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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魔法界》第一章 二十一年生活 1 ——超长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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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国首都的中心,一座大楼最高处,一个电话突然想起,这时,旁边一位穿着西装的年轻男子随手拿起了电话。随机,电话那头响起了一道中年男子的声音:“臭小子,机票老子已经帮你订好了,明天你就可以去华夏国了,不过切记,一定要小心,别出什么幺儿子。”

这个男子的话语中无不透露着对他的关心。可那位青年听你完却毫不在意的说道:“放心吧,老头子,你还不知道我的实力吗。”

说完,电话那头紧接着传来一道无奈的叹息声,片刻后,只听对面又说道:“好吧!别的我可能帮不上你,但是在华夏国有什么困难,打一个电话给我就好了,记住你别出事情,你要是出事情了,先不说我会怎么样,公司就无法经营下去了。”

听完中年男子的话,年轻男子也是一道无奈的叹息,随机他说道:“好了好了,没问题的,不就是回个国吗?又不是啥生死离别,没事别咒我。”

这回中年男子倒也没说什么啰啰嗦嗦的话,估计是他听完青年男子的话,心里的大石头终于沉了下来。只见他略带轻松的说道:“那好吧,没事我就挂了,公司还有很多东西需要我去处理,你以为谁都像你这样那么清闲,整天无所事事,偏偏还有那么一大堆钱,你这个甩手掌柜当的可真是轻松。”说完不等他反驳便挂了电话。

此刻中年男子那边便传来一阵嘟嘟嘟的忙音,随即他变苦笑一声,摇了摇头把电话放回原位,继续做他原先做的事情......

而此时那位青年男子则在某个地方,无奈的说道:“真是的,真是瞎操心!”话虽如此,可他的心确实暖暖的,他的内心其实很感激中年男子,因为有了他才有了青年人自己。

这又要从漫长的回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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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青年男子的姓名叫林霄,而与他通话的中年男子名叫王云。他们之前没有血脉相连,却也亲如父子。

说起林霄的身世,又要从20年前说起了........

在20年前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r国首都市的一个偏僻的小巷中一个弃婴被王云捡到,当王云看到这个弃婴后,他的同情心也就泛滥了。

因为王云也从小便是个孤儿,自打他最初的记忆,便是起源于华夏国江海省云海市的一所孤儿院中。

因为知道自己是个孤儿和别的正常人没法比,所以王云自打懂事起,便非常刻苦的钻研学习,因为他知道学习是唯一改变他命运的途径。

后来在政府以及孤儿院资金的扶持下,加上他本身的努力。导致了他的学习成绩非常的优异。

所以说有失便有得,有得便有失,可能是王云身世凄惨,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于是给予了王云一身的学习天赋,因而王云从小学习,什么东西一学就会,什么难题在他手中就变的很简单,尤其在经济学这一块。

随着王云以优异的成绩被保送到r国深造,他在经济学的天赋很快被r国的导师挖掘到了,随后他便被重点培养,最重获得了r国著名的哈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学成后,王云便在r国定居了下来,他所做的决定其实也不为奇怪,因为r国作为世界头号经济强国,加上他本身招纳人才的手法就很有一套,王云就是被那诱人的条件套住的人之一。

很快他便找到了工作,工资待遇都很丰厚,王云对此也比较满意。

用一句话来总结王云的身世,可以说是相当的坎坷和艰难,他取得的成就都是他奋斗得来的,一般的孤儿做到他的十分之一也是很好的了。

因为,孤儿注定了一生的成就将被限制!

可王云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当他见到正在啼哭的弃婴时,内心荡起涟漪,变得不再平静,于是他下定决心收养这个可怜的孩纸。

这个决定并不是临时性的。王云本人也深度思考过。

王云深知在孤儿院里的苦,再加上他是个讲感情的人,不忍心留下这个婴儿离去,于是便把他抱回家中,决心让他在自己的呵护下快快乐乐的成长,不让他体验到人世间黑暗的那一面。

回家后,王云首先想到的是给婴儿取个名字,在考虑是否要跟自己姓的时候,突然看到了婴儿胸前的一块玉佩,里面刻了个“林”字,王云心念一动,自言自语道:“那就叫林霄吧!”

当王云喊出这两个名字的时候,玉佩发生了神奇反应,在那一瞬间变成了粉末,随风消逝.......

某纬度空间中.......

四道黑影正在低声交谈,其中的一道黑影感慨道:“把他托付给这个人,真的好吗?”

这道黑影说完后,空气变得凝重起来,另外三道黑影无不神情严肃起来,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许久后,另一道黑影回答道:“命运的安排,终究要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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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了王云无微不至的照顾,小林霄开始茁壮成长,从一开始的瘦弱不堪长成了现在肥嘟嘟的样子,对此王云内心充满欣喜。

老天爷好像有心帮助他们一般,从小,王云便发现林霄天资聪颖,甚至比王云小时候还要聪明许多。于是送他上学的念头变得更加强烈了,他决心哪怕拼尽一切也要送林霄去上学。

那一年林霄才大约3岁,离上学还要断时间。正巧王云也还年轻,仅仅29岁,工作不到3年。这正好让王云有了攒钱的时间,是件好事。

可俗话说的好,好事也能被一个搅屎棍变成坏事。

天公不作美,在林霄7岁的时候,王云由于受体内雄性激素的影响,也忍不住谈了一场恋爱......

那个女孩的名字叫做晴丽,是一个大约25岁处于女性最充满年轻活力的时候,再加上她本身外表也算美丽,王云也是个在情场很单纯的人,便不由自主的被晴丽所吸引。那段时间,双方相处的很融洽,似乎是真心的喜欢对方。

可随着时间推移,两人相处了1年多。情感上的进度一直处于停滞状态,不仅如此,两个之间还因为林霄闹了别扭,闹得越来越大。

本来这只是情感问题,散了就散了,可是公司的总裁也看上了晴丽,与其说他是总裁倒不如说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年纪轻轻继承了家父的遗产,当上了个总裁。

在平时,要不是王云这些天才们支撑着公司的运转,恐怕这个公司早已不复存在。可是纨绔子弟就是纨绔子弟,怎么会在这事上感激王云他们。不仅不感激还抢王云的女朋友晴丽。

不久在他的金钱催动下,晴丽也被他征服了,所以很自然而然,晴丽最后和王云分手了,分手是,晴丽还带着不屑的眼神看了看王云,然后头也不回的跑向那个年轻的总裁的身边,两个高高兴兴的去附近的高档饭店吃饭......

这件事对王云的打击是很大的,为此王云好几天没吃好饭睡好觉。

八岁的林霄也开始懂事了,见到王云不开心,就跑上前去安慰王云。安慰了一阵也没安慰出什么效果来,于是索性呆在一旁玩了起来。

过了几天,王云终于恢复正常了,心情也没那么低沉了,但是这件事仍然让他终生难忘。毕竟晴丽是他的初恋。所以王云打心里讨厌抢他女人的总裁。

从那天起,王云称呼他便不在是用“总裁”二字,而是直接喊他名字——孙茂生。

当然王云也没那么傻,只不过在听不到的地方喊,若是直面他的时候,王云会可以回避,连称呼也不说直接直奔主题说起公司要事。

当然,王云这样排斥孙茂生,孙茂生也很排斥王云,俗话说的好一山不容二虎,两个人慢慢的从暗地里转变到现实上,搞得公司上下都知道他们两之间关系不好。再加上晴丽也从分手起就排斥王云,枕边风的力量是强大的,很快他们的关系越闹越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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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孙茂生不直接把王云直接开除,是因为他虽然纨绔但也不是傻子,知道王云对公司的重要性。但是闹到后来,孙茂生真个人也是心态崩了,破天荒的把王云给开除了。

但到后来他也没啥后悔,走了就走了,没啥大不了了,此刻孙茂生纨绔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但又如何呢,他的日还是逍遥自在,白天当他的总裁,晚上就跑去和晴丽鬼混去了,日子倒也过得快活

但这段时间他是快活了,但是王云的日子却不好受。

被开除后,像很多人一样,便马上开始寻找新的工作维持生计,但是却被一一拒之门外,很多人感到奇怪,一个名牌大学毕业加上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面试的人都是瞎子吗?

但是事实如此,就是没有大公司要王云,是他们不要吗?不!并不是,而孙茂生在背后操作。

王云也没想到孙茂生的背景会如此的通天。但是另王云感到惊讶和恐惧的还是后头。

有一天,外面突然来了一群面目凶煞的人,他们大多数看上去身强力壮,全身到处都是刺青。很明显这些人是混黑社会的。

他们在外面大声说话,说话的声音惊动了屋内的王云以及林霄。他们此时十分害怕,害怕那些人会伤害他们。

不过好在最后他们只是在门口放出一些可有可无的狠话,便马上散去了,看样子这是孙茂生派来骚扰他们生活的,王云对此很气愤,但又无可奈何。他能怎么办,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于是他便开启了新的生活:晚上去一个ktv当一名服务生,白天则去大马路旁扫地。这两份工作在有限的24小时内同时进行,再加上他要照顾林霄,一天的生活很紧凑,睡眠时间很少,于是人就一天天瘦弱下去,但他不得不坚持下去。

此时林霄8岁,也是到了上学的年龄,而在r国要受到良好的学习教育,所付出的开支也是很大的,报各种补习班先不说,还要给林霄买好吃的穿好看的,但王云对待自己却大有不同,除非必要,他绝不花钱在自己身上。因此他对待林霄真的是亲生父亲对待自己儿子一般,甚至做得更好。

林霄是铁石心肠吗?不,不是的。他知道王云对他的好,于是他便以出色的成绩回报王云。

每当王云拿到林霄给他的那一份份奖学金以及奖状时,他比谁都要开心,比谁都要自豪。因此他工作时更卖力了,恨不得一天24小时都在工作,为的是多赚点钱,让林霄生活过的更好。

时间不等人这一晃便是9年,此时林霄已经17岁了,王云43岁了,王云随着工作而逐渐变老,而林霄随着时间越长越强壮,人也越来越高大。仔细一看就可以看清楚他英俊的身姿以及他手臂间鼓起的肌肉,使他男子气概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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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就这样流失了,王云对此也是很遗憾,他从小便充满雄心壮志,此时却游荡在社会底层,因此王云很不甘心,但想到林霄,他的遗憾和遗憾便隐藏在心里,直到有一天......

这一天,他正在苦恼一件事情,林霄未来的人生走向该从何发展,他不希望林霄走自己老路,给别人打工,看别人脸色。但是不这样怎么行呢?自己当老板?及时他是个经商天才,可这资本哪来呢?要知道现在创业动不动就是几千万几亿的。

此时的林霄不再是曾经的毛头小子了,他已经开始懂事了。一直以来他的学习成绩都十分的优异,由于过于优异,他17岁便上了r国首都哈伦大学,17岁的他已是大二的学生了。如果他要读研或者读博士的话也用不了几年便能学成归来,于是找工作便成了最重要的事情,王云正因此而苦恼。

到了中午,林霄便来到厨房,开始做饭做菜。这并不奇怪,林霄从小就有两个特长,一是继承了他父亲王云的特长,在经济学这方面特别有天赋,甚至超过了王云。

第二就是他擅长做菜,虽然那些菜谱是从网上学来的,林霄本人也没受到什么专业的培训,但即便如此,他炒的菜还是那么的美味,连王云也不禁对他这方面表示赞叹,像他这种人物以前陪客户吃饭少不了去五星级饭店吃饭。

但是像王云这样的经常可以吃到大厨的手艺,却也对林霄所做的菜表示赞叹,可见林霄做的有多么的好吃。

况且王云也曾用一句话来说明林霄的厨艺:“当吃了林霄做的菜后,之前吃的饭菜算是白吃了。”

因为林霄做的特别好吃,吃过的人哪有对别的东西会感兴趣,这不自打发现林霄这一特长后,王云便天天要求林霄做给他吃、甚至有时候林霄心情不好,没心思做菜,王云还是死皮烂脸般要求林霄做菜给他吃。所以可怜的林霄,从那以后每天不仅要学习,而且还当上了厨师这一职业。

当王云像往常一样,做菜时,由于他正在飞快的切萝卜,想把它切成萝卜片。但由于太快手指不小被刀给砍到,血随即从林霄内部飞溅了出来,恰好洒在了厨房窗台上那盆快要枯萎的兰花上。

随后神奇的事情就发生了,那盆兰花以肉眼般的速度快速的恢复生机,到后来不仅恢复到了从前,还更甚于从前。

见到此现象,林霄惊讶极了,嘴巴张的大大的,足以吞下一个鸡蛋。

但随后他又镇定了下来,细心的他马上发现了这一神奇现象完全是由他的血而造就的。想到这他心头变产生了一种可怕的想法。这种想法致使他“自残”。

只见他又拿起锋利的刀子,毫不犹豫的对着自己的大拇指轻轻的割了一刀,很快鲜血便从他的大拇指流出。

滴答滴答,当血流落到地上时,他才猛然惊醒,赶紧拿来塑料瓶把血液收集起来。

半小时后,林霄收集完成了,由于割的伤口不大,所以收集到的血液就那么几滴,但是足够他完成一些测试,于是他信心满满的去准备测试工具,准备开始他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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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于血液就那么几滴,可以说十分珍贵,其次林霄想挖掘出他的血到底有多么强大。因此他准备了一个大盆,准备把第一滴血液稀释,之后再检验效果。

几分钟的功夫,林霄就准备好了实验所需的一切器材,很快他便进入了正式的操作中。

他又拿来一盆快枯萎的兰花,除此之外,还捉来一只个头较大的蚂蚁,这只蚂蚁此时被他整的只剩下半条命,这也这是林霄的刻意而为的。

接着他把塑料瓶中缓缓的拿在一大盆水的上方,然后小小翼翼的倒了下去,不多不少正好一滴血。

林霄见到血滴了下去,便连忙用瓶盖堵住塑料瓶口。因为他知道接下去的实验还需要用到血液,他得省点用,不然提前花完了,又要受那皮肉之苦,这滋味林霄是非常排斥的。开玩笑,“自残”一点都不好玩!

很快奇迹再次出现了,尽管血液已经稀释了,但是效果依然那么强大。这不,那盆兰花在林霄眼皮子底下恢复了生机,恢复速度还是那么的快。

另外那只半死不活的蚂蚁在林霄的血液下也是恢复了生机,对此结果,早就在林霄的意料之中了。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了,林霄的实验也在一步步进行中。经过第一次试验后,他便把血溶液继续稀释,想继续试试效果是否还是那么的强烈。

最后结果并没让他失望,不管他怎样的去稀释,起码在普通工具下,这个血溶液的效果简直跟没变化一样。林霄对此早已麻木了,因为这一天下来他受的吃惊已经够多了,导致他对接下去发生的事情提前有了个心理准备......

到了傍晚,林霄已经把那些血液利用完了,看天色已晚,便索性先休停一下。但即便如此,这一天还是有所收获的。比如林霄知道了他的血液对植物和生物有着强力的恢复作用,基本上还有半条命都可以医治,可谓是神药。

除此之外,林霄还发现了他的血液不仅有着医治作用,还起到让被医治的东西充满生机,因此有着很好的美颜效果,至于效果如何现在他还没有去尝试,不过相信很快也能得到答案。最后也是最为神奇的一点,就是由于家里普通工具难以测量出它的极限在哪里,所以林霄还猜测他的血液通过稀释是无法分解掉其中的能量的,但仅仅是猜测,毕竟这是第一天的结果所推论出来的,不能直接去肯定。

这一天的发生意外,对于林霄来说,是个重大发现,这不仅仅停留在惊奇这一方面,更让他找到了日后的发展道路。

此刻冷静下来,他马上回想今天发生的事情,一切都是那么的偶然,仿佛做梦一般。但由于他很谨慎,决心在日后多做几次实验,对此来进行进一步的证明。

因为还有很多问题等着他去探索,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问号,所以他在这个关键时刻不能松懈,要保持警惕,稍有什么不对头,林霄便会马上停止实验。他不能让别人知道,他很清楚他的血是多么的有价值。虽然这身血对他来说也是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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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林霄对自身血液不断的深入研究,他发现越来越多的秘密。

他证实了其实他的血液力量是有限度的,比如滴在大海上,拿海水做实验,结果那些水效果跟普通的没什么区别,于是他便把实验目标放小,转而把血滴在了附近公园的小湖边。

尽管小湖中的水相对来说也算是比较多的,但是还是受到血液的影响,整个湖水发生了质的变化,变得不再是普通的湖水了,里面的所有生物甚至旁边的杂草都变的像那盆兰花一样,显得十分有生气。

因此林霄确定了,虽然血液的力量是有极限的,但是这个限度却十分的大,能影响到很大面积的水或者水溶液

最后,林霄又去试验药效,他专门从集市那边搞到了一只活鸡,然后这只鸡的就被林霄残忍的折断了了双腿,随后林霄拿着被水稀释过的血溶液,一滴一滴的滴在了鸡受伤的腿上,奇迹又发生了,受伤的腿以肉眼般的速度恢复了正常。

再后来,林霄也发现了,随着不断的稀释,药效也会减弱,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十分的强大,他相信,这个世界上不存在这么神奇的东西,但是他又想到一定不能被其他人知道,要是被别人知道,那么将会有很多人打他的注意,那么他将面临可怕的危机。甚至丧失性命。

有了这一系列的发现,正常人会怎么做呢?当然也是会把他利用起来,再说林霄不是普通人,他更早早的想到了这一点。

于是几天后,他很突然的向王云提出了要创建公司,做生意,希望他能借资金投资。

林霄也给出了了合理的理由:一天,一个神秘的老中医给了他几个药方,他经过实验,发现了神奇的药效,他相信他的这些药方如果能批量生产,那么将会轰动全世界。

对此,王云也选择了相信,因为林霄是王云的儿子,从小到到大一直在他陪伴下成长,对于林霄的个性以及人品也深知。此刻他又怎么会不相信林霄了,换句话来说,不信儿子信谁啊?

于是,王云也是狠下心来,直接把他们住的100多平米的房子抵给了银行,然后再结合多年来攒下的工钱以及结交的关系,最后终于以将近200万的价格买下了一个即将破产的药厂,用中文翻译名为深海药厂。

随后林霄和王云解决了各种麻烦的程序,正式接手了深海药厂。

接手药厂后,王云和林霄马上开始了研究创造产品环节,两人都是经济上面的天才,他们知道产品想要批发,然后造成轰动和销售热潮,免不了需要打下一定的名气,以及产品本身强大的药效,给消费者一个良好的体验。

对此林霄和王云很是苦恼,他们虽有心做生意,但一开始也没想那么复杂,更没有想到现在这种情况。但是先不管这些烦人的问题,他们先给他们的公司起了个响亮的名字————天宇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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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开始)自从林霄和王云接手了深海药厂,但是名气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正因为这样公司暂时没有运转,所有员工都暂时性休假。

因为深海药厂本身一家快破产的公司,所以消费者对其的体验肯定很低,所以原来的名声就比较差。但想要发展就必须借用名气,名气这东西靠积累,不像明星一样可以爆红。商业界的名气跟信誉品牌产品直接挂钩。但是林霄和王云此时虽有好的产品,但无人知晓,那岂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林霄深刻的认识到这点,这几天他都为这件事而发愁,为此闷闷不乐,他都觉得自己再怎么下去就快闷死了,于是打算到外面去透透气,此时已经是晚上7点,而且也是大冬天的,走出门外,他就发现外面寒风刺骨,冻得他忍不住直抖脚。但是他却认为,这样并无大碍,多运动运动就好了,身子马上就热起来了。

他大步走在街上,街道上寒风刮的更猛了,但是即便这样,在r国首都市的街道上仍是人来人往,过往车辆川流不息,街旁各种的特色店开张着,里面开着空调,供给客人取暖,更重要的吸引那些客人前来,因为很多时候,人们消费往往会首先选择条件比较好的那家。

对此,林霄早已习惯,从小生活在r国的他,不仅对于r国的语言十分的熟悉,还十分了解这儿的生活习性。所以他觉得再正常不过了。

林霄走着走到,来到了一个人群比较稀少的地方,突然听到小巷中一阵嘈杂的声音,声音混杂着一群年轻男子和一个女性的声音。其中,那位女性的声音断断续续的,看上去十分的害怕。

此时,林霄马上冷静下来,他站在原地,仔细去听他们在说些什么。想弄明白事情的缘由。

寒风依然呼啸,但是不知为何,林霄从小听力就十分的好,可以说不是常人能够达到的。再加上林霄此刻十分的冷静,更加有助于他的听力。很快林霄便明白来了事情了事情的缘由,此时异常的愤怒,因为他明白了,此时一位少女正面临被一群衣冠禽兽强暴的危机。

不等林霄自己想出什么方案,甚至没有考虑报警,他脑袋一热,直接冲进了那个小巷中,只见一群青年混混,把一个十分漂亮一头金色卷发的可爱少女围堵在一面围墙上,作势想要强暴她。

他二话没说直接冲进那群青年当中,趁他们还没反应过来,直接拉住少女的手,随后把她抱起来,然后向外边跑去。

整个过程十分的快,大概2,3秒的样子,等那群年轻人的反应过来,林霄他们已经跑远了。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追!”

对此,他们当中的头头十分的恼火,二话不说直接随手拿起一块板砖,向林霄那个方位扔过,丢的出奇的远,随后便传来一阵惨叫声,不过这个声音并不是来源于林霄,而是那位少女。她的头部恰巧被砸中,顿时鲜血直流。林霄看到了,心中很是着急,却又无可奈何,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加快脚步,好早点甩开他们。

此刻,那群青年也追了上去,没人手中拿着一块板砖,准备找好机会向林霄他们砸去。

由于林霄手中抱了一个人,他唯一的优势就是青年们反应迟钝的那几秒。现在他已经毫无优势可言,甚至处于劣势。

身后,青年们步步紧逼,离他的距离也是越来越近了。眼看再过几秒就要追上了,林霄将陷入极大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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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林霄快要被追上时,奇迹就降临了。

此时,林霄跑进了附近的一个公园内,青年们随之而来,但眼下却出现了一大片竹林,林霄趁机跑了进去。一下子无影无踪。

竹子十分的茂密,在里面走起路来也十分的困难,再加上晚上视线不好,因此那帮青年并没有往里面追,只是在附近进行搜查,想把林霄给揪出来。但是现实却很残酷,他们搜查了半天,都没弄出什么名堂来。最后只听领头青年说了个撤字,那群人终于走了,紧接着,躲在暗处的林霄背着那个受伤的少女走了出来。

由于一路的奔跑,林霄也是累坏了,此时他非常想找一个地方休息休息,可是眼下的情景却不得不让他坚持下去,因为这一路来,林霄他们遭受了那群青年们的“板砖攻击”,这不,少女的头部被砸到了,流了很多血,其余脚部以及背部也受了伤,此时陷入了昏迷当中,林霄也受到了伤害,因为他受到的正面攻击比较多,所以背部受到的伤害远比女孩的要大。

不幸中的万幸,好在林霄头部没有受到伤害,要不然,如果两人都陷入了昏迷,那么在这个寒风刺骨的夜晚,两人的命运将会非常凄惨。

此刻,林霄已经缓过神来,他立刻抱着少女向自己的住房跑去。少女的血从头部不停地往下流,一滴一滴的滴在了地上,在这个漆黑的夜晚,仍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再不救治,少女的生命就有危险了,想到这,林霄爆发出平时从未有过的速度,向着目的地奔去。

大约5分钟后,林霄抱着少女来到了自己的房间,他拿来了平时急救用的医药包,从里面拿出了纱布,试图止住少女的血。可是不管他怎么包扎,血还是不停的溜了下来,显然,少女上的很重,普通的急救措施是不行的,得马上送去医院,但是这儿到医院最少要半小时,恐怕还没达到医院,少女就已经坚持不下了。

怎么办!怎么办!到底怎么办才能让她活下去。

此刻,林霄感觉到少女的呼吸声越来越弱,他的心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十分的乱。

突然,他脑子灵光一闪,马上想到了方法——用自己的血救治她,让她喝下自己的血,想到自己的血液的神奇,林霄对自己的血充满了自信,于是他什么也没想的,就拿起一把水果刀,在自己的手臂上割了一刀,这一刀割的十分深,血流了很多,但是他没有去理会这些疼痛,而是直接走向躺在床上的少女,用手掰开她的嘴巴,然后伤口处对嘴她的嘴。

血一滴一滴的往少女嘴里面送,少女似乎有意识的去接收这些血液,滴到她嘴里血没有一滴流到外面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血液在一滴滴的流逝,血液的力量果然强大,少女现在全身上下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甚至有马上醒来的迹象。

就在这时,林霄却有些坚持不住了,因为失血比较多了,再加上之前一路的逃跑,他的体力几乎为零了,他眼皮子快要睁不开了,他实在是太困了。到最后他用仅余的力气把女子那身充满鲜血的衣服脱了下来,脱得只剩一件内裤,林霄并没有什么非分之想,他只是想让少女保持整洁,不要到时候弄的屋里到处充满血腥味。

他找平时没穿过的男士衬衫以及大衣,给少女穿上,再给她穿上男士的长裤。

办完这些,他实在累的不行了,于是没等到少女醒来,林霄便昏睡过去,这一觉他看上去睡的很香,也许是太疲惫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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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女主)第二天凌晨三点左右,那位女子从昏迷中醒来。醒来后的她对之前发生事情记得还是比较清楚的。她明白自己之前面临着那些混混青年的强暴,是眼前这位男子不顾自身安全,抱着她逃离。然后自己被一个东西砸到,后面发生的种种并不了解,但是一点可以确定,是这个男子救了她。

顿时间,女子对林霄充满的感激,但是这份感激仅仅持续了几秒钟。

当女子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的衣物全部被换了一遍,仅一条小内内幸免。想到这,女子便发出一阵尖叫声————“啊啊!这下完蛋了,本姑娘全身都被这家伙看遍了,这可叫我怎么办啊......天哪,没法做人了,呜呜呜。”

此时她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或者干脆死掉算了。但现实让她坚持了下去,开玩笑,她还没很多事情没干呢,不能因为这件事而自我了断,那么,干脆来个毁尸灭迹,趁他熟睡,给他来个......少女不禁动了歪心思。

但现实却很残酷,她的尖叫声已经惊醒了林霄,不仅如此,还把林霄吓了一跳,他条件反射般从床上跳了起来,他以为家里进贼了,然后也跟着啊啊啊尖叫。不过他马上回过神来,心想:不对啊,贼不是那么干的啊。

然后林霄立马发现了声音的来源,原来是那位漂亮可爱的少女。

他不禁打量了她一番,这不仔细看还好,一仔细看就出问题了,林霄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子,从外观上看大约21岁左右——金黄色的卷发,白皙的皮肤,完美的身材,以及一个精致的瓜子脸,五官十分的精致,一双大眼睛不停的眨来眨去,长长的眼睫毛随之而上下摆动,那张诱人的樱桃小嘴,仿佛在告诉你什么叫做秀可熟餐,更诱人的是那对大白兔,在林霄眼前一晃一晃的,让他心里痒痒的。这简直让人犯罪啊,刚刚自己怎么没发现她长得那么好看,简直是天女下凡啊!不过,这姑娘怎么有点眼熟呢?好像从哪边见过。

那位少女也被林霄的外表所吸引了,也不禁在心中赞叹道——天呐!世间还有如此英俊的男子,以前遇到的那些男明星简直弱爆了!随后,她马上察觉到林霄在盯着她看,不过对此,她并没有生气,反而心中还有点小期待。

大约过了5分钟,当两人用眼神交流完后,然后接下去就开始用语言语言交流啦。

只听林霄首先支支吾吾的说道:“那......那个,你没事吧,抱歉了,昨天我没保护好你,让你受那么重的伤,现在你感觉怎么样了,要不要去医院检查检查,看看有出了什么问题没有。”

少女听完,微微一愣,随后笑着说道:“我没事,再说你哪里做错了,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怪你呢,要不是你昨天从那帮坏人那里救下我,真不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至于现在嘛,我感觉现在身体前所未有的好,真不到要怎么感谢你才好呢。”

对于少女的话,林霄马上做出了回应,不过他回答的依旧有点支支吾吾的,只听他说:“不用不用,救你是应该的,倘若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人这样对你,我的良心会不安的。”

“哈哈,你真是个好人,说了那么多我还没问你叫什么了,那么你尊姓大名呀?”少女此时略带调皮的问道。

“林......林霄。你也可以叫我霄哥哥,嘿嘿。”林霄有点贱贱的说。

“emmm,美得你,我看我还比你大呢,你在我眼里还是个小屁孩呢,咯咯对啦,我叫司徒嫣儿,你以后可以叫我嫣儿哟。”司徒嫣儿此时轻笑着说道。

但是这不笑还好,一笑便把林霄再次迷住了,简直是一笑倾城啊,他不由的苦笑,哎,姐你能不能不诱我犯罪啊!不过她说她叫啥来着......司徒嫣儿?好熟悉的名字!

再看看她长得样子,林霄心中一沉,天呐!这不是大明星——司徒嫣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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