一般在提取案件证据或者书面材料证明,需要到派出所请求协助,江书篱猜,宋锦城可能又接了什么案子。

她说道,“师兄先走吧,我一会儿再回去。”

宋锦城点点头,叫来服务生买了单,离开咖啡厅。

江书篱看着黑色的奥迪消失在街头,坐了一会儿,也起身离去。

快到下午五点了,日头还是很烈,街道上除了来往车辆,没什么人在走动。

江书篱顶着烈日走到车站,等坐上了车,她脑袋里才慢慢晕开宋锦城那句“我听说,江师妹大四的时候申请了战地实习医生?”

她想起和宋锦城手指相触的刹那,他的手触感温润,手指纤长,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手,可,在边境线上,她看到的手,都是污黑的,触手粗糙,很多还带着新的旧的伤痕。

那是寻常人不会拥有的手。

江书篱又想起祁琛,他的手,给她的触感和在边境线接触到的很像。

“临城国际英语学院到了,要下车的乘客……”

到站提示广播响起,江书篱收回思绪,下车。

白简正在中场休息,见江书篱回来,问道,“你刚才去哪儿了?”

“去见了个朋友。倒是你,你这,准备怎么办?”签售会上还有很多读者排队等着,江书篱大致估算了一下,在签售时间内是签不完了。

白简耸耸肩,“还能怎么办,把队伍签完为止。她们有些人千里迢迢赶来签售会,就为了见我一面,我不能辜负她们。”

江书篱看着排队队伍里,一个背着背包的女孩儿,手边还有一个行李箱,一看就是刚下车就赶过来了。

短暂休息,白简又继续去签书。

江书篱站了一会儿,又坐回之前看书的地方等,忽然,手机响了起来,是一个陌生号码。

江书篱心头没由来地猛跳了一下。

“喂?”

手机那边没有说话,但是沉重急促的呼吸此起彼伏,还有强行压制痛苦,本能的呜咽声,很轻微,断断续续的,像是不想被什么人听到。

江书篱呼吸下意识收紧,放轻声音,“是,林明山吗?”

那边传来两声“呜呜”像是在回答,是的。

江书篱猛的站起来,摊开在腿上的书滑到地上,发出啪嗒清脆的声响,在江书篱身边不远处的工作人员听到声音,将头转向她。

江书篱又轻声问,“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你现在在哪里?我……”

话没说完,手里里忽的响起脚步声,“啪嗒啪嗒”一步步的,听得越来越清晰,林明山呼吸骤断的同时,另一个声音也穿透过来。

“老东西,你躲在哪里?出来!”

“真是的,把你接回来,你就该乖乖的,怎么还是和以前一样不听话。”

“快出来!听到没有!”

是姚琪!

听林明山的声音,姚琪正在对林明山施暴!

姚琪没有走远,江书篱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她找出耳机插入耳机孔,等姚琪的声音听不见了,她问道,“告诉我你在哪儿?”

“鼓……鼓钟洞,鼓钟洞旁边一、一个别墅里……江医生,救救我……”

“……救救我。”

他哽咽的声音听得江书篱心酸,“别墅里,现在有几个人?”

“两、两个,齐兆没在。”

怪不得姚琪敢对林明山下手。

“你先躲起来,别挂电话,别出声,在我来之前,听到任何声音都不要乱动。”

江书篱用纸条写下地址,一边温声安抚林明山,一边冲出签售会场,拦住一辆出租车,把写着地址的纸条塞给司机。

司机本想问她地址,看见纸条上的字,又见她神色凝重,注意力全部在手机上,把话咽了回去。

江书篱把车窗都升上来,隔绝外面的车辆行驶声音。

那边很安静,林明山的呼吸时重时轻,江书篱判断,他可能已经受伤,神智已经不太清楚。

这种情况下,如果昏睡过去,可能永远都醒不来了。

江书篱想起出院的时候,林明山手里拿着的那个长生锁,轻声说,“上次在医院看你很宝贝一个长生锁,是你买给几个月后要出生的曾孙或者曾孙女的吗?”

人有一种本能,对于珍贵的东西,他越是不会将它藏起来,藏起来,心里会不安,反而越是会放在最触手可及的地方。

林明山把长生锁放在枕头下,是为了时时能拿出来看看,那个长生锁,一定是对他很重要的东西。

他时时想着他的孙子和姚琪的孩子,可孩子的母亲,却正在对他施暴。

何其讽刺。

林明山本来涣散的神智,在听到“长命锁”三个字稍稍清醒过来,他艰难喘出一口气,目光顺着夹在耳边的手机滑到瘫软的手臂,那个长命锁就静静躺在他的手边。

他想把长命锁捡起来,可聚集全身力气也动不了分毫。

他嘴唇蠕动,很久,才说:“不……不是……”

意料之外的答案,江书篱愣了一下,不过,她听出林明山声音比刚才有了些生气,知道他的理智清醒了一点,心里松了松。

她想了想,说,“原来是你孙子小时候戴的啊。”又想起林齐兆那张斯文俊秀的脸,“你孙子小时候一定很可爱吧。”

长命锁是孩子用的,不是给未来的曾孙曾孙女,那就是林齐兆小时候戴的,林明山很爱他的孙子,舍不得丢掉孙子用过的东西很正常。

可哪知,林明山还是说,“……不是。”

鼓钟洞是临城一处居民区,比较偏远,从主城区赶过去最快也要半个小时,出租车才刚上封江大道,过了封江大道还有十五分钟车程。

江书篱只能继续和林明山扯话题,“那是谁的?”

“我……曾、曾孙的。”

江书篱愣住,曾孙?

姚琪还怀着身孕,孩子还没出生,怎么知道是男是女?

又想起,现代科学技术发达,已经可以在提前知道怀的是男是女了。

可是,转念一想,又不对,刚才林明山已经说过了不是给姚琪的孩子的,那这曾孙……

林齐兆出/轨,和别的女人的孩子?

正想着,林齐兆对姚琪几乎百依百顺,不太可能会在外面鬼混,就听见林明山说的后半句话,“他,已经死了。”

封江大道是单行道,司机不用全神贯注盯着来往车辆,抬眼往后照镜上看了一眼,见后座的女子挑着眉,神情讶异,不由得看了眼她的手机。

只是,戴上耳机后,其他人听不到半点声音。

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女子说,“死了?”

死死死死死了?

什么死了?

他想起一路上女子说的“孩子”、“长命锁”,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不会吧?

司机心肝打颤,看着江书篱的目光带上怪异和惊慌。

他看了眼地图,想着在下个停车地方还是把人放下来。

可后座的女子却在这时突然变了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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