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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恋曲之有爱相伴》第7章 最好的爱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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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

认识双韦,也许是因为偶然,也许是因为缘分。总之,在高三那年的某一次的交友活动中,我和他开始通信,成为最知心的两个笔友。高三毕业后,我们不但没有因此而失去跟彼此之间的联络,反而在一年后,开始通电话。兴许是因为在通信的时候养成的默契,很多时候我们彼此都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去理解对方的意思,而是能在简简单单的一个眼神中交流。

很多的晚上,如果有空的话,我们都会约好出去走走,看看星光在我们的头顶闪耀。流星飞过的时候,我闭上眼睛许愿,他却用他磁性好听的声音在我耳边呢喃:“有人说,流星是天使的眼泪,当天使想起他心爱的女孩,就会流泪……”我蓦地睁开眼,因为他的话而感动……

我们在一起应该会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吧!毕竟不管在哪一方面,我们都是如此的契合。可是当他向我表白,说喜欢我的时候,我心底的悸动却也强烈的几乎要将自己淹没。也许是因为女性的矜持,我没有马上答应他,只是说,在两天后的七夕一定会给他一个答案。是为了纪念,还是为了浪漫?我已经不得而知,我只知道,我做了这辈子最错的一个决定……

那一天,雨下得很大,灰蒙蒙的天空笼罩着整个大地,似乎也应该在预感一个不完美的结局。我在家里等他,从早上等到下午,从下午等到晚上,原本的激动渐渐平复,变成被欺骗后的悲哀。我不敢相信,他忘记了吗?不可能。还是他根本就是在跟我开玩笑而已?整整一个星期,他都没有给我打电话,而我也赌气着不跟他联系。就在我原本的失望快变成绝望的时候,我接到了他最好的朋友的电话,通过冷冷的电话线,他同样冰冷的声音凉透了我的心,“双韦,在去找你的路上翻车,已经死了……”我楞了,话筒从我手里掉下去,他朋友的声音还是不断地在话筒里响起。可是我听不见,感觉不到了,仿佛我的世界在这一刻,跟着他的离去沉淀了,心开始窒息,连眼泪,都流不出来……

双韦的祭奠我还是去了,看着他父母满眼通红的眼睛,我恨死了自己。如果我早点答应他,如果我说我愿意跟他在一起,如果……如果真的有如果,我宁愿去找他的人是我,我宁愿不在世上的那个人是我……整个奠基冷冷清清,所有双韦的亲朋好友都向我投来仇视的目光。我不怪他们,因为我该被仇视。在祭奠快结束的时候,双韦的父亲向我走来,递给我双韦在临死前最后带在身上的东西。打开那个小盒子一看,里面是一个柠檬,和一枚闪着银光的戒指……我的眼睛开始湿润,我曾说过,我最喜欢吃柠檬,喜欢它那酸到尽头出现的甜味。但在这个地方,是买不到柠檬的……

取过戒指,我郑重地戴上,仿佛是他正帮我套上代表幸福的那一道光圈,虽然,有清泪从脸上滑落。

看海风吹着浪花卷起的千堆雪,不明白,牵手与分手之间究竟少了些什么,又多了些什么?

海,蓝色的。

海,悲伤的、落泪的。一过去,她总这样以为。

他们的相识平淡得出奇,距离她那罗曼蒂克的幻想很远很远。她从没有想过他们会有未来,可未来却被他们创造。

她说她喜欢鹭,可以自由自在,可以海阔天空。他纵容了她。

于是,绿茵场上,满是他们无邪的脚步,她为他的喜欢而喜欢;于是,浪涛斜岸,荡着他们愉悦的戏闹,他因她的浪漫而浪漫。

晨起的天幔上依然星光点点时,他们已相对着坐在毯上。他自如的指挥着弦,为她,为他们弹奏着曲曲衷情。周围的寂静感染着他们,他们的热情也感染着周围。这才是一个世界,一个她想拥有的世界,安静、温馨、甜蜜、美好。这时的她总会傻傻的问,为什么天地不在此刻凝结,这时的他便会回答,其实,瞬间者永恒。

她说,她喜欢秋,因为它总让她感动。

叶落了,是的,秋来了。

这一年的秋,她和他一起渡过。他说我们去远行。为她,为那落叶,。他们找到了,找到了她的秋,也找到了他的秋。她的要求,他们穿着纯色的黑,她说这枯叶与黑的组合才是世间的经典。他们躺在浓浓的落叶上,她哭了,她说这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叶在她的指间轻轻的滑落。看着她手捧落叶的样子,他不经为之动容。忽然发现,他还无法真正的了解她。她的内容太多,需要用他的一生来研读。一她的活泼与快乐之下是无法抵抗的端庄与秀丽;她的平凡与普通之下是永不凋落的出众与美丽。她总是把自己的最好隐藏得严严实实。他知道,那是她害怕受伤。从那刻起,他决定用一生来呵护她。那一天,她为他念了一首《桃花行》,他知晓它的源处,此时听来更觉悲凄。她说她最喜欢一句词,“困倚危楼,过尽飞鸿字字愁”。这一刻,他在怜爱之外又增添了些许的担心。

时间又过了一年。这一年中,他们共同的了解着自己,也共同的了解着对方。

终于他还是要走了。这是她的选择,也是她不得不选择的选择。因为他的理智,因为他的从容。

她去了海的城市,靠近海,那是她一生的梦想。他则被聘于发展迅速的特区。他要求与她同行,她忍泪拒绝。尽管她也曾万般的迟疑、犹豫,尽管她也曾万般的不忍、心痛,尽管她也曾抑制不了的想随他而去。可这是她必须的选择。

面对现实,他们无法逃遁。他们必须为生命的赋于者负责,为自己负责,为对方负责。一个爱字却有千般的重量,而他们不能因为这重,忽视那,放弃那生命中本就不能承担之轻。

这也许就是人生的无奈吧!

那一夜的海边清冷、静谧,但掩饰不了的激情却充斥着她的眼睛。那四个简单的字,可它们的意义绝非它们本身那么简单。“天长地久”,那排列整齐、跃跃欲动的字印在海滩,耀眼的光连着天际,有一种“微霞尚满天”的效果。这是他送她的第一份礼物。那天长地久间曲曲折折的烛光在她看来是希望,也是离别。

他走了,却留下了他的心。

她也走了,带着两颗心,把它们珍藏在了海角。

微微的海风轻如面纱的吹指着她依旧美丽的容颜。她轻轻的挪动了一下身子,斜靠在坚硬的岩石边,继续着那一场断翅的风花雪月。

又忆起了那一年的春,那一年的雪,那一年的骄阳,那一年的落叶。

困了,倦了,看海的心也静了,平了。

他们相逢于一个异地,又分别于另一个异地。看海风吹着浪花卷起的千堆雪,不明白,牵手与分的手之间究竟少了些什么,又多了些什么?

她不能回答,他亦然。

选择离开不是他们的错。

她的理智告诉她,事可以拿一生作赌注去奔赴爱情有圣殿,她必须首先学会独立,学会生存,她不能把一生托负给别人,不管那人是谁——包括她的最爱。

静静的,她还是坐在海边,望着那一行孤寂静的脚步,微笑。

鲜花爱牛粪

她结婚那天,所有的爱慕她的,不管是否对她表达的男孩都为之惋惜,甚至女朋友也想不通她这一惊人的举动。在他们眼里,她除了长得水灵而外,还能说会道,语气轻缓低柔。无论是谁和她说话,都会被她深如大海的眼神和浩如宇宙胸襟融化,让你浮躁的心沉静下来。男朋友中想追她的占多数,有的鼓起勇气向她表白,有的因缺乏勇气而失之交臂。当她决定嫁给他后,所有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先是一怔,接着冒出一句“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爱说俏皮话的补一句“鲜花插在牛粪上才有营养。”

凭心而论,那个男人的确配不上她。她出身在大山里,山里的清泉和新鲜的空气特养人。十几看的功夫滋润得她如出水芙蓉,高挑的身段,雪白的皮肤,乌黑的秀发,亮丽的双眼。上高中后,她带着乡里人的纯朴来到城市,边读书边打工。无论到哪个小店打工,那个小店的生意就会突然间兴隆起来。大家都知道那个店里有个小妹特俊,嘴又甜。看着就让人舒服,吃起来饭也香。一时,她在小城里引起的轩然大波。

高二那年,父母对她说,家里很困难,弟弟马上也要到城里来读书了。她听后什么也没说,冲进卧室把头埋进被子里狠狠的哭了一阵。第二天便收拾起简单的行李进城去了。听说刚开始在一个火锅店当收银员,后来老板娘发现她老公总是有事无事的缠着这个妹妹,就借故让她走了。接下来,又去过酒店里做服务员,个别客户总是让老板在她面前游说,结果又没做多长自己走了。最后到小城里的服装超市里做营业员。她随便从那堆成山的衣服里挑一件,往身上一披,如同量身定做一样,即使最便宜的货,也能让她穿出名牌的感觉。她往店里一站,就是给店里打广告。她老板是个女的,每次新货一到,总让她挑来穿在身上,店里的生意也因为她而越发兴隆了。虽然从早上八点站到晚上九点,但毕免了与酒疯子周旋,她还是满意的。

认识他时,她已经是店长了,每次他拉货来,她总要负责检点货的数量质量,货太多,有时一盘库就要搞上几个小时,有时太晚了,他就理所应当地请她吃饭,大家已经是熟悉的朋友,也就没什么顾虑,先是一起吃点饭,后来有时请她去唱歌,有时请她去跳舞。也不是常请,偶尔请一次,也不与她多说什么,大家都尽情地玩。尽兴后,送她回出租屋,每次送到楼下看到她进楼道就走了,从没提说要上楼去坐坐。好像她与他的交往永远都有条楚河界线,他好像从没想过要越过那条线。

有一天,他对她说,凭她的条件,完全可以自立门户,何必寄人篱下看别人的脸色呢。这触动她的心弦,家里那么困难,父母总在为弟弟不多的学费忧心。如果自已能闯出一片天地,对家里人也好呀。可资金从哪里来呢?她正犹豫不决时,他载钉截铁地说,朋友一场,他帮她想办法。于是,她从他手里借来一笔为数不小的款子,在新城区租间铺子,自已做老板。开始,她什么也不懂,不知道怎样进货,也不知道有哪些进货渠道。全靠他的指点帮助,一个月来,收益还真不错。她心喜如花时没有忘记他,第一个月下来,她第一次请他吃饭,以前他都说,她家里经济紧,不要乱花钱。他无所谓,反正父母有退休金,即使花光自已挣的钱,也不至于挨饿。

在这些打拼的日子里,也有好几个耍得较合适的男朋友向她表白过,可她都已各种理由拒绝了。她一直在心里期待着一个人,希望能听到从他嘴里呵出的那份温馨。然而,她没有等到她要听的话,最后,还是她问他的,他红着一张脸说,自已一副尊容实不敢对她有非份之想。她说,什么尊容,你缺鼻子少眼啦。他说我个儿矮,皮肤黑,胖得像个佛。她说个儿矮,又不在农村上挑粪,皮肤白就能不吃饭,身体胖说明你心宽。他听了她的话很感动,就将隐匿在心中的情感滔滔不绝翻滚出来。

他父母知道他们恋爱后极力反对,想方设法让鬼迷心窍的儿子回心转意。可以想像,无论他们做出什么举动,他儿子仍坚持和她在一起,后来,两老被未来的儿媳感动。终于在世纪交替之时,两人携手走上了红地毯。婚后,两人共同经营服装店,不久就让小店成为小城的品牌店,有了固定的客户。小日子如“芝麻开花节节高。”如今已有一个六岁的可爱的女孩,能歌善舞,人见人爱。

每次见到她,总见她笑盈盈的迎上前来,说话还是轻言细语,小心小意。随着年龄的增长,成熟让她更具有摄人心魄的魅力。而他在她面前,越来越萎靡不振。时常见她在店里和顾客周旋,而他总是倦缩在电脑前,不管有人无人都不会总动答理一下,熟人来了,他也只是抬头点下脑袋,然后又把头埋进电脑。她也不责怪他,不管什么时候,总是笑容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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