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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帝国》本书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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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本书是小生第一部作品,因为内容有史前文明所以楔子为大家科普一下写作内容。)

在森林古猿时期,人类的祖先在树上生活着,但一个生物出现了,它的出现使树木大片大片死亡它的名字叫作.........小草。(这是真的哦。)

所以一部分的森林古猿去找大树,过着原来的生活;另一种则下到地上过上直立行走的生活。

前者,变成了类人猿。

而后者,进化成了四个人种(当然最后只有智人一种了)分别是

匠人,弗洛勒斯人,尼安德特人,智人。

匠人是最先出现的人种,不过他们智商太低,所以他们早上出去晚上回不来那一定是被剑齿虎给xx00了。所以他们的血统流在很少一部人的身体内。

弗洛勒斯人又叫。。。。。霍比特人。对,你没有听错他们就是霍比特人。他没有语言,没有工具,身高也不如王祖篮,但他却有着可以改变物理规则的力量。就是现在所讲的。。。。。。超能力,他们因为智商较低,所以因偷食其他人种的婴儿被其它人种包围起来一把火烧了,不过有两个女性跑了出来将自己的基因留传下来了。

尼安德特人是力量的代表,他们冬天就靠抢狗熊的住所,尼安德特人当时靠着一身肌肉奴役着智人,后来那群智人靠着进化,进化,进化用磨制石器与火种打败了尼安德特人,但是有几位哥们不知道色字头上一把刀的道理,与尼安德特人相爱并生下了新一代智人,新一代智人虽说是力气更加牛逼了,可是智人最优越的抗病性却木有了,很多病症可能就是尼安德特人的报复吧?

就这样每个人身体内多多少少有2~4种人种的血统。

这些血统一般是井水不犯河水,但也有例外如果这些血统相互地融合在一起,那么这个人就会有所不同,他会展现出超出常人的力量,与能力。人称混血种。

在古代历史中的很多人都是混血种如:秦王,孔明,宋江这些都是。

但在一次巨大变故中,混血种人数不断减少,其中大部分混血种聚集一起组成了“史文会”故事从这里开始。

ps:有两种血统的混血种为适种血统,体质超过常人几倍与数倍。

有三种血统的混血种为能力血统,除体制外会有特有的可以改变物理规则的能力。

有四种血统的混血种为完美血统,匠人的血统会使混血种的能力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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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参照《龙族》,但我是一个讨厌悲剧的人,我的结尾一定是个好结果……你们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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