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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如梦了如尘》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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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君。”这是日月国境内的冰枫山上的一间竹屋,竹门推开,身影未至房屋,女子的声音已经传到房间榻上男子的耳中,躺在榻上的男子金色的眼眸忽然睁开,雅静的竹屋,少了几分威严,多添几分慈爱。

“请主上安。”随同女子一起进屋的五人伸出右手的中指置于额前,左手手心朝下放在腹部前方,躬身行礼,以日月国独特的参见方式拜见他们的君王,却见他们神武英俊的王,几月未见,已经身形消瘦,苍老至此。

“霁儿,你来了。”男子微微抬手,示意五人起身,对着金衣女子开口。

“父君,女儿回来了。”女子走至榻前,看着只着一件黄色单袍的男子,原本温和清丽的声音,更加柔暖。

“我儿,清瘦了些许。琨瑜一行,可还顺利?”“父君安心,女儿已得修家一族相助,琨瑜一脉,此战之后,我族再无后顾之忧。”女子的脸上还是淡淡的看不出情绪,仿佛未出师已经胸有成竹。

男子看向女子,展眉浅笑:“如此,为父可以放心走了。”

“父君。”女子的眼睛好似蒙上了一层薄雾,看不清近在咫尺的脸庞。

“我儿,还记得你十岁时,为父告诉过你什么话吗?”

“山河整饬,林莽皎洁,夜雪初霁,日月之延。霁儿一直谨记。”女子抬头,复又低头,一字一句,吐字铿锵,眼里已经恢复一片清朗。

男子满意的点点头:“为父一生,与江山,阔两倍领土,与子民,受万民拥戴,对不起的,唯有你们。”男子像想起了什么往事,眸子弥漫浓浓的化不开的哀伤。

“父君请安,女儿一定会为你守住这片河山,护全子民,寻得妹妹,佑她长安。”女子握住男子伸出的手,像是对男子说,又像是对自己的誓言。

“霁儿,如果有什么事解决不了,拿此物去云山寻云玄裳,以此物为信物,他,必会助你。”男子说完此话似已累极,眼光看向屋内墙壁上挂着的一幅画,画中一女子正执笔作画,白色的襦裙清雅洁白,夜色中亮丽的月轮,典雅的凉亭,都成为背景,更衬托她的清丽脱尘。

良久,男子闭上了眼睛。

日月国三十八年,日月国第一位君主日灼光辞世,这位正值壮年的君王为何一夕逝世,成为后代未解的谜题,后人做过很多猜想,无一都破灭,不过他与月国君主的联姻,将日国与月国合二为一,共为一体的事迹,成为后世才子佳人艳羡并广为流传的佳话。

同年,日雪霁承父君位,成为日月国史上第二位君主,也是第一位女君主。这位年轻的女君主上位不久,以雷霆的手段在西岭山脉收复琨瑜一脉,凭借一战立威,扬名五大帝国,邻国水火两国虽有觊觎之心,却也耐下心性,不再妄动。

此后,日月国进入安稳繁荣时期,在这片大陆上,初露锋芒。

日月国四十年,清晨,和煦温暖的阳光尽情的倾洒大地,每一寸被阳光照耀的土地,每一张脸上都是明媚的笑容,街上的店铺,路边的小贩,他们真诚的热情为自己又招揽了不少驻足的客人,金色的眸和银色的眼盈满盈盈的笑意。

这是日国与月国合并后组建的第一所都城,朝夕城。此城又因处在三大国的交界处,聚集来往的客商,巨大的人口流动带动其经贸的发展,促使其在政治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今日是城中首屈一指的蒲家举办一年一度盛会的日子,蒲家是新兴的商业家族,在短短的十年间,将自己的商业贸易扩展到五大帝国,一跃成为朝夕城的第一首富。

说起这蒲家的产业,却并不是普通的商品经营买卖,他们主营的是两大板块,代买商品,买卖消息。

顾名思义,假如一个日月国的人想要吃到云国的特色小吃,他只需要在自己本地的蒲家商铺缴纳银子,自会有蒲家的人负责买送,只需要在自己家里等待即可。也有不方便购买其他物件的商家,只需给出可观的价格,蒲家都会包满意服务。

蒲家一年一度的省会,就是拍卖场,无论总家还是分店,在这一天,都会举行拍卖会,最大的拍卖会场,还是总部所在的朝夕城,因每次的拍卖的物品在市场上都是有价难求,在拍卖会的这日,各国人都会会聚朝夕城,当然,其中多数都是各地声望名族。

众人云集蒲家会场蒲公英堂,被眼前富丽堂皇的布置震撼心灵,琉璃做瓦,白玉做砖,水晶做帘,蚕丝做布,小巧精致的物件,独具匠心的设计,一切恰到好处。

前堂热热闹闹,后堂忙而不乱,一切井然有序。在这本来其乐融融的暖阳日里,城区一所大宅吱呀一声,门打开来,一个身着青色衣服的女孩从宅子里走出来,肩上是同色的布包,脸上的稚嫩青涩却掩不住落寞,小嘴憋了憋,再看了一眼大门,终是迈步朝前走去。

“小熙。”女孩儿还未走过转角,一声呼唤从背后传来,是男子特有的朗润嗓音。“哥哥!”女孩子的眼睛有闪烁的惊喜,快速向男子跑去。

“哥哥,你是来迎我回去的吗?”女孩子迫不及待的问,男子蹙了蹙眉,轻轻的叹息:“对不起,是哥哥没用。”

女孩子眼中的光散去:“不怪哥哥,是小熙的错,小熙闯的祸,小熙自己承担。”

千亦轩疼爱的看着妹妹:“我有一位故交,你此次可去寻他,我已在信中托他照顾你,至于爹娘,我会好好相劝,待哥哥执掌千家,定会迎你回家。”千亦轩疼惜摸了摸妹妹的额头,将手中的信件交给妹妹,又交给妹妹一袋银两。

千雨熙却是什么也不说,红了眼睛,抱了抱千亦轩,转身离去。

千亦轩回到千家时,看见一道身影立在堂前,恭敬行礼:“父亲。”

“轩儿,你可是在怪为父心狠手辣,将熙儿赶出家门?”中年男子背着手转过身来,对进门的千亦轩道。

“孩儿不敢,父亲作为千家之主,有千家上千人口需要顾虑,做出这样的选择自有父亲的苦衷。”千亦轩躬身恭敬道。

中年男子沉吟叹了一口气,感叹:“熙儿天资过人,必是不凡。轩儿,那边必不会手下留情,你调千机门的人,替熙儿除去暗中的障碍吧,我们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孩儿遵命,先行告辞。”千亦轩退出大堂,回到自己的房间,一个手势,隐卫出现,他低声嘱托了几句,那隐卫迅速退出房间,朝门外飞去。

这边,千雨熙走在路上,却不知道该去哪里,虽然哥哥已经写好信件托友人照顾她,她却不愿前去,一来,不愿给千家再添麻烦,二来,她素来喜欢自由,也不愿意受什么束缚。找到城中一家客栈住宿,千雨熙安心的睡去。

醒来时,夜深人静,四籁具静,远远隐约有悠扬的笛声传来,千雨熙打开门窗,一个人静静的站在窗前,想到在千府里的日子,自己虽然不是千家夫妇亲生的女儿,但是父亲母亲都待她很好,如今,千府也不能再回去,天大地大,竟是不知该往何处。

夜风拂来,暗香迎动,一抹白影就这样扑入千雨熙的怀中。

“小狐狸,你怎么在这里?我不是放你回家了吗?”千雨熙看着怀中早上救下的雪白小狐,惊疑的出声。小狐在千雨熙的怀中缩了缩,更贴近她些许。

“你?难道是没有家人,想和我一起?”千雨熙看了看贴她更紧的小狐狸,出声问道,小狐狸点了点头,像是有意识的答话。

“太好了,以后我不是一个人了,自今日起,我们便一起游历天下吧。”千雨熙高兴的抱住怀中的小狐狸。十三岁的少女,在这个凉夜,郑重的说到。

星国的秋日,不同于位居北方的荒漠,这里骄阳依旧高傲的俯视天下,路道上的枫树一棵棵挺拔伫立,漫天的火红枫叶成为最夺目的风景。

千雨熙伸伸懒腰,抱起脚边的白狐,双目晶亮亮的打量街道上的客栈,似乎颇为纠结该选哪一家,前方一间屋里却突传来声音:“姑娘,你若相信他,可就上当受骗了!”男子的声音在安静的午后显得很慵懒。

“这位公子可就错了,我们范家可是有声望的大家族,岂会欺骗一个小姑娘。“千雨熙走进这家客栈,另一个锦衣华服的中年男子已经开口道。

“哼!本公子可没说范家欺骗人,本公子的意思是,你们不是范家的人!”年轻的男子嗓音引来不少围观人,他们两人身旁原本安静的姑娘也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那个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的面色有些不好看,笼上一层寒霜:“这位小哥可不要胡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不是范家的人,若你拿不出证据,可不要怪我手下无情。”中年男子挥挥手,背后的三个男子已经形成一个半包围圈,把年轻的男子包围其中。

“范家在外的人,身上都配带特质的木牌,作为身份的象征,你可有这个木牌?”年轻男子双手环胸,得意的道。

“哼!--这便是我的木牌。”中年男子从怀中摸出物件,在众人面前去坦然道,木牌上刻着四个小字,星国分行。

“你,你—”年轻男子似没料到中年男子真的拿出标志身份的木牌,一时有些结巴,不知如何应答。

“姑娘,老夫没有骗你,现在可以放心和老夫做买卖吧。”中年男子示意手下将年轻男子带出去,转身对站在身旁的姑娘说道。

招摇诈骗,千雨熙的脑海里浮出四个字,正巧被她遇上了。看了一眼站在旁边不知所措的姑娘,千雨熙从人群中走出来,刻意压低嗓音:“慢着。”

“这位小兄弟,你这是?”中年男子眼睛微眯了眯,看向千雨熙。

千雨熙不慌不忙的一礼,开口说:“千亦轩这厢有礼。”中年男子迟疑了一下,听说过千家公子,却从没有见过,但看她穿着不像平常家的孩子,还是立刻抱拳应道:“原来是千公子。”

“范伯伯客气,不知我千家到星国的货,晚辈何时可以去取?”千雨熙开门见山,直接表明意图。

中年男子的表情有些讶异,千家“货品已为公子打理好,公子愿意,随时可以来取。”虽然不知道这位公子的身份,但中年男子不愧久经商场,立马回应道,作为分行的伙计,他也接触过分行的流程,倒是记得千家预定的货品日期。

“辛苦范伯伯,不过,千家的货物今早已经从范家分行运走,晚辈在城外不巧遇见,只是不知,这城中何时多了两个范家星国分行。”千雨熙的声音还是不急不缓,中年男子已经白了脸。

正待解释,又听千雨熙说:“范家的木牌都有严格的规定,平常的伙计身带普通的木牌,而作为分行的老板及其往上的总管,其木牌上都刻有象征身份的名字。姑娘,你若是信千某,还是再行商量这场生意的好。”最后一句确是对着一旁的女子说道。

女子羞红了脸,礼了一礼:“多谢公子。”人群一阵骚动,生意不成,中年男子怒气冲顶,拂袖而去。

解决完纠纷,千雨熙心情欢畅的饱餐一顿,看到身上的男装有些破损,转过街角,正欲去城中的店铺再买两套男装,却在道路中央被人拦了下来:“千兄千兄,今日多亏你解了我的围,不然本公子丢大发了,我姓修名笛,千兄叫我修兄就好,不知千兄是哪里人,现住何方—?“

全然不管千雨熙的不搭理,男子一直絮絮叨叨。千雨熙停了脚步,仔细的打量一下男子,最后目光落在男子的脸庞上,看着他一副可怜楚楚的模样,说“我四海为家。”手一挥:“跟我来。”

城中一家成衣铺,修迪看着从里间走出来的千雨熙,瞪大了眼睛:“千兄,你,你,是女子!”

“修兄,纠正一下,我可没有说我是男子。”千雨熙不以为然。

茶楼的二楼,千雨熙看着大吃糕点的修笛,再次开口:“你既已知我女子的身份,怎么还要与我同行?”

“千兄,我既然知道你是女子,自然更应该与你同行,不仅可以保护你彰显我的风度,而且,你我同是天涯沦落人,无处可去,四海为家,结伴畅游岂不是妙哉。”口齿不清,大概点心很好吃,修笛从齿间挤出这一段话实属不易。

千雨熙看着对面认认真真吃点心喝香茶的修笛,不再和之争辩。既来之则安之,千雨熙的心一向宽广,能品茶听曲,吃美食,睡懒觉,千雨熙觉得人生是很美好的。

可是人生的困境很快就来了,千雨熙摸摸荷包里的银两,看着所剩无几的碎银,和修笛两人站在街头大眼望小眼。

千雨熙的惆怅,在于出府至今,自己都没有计算银两的花费,看到可怜的孩子,乞讨的老人,银两一淀一淀的给,身上有的银两花光,现在还有两个人日常基本的住宿需要开销。

修笛也很惆怅,他惆怅是因为不知道千雨熙在想什么,他已经陪她坐在树荫下两个时辰,她只顾撑额想着什么。

在修笛即将忍不住开口时,千雨熙从地上蹦了起来。“我想到了!”千雨熙的眼睛滴溜溜的,修笛不懂:“你想到什么了?”

“我知道我们该怎么赚钱了,置买笔墨纸砚,在街口卖画!”千雨熙一开口,修笛反而懒洋洋的躺在地上。

“千兄,你这个想法值得鼓励,不过不值得施行。”修笛很捧场的表扬了一下少女,虽然知道千雨熙是女儿身,出门在外,他们还是以男儿名字相称。

“不过,钱的事呢,你就看我的吧!”修笛眨眨眼睛,一副机灵的模样。

星国棉花镇,两个人漫步在乡间的土道上。千雨熙还是不知道修笛为什么带她来到这里,看她还是一脸困惑的模样,修笛好整以暇的提醒她:“这个小镇盛产什么?”

千雨熙想了一下,不假思索的答:“棉花。”“孺子可教也。”

虽是乡间土道,来来往往行人颇多。修笛拦住一位老伯:“老伯,请问你们这里棉花生产量最多的是哪一家?”老伯看是一丰神俊朗的小伙子,又颇有礼貌,很爽快的说:“小伙子,你这可算是问对人了,城北方家是我们这里最大的家族了。”还热心的帮他们指了指路。两人知晓路线,前去方家。

从方家出来,千雨熙更加迷惑了,修笛却不再为她解疑,只说让她看着便是,带她去到最大的码头,坐上去云国的商船。

三天的路程,两人出了星国的疆域,来到了云国。修笛马不停蹄拉着千雨熙赶到云国最繁华的帝都,直接拜访云都最大的布匹商家安家。

“掌柜,请通禀你们家主,就说他早年在星国救下的修家小侄求见。”谦谦君子,温和有礼,掌柜的看着面前两位气度不凡,仪表堂堂的公子忙客客气气请他们就坐,自己亲自去请家主。

千雨熙看着眼前端着茶杯优雅自如喝茶的修笛,好像有点明白他要做什么。修笛背着下人对她吐吐舌头,笑得一脸灿烂。

安家主听得管家的禀告,不明所以。从内堂出来的时候,两人在客厅正襟危坐,颇有一副大家族中家教良好世家公子的样子。安家主的眼睛眯了眯,一脸微笑的招呼:“在下安家家主,不知二位是?”

修笛不慌不忙的起身:“安伯父,原谅小侄冒昧造访,家父一直说承谢安伯父当年南下途中出手相助才有今天的修家。此次小侄前来,一为感谢安伯父当年相助之恩,二来,也为安伯父带来一笔生意。听说今年云国棉产甚少,而云国当地所产棉花质量也不能满足云水衣的制造,小侄一位朋友正是做此生意,小侄已特地让朋友留下手中棉花镇的上等棉花,不知安伯父可有意向?”

“原来是贤侄。”安家主似恍然大悟。“令尊可还安好?难得贤侄记挂着伯父,我们坐下来慢慢聊。”打发下人备置酒菜,安家主拉着修笛坐下聊,生意很快敲定下来,安家支付一笔定金,定下三千斤棉花。

走出安家的门,修笛立马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千雨熙的眼睛亮亮的:“你认识安家家主”修笛摇摇头:“不认识。”

千雨熙懂了,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你这招很聪明,以安家的名义收购棉花,又以棉花镇的名声和安家谈判,安家给出的定金,正好收购棉花镇的棉花,自己分文不出,却可以赚取中间的差价,不过——。”

“不过水道多盗贼,陆路又运输又耗费钱财,你是在为运输发愁。”修笛不待千雨熙说完,笑嘻嘻的接着道。

“我问你,做盗贼的最怕和谁对着干”“官府?”

修笛懒洋洋的道:“答对了,我们现在只需去一趟官府,求一道护身符就好了。至于官府为什么做我们的保镖,自然是因为我们这是两国的贸易,一旦开启,无论是与两国的邦交还是与两国子民,都是大有益处。”伸了个懒腰:“千兄,辛苦这几天,接下来半年我们都可以不愁吃不愁喝了。”

这边两人开开心心的筹备,那边安府里,管家却疑惑不解:“老爷,你既然不认识这二位公子,怎么还会答应与他们做生意?”

安家家主捋了捋胡子:“天下五国,你可听说过有几个修姓?”

“修家?难道他们是——那个家族的少爷?”管家吃惊的问。

“如果我所猜不错,正是如此,当年恰巧相助,做了个顺水人情。况且这笔买卖正好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不亏稳赚,我何不顺水推舟,做个顺水人情。”管家了然,点点头。

安家家主笑得一脸开怀,英雄出少年,果不其然。年轻俊才辈出,这是宝刀催人老啊。

千雨熙和修笛一路马不停蹄,待两人拿到星国官府商令,装载棉花上船入河道后,果真如修笛所说,一路畅行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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